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精选29篇)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1、为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部施工部负责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包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评范围由总承包方的总工程师组织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验标”为基础,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报监理核定后抄报业主。
4、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在该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分段工程)的质量,按“质量验评范围”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5、属四级检验的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交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检验后提交监理方,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签。
6、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分承包方负责填写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审查后交监理部核签。
7、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由总承包方提交监理部核签。
8、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参加四级验收,一、二、三 级由分承包方自检,总承包方抽查。
9、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进行,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和部颁各专业“验标”规定执行。
10、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后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11、建设工程项目要实行中间验收,土建交安装要办理中间验收签证手续。
12、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对重要部位,如:汽轮发电机基座、锅炉基础等的直埋螺栓或锚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浇灌前总承包方工程处须组织各相关单位联合检查。
13、项目部施工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项目部要求将验收情况在每周进度报告中反映。
14、项目部施工部负责对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监控,并负责阶段性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
一、项目经理质量负责制:
1、负责对项目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
2、贯彻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工程质量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并检查落实。
3、正确处理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负直接责任。
4、掌握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
5、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针对主要问题,亲自组织攻关。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项技术规范、规程,质量管理措施和质量奖罚条例,并在施工中严格检查督促落实,严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组织召开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分析会,提出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负责并有权追究技术责任,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情况及事故分析报告。
3、对技术问题、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开展创优工程活动。对竣工工程的质量好坏负有直接技术责任。
4、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对质量好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推广。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现象有权随时制止,严重时责令其停工。
5、支持质检员的工作。主持工程项目每月一次的质量检查。组织本项目范围内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主持开展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隐预检及结构验收工作。检查监督工程样板制落实情况。
6、签审本项目工程质量报表及质量评定,并报上级部门核定。
三、项目技术人员质量责任制:
1、负责向承包队、班组作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认真检查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有权纠正和制止。必要时责令其返工和停工。严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对本项目单位工程施工测量轴线定位,水准基点及高程控制及时进行复核,并负直接技术责任。
3、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经有关人员(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等)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质量要求后方可办理签证。
4、检查督促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样板制落实情况,对没有先做样板的工序或未按样板操作的工序必须及时制止施工。
5、及时检查验收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的质量情况,对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意见,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及时收集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记录,建立工程技术档案。
四、项目质检员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项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检查监控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情况。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的核定工作,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保证其准确率。
2、对施工项目进行隐、预检及主体结构验收并签证。纠正违章施工,必要时下达临时停工命令并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参加样板工程的鉴定。
3、参加施工项目内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施工中间检查以及工序间的交接检查。督促检查"三检制"落实情况。
4、负责填写工程项目的质量总结和统计报表。
5、检查工程材料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参加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督促当事单位上报质量事故报告。
8、月底施工队验工计价时,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定,制定奖罚措施,报项目总工审批。
9、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10、及时上报年、季、月工程质量报表并附小结。
五、工程经理质量责任制:
1、组织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并签证。参加工程隐预检,严把质量关,制止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对不合格的工程转交给下道工序负直接责任。
2、本栋号、本工段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对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
3、具体实施样板制。
4、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对工程的现场质量负责。
六、工长质量责任制:
1、严格落实技术交底及质量保证措施,对过程中的质量状况负责。
2、工长监督施工班组自检,并对已完分项的质量做初步检查,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分项不得报质检员验收,否则,按程度追究工长责任。
七、分包单位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项目的质量标准、技术规定和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质量自检、互检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严格按图纸、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本单位所施分项工程的实物质量负责。
3、严把材料使用关,混凝上、砂浆配合比关。拒绝和制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做到上道工序不交,下道工序不接。接受质检人员、技术人员的检查指导,随时纠正违章操作现象。
4、按时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分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实行对策管理。
5、对本单位工人施工产生的不合格工序,应主动组织返修重做,直到合格为止。
6、参加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的质量检查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7、自觉接受质检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违章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8、爱护和保护工程施工成品
(1)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收发、收缴。
(2)对质量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源予以协调配置。
(3)经常检查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4)对不合格或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或产品,不计完成工程量,未经质量监察,监察人员签证或签证不全的,不予计入完成工程量。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意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场站、民用、工商业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发包意见书约定的范围、施工技术标准、国家行业规范及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工程管理规定进行各项工序报验,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超范围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质保
期为2年。
第五条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由于施工工艺不当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无条件的负责返工;需整改的工程项目,整改结果必须及时书面回复签发单位。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质量检验员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做好本单位承接的燃气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负责本单位在建工程质量的巡检抽查工作。
3、负责本单位工程开梯相接施工方案的报批手续。
4、配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和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拨交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竣工拨交前的工程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上报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验收,申请验收需提交表单(附表一、附表二)及进场设备复核单。
第二节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及质量实施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条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出具的监理联系单,对违反工程质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对施工单位的处罚建议。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工程实行监理。
第三节工程管理部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和完善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网络。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程施工中有质量问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相关运行管理部门等单位进行工程综合验收及竣工拨交工作。(自施工单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综合验收和拨交工作)
第十五条会同有关部门和监理单位参与施工中重大质量问题的评定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燃气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第十六条燃气工程(室外)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 33—20xx。
注解:该规范中的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燃气工程(室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 94—20xx
第十八条燃气工程(长输管道)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GB50369—20xx
第十九条房屋土建、装修装饰工程依据国家建筑行业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执行其它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4013—20xx)
《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19—97)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xx)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第四章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工程施工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所有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必须接受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各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各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熟悉并遵守我公司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必须督促各工程项目负责人每天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笔记并妥善保管,随时接受公司管理部门的抽查。
第二十四条严格把好进场设备材料、配件质量关。材料员、兼职质检员要把好材料、配件质量关,做到不合格材料、配件严禁使用。
第二十五条对新进焊工,在施工焊接前必须将焊工证件送监理审验并复印留存。进行试焊后,通过拍片检查合格,报工程管理部备案后才能进行焊接工作。
第二十六条严格对容易造成质量隐患点的管理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落实:
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仔细做好管材的外观检查,做到管材无破损、无变形;
二、焊接钢管焊缝探伤数量及位置需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除锈、防腐质量合格,防腐后的钢管下沟前必须进行电火花试验。
三、各类管道及管件的焊口必须过关,管道的基础、埋深必须合格,PE管的警示带敷设合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强度、严密性试验等必须严格把关;
四、小区弯管式钢塑转换登高处,要求打支架固定。
五、钢管施工中要求做好除锈、防腐刷漆,刷漆做到“两底两面”,室内钢管安装前需完成防腐刷漆工作,焊缝拍片时要求尽量拍固定焊口。
六、外立管、架空管、过桥管等必须做到横平竖直,支架的材质、制作及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牢固,美观大方,质量优良;
七、桥管、阀门等连接补偿器与管道保持同轴,安装时不得用补偿器的变形(轴向、径向、扭转等)来调整管位的安装误差。
八、调压柜(箱)基础砌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吊装调压柜(箱),防护栏安装、便道符合设计要求。
九、民用户登高管处球阀在送气后必须将手柄拆除。
十、室外登高管与进户管使用金属软管碰接(丝扣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甲供)。
十一、不同材质(PE80或PE100)、相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相接必须使用电熔连接;不同材质(PE80或PE100)、不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严禁相接。
十二、PE管热熔焊缝刨边检查,穿越管道100%刨边,其他50%(华润燃气集团要求)进行检查。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1、计划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编制、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2、本质量计划为受控文件,由项目办公室负责,按受控文件管理程序发放记录。
3、质量计划的发放范围:项目领导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4、质量计划一般不予外传和复印。
5、质量计划的`修改由主任工程师负责进行,修改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6、有本质量计划的人员,在离开本工程项目时,应将本质量计划交办公室。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图纸自审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消防部门、设计单位参与,提出自审中发现的问题,并经各方商讨,最终形成书面纪要,作为施工与验收的依据。
对于该阶段质量的管理,主要是要找出图纸设计中存在的,影响今后施工、验收和使用的隐患,看其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中管材的使用、管材的连接方式、管路的坡度等;
(2)喷淋头和探测器的选型、设置场所向等;
(3)喷淋头的安装朝和探测器的保护面积等;
(4)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消防水泵邓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方式等。
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主要从“人、料、机、环、法”五个要素进行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消防工程产品质量的测量、分析和改进。以下主要针对以上五个要素展开讨论:
2.1“人”——参与消防工程的施工人员
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主要就是是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员工的素质。因此,对于施工人员的选择,一般应选择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经验的,如果没有消防工程施工经验则必须对其进行包括消防工程施工技术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的岗前培训。另外,对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必须在各分项工程开始前进行,从而正确领会设计意图、设计变更的要求,最终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2“料”——工程材料和设备
消防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与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材料与设备来源的厂家必须具备材料证明书或合格证,并应具备良好的'信用和质量管理体系。另外,消防专用产品应为公安部消防产品信息网上网产品,并严格按物资进场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严防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
2.3“机”——施工机械、测量和检测仪器
消防工程的机具主要指的是施工机械、测量仪器和检测仪器等。应定期维护和保养常用施工机械,使其保持完好状态。测量仪器和检测仪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测试所敷设线缆的绝缘电阻、火灾探测器的性能等。
2.4“环”——施工内外环境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可操作性强的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保证措施并严加落实,与土建总承包单位、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共同缔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有序的施工现场。
2.5“法”——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
2.5.1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均应持证上山岗。贯彻落实质量责任制,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隐蔽工程)和施工技术复核制度。组织特定班组在实施中落实,加大实物质量的控制力度,使其符合设计、合同和强制标准要求。
此外,要按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事故),且不留隐患,责任明确。现场质量管理应处于受控状态。
2.5.2施工组织设计
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的重要部位和施工阶段及专项应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有关的施工工艺与技术要求、工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工程项目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2.5.3文件和资料管理
应做好消防工程项目有关文件和过程施工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中所使用的图纸与规范的有效性,并收集保管好消防工程从建审开始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记录,如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设施审核意见书、图纸自(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材料或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水压试验记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施工技术复核记录,技术质量问题(事故)论证处理记录,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查验收记录,报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等。
此外,还应通过完善的、可靠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按PDCA循环方法对消防工程产品质量的测量、分析和改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常见的消防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预防措施;
(2)对新发生的消防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剖析,采取纠正措施;
(3)建立质量问题与对策台帐,消除引起质量问题的隐患,促使消防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
3.施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
对于消防部门的验收,为确保消防工程的一次性、通过,在消防工程报验前,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落实土建专业与消防相关的作业是否已竣工,各消防设备的电源是否已到位。
(2)各消防联动设备的联动关系是否已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并经自检正常。
(3)做好消防系统各子系统的调试与整体联动调试工作,检查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有关阀门是否安装正确,均已开启。
(4)有关的标志以及工程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包括建审意见)是否已完备。
4.结语
对消防工程的施工,不仅要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为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运行还应该提高消防工程的服务质量,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4.1培训业主消防系统管理人员
在调试验收阶段,可以培训业主消防系统管理人员,必要时协助业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施工单位不可能全职协助业主进行消防系统的维护,因此培训好业主方消防系统管理人员,使其熟悉本工程消防系统的组成与原理、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报警处理程序、消防系统操作规程是做好售后服务的关键。
4.2定期做好上门回访工作
由于调试验收阶段的培训基本上是理论为主,而要熟悉整个消防系统的维护工作需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因此在验收后应定期上门回访,认真解答业主方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出现的故障,并做好记录。
4.3故障响应速度要快
在收到投诉电话时,维护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对出现的故障应进行分析,如属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应予以耐心解释,并教其正确的操作方法;如属施工质量或材料质量问题,应认真查找原因,并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以防同样问题在其他工程中出现。
4.4加强对售后服务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
售后服务人员是直接面对顾客的一线工作人员,其素质及表现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文化与实力。因此应选择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高顾客满意度。
1.目的
有序安排并协调处理商品房交付后的工程维修工作,保障维修保修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商品房交付后的工程维修工作。
3.术语和定义
项目交付后工程维修:依据本合同由乙方对其施工的项目的承担维修责任,履行保修义务的事项。
4.职责
4.1项目部负责统筹本项目交付后的维修处理工作,并对具体问题进行检查、分析、确认以及与保修单位进行沟通和衔接等。
4.2项目部撤场后,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对各维保单位进行质量维修的监督管理。由各物业服务中心直接监督协调各维保单位进行工程维修,对维修事项电话、书面知会各保修单位/施工单位。
4.3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客户与公共区域工程质量问题的报修受理、沟通、协商、反馈、及工程维修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4.4由甲方客户关系部负责监督项目部、物业公司及各物业服务中心维修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及进行客户回访。
5.操作程序
5.1客户房屋质量问题报修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受理、记录及统计汇总,属于施工单位保修范围的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在接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含电话、书面等)后24小时内到现场查看情况,一般整改在查看情况后48小时内能处理完毕的'应处理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如整改较大时,施工单位须在7天之内完成;如属紧急情况,施工单位应在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出处理,否则,施工单位应承担双倍维修费用。
5.2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视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5.3违反以上“5.1”条规定,视为施工单位同意由建设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可另委派他人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建设单位代表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需要再经施工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将处理情况—主要指另请他人维修的费用知会施工单位),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
5.4工程维修质量:
5.4.1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建设单位不需要再经施工单位确认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建设单位将处理情况—主要指另请他人维修的费用知会施工单位),由此所产生的费用,施工单位应双倍承担,建设单位直接从保修款中扣除。
5.4.2维修工作完成后,物业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检测费、鉴定费、家具及装修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精神赔偿费、诉讼费等)。
5.5工程竣工并移交建设单位后,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并确保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
5.6出现紧急质量问题时,在无法确定质量责任时,要求施工单位按总包合同约定,先行配合维修处理,待明确责任后,相关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5.7项目部撤场前一个月,应将该项目工程维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向物业公司作详细移交:
A、各工程施工合同(含总包及分包工程合同)复印件
B、各工程项目关于保修的约定文件或相关资料、产品合格证等
C、各施工单位工程保修事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
D、其他应移交的工程资料
5.8保修施工及验收合格,由物业服务中心将维修保修资料存档。
6.质保金结算:
6.1结算工程质保金前,由所在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派人全面检查该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并对工程质量状况及维修结果确认后报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审核。
6.2未经物业管理公司确认的,工程质保金不得进行结算。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
①参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道、电气、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有相应的资格。
③各施工队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熟悉本专业技术的质检员。质检员工作上对口项目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项目质检员的指导和监督。
(二)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按照分项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为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和项目验收,以及业主(或其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评定共四级。在新版“验标”中对关键的分项工程还增加了业主质检站监督即第五级。
(1)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方法:
①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均要进行自检,发现不符合图纸和标准要求的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时做好自检记录,根据该分项的验收等级,进行相应等级的验收。
②施工队复检:经施工队复检的是二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
员根据自检记录对该分项进行复检,确认无误后,整理正式的记录保存。
③项目部质检员验收:经项目质检员验收的是三级验收项目,分项工程完成后,在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的基础上,施工队质检员提交复检记录交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④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的项目分为四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员在复检后,提交记录给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⑤经质检站(技术监督局)验收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质检员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同时通知其他各级验收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监督,并共同评定质量等级。
⑥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检的工序或部位。特别应引起注意和重视的是,所有的隐蔽工程全部要经过四级验收检查。须隐蔽的工程,经施工队检查合格后,应提前将记录报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记录并办理签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分项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术复核: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主要内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②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③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混凝土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④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⑤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②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④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⑤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⑥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原材料进厂的质量验收:
①物质供应部门采购的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种材料,如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必须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原件,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有关检验要求和抽检比例进行抽查复检,并出具复检报告,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货,严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与待检材料应挂标识牌进行区别。
(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
①参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道、电气、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有相应的资格。
③各施工队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熟悉本专业技术的质检员。质检员工作上对口项目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项目质检员的指导和监督。
(二)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按照分项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为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和项目验收,以及业主(或其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评定共四级。在新版“验标”中对关键的分项工程还增加了业主质检站监督即第五级。
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方法:
①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均要进行自检,发现不符合图纸和标准要求的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时做好自检记录,根据该分项的验收等级,进行相应等级的验收。
②施工队复检:经施工队复检的是二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员根据自检记录对该分项进行复检,确认无误后,整理正式的记录保存。
③项目部质检员验收:经项目质检员验收的是三级验收项目,分项工程完成后,在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的基础上,施工队质检员提交复检记录交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④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的项目分为四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员在复检后,提交记录给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⑤经质检站(技术监督局)验收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质检员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同时通知其他各级验收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监督,并共同评定质量等级。
⑥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检的工序或部位。特别应引起注意和重视的是,所有的隐蔽工程全部要经过四级验收检查。须隐蔽的工程,经施工队检查合格后,应提前将记录报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记录并办理签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三)技术复核: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主要内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②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③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混凝土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④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⑤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②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④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⑤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⑥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原材料进厂的质量验收:
①物质供应部门采购的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种材料,如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必须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原件,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有关检验要求和抽检比例进行抽查复检,并出具复检报告,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货,严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与待检材料应挂标识牌进行区别。
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附:
一、工程开(复)工验收标准
生产部分:
1、开工范围内支护情况完好,支架构件齐全,无失修、失效棚。
2、开工所用的支护材料必须到位,工具齐全,材料堆放整齐,标志
3、图牌板必须悬挂整齐,内容齐全。
4、开工范围无浮煤、杂物及巷道内无积水。
5、安全设施齐全。跨越皮带必须安设过人桥。
6、开工前必须对巷道内的皮带、电缆、管线增设保护设施。
机电部分:
1、设备清洁卫生(包括设备周围5m以内)。
2、各种设备保证完好,综合完好率达90%以上
3、无失爆。
4、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加放防潮剂,设备中原有的防潮剂必须升坑干燥后加放。
5、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并保证灵敏可靠。
6、排水设施必须保证完好,涌水量大的地方(30m3/h)要有备用水泵。
7、复产前要对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合格后方可送电试机。
8、复产前包机人员对每台设备的检查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电力部分:
1、电气开关整定合格。
2、电气开关有完善的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3、电气设备有合格的接地装置。
4、皮带机有完善的综合保护及其装置。
5、上、下运料的皮带机,按规定安装沿线急停装置,50m一组。
6、电力设备必须放平衡。
7、电缆必须按要求悬挂,且高压连接器有合格的接地装置。
运输部分:
1、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绞车完好及绞车的固定符合《矿井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标准。
2、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阻车器、挡车器、分绳轮、拨绳轮、封闭栅栏、地滚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3、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钢丝绳、绳皮、绳卡符合《矿井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4、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各类信号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5、开工后,列车下方的将军柱可以拆除,但必须保证列车轨道上设置不少于2组的卡轨式阻车器,并且在阻车器前放十字道木(其中必须有一组阻车器设在电气列车的尾端)。
6、其余按《矿井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标准执行,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最后由运输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
通风部分:
1、局扇的安设局扇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局扇离地高度大于0.3m,5.5kv以上的`局扇要装有消音器。局扇不准出现循环风,要实行挂牌管理。风筒未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规程要求,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2、风筒接口严密(于距接头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未端20m除外)。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3、净压水管安设平直,距巷底1.8m以上,每隔50m一个水门,水门手轮齐全,不拐死弯,无漏水。同一用水区间管理不得异径连接,管路外涂防锈漆,水管未端安设过滤装置。
4、隔爆水袋吊挂整齐,水量充足,无脱钩、死钩,破损现象。总水量大于200l/m2,布设长度大于20m,排间距1.2m-3m,首排距工作面60—200m。水棚距离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棚区巷道断面和形状与其前后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水棚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水棚与巷道的交岔点转弯处,门变坡度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5、净化水幕喷雾封闭全断面,喷头无堵塞,雾化好,无短缺,水门操作方便,距工作面距离小于50m。
6、转载点喷雾(采煤溜、转载溜、转载皮带机头)喷头喷雾能覆盖整个落(过)煤处,雾化效果好。
7、放炮喷雾能封闭全断面,喷头无堵塞,雾化好,无短缺,距工作面距离小于20m,灵敏可靠。
8、掘进机喷雾齐全完好,喷头无堵塞,雾化好。
9、除尘风机完好,风筒吸风口在司机位之前。
10、个体防护,掘进机司机佩戴防尘口罩。
11、监测监控在距工作面小于5m处安设瓦斯探头t1,距回风10—15m安设瓦斯探头t2。瓦斯报警点:t1、t2分别为1%、0.8%,瓦斯断电点:t1、t2分别为1.5 %、1%,复电点t1、t2都小于1%。断电范围:t1、t2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监测监控部分:
1、各使用监测监控设施的单位,开工前必须按规定提出安装申请,报通风科、调度室审批。
2、使用单位,在现场必须按“三专”要求给监测监控设备提供电源
3、严格按《规程》要求,安设监测监控设施,并保证运行正常,实现瓦斯电闭锁,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断电条件。
4、监测监控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及标准化工作。
5、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回收设备及线路,需拆除者,须请示通风科、调度室批准。
二、停(竣)工验收标准
生产部分
1、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达标,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
2、巷道支架构件齐全,锚杆支护巷道无失修、失效锚杆。如出现锚杆失效、必须重新打设。
3、窝头最后一架棚距煤墙间距不大于200mm。
4、巷道内无宽帮、高顶现象。
5、巷道内无浮煤、杂物。巷道净高必须达到设计标准。
6、工作面剩余材料、设备必须堆放整齐,挂设标牌。
机电部分:
1、设备清洁卫生(包括设备周围5m以内)。
2、各种设备保证完好,综合完好率达90%以上。
3、无失爆。
4、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加放防潮剂,设备中原有的防潮剂必须升坑干燥后再下井加放。
5、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并保证灵敏可靠。
6、排水设施必须保证完好,涌水量大的地方(30m3/h)要有备用水泵。
电力部分
1、电气开关整定合格。
2、电气开关有完善的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3、电气设备有合格的接地装置。
4、皮带机有完善的综合保护及其装置。
5、上、下运料的皮带机,按规定安装沿线急停装置,50 m一组。
6、电力设备必须放平衡。
7、电缆必须按要求悬挂,且高压连接器有合格的接地装置。
运输部分:
1、各类绞车必须完好,安装牢固,停产期间必须闭锁开关。
2、阻车器、挡车栏、封闭栅栏、分绳轮、拔绳轮、地滚等安全设备齐全有效,并且阻车器、挡车栏、封闭栅栏停产期间全部关闭。
3、钢丝绳、绳皮、绳卡符合规定。jd—11.4绞车及jh—14回柱车的钢丝绳必须全部收回,且在滚筒上缠绕整齐,不得有爬绳、咬绳现象。
4、各类信号必须齐全,完好、畅通、停产期间闭锁开关。
5、运巷轨道的车盘必须停在阻车器上方,并且在阻车器前放十字道木,停产期间在列车下方打将军柱以防跑车。
6、停产时,井下所有闲置矿车必须全部升坑。
7、停产期间,如需运输设备运转,必须按单项工程进行控制,并制定专项技术措施,经调度、安监处、运输科批准后方可使用。
通风部分:
1、风筒开口距窝头不超过10m,风筒吊挂平直,接头严密,不漏风。
2、防尘水管齐全,三用阀门齐全。
3、隔爆设施齐全完好。
监测监控部分:
1、各使用监测监控设施的单位,开工前必须按规定提出安装申请,报通风科、调度室审批。
2、使用单位,在现场必须按“三专”要求给监测监控设备提供电源。
3、严格按《规程》要求,安设监测监控设施,并保证运行正常,实现瓦斯电闭锁,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断电条件。
4、监测监控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及标准化工作。
5、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回收设备及线路,需拆除者,须请示通风科、调度室批准。
住宅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1、依靠监理的力量控制质量及安全
1)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工程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现行的法规和规范,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是保证项目管理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2)现场工程师要经常与监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尽快与项目部合拍。
3)现场工程师要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优选队伍,杜绝多层转包
1)选择承包方时,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构成、管理组织架构是否适应我们的成本控制目标是有必要的。
2)杜绝层层转包是我们选择承包商的重要指标。
3)优选选择高效、重信誉、管理组织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4)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个项目按专业分工、适当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广泛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
5)每次投标的投标方应有足够合格的数量,保证每次投标的竞争性是很有必要的,中标率应控制在30%以内。
3、强化过程监督
1)承建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级公司的支持等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
2)强调过程监管,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通过监理公司实施对承建商严格质量控制。
3)重点监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体系是否足够并有效运作,协调各方的关系,关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评价供方的表现。
4、沟通与支持
1)沟通活动:与主要承建商,特别是其领导层建立正确的关系,工程应获得其公司层面的支持。
2)管理与技术支持:
●设计交底;
●施工节点与细部交底;
●技术标准交底;
●施工工艺交底;
●施工组织与配合交底;
●质量控制点交底;
●施工样板交底;
3)财务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册资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资金压力是很大的,同时妨碍工程承包方组织优秀的社会资源。我们应按合同(同时合同支付条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时支付。
5、分户验收
一、采煤工作面必需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即煤壁、刮板运送机、支柱各成向来线;运送机铺平;上、下平安出口畅通;
二、采煤工作面的液压单体柱必需举行编号管理,牌号清楚,工作面严禁浮现单梁单柱;
三、工作面的支柱必需坚持拉线打柱,确保支柱成排成行,其排距、柱距的误差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四、泵站的压力不得低于18mp,确保采面单体柱有足够的初撑力;工作面支设的单体柱必需有适当的迎山角,保证支柱迎山有力。
五、放炮后必需准时挂梁,破裂顶板必需超前掏窝挂梁,准时支护,防止片帮漏顶。
六、切顶排的戗柱或加强柱必需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回柱放顶必需坚持“先支后回,由下向上,由老空向煤壁”的原则。回撤下来的支柱、铰接顶梁、小板必需在材料道堆放整齐;
七、工作面运送机头、机尾必需使用好“四对八梁”,每根钢梁必需保持“一梁三柱”交替迈步前进,严禁工字钢侧向和不成对使用。
八、必需搞好采面上、下顺槽的超前支护:采面上、下顺槽离平安出口10米范围内打双排;10~20米范围打单排举行超前支护。
九、每旬必需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面的工程质量举行检查,对存在的平安隐患准时制定整改计划举行整改,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状况存档。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一、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科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工程联系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对队长罚款400元,技术员罚款200元。
二、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否则,对队长罚款400元,对技术员罚款200元。
三、队长、技术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若遇地质构造等异常变化,必须及时向生产科及地质测量科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对队长、技术员每人罚款200元。
四、生产技术科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开展探煤、检查工程质量等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不积极配合的,对队长、跟班队长每人罚款200元。
五、测量引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接到测量人员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参与放线,测量人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现场交接清楚,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技术交底单。因交接不清造成工程失误的,对相关责任人(施工队的技术员、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和测量人员)罚款50元。
六、凡发现施工区队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线误差超限者,对队长、跟班队长每人罚款300元、对验收员、技术员每人罚款200元。
七、若发现中、腰线点照不进去,不及时汇报而继续使用,造成巷道走偏的,对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200元/m,区队技术员、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m。
八、对于定向施工、贯通的巷道,要严格按照测量组下发的'施工通知单要求坡度施工,不按要求施工,对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300元,对技术员罚款200元。
九、验收员要严格按照《措施》或《作业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对每个圆班所施工巷道进行验收,并如实填写记录,发现弄虚作假,对相关验收员罚款200元。
十、下井检查时,要检查支护材料的材质是否合格,支护材料规格是否与作业规程规定相符。凡因供应部门供应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汇报而使用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对施工队组罚款20xx元。
十一、顶锚杆要用锚杆钻机紧固;帮锚杆要用风动扳手紧固;锚索用风动油泵或手动泵预紧,不按规定执行的,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十二、队组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严禁混用锚杆、锚索,严禁随意截短锚杆或钢绞线,不按规定执行的,对施工队队长罚款500元,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200元。
十三、施工队组必须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包括锚杆拉力计、扭矩扳手或风动泵、千斤顶等,且检测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经校验,缺少一项,对施工队队长罚款300元,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十四、队组技术员要按规定进行锚杆拉拔力、扭矩力、锚索拉力试验,每少一次罚技术员50元。
十五、锚杆锚固力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300根锚杆必须抽样一组,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时,应另作一组,每组锚杆不得少于3根。施工队组进行检查,保存好检查记录。不按规定执行的,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二)合格条件
1、同一批试验锚杆的锚固力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值。
2、同一批试验锚杆的锚固力的最小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3、顶锚杆使用锚杆钻机紧固,帮锚杆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搬手紧固。
4、同一批抽查锚杆的扭力矩不符合设计值的不得超过15%。
5、同一批抽查锚杆扭力矩的最低值不得低于设计值的85%。
(三)锚杆锚固力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补打锚杆,锚杆扭矩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必须全部重新紧固一次。每一根不合格,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元。
(四)锚杆间排距要按设计安装及外露长度,不得大于设计规定,每一处不合格罚区队1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元。限期不整改者,每一处不合格加倍处罚。发现锚杆人为截短使用等弄虚作假者,每根罚队长2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300元,隐藏掩埋锚杆的每发现一根罚区队100元,对隐藏掩埋锚杆的相关责任人每根罚200元。
(五)锚杆数量不得少于设计值,顶锚每少一根罚300元、帮锚每少一根罚200元。
十六、锚索质量验收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锚索预紧力进行抽查,每100根至少抽查5根,有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抽查5根,合格率达不到90%时,或有一根低于设计值80%时,全部重新预紧。
(二)间排距全部进行检查,超过允许误差时,重新补打锚索。
(三)锚索合格的条件:
1、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锚固力大于设计承载力,锚索预紧力不小于设计值。再次张拉达到设计值,锚具夹片移动距离超过1mm为不合格。
3、托梁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
4、锚索间距误差:正常情况下不超过设计值的±200mm,孔深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mm,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3度。
5、正常情况下钢绞线外露长度不小于150mm,不大于200mm。
6、钢绞线外露部分有符合规定的特征标记。
(四)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全部补打,每一根不合格,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元。
十七、锚杆托板应紧贴岩面,螺帽必须上紧上牢,外露长度符合要求,所有构件齐全,否则,检查发现每不合格一根罚款100元。
十八、检查时如发现锚杆少用锚固剂,少用一卷,罚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班组长各300元;不用锚固剂,每根罚队长10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0元。
十九、巷道挂网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和连接。网必须伸展、不得松弛。挂网不得露煤面或岩面。否则,一经发现每片罚100元;网与网连接不牢靠不结实,绑扎间距按300mm计算,每少一个绑扎点或一个绑扎点不合格罚50元。挂网有空隙(露煤面或岩面),超过0.2m每处罚50元。
二十、巷道的净断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超、欠挖超过施工2质量标准规定的,每不合格1m对相关施工区队罚款200元(净断面10m以内)、300元(净断面10m以上)。并限期整改合格,否则不予验收并加倍处罚。
二十一、巷道铺轨使用不合格轨枕,每根轨枕罚款50元;轨枕间距超标,每超一处罚50元;轨道面高差、竖曲线半径、弯道半径、道宽、轨道位置不符合要求,每不合格1m罚50元(不足1m按1m计);道夹板不规范、螺栓不齐全,一处罚50元,并限期整改合格。
二十二、施工图板必须齐全,内容清晰、正确,悬挂整齐、位置恰当,便于观看,否则每次罚队长100元、技术员200元。
二十三、当月验收时巷道顶、帮出现的铁丝头、钢丝绳头、废旧管缝锚杆等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否则每发现一处对队长罚款50元。
二十四、巷道不得有淤泥和积水,淤泥、积水长度超过5米,深度超过200mm,每超过1米,罚款30元。
二十五、风水管路吊挂,三通阀门、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安设,有一处不合格,处罚队长200元。
项目部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工程文件管理员(资料员、安全员),及时收集、记录、归类、登记发放、归档。
一、资料员对项目部使用的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技术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指令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进行统一管理和保管,执行使(借)用审批程序。
二、图纸:在施工前应把所的修改变更在图纸上进行标明或更换新改的施工图,图纸使用人员在施工图纸出现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模糊的,必须及时向资料员申请更新。
三、施工前的`各种技术、安全交底,经各班组签字确认后,由资料收集归档。
四、甲方、乙方、监理公司、设计公司来往文件,资料员经确认后,及时转送到相关的管理人员手中,并做好文件发放登记。
五、采购资料:每批材料进场,资料员必须向厂家索取该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向监理公司申报,办理准许使用手续。质检员对进行材料进行取样送检,检验结果交由资料员保管。
六、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查记录,质检员严格按gbj301―9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实对质量情况进行记录,并交监理公司确认后,由资料员归档。
七、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部门、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安全检查记录,应归时归档,并对存在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处理进行归档。安全员严格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评定,并记录归档。
八、工程满足竣工要求时,由项目经理组织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按gb503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进行最终评定,资料员对需归档的质量、安全文件进行整理,整理后送业主、质监站、监理公司核查。保证验收前所有工程归档资料符合归案要求,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1、质量目标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施工技术规范,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达到如下质量目标:
1.1、总体工程保证达到合格。
1)分部工程一次检验合格率100%。
2)符合工程合同所确定的质量条款要求。
1.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100%以上。
2、建立质量组织体系
为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我公司一贯奉行“以质量管理为中心,视工程质量为生命;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过程控制,持续质量改进;努力完善保修服务,为顾客提供满意的市政工程”的质量方针。
在工程施工中,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工程师是技术负责人,项目各部门负有各自的质量职能,建立健全质量组织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把质量放在首位,要求每道工序必须是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提供精品,以过程精品确保工程优质。明确岗位的质量职能、责任及权限,定期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活动,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全面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3、建立质量检查体系
树立全员质量意识,贯彻“谁管生产,谁管质量;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并采用风险工资制等经济手段来辅助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施工中认真接受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调查。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工序验收管理上项目部设立内部检查制度,实行内部质量验收的层层把关。通过内部检查制度的实施,达到有效控制施工质量的目标。
2.3、成立创优良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设置如下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组员:质检负责人、各工种施工工长、材料负责人。
4、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2)严把原材料进场关,做好防水,及钢筋、水泥、大砂、石子的检验工作,凡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在工程上。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每半月(或每个工地至少)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和质量评定,在每个分项工程开展树质量样板和创优质活动。
4)试水按要求程序进行,做到逐步灌水和放水,做好各种数据的测试记录和整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各种原始资料管理,做到工完资料齐全。
5、各工种的施工配合
在施工中各工种的相互配合是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关键,也是施工中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各工种各工艺的施工流程和施工方案,对整个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以及成品保护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我单位在施工过程要加强各工种的.相互配合的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经常召开这方面的专题会议,专人负责协调各工种的关系。
在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如土方、测量工、泥工等多个工种,各工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否则将会给工程在质量、工期、资金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6、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现对施工的各班组采用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每周由专职质量员和技术人员不定期的对各施工队全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处罚。
1、在施工过程中,土建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技术人员的安排进行施工。对于沟槽或井坑开挖的位置、宽度及深度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不得偷工减料。否则重新返工并对施工队做出经济处罚。
2、如遇施工方案与具体施工冲突而需要修改施工方案的情况,施工队应与工程技术人员保持及时沟通,对原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后方可施工。如果施工队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所产生的工程量、材料支出均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3、在砌井过程中,如发现有单砖墙(12墙)砌井,立即拆除,从新整改,并对施工队罚款5000元。二次发现同一施工队出现此情况,立即清除出场,不再与该施工队签订任何施工协议,并对技术负责人及相关处长处以300元罚款。
1、项目部由主管领导组织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施工队主管领导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半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检查后及时通报,严格执行奖罚制度,达到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2、凡对施工过程的路基基底处理,各类基坑、基础工程、隧道围岩地质,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各类工程钢筋布置,防水隐蔽工程,均应经现场监理检查并签证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凡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检查自行隐蔽者,应揭盖重新补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4、隐蔽检查应及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资料,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办理签证手续。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封闭。
5、检查中发现地质变化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上报有关单位或设计单位。
6、检查工作,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应记入施工日志。
7、隐蔽工程检查证,铁路工程按照铁道部例行程序进行表内的内容检查,其他工程按行业或业主规定表格内容进行。
8、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分别进行整理归档存放。
总则
为全面提高我司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质量优先,顾客满意,持续改善"的质量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细则,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分包单位及施工班组均应严格执行。
一、管理内容
材料检验管理规定
材料检验证明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材料进场使用,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取样检验证明等质量保证资料。
二、材料的自检
参与材料检验的"三大员"(材料员,仓库员,质安员)应由专人负责,特别是质安人员,应指定专人参与检验,且专业对口,土建材料检验由土建质安员参加,装饰材料检验由装饰质安员参加,水电材料由水电质安员参加,材料自检时应按合同的相应条款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材料进场后,由材料主管组织质安组组长,仓库主管或其他专业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实物质量,核对材料样板及送货单的单价,数量,规格型号。
验收合格后仓管员开具《收料(货)单》,卸货进仓。对进场材料质量有疑议,现场由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和供货单位重新验收,仍然达不到一致意见的,各方均可向地区公司或总部工程管理中心逐级申请协调处理(有争议时送检测机构检验)。材料进场,供货单位需填写"材料验收申请表"报验收小组查验。
按样板采购的材料必须对照样板进行验收。对大批量的装饰和管线材料,重要设备进场,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应加强监督管理:首批材料进场时,项目质安组应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并会同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检验人员在验收材料时应严格把关,材料的主要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或时效过期,材料检验不合格等,检验人员不得签任。检验人员在检验材料时,应如实填写检验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三、材料的报验
材料经自检合格后,主管施工人员应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场使用。对专业性机械设备,材料,应组织建设(监理)单位及供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作详细的交底,说明。
未经报验的材料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限期退场,不得擅自使用。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有关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分类存档。技术交底,培训管理规定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技术交底分地区公司,项目部及班组三级。
(1)地区公司
对技术复杂的工程,由地区公司总工程师对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和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进行交底,主要对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工程承包合同方面的内容以及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技术要求,注意事项进行全方位宏观技术交底,并形成《公司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项目部
由项目经理或主任工程师组织对工程组,质安组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主要以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进度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图纸设计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司制定的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建立技术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成本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监督与管理。现场施工交底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布置,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质量,技术要求重点,难点及环保措施,文明施工等,并形成《项目部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3)班组
由项目部专业施工员或技术员对班组及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主要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安排样板项目,分项,分部工程的工艺规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对关键性工序,部位,新技术推广应反复,仔细地向班组操作工人进行交底,并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此类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承接人必须签字认可,所有工程质量技术交底资料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四、培训管理规定
单位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均应对新进场的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培训。检查发现工地的工程质量存在较多的问题时,均应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对使用新工艺或新技术的工程以及重点工程,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制定培训计划,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进行培训。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的培训由各部门,项目部每月25日前制定培训计划报培训中心,由培训中心统一负责及编排计划进行培训。对施工班组的培训。
由主管施工员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统一编排计划,由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指定人员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总部和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员工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结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学习讨论。培训完毕,培训资料应送资料室分类存档备查。
五、施工样板,样板间管理规定
1,施工样板
凡装饰工程(外墙,室内,电梯大堂饰面,吊顶天花等),墙体砌筑,抹灰,卫生洁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布置,玻璃幕墙,干挂石,园建等,全面施工前,项目部应先做"施工样板"。对于饰面工程施工,需预先列出排砖图,列明阴阳角收口的做法及砖块的排列,提前3天报建设(监理)单位,经签证同意后方开始做施工样板。
施工样板做好后,工班组长需提前1小时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自检,经自检合格并签字后1小时内报质安部检验,经质安组检验合格后由主管施工员填写"施工样板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样板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
样板经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允许按样板的标准展开大面积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展开大面积施工,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样板经验收合格签证后,有关验收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存档。
2,样板间
单位工程在主体结构完成后,项目部应按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房,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施工样板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样板间做好后,项目部应组织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样板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样板间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样板间,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作为竣工验收标准。
3,对重要的施工样板
现场设置的样板间,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必须安排人员参加验收。工序施工监控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工序精心组织,认真施工,争创样板工程。
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施工员,质安员必须责任落实到人,管理到位,严格进行巡查,旁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质量问题在事前或事中得到控制,避免事后处理,以免造成工期拖延,工料损失,影响工程的总体质量。每一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时,施工员,质安员严格做到"三勤一控"的操作管理办法。"三勤"是勤巡查,勤说解,勤写;"一控"是做好施工前和施工过程的监控工作。
六、质量问题的处理
施工员,质安员在巡查,监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对能马上给予整改的应发出口头指令要求工人整改,并监督其整改合格。对不能马上整改完毕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
整改完毕,应复查整改情况,在"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上填写整改结果,对整改效果差或不能按期整改完毕的,施工员,质安员应对责任工班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重新限期整改。
发现工人严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或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时,施工员,质安员应立即要求工班停工,然后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作出处理。
七、工序施工监控程序:
自检及报验管理规定
1,基本规定: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员,质安员应按《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标准》20__年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__年版,施工图纸,修改通知等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员,质安员应督促班组限期整改完毕,并复查整改结果。整改完毕后应重新报验,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分项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2)分项工程的三级检验分为班组自检,施工员及质安员自检,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3)分项工程自检及报验程序:
对重要的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前项目质安组应提前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视情况安排人员参加验收,签证。
八、分部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分部工程施工完毕,主任工程师应及时督促资料员整理好验收资料,并进行审核,装订。由项目部技术组向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申请对技术资料的审核。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组,质安组的管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内部自检,合格后向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报请验收。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分部工程内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对涉及重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邀请设计单位参与验收。
九、月度检查规定
项目部为及时发现及纠正工地存在的质量问题,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旬检并照开一周一例会。
检查内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仓库,宿舍,饭堂,质量自检及报验资料,质量试验及评定资料,材料验收资料及安全资料等。检查完毕,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并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做好资料归档备查工作。
地区公司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不定期对各施工项目(每月至少三次)的巡检。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每月定期一次召集各项目部的质安组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考核评比,检查内容包括:各项目质安情况,存在问题和采取措施等。对巡检和月度大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实行相应处罚,对严重的问题须进行拍摄通报。对施工质量好的和差的做好现场拍摄记录,并汇编成案例,提供正反面培训教材。
总部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半年组织一次全国范围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半年质安的基本情况,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质安问题,造成的原因,解决的措施,对建设(监理)单位质量问题回访,提出下半年的计划和措施等。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规定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班组长应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检查。
施工员检查合格后,在"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上签字后报质安部验收。质安组应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测,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安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测,评定。
检测合格后,质安组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参与验收的人员应签字确认。"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按规定分类存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凡不涉及人身伤亡的质量事故,统称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
1)重大质量事故;
2)严重工程质量事故;
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4)质量问题,质量缺陷;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隐瞒及私下处理,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质量缺陷
出现质量缺陷,由项目质安组在三天内提出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办理报验。
(2)质量问题
出现质量问题,项目质安组协同工程组在四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及工程管理中心审核,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并签证后进行处理,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手续。
(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质安组应在4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同时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并在36小时报送《事故报告单》,《事故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概况,初步原因(单位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初步调查结果,现场照片);
②事故性质;
③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④应急措施;
⑤初步处理意见。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负责人牵头会同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组到现场调查。
调查程序和内容:
①勘察现场,召集相关责任人询问,座谈,做出调查记录,有关部位拍照;
②召开事故分析会[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程度,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③研究制订技术处理方案;
④写出调查报告。
技术处理方案由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负责人编制,报经甲方(监理),设计认可签证后,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检查,监督项目部组织实施,
对严重质量事故,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质安监督组应派员参与处理,协助地区公司与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沟通,并检查处理结果确保施工质量和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行政和经济处罚意见。
(4)严重质量事故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处理,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协助并审批技术处理方案,按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处理。
(5)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总部组织处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强化和规范本公司所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人员
第二章工程质量总方针
四、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积极创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五、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1、全部工程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2、杜绝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4、工程环保达标;
5、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完整,实现一次验收合格。
第三章管理机构
6、单位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7、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越发制度化、规范化,增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举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集团公司《煤矿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需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暂时派工单准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必需在转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头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需符合《煤矿平安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需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光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平安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与,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需按时派人参与,参与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需在验收表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看法,无故不参与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方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需严格按规定拉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必需齐全有效、精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通过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准时提出整改看法,下达整改通知单,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方法举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柔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行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明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需有特别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需参与,并乐观协作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看法,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的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
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把质量问题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工程质量好与坏,以预防为主,手续完整。并以全过程多环节致力于质量的提高。这就是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以事后检查把关为主变为预防、改正为主,组织施工要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找出来,发动全员、全过程、多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参加施工人员均不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
三、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工程承包者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由于材料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则由,材料的生产者以及材料的购买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一条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1)负责物资的采购,提交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2)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组织供应材料和构件,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避免混装、混供、错用。对因供应不合格物资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的采购制度。
(4)妥善储存各种物资。
(5)负责组织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技术良好。
(6)对机械设备运输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严禁无证上岗。
第一条为加强xx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经济开发区内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xx市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行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权力和义务。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持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第六条监督机构按有关规定审查符合要求时,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监督工程师、监督员责任制,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使用功能。其具体职责是:
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及工农业范围,检查主要基础上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是否相符,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审查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基本建设程序等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监督施工单位及构件厂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
4.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使用功能和关键工序作出监督计划,并将必须监督的重要部位及安装中的重要环节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5.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6.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7.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①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a.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c.地基检测报告及地基验槽记录;
d.抽查基础砌体、砼和防水等施工质量。
②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a.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c.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块、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仙查情况和检测;
d.砼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③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a.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工程安全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
d.水、电、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
e.工程观感质量。
8.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九条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