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聘用合同【实用三篇】

董事聘用合同(通用3篇)

董事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岗位职务及工作职责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 年 次 股东大会决议,担任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第二条:工作职责与义务如下:

1、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其董事会表决权的义务。

2、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3、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应当在会议所决定的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名。

4、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只是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责。

5、董事不得接受公司或子公司向其提供的借款。

6、董事、应当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7、发行人的董事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三条:关于聘用合同的中止和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当相应发生变化。

2、董事任职期有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选连任后重新与公司签订董事聘用合同。

3、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董事聘用合同 篇2

公司董事聘用合同

聘任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就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第xx届董事会董事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二、岗位职务及工作职责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年次股东大会决议,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乙方工作职责与义务如下:

(1)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其董事会表决权的义务。

(2)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3)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应当在会议所决定的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名。

(4)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只是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责。

(5)董事不得接受公司或子公司向其提供的借款。

(6)董事、应当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7)发行人的董事应当忠实、勤勉、谨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关于聘用合同的中止和续订

1、董事任职期有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选连任后重新与公司签订董事聘用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当相应发生变化

3、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署日期:7月日

董事聘用合同 篇3

聘任方: (简称“甲方”或“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就聘请乙方为甲方的董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聘任依据

甲方根据股东大会的选举结果,聘任乙方为甲方的董事,乙方同意受聘为甲方的董事。

第二条 聘任承诺

1、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2、乙方在接受聘任期间应当确保在任职期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董事会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乙方承诺任职资格及行为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的要求。

4、任职期间,乙方从公司及其人员处获知的与公司经营具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尚未对外公开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或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公司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 董事职责

乙方担任董事期间,应当诚实守信地履行职责:

1、忠诚于公司和股东利益,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力,严格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

2、勤勉尽责,以作为董事理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积极努力地履行职责,督促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尽力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第四条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董事的权利:

1、出席董事会会议。

2、表决权。董事在董事会议上,有就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 。

3、董事会临时会议召集的提议权。

4、通过董事会行使职权而行使权利。

董事的义务:

1、必须忠实于公司。

2、必须维护公司利益。

3、在董事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的义务。审议授权议案时,乙方应当对授权的范围、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

第五条 董事责任

1、董事负有对公司进行善良管理的义务,承担因违反义务而应负的责任。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董事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公司董事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3、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4、竞业禁止。董事不得实施与其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依公司法规定,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

5、私人交易限制。董事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六条 董事长特别职权

1、董事长应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会议依法正常运作,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并督促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2、董事长应严格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

3、董事长在其职责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遇到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应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对于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全体董事。

4、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的行为。

5、董事长应积极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他董事,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采取措施。

6、董事长应当保证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为其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 待遇安排

乙方的薪酬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甲方有权根据中国税法的的有关规定代扣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除上述薪酬外,乙方不得从甲方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八条 董事离职

1、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其辞职报告应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2、董事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前,以及辞职报告生效后或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并不当然解除。董事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

第九条 聘任期限

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3年。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留存甲方或递交相关部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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