500字读后感(通用29篇)
朋友们,你有没有看过这样的书,惊险刺激,险象环生,让你心有余悸,寝食难安,而又一打开读就放不下;你有没有读过这样的故事,让你胆战心惊,不寒而栗,却又忍不住不停的往后看;你有没有交往过这样的朋友,他思维敏捷,眼光独到,胆大心细让你不得不佩服。而所有这些,在《大宇神秘惊奇系列》中都能让你一一感受到。
大宇的故事,不仅仅是冒险的历程,更多的是对智慧和勇气的考验。我们平时的生活太平淡了,每天不断重复的经历我们越来越机械化,都快成为学习的机器了,脑袋里充斥着的全都是语文数学英语,渐渐忽视了身边的细节。而大宇,他总是充满了活力,对每一件事都能认真的思考,让人不由得为他深深感动。感动于他丰富的想像力,敏锐的思维;感动于他勇往直前,不怕困难;感动于他对朋友的热情、信任和帮助;更感动于他在想法和做法得不到旁人特别是家人和朋友的支持和理解,甚至被别人取笑的时候,他不但没有气馁和放弃,反正更加用心,更加认真,更加耐心,最终成功的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的“案件”,让人既赞叹又佩服。
书我读过好多遍了,我想我还会继续读下去。看到这套书,我不由想要大声地说“感谢!”感谢创网的编辑给我推荐了这么精彩的好书;感谢作者写出这么生动离奇而又真实可信,这么让人心跳加速而又欲罢不能的好故事;更要感谢我的妈妈,在跑遍了当地书店都没买到这套书时,马上从网上订购了一套,让我能及时阅读。
感谢《大宇神秘惊奇》,他带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害怕、惊奇、开心和放松,让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翻开书的第一页,映入眼帘的就使我刻骨铭心的这样一句话:在任何时候,问题总是许多人躲避职责和努力的第一个借口。但是一个优秀的员工总是崇尚这样的理念:不找借口找方法,方法总比问题多!
是阿,人活在世,我们就应如此态度。生活是要我们应对的,在应对的时候难免会遇见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需要我们找出方法加以应对。
找方法是一种态度。对待方法具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出现相对类型的方法,方法的好坏又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态度,要造就一个好的人生,就要主动的去加以解决,而不是找借口去回避。
找方法是一种思维再造。应对不同的问题,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思维加以思考与推论;应对同一个问题也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思维,在不同的角度加以衡量。用创新的理念加以开拓与促进,对方位、对层面、对对象进行问题的对策。
找方法是一种精神。在应对问题时,需要我们有耐心、有信心、有勇气,更要有决断力,在激流中勇进,在困难时坚持,在绝望时逢生,做到坚强不屈、百折不挠。
找方法是一种人生心理。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待别人,都需要我们加以用心对待,这样才能适得其所,找出问题的始末,探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找方法是一种理念。应对问题,我们如何对待,用什么途径或方式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都会体现出我们自身的理念,理念的如何直接关乎着我们对待问题的反映,而找到对待解决问题的办法又定格着我们的思维。
作者对此做了全方位的论述,虽每个环节论述较简单,但却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而简而精正是本书的优点之一,资料虽少,但韵味甚是十足,值得我们静下心来思考一番。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这些天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主要讲“玛丽想找到秘密花园,在找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多故事,出现了很多人物。”其中,我最喜欢主人公玛丽。
玛丽在我心中是一个知错就改,坚强好学的女孩。
有一次玛丽在跳绳,她一次又一次的摔伤,但她不顾疼痛,站起来。跑去请教玛沙。终于学会了跳绳。
玛丽以前很自私,但她知道要改掉坏毛病。在玛丽6岁时,一次在爷爷家吃饭,玛丽很喜欢吃鸡腿,就把盘子里的鸡腿全吃完了,玛丽这时想起爷爷,就亲手炒了一盘鸡腿给爷爷吃。
看到玛丽就想到自己。
记得学习踢毽子的时候,我回家练习觉得脚痛就不踢了,我想如果我能像玛丽一样坚强,今天我就是踢毽子高手了。
那次,我上课时,老师提醒我把笔套套好,但我没有行动,现在我丢了笔套,钢笔在哭泣,我真后悔。我以后一定知错就改。
读了《秘密花园》我的收获可真多,以后我一定要向玛丽学习。我发现书能使我改正错误,使我越来越优秀。
我和女儿读了“孟母三迁”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孟子3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孟母原本家住在坟地旁的小村庄,村中小孩看到哭丧也纷纷模仿,孟母看到不利于孩子成长便搬了家,第二次搬到了镇上,这里是交易区,很多人在交易,孟子久而久之也学会了讨价还价,孟母得知后,心里不安,便再次迁居,这次孟母把家搬到了学堂附近,孟子和小孩们常在树下练学堂中的礼仪,孟母看到后很高兴,从此,他们就在这儿安心定居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们都非常感动,孟母为了孩子有出息,搬了三次家。女儿听完后说:“我一定也要好好学习,长大做个有用的人,不辜负爸妈的期望!”我没想到女儿会这样说!我望着女儿竟有些感叹:现在的父母为孩子们做得够吗?当然有的父母特别尽心尽责,而有的父母却从未想过环境造人,不是吵架就是打骂,而深受其害的却是孩子,他们在无形中被伤害。孟母做得特别好,为了孩子有出息三次搬家,而如今的父母只顾自己方便而不顾孩子的感受的人大有人在,孩子却无从选择!我也要向孟母学习,争取给孩子最有利的条件学习,让她在健康的光环下“茁壮”成长!
暑假,我从超市里买了一本书——《塔顶上的猫》。我首先读了第17页,当我读第18页的时候,就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很好看。
我就决定继续再把这本书读完,我知道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有:虎皮猫、地包天、京巴狗、杜真子和酷猫,还有靓猫、白猫、黑猫和“资格猫”还有一对情侣猫,那只母猫是一只雪白的身子就是他,他的名字叫:乌云盖雪。那里公猫是一只乌黑的猫,他的名字叫做:雪里拖枪,还有两只猫,但不是一只情侣有一只细尾巴的灰猫,还有一只歪脖子猫等一些人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虎皮猫、杜真子等一些小人物发生的事情,每一件事都很有趣,写得很生动。
我很喜欢这本《塔顶上的猫》,这本书很有趣。
今天,我们学习了《高尔基和他的儿子》这篇课文,“给”永远比“拿”愉快,这句话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里。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高尔基在一座小岛上休养,他的妻子与儿子去探望他,儿子种下了许多花,等他走后,高尔基看着花儿们心情愉快,写信告诉儿子:给予,永远比索取愉快。
这篇文章通过高尔基和他的儿子的小事告诉了我们:奉献,往往比索取快乐……
是呀,奉献,不管奉献的是多是少,是大是小,但付出了,自己就会快乐、幸福!快乐,不在于取得,而在于给予!给予,能让自己的心灵更加的丰满与充实,也能让自己收获更多的快乐!不要一味地想着让自己得到些什么,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帮助了别人,奉献出了美好,看着别人的笑脸,心中会很满足,那不就是幸福吗?给,永远比拿愉快。
景区里,环卫工人把景区扫得干干净净,看着人们留下一张又一张笑脸,尽管满身汗水,但会感到幸福。早晨,马路上车水马龙,交警叔叔指挥着,看着道路畅通,人们带着愉悦的心情开始一天的工作与学习,,他露出笑脸……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寻找大熊猫》。
书中讲的是马小跳和唐飞跟随唐飞的舅舅,还有一个专门拍摄野生动物的美国摄影师和他的女儿温迪,一起在藏龙山研究和拍摄大熊猫,因为大熊猫是世界珍稀动物,在救治一只生病的大熊猫的历险中,马小跳亲眼目睹了一些利欲熏心的人犯下的种种罪恶。通过寻找大熊猫,马小跳和唐飞不仅学到了很多关于野生动物的知识,还悟出了人和野生动物相互依存的和谐关系。
我觉得不能因为人类的私心,杀害一条条美丽的生命,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
今天,我们学习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故事作文,主要讲诉的是在战国时期有一个农夫,由于经常食不果腹,所以他每天都必须坚持到田地辛苦劳作。
有一天,当他正在专心工作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出来。由于速度太快,它还没来得及收力就已经撞死在田边的树桩上啦。
这时,农夫又惊又喜,天下还有这等好事。于是他将野兔带回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想,要是天天都有一只兔子撞死在这,那我岂不是以后都不用劳动啦。于是,农夫从此就荒废了自己的田地,每天就在那个树桩旁边等待着,等待着……
通过这篇文章,我了解到人不能够企图不劳而获,只有自己脚踏实地,才能将日子好好过下去。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真正美好的东西是肉眼看不到的!”狐狸对小王子说。
《小王子》这本书不长,但富含哲理,并用童话的方法表达了出来。
“我”在一次飞行中迫降在沙漠,忽然发现了小王子,并和他成了朋友。后来我了解到小王子是从一颗小行星上来的,因为和他喜欢的一朵玫瑰花闹了别扭。小王子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奇怪、无趣的大人,比如一个星球上有一个酒鬼,他拼命的喝酒,他喝酒是为了忘记,为了忘记自己是一个酒鬼;还有一个商人,他一直在数星星,把星星记在账上,便相信星星属于自己了,根本不知最终这将毫无用处。文中有一只狐狸,小王子想和它玩,但被拒绝了,因为狐狸说小王子需要拿出时间驯养它,后来小王子用肉体死亡的方式重回他的星球,临走时,狐狸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
大人经常小看孩子,这些大人常常觉得孩子会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就哇哇大哭,而对大人眼中十分重要的事情却漠不关心。所以大人们认为孩子无知、不分轻重、无法理解,但是,大人忘了一点:“大人都是由孩子变来的。”
站到孩子的视角,一些大人才是不可理喻,就像小王子遇到的那位商人,他拥有星空,却从没欣赏过它的美,只是不停地用数字来弥补自己内心的空虚。
文中的小王子说:“使沙漠更美丽的,是在某个角落,藏着一口井。”这让我想起了妈妈老家的老房子,很古老了,妈妈说祖辈曾在老房子下埋了两坛子洋钱呢,一直没有挖出来,难怪我每次去老房子,都会感觉到一股神秘的色彩。
希望大家长大后
也有一颗,
和小王子一样的,
不老的,
童心。
前段时间艰难的 KO 掉了两本书。
之所以说艰难,是因为读至四分之一处就快要翻不下去了,后来每天当做任务,规定要看半小时才看完。
首先我要说的是,我不爱不代表不好,各人的口味不同而已。但是我也不妨把书名告诉大家,才好分析为何我不爱还要接着读。其一是《傲慢与偏见》,其二是《他们最幸福》。
显而易见的,《傲慢与偏见》可谓是慕名而买,再者书中的故事讲述起来也是那么美好。但我太想当然了。简?奥斯汀在书中有大段而详细的情景描述和心理描写,偏偏语言风格令我感觉及其别扭。况且故事发生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的英国,地域与时间太过遥远。
最重要的一点,我完完全全无法对书中人物的恨嫁和忧虑有一丝一毫的共鸣和好奇之感!
这本书在开头就奠定的基调既不能给我带来共鸣,也无法让我抛开自身,转而投入书中的情节。这样一本书,似乎放弃折磨自己是最好的出路?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央视刚刚播毕的第二季《中国诗词大会》,在春节期间引爆了观众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讨论,也让担任嘉宾的董卿再次火了。日前,央视推出又一文化综艺新作《朗读者》,董卿首次担任制作人,该节目本周六(2月18日)起将在CCTV—1、CCTV—3黄金时段联合播出。
董卿说:“《朗读者》就是朗读的人,在我看来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理解,朗读是传播文字,而人就是展示生命”从日前的发布会现场播放的节目片段看,《朗读者》的朗读内容包罗万象,有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的弟子们用中英法文为他朗读的文学经典,也有来自成都“鲜花山谷”的丈夫为妻子献上感人至深的《朱生豪情书》诗词;有贾老师《写给母亲》这类表达集体记忆和大众情感的作品,也有如柳传志写给儿子婚礼讲话的个人感受。饱含情感的朗读形成情绪的磁场,能够给观众强烈的代入感和共鸣。
目前,节目已经邀请到了不少嘉宾参与朗读,包括濮存昕、许渊冲、斯琴高娃、王学圻等。在来到《朗读者》之前,每位嘉宾都有自己的社会角色,而《朗读者》要呈现出他们作为“情感人”的一面。比如柳传志是著名的企业家,但《朗读者》中他的身份却是一名再普通不过的父亲,他要朗读在儿子婚礼上的讲话;世界环球小姐张梓琳在节目中会给女儿读出刘瑜写给孩子的《愿你慢慢长大》。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
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长着一些大牙,一共三颗。“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悄悄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得懂,又如这小筒的处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白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还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窄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预测天气,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已经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子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子只要一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读完《昆虫记》这本书后,让我深深体会到: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对你感性趣的事情仔细观察,那是不够的,还要对你周围的一切仔细观察,就能了解世界有多么奇妙!
《我与地坛》是身残者史铁生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逝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海明威曾评价《哈克贝利费恩》这本书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既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也许是一个队这本书极高的评价。
文中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在马克吐温的另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也出现过,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就开始出现,文中的汤姆和哈克贝利就是好朋友。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至于汤姆和哈克贝利为什么会成为朋友,可能是他们的性格相近,更多的应该是汤姆和哈克贝利的冒险精神。
哈克贝利生活在一个十分黑暗的时代——那是一个白人称霸,黑人为奴的时代。这本小说以哈克贝利冒险为线索,透过现象看本质,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的腐朽和奴隶制的罪恶。
文中的哈克说过:“我从来就没有一个家,或像其他的男孩那样去上学,我睡在街上或林子里,只要我想做,我就能做我想做的事,这真实一种美好的生活。”仿佛能看到他说这话是笑着的,但眼底的悲凉却直达心底。
哈克贝利有一个酒鬼父亲,他的父亲经常醉酒后毒打他,后来,因为哈克贝利受不了父亲的毒打和道格拉斯对他的要求及生活方式而离家出走。逃到了密西西比河上,在那里他遇见了黑奴吉姆,两人相遇后,便结伴而行,相依为命,在途中他们遇到两个自称为“国王”和“公爵”的骗子。这两个骗子做了一系列的坏事后,又背着哈克贝利将黑奴吉姆卖掉,哈克贝利为救吉姆想尽了无数办法,哈克为了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进行了一番冒险。
在当时,帮助奴隶回复自由身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他这样做不仅违背了法律,甚至会下地狱,但是他没有退缩,他做了。他就这样做了。做也许不知道是他的想法对,又或者是社会现象所说的对。根据当时那个社会,吉姆是奴隶,是华森小姐的奴隶。但从哈克的角度出发,他认为自己应该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社会的腐朽观念与他的正直勇敢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他想起了自己和吉姆的友谊,和吉姆在一起那段美好、快乐的时光,也许是那时候他决定帮吉姆摆脱奴隶身份……
哈克贝利是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父亲总是酗酒,醉后,还经常打他,甚至还会问哈克伸手要钱……
在种种苦难面前,哈克没有颓丧或逃避。他会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积极面对困难的生活,在前进的道路上努力前行。
小说赞扬了哈克贝利的机智勇敢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社会的黑暗。
“没有任何借口”所体现出的是一种负责敬业的精神,一种服从诚实的态度,一种完美的执行能力。西点军校之所以能够培养出那么多优秀的人才,就在于它将“没有任何借口”作为学生的行为准则,使西点军校的学生在任何一个团体都表现出了良好的团体精神和合作能力。由于它们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纪律意识,自信、诚实、主动、敬业,从而成为可信赖和承担责任的人。读过《没有任何借口》后,对自己的思想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不禁问自己,在所处的环境和团队中,我是如何去对待我的工作?也正是读过了这本书,才让我能够静下来正视和思考,自己平时的行为准则和理念是什么?从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到具体的工作内容,我想这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既是一次经验的总结,也是一个难得的纠正错误的机会。借口的危害是无比巨大的,它会在不经意间慢慢的蚕食掉我们的诚实和自信、我们的热情和积极性、我们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从内部击溃整个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所以对待“借口”我们的态度应当是坚决的摒弃。“有效执行”是一种包含有丰富内涵的文化,是用于指导我们能够实现各项工作战略和目标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而要确立“有效执行”,必须用这种文化作为一种引导,并把这种理念深深植根于集体中的每一名成员心中,通过长期的努力去实现。
“不为没有完成任务去寻找借口,哪怕是看似合理的借口”,告诉我们,“诚实”是做人、做事最重要的品质。想尽办法去完成任何任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这一过程,既是一种个体执行能力的锻炼和培养,同时也是一个领导者对具体目标执行者执行能力大小的评估和了解的过程。如果我们不能勇敢的接受任务,不能尽一切努力去完成,而去寻找借口,势必影响到领导者对具体目标执行者执行能力大小的判断,从而影响到“有效执行”的整体运行过程和“有效执行”最终目标的实现。
《没有任何借口》教会了我无论接到什么样的工作任务,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想尽办法去完成,而不是遇到难题就退缩和推诿,不但要迎难而上,而且为了完成任务还要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坚强的毅力和必胜的信念。它使我学会了如何适应压力,并把压力变成动力,而不是去为完不成任务而寻找借口。它我在一次次想办法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一次次的体会到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后的成就感。这些工作的经历和过程,使我变得更加自信和乐观,不但激发了自己的内在价值和潜能,而且还使得这种价值和潜能不断的得到锻炼和提升。
其实谁也没把你打—倒,能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人活着就不应该悲观,只要有勇气面对,人生便没有过不去的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即使身处绝境也千万不要说自己不行,要相信自己的,最终才能超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