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精彩演讲稿范文(通用35篇)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因此,我们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是守法小公民》。同学们,你们喜欢做游戏吗?大家的回答一定是:“喜欢”。是啊,因为在游戏中,我们不但能增长知识,得到乐趣,还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但是你们知道吗?每一种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在活动中大家都必须遵守规则。如果你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开除出局,甚至爱到惩罚。其实,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
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懂法。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现在我们国家的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其次,在实践中还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比如,痴迷于打游戏机,看毫无意义的录像,打架斗殴等等。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学,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同学们,你们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
下面给大家讲一个案例:
在一所学校里,下课了,王同学走路不小心把张同学的铅笔盒碰到了地上,张同学看到了,就走到王同学的课桌旁,一把拿起王同学的铅笔盒使劲甩去,一下划破了王同学的眼睛。经医院尽力抢救,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但王同学的那只受伤的眼睛视力明显下降了。
上面案例中的张同学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因年龄未满十四周风,免于追究刑事重伤,但被害人的医药费等一律由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负责赔偿。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难免会与人发生一些矛盾,产生一些积怨,当你因心情压抑急于发泄时,请多一点克制,少一点放纵,多一些理智,少一点冲动。
亲爱的同学们,今天,我们肃立在庄严的国旗下,我想,只要我们每位队员都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学法、知法、守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那么,明天,我们就会成为和谐社会的一代新人!谢谢大家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文明礼仪在校园》。
古人说,“不学礼,无以立”。就是说,你不学“礼”,就没法在社会中立身。
那么,什么是礼仪呢?简单地说,礼仪就是律己、敬人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表现对他人尊重和理解的过程和手段。
礼仪是无处不在的,它可以表现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它可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它的作用太多太多了。在这阳光明媚的九月,一切都充满了生机,意味着我们该有一个崭新面貌。那么怎样才能使小学生礼仪洋溢在美丽的校园里呢?我们小学生要着装得体,符合学生身份,体现出新世纪学生蓬勃向上的风采,因为仪表、仪容、仪态可以让人一看便知道你的修养。
升旗仪式最为庄严。这凝聚着文明与热血的国旗,在礼仪的包围中更显得鲜艳。此时此刻,国旗下的我们要严肃认真、精神饱满、高唱国歌,不负于“礼仪之邦”这个美誉。
课堂礼仪对老师的教学影响很大,它直接关系着一个班的荣誉与凝聚力,体现这个班的班风班貌。校园礼仪就更重要了,下课后的休息时间,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拿粉笔头玩、上下楼梯一律右行、见老师和客人要用普通话主动问好。我们还应该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设施,不穿越绿化带,爱护清洁卫生,服从老师管理和接受值周学生的批评劝阻。受到老师的帮助,应主动诚恳地说谢谢。同学之间也离不开礼仪,它就像润滑油,使粗糙的磨擦消失,如果有矛盾,多进行自我反省。互相理解、宽容待人。培养较强的协作精神,这样使班级更团结、友谊更深厚。
在9月这个文明礼貌月,整个校园都弥漫着文明礼貌的芳香。而这些芳香正来自于各种花朵,你,我,他,便是其中的一份子。相信自己,我们一定能行。我们将挑起传承礼仪的使命,无负于未来,无负于这教育我们的美丽校园。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因此,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吃零食,不浪费。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文明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己的前途,珍惜和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创建我们美丽文明的一小校园。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你们好!
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与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与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与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这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国旗下的题目是《与法律同行》。
谈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起,都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律同行?有同学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可以说:不是的!法律离我们很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有呈上升势头,而且犯罪的一般是在校学生。根据来自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由于犯罪,给他们以后的人生带来了极大地危害。
我们的任务是学习,想好好的学习,前提必须要遵纪守法。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这些青少年犯罪都是从小都是娇生惯养,争强好斗和受外界的不良影响,"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后悔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个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
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
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
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与法律同行!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尊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暗夜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语叫“有理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需要我们不但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和目标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多年以来,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似乎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把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要害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清楚地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国家。青少年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只有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用法、守法,做法制的先锋,才能在将来不负重望,不厚使命,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最近,一条新闻在全国各大媒体以及络上都闹得沸沸扬扬。
著名歌星李双江15岁的儿子无证驾驶与他人产生冲突,进而演变成打伤人事件,最终的结果是李双江的儿子被判劳教一年。那天,电视中也在播这条新闻,爸爸妈妈趁机给我上了一堂“法律”课:法律是国家制定并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保护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知法、懂法并且守法,国家的治理才能井井有条。
从爸爸妈妈口中,我了解到,我国现阶段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容乐观,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也只有14、15岁,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甚至有的人为了上费用或吸毒而残害亲人,那都是他们法律观念淡薄的结果,法律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会作出公正的判决。小时候认为“法律”等同于“公安局”,因为不听话总是被大人“恐吓”道:“再不听话就叫警察叔叔来!”近似于“法盲”的我开始知道自己原来对法律的理解是多么片面。
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有法律,国家将乱作一团。
法律同样保护人的正当权益,人们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是小学生,生活在法治社会,有许多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地学习、成长,比如《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就好比校规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同学们安宁的学习环境,同样,国法保障国家的安定与和谐。
我们年纪虽小,也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都知道,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每一件案例的源头都可追溯到案件主人公在校读书时的一言一行。所以,我们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要好好反思平时的点滴行为,好好想想今天我说错话了吗?今天我做错事了吗?一滴水能够折射出太阳的七彩斑斓,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可以显示他品格素养的高下低劣。而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一小部分人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比如:在与同学交往中,未经同意乱翻别人书包、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借了同学的钱耍赖皮不还、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甚至动用课桌椅当武器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一些行为举止几乎跟社会上的小混混没有什么区别,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样做是错的。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归结到因为是未成年人、因为好奇心强、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弱。我们未成年人也是人,应该懂得分清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
有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同学都知道,如果一个班级,纪律观念强,人人都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尽可能地不给他人带来麻烦,不做惹人讨厌的人;那么生活在这样的班级集体中,每个人都会感觉轻松、惬意、心情舒畅,会更加团结互助、天天向上。反之,如果一个班级,肮脏、杂乱、吵闹、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甚至充满紧张敌意,那么平时表现好的同学也会变得心烦意乱,感到压抑和窒息,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在不知不觉中受伤。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的题目是遵规守纪,完善自我。
青少年时代是最美丽的,同学们,我们大多处在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有的已步入人生最美的“花季”,青春的花朵就要在我们的生命之树上绽开,阳光是我们的,希望是我们的,世界是我们的!
歌德说过,要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就要从青春时代做起。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迈出正确的步子,让青春无憾无悔,走向美好的明天呢?
首先,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小学生,就要遵守纪律,做现代文明的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就要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律自强;诚实守法,文明礼貌;遵守公德,爱护公物。
其次,作为新时代的学生,还要学会守法。
每个公民都必须具有法制观念,不仅要学法,而且还要守法。缺乏法制观念是非常危险的。
第三、要遵守社会公德。
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维持公共秩序等,这些都是社会公德。遵守社会公德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
讲究公共卫生,就是要保持优美整洁的公共环境。比如:在教室里,在马路上,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果皮、纸屑。还有一点,则是不能大喊大叫。妨碍其他人学习、工作或休息;不能在建筑物上或课桌椅上乱刻乱画。
我们身边的公共财物有很多。如学校的门窗、桌椅、教学设备等,公园里的花草、树木,马路边的路灯、路牌、公用电话等,我们不仅要做到自己爱护,而且还应当劝阻、制止有些人破坏公共财物的不文明行为。争做一个讲文明、懂礼仪的好学生。遇到师长、来宾,主动敬礼问好;上下楼梯,注意谦让。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马路。形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
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珍惜今天这大好时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我国教育家陶行知说过,“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是的,学做人的真谛,就在于道德习惯的养成。端庄的仪表,文雅的谈吐,时刻塑造着你在别人心中的形象;对老师的尊敬,对同学的友爱,会让你的品格,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时时感动别人,也时时提高自己;对学业的精益求精,对知识的如饥似渴,积极向上的心态会让你永远保持愉悦;对劳动的热爱,对活动的参与,对审美的追求,能造就你完美的;当你快乐地接受学校教育的时候,你就会发现校园是如此美丽,同学是如此可爱,生活是如此亮丽。从这个角度讲,美好的品德也是一种心情,一种认知,一种感受。同学们,我们要以博大的胸怀从宽容中赢得别人的认同与尊重,也要从宽容中享受别人对自己的宽容。学习诚信,懂得诚信,坚守诚信,生命之帆就会高扬,事业之舟就会远航,收获之仓就会丰盈。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与法同行”。寒冬白雪好时节,12月4日,我们即将迎来“全国法制宣传日”。年的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共筑伟大梦”。
队员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吗?有句古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法”是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坚强保障。邓小平爷爷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可见,我们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将影响梦的实现程度。
作为新时期的小学生,我们该如何做到知法懂法呢?首先,我们要积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遵守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懂法。其次,我们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注重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我们还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校内坚持做到勤学以致博,笃行而达雅,遵守校纪校规、文明有礼,校外遵守交通规则。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我们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值此全国法制日,我向大家发出号召:知法懂法、身先力行。文明懂礼,圆梦中华!队员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从自身和身边小事做起,自觉改变不良习惯,提高文明修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弘扬法治,为实现伟大的梦作己应有的努力!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在咱们大多数同学看来,法律是很遥远的,因为那是成年人的事,咱们现在只是一名学生。真的是这样吗?让咱们一起来听听一个从事审判工作者的法官是怎么说的。这位法官16年中判过631个犯罪的青年,她认为造成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不懂法。有一个学生,他非常羡慕别人有手提电脑。一天,一个同学告诉他,有一个人偷了一台电脑,不敢拿回家,放在附近楼房的一件工具房里。这学生就说,那咱们去拿了来,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后来他们就真的把电脑偷了来没问他为什么偷,他理直气壮地说,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是不懂法害了他。在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抢劫罪的比例很高,问他们为什么抢劫?很多青少年都会这样想自己曾经被人家抢过,人家抢自己的,为什么自己不能抢人家的。这种观念的形成也是因为同学们本身缺乏保护意识以及缺乏相应的法制教育造成的。还有一个14岁的孩子一进法庭就放声大哭,说他已经把问题都交待了怎么还不放他回家。可是这个孩子和另外一个15岁同伙共撬了3个保险柜,偷了两万多元。这个孩子站在她面前,就感到心情非常沉重。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但法律是无情的,该判还得判。
咱们一些同学尚未成年,缺少生活阅历,对于什么是法?什么样的行为是属于犯法?为什么要知法、懂法、守法?怎样遵法、守法等一些问题是一知半解,甚至有些一无所知。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所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学们,法就在咱们身边,咱们学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国家、家庭、学校、社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那咱们自己本身要怎样做呢?
首先,要遵守咱们的校纪、校规,它可以帮助咱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只要咱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咱们自觉遵守《师范生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其次,咱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咱们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营业性的舞厅、网吧咱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咱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发展的未来。所以从现在起,咱们不能一味地只看重语文、数学的学习,要多知道一些法律小常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咱们所有的学生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咱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的规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在此我倡议,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
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严以律已,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学生。最后,祝全体老师工作顺利,所有同学学习进步。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面,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渐成为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孩子,少先队员,青年公民,我相信,守法从我做起。美丽的校园,和谐的社会,都是明天。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
早上好!我是初二(6)班刁欣桐,今天我国期下演讲的题目是:《规范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
哲学家威廉·詹姆斯说:“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人生。”可见,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
大家一定听说过这样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苏联宇航员加加林,乘坐“东方”号宇宙飞船进入太空遨游了108分钟,成为世界上第一位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当时几十个宇航员在培训,为什么加加林能脱颖而出,起决定作用的是一个偶然事件。原来,在确定人选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参观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把鞋脱下来,只穿袜子进入座舱。就是这个细节,一下子赢的了罗廖夫的好感,感动了他。罗廖夫说:“我只有把飞船交给一个如此爱惜它的人,我才放心。”所以加加林的成功,的益于他良好的习惯。有人开玩笑说:成功从脱鞋开始。实际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的习惯能够给人带来更多成功的机会,坏的习惯往往使你在不知不觉之中走向失败。
学校是一个育人的摇篮,是一方纯净的沃土,校园的文明直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而每个同学的言行举止也正反映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程度。然而,在校园中出现的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值的我们重新进行思考。
比如: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应该最能激发我们每位同学爱国爱校的情怀,那么请反思一下:你有没有高声的唱国歌唱校歌,有没有认真地向国旗行注目礼,有没有认真吟诵校铭呢?
也许有人认为,你说的这些都只是小事,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其实也就是这些身边的所谓“小事”,往往成为一个人塑造人格和积累诚信的关键。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留英学生曾讲述过这样一段经历,在他出国留学期间,遇到一家非常和善的房东,他们就像对待亲儿子一样解除他所有后顾之忧让他安心学习。可是这位留学生每晚回家都使劲关门、劈劈啪啪的走路、大声咳嗽,引起了房东的不满,房东多次善意提醒都未能奏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他逐出家门。而且因此,留学生一连遭到了六家房东的拒绝,他最终领悟了老房东那句意味深长的话“良好的习惯和修养是人的第二身份”。
为了进一步规范言谈举止,提升思想境界,培养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适应终身发展的需要,成为有大家之气、大家风范的精英学生,为将来“德业双馨,成名成家”,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幸福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作为邗中学子,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邗江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细则》,从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生活起居、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来进一步养成良好的习惯。叶圣陶先生说过:“心里知道该怎样,未必能养成好习惯;必须亲自去做,才可以养成好习惯。”好习惯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体现出来的。作为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就至关重要。
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我们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我们的综合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帮助我们完善自身的道德品质,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成才。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做为一个社会人,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每一件小事,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
一个人的成功与否与他的行为习惯息息相关,古今中外的例子都能证明。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学生,祖国的未来,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播下好习惯,收获绚丽人生吧!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个宁静、有序、有着良好学习环境的美丽校园。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同学们,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要讲的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场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xx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我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那么怎样走路才能保证安全呢?我的回答是:“行人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打闹闹,追逐嬉戏,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猛跑,与车辆抢道。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酿成灾难。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六(1)班的X同学。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每年12月4日是国家法制宣传日。人们常用“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来表达对自由向往。可是,鱼和鸟的自由是有条件的,我们人类也是。我们的行为也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不论做什么事都需有规矩,否则什么也做不成。而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
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法制的国家,这就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和守法。有的同学心里会想:我年纪还小呢,法律会无条件保护我的!的确,法律会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会为我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但是,它绝不会容忍我们违法犯罪。因此,知法、守法、懂法也青少年茁壮成长的必经之路。
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中华民族振兴、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首先,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律知识中,我们可以进一步明确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学会明辨是非,识别善恶,从而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其次,作为学生,我们也应该遵守校规。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为此,我向大家提出如下几点倡议:
1、做好课间操和升旗仪式,展示出同学们良好的面貌。
2、自觉维护课间以及集会秩序,展示出同学们的文明风尚。
3、树立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校园意识,展示出同学们的担当与责任。
法律无处不在,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成长的道路上知法守法,慎行自律。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纪律。众所周知,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证。在一个有着良好的校风和班风的环境里,必然会受到良好学风的影响。一个学科广泛的集体,不可能有好的学风,学习也不可能有保证。因此,良好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必须通过健全和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来维护。
作为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强自律;诚实守法,文明礼貌;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财产。
目前,我们必须坚决制止学校的以下违法行为。
第一,有的同学脾气暴躁,欺负同学。以后谁要是发现同学打架,给的不仅仅是警告。
第二,有些同学,彼此有矛盾,不向老师或学校报告,聚集亲戚朋友甚至社会青年,与有矛盾的同学斗争。将来,所有聚集亲戚、朋友和社会青年与我们的学生打架或作为他人帮凶参与社会斗争的父母都将被带回家接受教育。
第三,没有必要谈论少数学生吸烟的现象。任何发现学生吸烟的人都会第一次被通报批评,第二次被警告。
第四,不注意仪表,男生留长发,女生戴首饰;男生女生不拉锁,染黄头发,留长指甲,穿奇装异服,严重影响小学生形象。这样的事情一旦被发现,全校都会被通报批评。
此外,还有少数学生不遵守学习纪律,上课迟到,假不留名,上课睡觉,损坏公物,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第五,校园脏话较多,严重影响学校和学生自身形象。纪检部门和值班领导要加强监督。及时反馈,希望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另外,学校提倡老师主动打招呼,学生团结互助。
以上所有违规行为,我们都要在开学的时候关注。希望能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同时动员全校学生互相监督,及时检举揭发违反校纪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老师们,同学们,当我们雄心勃勃地为理想而奋斗,当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旅行,当我们满怀信心地在生活的跑道上奔跑时,请不要忽视——遵守纪律,规范行为。有了它,我们的秩序更加有序,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我们的攀登脚步更加坚实。遵守纪律去实现我们的每一个梦想。有了纪律,我们的人生更加辉煌。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我们对自由的向往,但是自由是相对的,没有束缚,自由也就无从谈起。“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坚守社会文明的最后一道底线;法又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它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无处逃逸;法就像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维系着社会的安定,护卫着人们的安宁。
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率逐年升高,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等等。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曾经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发生: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因为“年幼无知”而放纵自己、伤害他人,否则我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在我们的心里,从小根植,精心呵护,茁壮成长,直至根深蒂固。
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构建和谐班级开始,从构建和谐级部开始,从构建和谐校园开始,逐步扩展到构建和谐社会,让法律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知法、守法,更自由》。
同学们,我是一名政治老师,在这里想带大家复习一个政治考试的常考考点,“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中,根本行为准则是什么?”答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刚刚能答来的同学,期中考试肯定是妥妥的!因为“遵守宪法和法律”不仅仅是考试中的考点,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准则,遵守和使用法律能够更好的保护我们享有自由。所以,我们应该把“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一,内化于心,是要求我们要知法,即学法、懂法。大家知道,我们每周都进行的升国旗仪式,与哪两部法律有关吗?是《国旗法》和《国歌法》,法律要求我们爱护、珍视国旗,国歌的奏唱要严肃和规范。就在本月初,某红主播就因公然篡改国歌曲谱,戏唱国歌博出位,行为恶劣被依法处以刑拘5日,全面封禁其账号。这就是典型的不知法、不懂法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作为青少年,我们应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必须知道应该履行的义务,为守法打基础。作为在校学生,我们要充分学习《中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校纪校规。要知道,进入校园,手机和违禁物品不可入内;进入课堂,要认真听讲,不违反课堂纪律;课间时分,要文明休息,不可喧哗;体育节时,要坐在规定区域,无故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第二,外化于行,是要求我们要守法,即把法律的规定转化为我们的自觉行为,如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骑飞车;遵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出现不良行为,如旷课、抽烟、偷窃等;遵守《旅游法》,自觉爱护旅游景点景观等。作为在校学生,遵规守纪是遵纪守法的前提。如,与他人发生冲突时,保持冷静,不使用暴力;与异性同学交往时,保持距离,以学业为主;参加考试时,保持诚信,绝不抄袭舞弊;使用络时,保持清醒,不传谣信谣。
同学们,我的主题是“知法、守法,更自由”。什么是自由?政治课上的知识点就可以解释,“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是相对的”。“无法无天”的后果不是更自由,是纪律处分、是牢狱之灾。我们常外的学生是要走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为了自己能更自由的追求理想生活,请你一定要知法、守法!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 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腐败的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农行衡阳分行在全行组织开展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的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该行从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以及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内控管理。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重要案防制度进行解读,所选案例包括柜员、客户经理、部门负责人、行长等各个岗位,还包括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等类型,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展示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
三是强化素质提升。要求每个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学习《准则》和《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守住底线。通过《刑法》解读和案例点评,充分展示并深刻剖析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真正触及员工的内心深处,大力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氛围,为全行的改革发展、稳健经营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强化宣传效果。为加强学习活动信息交流与宣传,市分行将利用内部网、信息简报等载体,及时通报、宣传报道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各级行、各部门在发动动员、安排部署、组织学习、检查推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以支行为单位,每半个月要向市分行报送一期活动动态。
五是强化检查督导。活动期间,该行组建专项检查督队伍,对各支行进行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指导、督促活动开展,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对各支行的督导面不少于50%以上。对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和部门,责令整改,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尊敬的各位,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春风吹过,我仰起头,看到湛蓝的天空中,风筝在那儿舞动,地面上,孩子们手中收放着的线,使风筝在天空中飞舞得更加美丽。我想,如果没有线的束缚,风筝也会迷茫。作为一名小公民,咱们需要的则是法律的束缚。同时,咱们也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将要用双手拥抱未来。在此之前,咱们必须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从前,我喜欢漫步于校园,接受着知识海洋的陶冶,我始终忘记不了一句话,“德是成功的基石”,我学会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它的第一次出现,总给我一种神秘而威严的感觉,从早到晚,它一直陪伴着我,它的神情是那样严肃,但是它的存在又给予我无限的安全感,好似它成了我的保护神。如今的我啊!感觉法律是那样的高大,它的光环将我包围。原来法律离咱们如此之近,现在的我更一步的认知了法律。
五千年文明的古老传承?咱们要做一个守法的青少年,咱们就应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咱们的心中应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使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播散正能量的种子。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让咱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提起法律,大家都会觉得很神秘、很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
也许许多同学都认为:我们还小呢,能范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的。有些现象我们在学校中也常听到,比如:一些同学从偷别人一支笔、一块橡皮、到偷钱等等。这是因为,这些人因为年龄小、缺乏社会知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所以,我向大家提一些建议:
一、不沉迷络。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以免失手,以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
我们大家都知道,由于小毛病发展到大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所以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争做讲文明、懂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下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都知道,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每一件案例的源头都可追溯到案件主人公在校读书时的一言一行。所以,我们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要好好反思平时的点滴行为,好好想想今天我说错话了吗?今天我做错事了吗?一滴水能够折射出太阳的七彩斑斓,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可以显示他品格素养的高下低劣。而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一小部分人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比如:在与同学交往中,未经同意乱翻别人书包、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借了同学的钱耍赖皮不还、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甚至动用课桌椅当武器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一些行为举止几乎跟社会上的小混混没有什么区别,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样做是错的。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归结到因为是未成年人、因为好奇心强、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弱。我们未成年人也是人,应该懂得分清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
有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同学都知道,如果一个班级,纪律观念强,人人都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尽可能地不给他人带来麻烦,不做惹人讨厌的人;那么生活在这样的班级集体中,每个人都会感觉轻松、惬意、心情舒畅,会更加团结互助、天天向上。反之,如果一个班级,肮脏、杂乱、吵闹、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甚至充满紧张敌意,那么平时表现好的同学也会变得心烦意乱,感到压抑和窒息,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在不知不觉中受伤。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懂法,从我做起”。 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为此,我要向全
校同学发出倡议,我们要创建守法校园,保校园宁静,让我们生活在平安和谐的环境中。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知法懂法作为我们学习、生活的第一准则。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最后祝愿大家在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下释放出自己的生命价值!
谢谢!
各位,同事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城市,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五(2)班的。今天,我们在这里参加“学法守法,崇德尚德”的活动。首先,我代表全体同学感谢领导,老师的关心与爱护,感谢你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付出的心血。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作为社会的公民,我们要崇尚道德,遵纪守法。“尚德守法”对于一个人有多重要呢?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说:“德之不修,吾之忧也”。那么,我们可以扪心自问:“德行我休了吗?”,或许,我们从来都没有用哪怕一分钟的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会有很多的借口,我们会说自己很忙没有时间去思考这样的问题,甚至可能有人会认为,只要学习好就没有必要去管它什么德行不德行。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早就告诫我们说:“真理和美德是一对密友。你想要当作家吗?想要当批评家吗?那么就请你首先做一个有德行的人。”其实,不管我们将来做什么,只要想做好,什么都离不开个人品德的修养。
那么,一个人到底应该怎样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呢?我们要有一颗追求真、善、美的心,并且将这种追求化作行动的力量,坚持不懈的去做。关心一下身边的同学、捡起掉在地上的粉笔头,帮同学擦一下课桌上的灰尘或者是帮他摆一下斜着的椅子。当我们把要求自己做这一切当做一种责无旁贷的事情时,我们的人生其实已经拥有了一笔无形的财富。一个人的德行修养有时候会遇到困难,或者是当你做一件正确的事情的时候担心会遭到同学的嘲笑,或者是你自己不服气别人的长处,不愿意承认自己的不足。其实,无论是面对自己还是别人,我们都需要有勇气。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说:“要养成感知和观察高尚事物的习惯,以便从那种高尚事物无法效仿的借口中解脱出来。我们的心灵境界升高了,凝视神圣榜样的热情点燃了,我们就要设法见贤思齐了。”
遵纪守法的解释是这样的:“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要讲纪律那岂不是等于就没有自由?” 我国古代的教育家、思想家孟子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战国末期著名的哲学家、法家韩非子也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英国19世纪初期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告诫人们说:“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同学们,我明白了。原来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不遵守纪律的自由必然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那就有可能永远的失去了自由。其实,我们经常也能够从电视上看到很多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我们在可怜他们的同时,也应该深思反问自己:“打水、就餐的时候我排队了吗?”,“上下楼梯、骑自行车的时候我靠右行了吗?”“上自习班里没有老师的时候我吵闹了吗”
同学们,我们每个人都是早晨八点钟的太阳,未来终将是我们的。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正值成长的时代,也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要不辜负祖国和社会的希望,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尚德守法的小学生,在学校里遵守纪律、关心同学,努力学习,争做好事。在家里尊老爱幼,帮爸爸妈妈承担家务。我们要学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学会换位思考,替他人着想;我们要从现在起开始修身,将来才能齐家、平国、治天下!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我们对自由的向往,但是自由是相对的,没有束缚,自由也就无从谈起。“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坚守社会文明的最后一道底线;法又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它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无处逃逸;法就像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维系着社会的安定,护卫着人们的安宁。
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率逐年升高,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等等。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曾经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发生: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因为“年幼无知”而放纵自己、伤害他人,否则我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在我们的心里,从小根植,呵护,茁壮成长,直至根深蒂固。
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构建和谐班级开始,从构建和谐级部开始,从构建和谐校园开始,逐步扩展到构建和谐社会,让法律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在学校,我们要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被动接受纪律约束,到主动养成良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现在做起。邓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学们,我们红卫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行动,从现在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若干年后,当我们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才能做一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生命关注交通安全》。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__年全国交通事故发生数总计24万4674起,平均每小时28起,20__年交通事故死伤人数31万2426人,平均每小时35人。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冷冰冰的数字后面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凋零,都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在哭泣。所以请大家不仅要自己遵守交通规则,还要集中注意力,防范因别人违反交通规则而导致自己受伤的情况。预防为主,警钟长鸣。
同学们,关于交通安全的规则有很多,我们小学生能做的、应该做的有哪些呢?我为大家总结、分享了几条经验:第一条是帮助、提醒我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要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期,送我们上下学期间,有些家长为了省时间抄近道,会逆行甚至闯红灯,这时候需要我们小朋友善意提醒一下,可以跟他们这么说:“爸爸妈妈,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我,也请您注意安全”。第二条,同学们走在马路上,一定要提高注意力,认真观察马路上的危险因素,千万不要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别人负责。有些小朋友走在马路上,心思却飘到了九霄云外,以为别的司机都会主动避让自己。此时如果碰到一个开车走神的司机,那就非常危险了。所以交通安全,预防为先,以我为主。
第三条,我提醒大家一个交通安全细节。大家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但是千万不要以为我面前的斑马线转绿灯时,别人都是红灯,都在停车等我过斑马线。此时特别需要注意你左手边的来车,因为他们如果右转是不需要看红灯的,有些司机会直接压过斑马线右转!所以过斑马线一定要先左看、右看、再左看,确认两边都安全后,才能迈步过斑马线。第四条,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要随时观察路面其他车辆情况,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看书等。不要在马路上玩平衡车、滑板车、玩足球等,甚至自行车。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有些高年级同学们虽然超过了12周岁,也学会骑自行车了,但是由于城市路面各类车辆多,轻易不要到马路上去骑自行车。
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注重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用行动诠释生命的意义,让我们的青春散发生命的光芒!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1)班的,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己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在我们大多数同学看来,法律是很遥远的,因为那是成年人的事,我们现在只是一名学生。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一个从事审判工作者的法官是怎么说的。这位法官20xx年中判过631个犯罪的青年,她认为造成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不懂法。有一个学生,他非常羡慕别人有手提电脑。一天,一个同学告诉他,有一个人偷了一台电脑,不敢拿回家,放在附近楼房的一件工具房里。这学生就说,那咱们去拿了来,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后来他们就真的把电脑偷了来没问他为什么偷,他理直气壮地说,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是不懂法害了他。在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抢劫罪的比例很高,问他们为什么抢劫?很多青少年都会这样想自己曾经被人家抢过,人家抢自己的,为什么自己不能抢人家的。这种观念的形成也是因为同学们本身缺乏保护意识以及缺乏相应的法制教育造成的。还有一个14岁的孩子一进法庭就放声大哭,说他已经把问题都交待了怎么还不放他回家。可是这个孩子和另外一个15岁同伙共撬了3个保险柜,偷了两万多元。这个孩子站在她面前,就感到心情非常沉重。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但法律是无情的,该判还得判。
我们一些同学尚未成年,缺少生活阅历,对于什么是法?什么样的行为是属于犯法?为什么要知法、懂法、守法?怎样遵法、守法等一些问题是一知半解,甚至有些一无所知。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所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学们,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学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国家、家庭、学校、社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那我们自己本身要怎样做呢?
首先,要遵守咱们的校纪、校规,它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师范生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咱们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营业性的舞厅、网吧我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发展的未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不能一味地只看重语文、数学的学习,要多知道一些法律小常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我们所有的学生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的规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在此我倡议,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严以律已,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学生。最后,祝全体老师工作顺利,所有同学学习进步。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国家设定的普法日,也是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吧问题。吧的确有效地把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游戏、沉溺聊天、三个公害,成为"电子",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上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正确对待互联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要从小就学法,我们行事也要根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来做,因为无论一件坏事是多么的小,如果你不以为意,并持续做下去,那么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会变成可怕的“习惯”,它就会使你的人生逐渐走向黑暗的深渊。有句话说得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是谁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鸟儿渴望自由的飞翔,鱼儿向往自在的嬉戏。有的同学说:“我也憧憬着自由,不受校规校纪的约束。”同学们,你错了。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自身安全。同时还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不参与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努力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学会遵纪守法,学会做人的道理。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分子,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
那么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吧!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勇敢、谦虚的好孩子,让法律永存心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在学校,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领导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宪法日,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在学校《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为我们保驾护航。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提起法律,大家都会觉得很神秘、很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
也许许多同学都认为:我们还小呢,能范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的。有些现象我们在学校中也常听到,比如:一些同学从偷别人一支笔、一块橡皮、到偷钱等等。这是因为,这些人因为年龄小、缺乏社会知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所以,我向大家提一些建议:
一:不沉迷网络。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以免失手,以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
我们大家都知道,由于小毛病发展到大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所以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争做讲文明、懂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下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各位领导:
青春是靓丽的,也是娇嫩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让青春绚丽多彩而不至晦暗无光是我们所期望的,也是必要的。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和防范呢?回答我们的是一句屡见不鲜的话:知法、守法、用法。是的,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处处有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的行为规则,其中法律是有力的。
一次次的普法教育,我们对法律常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我们是否足够重视它们呢?一提到犯法,大多数同学会联想到“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年犯罪数目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
刘备告诫儿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到今天依然不过时。生活中一些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平等的,也是威严的,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我们总希望自由自在“畅游天空,遨游大海”,但身处在法制社会,“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我们生活的准则,规范我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行动。冲动、困惑时,让法律唤起你的理智;迷惘、踌躇时,让法律指引你的道路。知法、守法、用法会让我们的青春少走一段弯路。
只有认真守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守法,我们才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将“法”根植于我们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法’在我心,我心有‘法’!”
让我们在遵循法律轨道茁壮成长,牢记法律的准绳,豆蔻年华的你我肩负祖国明天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