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精选3篇)
1.水电站属于重要生产部位,外来人员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水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所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 ,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
9.在不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一〉电站运行管理
四方利水集团为加强各发电厂、站内部管理适应运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优质、务实、低耗、满发、高效”的管理目标。不断提高员工的运行检修能力和经济效益水平,认真学习运行技术和掌握电站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运行制度。
1、严格组织纪律,遵守各项规程制度(运行规程、安全规程及两票、三规、四制)服从指挥,执行命令。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规: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
四制: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止制度
2、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并报告值班长,由值班长层层上报,做好设备缺陷记录。
3、因公使用电话,应记录拨接时间通话内容,双方所在地点和受话人姓名、电话号码,以便备查,私事不得使用值班电话。
为了保证人身和发电设备、电气设备安全,严禁站外闲人从厂区内通过。
〈二〉电站安全规程
为了贯彻电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的方针,保证电站正常运行,根据电站的设备技术要求,保证发电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规程
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运行接线和设备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
2、新员工对设备的操作需要在熟悉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及检查设备时不小于二人(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由熟悉设备人员监护,严禁无监护情况下个人操作。
3、上班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能散头发,扎辫子,当班前四小时不能喝酒,喝酒后严禁上班。
4、巡视检查时,必须保证安全距离(10kv—0。7米,35kv—1。5米),不能进高压地段,做到巡道畅通,坡道防滑。
5、进行开停机,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工作票,履行工作审批手续,并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雨衣,不得靠近避雷针、避雷器,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严禁在雷雨天气检修室外电气设备。
7、设备不管带点与否,操作时都应该当作带电体来对待,不得直接接触或超过安全距离(10kv—0。7米,35kv—1。5米)。
8、倒闸操作时,停电操作必须按照先油开关,后负荷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先负荷侧刀闸后油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9、在设备上工作时,做好停电、验电、装接地线,悬挂标志和装设遮拦,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必须定期按规定实验合格才能使用。
10、严格遵守发电机、水轮机、变压器等主设备运行规程,调整各参数在额定参数下运行。
11、特别注意直流电源在正常工作状态,以防事故无跳闸电源。
12、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
13、对模范遵守本规程者,给予表扬;对违反本规程者,认真分析,批评教育,吸取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应按其情节严重性予以经济或行政处分。
〈三〉运行管理职责
1、经理工作岗位职责
⑴要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的规定及公司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的负责。
⑵对本电站水电厂、站部门职能、岗位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的有效执行负责。
⑶对本电站水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责任。
⑷对本电站水电厂发生的障碍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负责。
⑸对本电站水电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负责。
⑹对本电站水电厂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完成负责。
⑺对本电站水电厂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负责。
⑻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
⑼对本电站水电厂的外部形象负责。
⑽对本电站水电厂涉及的保密工作负责。
⑾对本电站水电厂草拟、审批、办理公文的准确性负责。
⑿对本电站水电厂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负责。
2、主管岗位责任
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公司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⑵向本电站水电厂、站长提出工作报告。
⑶负责部门技术培训,编制事故演习及技术问答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
⑷掌握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并制定运行保安全的措施。
⑸负责技术管理的基本工作,定期修编现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校和系统图和现场设备标志,拟订各种标准操作票。
⑹负责新设备的投入运行和设备大小修后的启动试验工作。
⑺负责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在运行工作的贯彻执行。
⑻协助值长分析处理故障事故,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参与对设备的评级和安全性评价。
⑼负责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对安全生产负责。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指令。
⑽对事故障碍进行调查分析,并初步定性,向安监部书面报告。
⑾负责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写。
⑿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⒀监督审查“双票”的正确性,重大操作的现场监督与指导。
⒁组织参加班组的安全学习讨论。
⒂完成本电站水电厂、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总值长岗位职责
⑴执行公司和本电站水电厂、站各项规章制度。
⑵主持运行值班工作,完成运行工作任务。
为确保电站安全运行生产,运行设备的管理不容忽视,为此特制定运行设备管理条例如下:
一、自动控制部分(自动控制部分为电站运行设备的核心之一,其设备包括:dcap保护屏上的所有dcap单元模块箱、plc、直流充电模块和五台监控微机与ups电源、打印机等)。
1、未取得操作权限者不准操作监控设备。
2、非当值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对微机监控设备进行操作。
3、值班人员对微机监控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如有疑问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待清楚后并获得许可方能进行下面的操作。
4、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用微机进行打字、打印等活动,不准移动,不准删除、添加、修改文件或程序,不准修改cmos。
5、任何人都不准用微机进行与监控无关的活动(包括:游戏、听音乐、看vcd、安装与保护无关的软件、运行与保护无关的'程序等等)。
6、值班人员严禁更改保护参数与定值整定。
7、未经许可值班人员严禁在dcap单元模块箱上作任何操作(包括修改参数和开合开关)。
8、未经许可不准移动、拆卸监控设备。
9、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清洁时不准用潮湿、脏污、沾油的清洁工具。
10、设备出现故障或怀疑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不准隐瞒或私自进行处理。
二、发电运行主设备部分(发电运行主设备部分为电站运行必须的设备,其设备包括:发电机组、水能机组、调速器、励磁、变压器、断路器、tc等)。
1、未经许可不准改变设备的运行方式。
2、未经许可不准拆卸设备或更改设备结线。
3、严禁私自操作未运行的设备。
4、设备出现异常自己不能确定或不能处理时应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三、电站运行其它设备部分(电站运行其它设备为电站运行辅助设备,其设备包括:油、汽、水系统和其它上面未列出的设备)
1、油、汽、水系统的各个闸阀只有在运行需要时才能操作。
2、严禁私自调节安全阀、表计限位指针如确需调节,必须汇报当值站长并获得许可后才可调节。
3、设备出现故障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本条例由值长负责监督、执行,如有违反,首先追究值长的责任并按规定作出处罚;如有因此而损坏设备并造成损失的,除赔偿一却损失外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