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演讲稿(通用32篇)
尊敬的老师:
诚信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一项根本性道德原则和行为准则,是我国自古以来尊奉的道德原则和立身治国之本,早在春秋时期,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样的话。诚信也是当前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司法、教育等活动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但是由于客观的、主观的等原因,“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诚信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青少年的诚信教育问题更成为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关注的重中之重。年3月25日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诚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阐明了诚信教育的主要内容,要求学校必须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好,把诚信教育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有关诚信内容的格言、楷模、典故、故事等,通过诵读、故事会、表演等形式,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中,使学生感受、体会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同日,教育部发布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诚实守信作为重要的内容要求学生遵守,诚信教育是新时期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
诚信是一切美德的基石,一切良好道德品质都必然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待人以诚,立信于社会,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立身于社会的最基本的为人准则,也就是说诚信是青少年道德发展的基本要求。
对中学生来说,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就是讲真话,不说假话,即实事求是,是什么说什么,有什么说什么;守信,就是信守自己承诺,做到承诺与践诺的统一。今天的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肩负重任的一代,你们的诚信品位与祖国在新世纪的前进步伐紧紧相伴,事关祖国事业发展成败。
同样“诚实守信”也应作为我校学生的一项道德、行为的基本准则,在诚实方面同学们应做到:诚实待人,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关心他人,对他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表里一致、不说谎话,作业和考试要求真实,不抄袭、不作弊;在守信方面同学们应做到:守时、守信、有责任心,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应有的责任,知错就改。
尊敬的老师: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就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 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
当我们看到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儿在水中嬉戏,会觉得它们是多么自由。有的同学还会想:"要是我们也能那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该多好。"这些同学的想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弄,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等。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从违纪到违法,从犯错到犯罪,一步步走向深渊。常言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一定三思而后行。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尊、自强、自爱,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老师们、同学们: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啊!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要做到自觉地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及时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2.不在教学区吃零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 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4. 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符合小学生的主流文化和大众趋势。学生时代与别人比吃、比穿、比戴没有什么品位,即使家里的条件好,也不能“骄奢淫逸”,因为这一切非你个人所创造。求学阶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现好,比心灵美,比学习优,比活动积极,比特长显著,这样比才比出今后自己的实力,才能比出自己的美好未来。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之所以有了现在的美满幸福的生活那是因为在多年前的“法”。其实遵纪守法说的轻巧,可是做起来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教师节,同学们都纷纷给老师送花儿。但是嘴上说的会努力,没过几分钟又有几个淘气的孩子在跟老师吵架了。这,是嘴上说的努力吗?难道这就是我们报答老师的方式吗?现在都是法治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一点法律。但我从未想到,就算了解一点法律知识,这世上还是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人。这若让外国人见了,又得让他们给嘲笑和讽刺,我们能视而不见吗?
当今,犯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特别是那些不听悔改的犯罪违纪人,对整个世界的道德影响不是渺小的,正是这些家伙破坏了法律,摇晃了我们的道德之根,不仅自己不遵纪守法还给别人灌输犯罪意识,让别人也跳进犯罪的火坑里。所以说,要把遵纪守法的知识深深刻进我们的心里,而且还可以做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叛逆期的孩子们。但这还不怎么够,还要继续加强道德教育,不仅仅是要让那些害人之狼和社会蛀虫受到法律的严重惩处,还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让他们尝尝犯罪的苦头,使他们今后不再犯罪。否则,该惩罚的不知道惩罚,该批评的不知道批评。只有如此,才能让人们知道触碰法律的后果,也让他们看到遵纪守法对自己的益处。
我们都知道,我们如果酿成了什么不好的习惯,想要改正过来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需要自己的毅力和决心。所以,我们得从现在开始养成良好的习惯,克服那些对自己以及他人不利的行为,学会自我调节、也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善自己,预防及减少犯罪违纪的行为。国法国规、规章制度毕竟是我们行为的底线了,是触犯的“高压线”。提高我们自己的道德修养,这就是更高的境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不断的进步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完美。我们要共同遵守社会道德,提高公众遵纪守法的意识。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还要学会经常关心自己身边的人。不做损害他人,社会,学校,自己的事,我们还要学会多参加公益活动和乐于助人。成为对这个社会,自己身边的人有作用的人。我们大家都要学会辨于是非的能力,知道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有鲜明的荣辱观。对恶鄙夷不屑,对善云集响应,扬我们祖国遵纪守法的规矩。
现在社会中的法律就如亚里士多德说的:“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做贡献的责任。所以我们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接班人,更不能忘“遵纪守法”。我们要大声地喊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每个国家,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一份规矩。要建设高度文明、富强的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梦想,就必须在全中国形成“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守规矩成为我们的习惯。作为一名青少年,更应该知法守法,为小弟弟小妹妹们做好表率,尽自己最大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
有一次,我赶去补习的路上。我边看手表边“飞奔”着,忽然,到了一个红绿灯口,我连忙“踩了急刹车”,才停了下来。看着红灯,还有60秒,我特别焦急。这时,我的心里萌生了一个不好的念头,时间快来不及了,如果去迟了,会给老师留下不好的印象的,要不,闯红灯吧!可是,闯红灯既不安全又不文明,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纠结了半天我终于决定了:哎,算了,算了,等这一分钟就一分钟,大不了跑快点就是了。就在我作出决定的时刻,一位身穿T恤,破洞牛仔裤的年轻小伙看了看周围的车,马上跑到了对面。什么?他居然闯红灯了,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好青年,现在更是如此。几秒钟前我身旁一位专门守在红路灯旁指挥的婆婆看到他正准备闯红灯,就马上吹了两声哨还提醒了那个人,可是那个年轻小伙完全不当回事儿,还是闯了红灯。我身边的人都对刚刚那位年轻小伙指指点点的,我突然觉得我刚才的那个想法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不道德。我们小时候经常背:“红灯停,绿灯行。”可是在我们身边不止那么一两个人闯红灯。是啊,要是我们在世上的每一个人都犯一次错误的话,那这个世界早就乱套了,并且,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后果是不敢想象的。要是这一点小事都不能做好,那还说什么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就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比如,现在的我们能做好的就是,好好学习,不打架,不违反校规和班规。在日常行为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道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时时刻刻牢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自从爷爷提出“八荣八耻”以后,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得点点遵守国法,滴滴做好自己,这样就会慢慢长成一片文明的花海,在—个穿花蛱蝶的春天,遵纪守法变成了我们的习惯,文明也就像一个人的文凭一样,他的人品如他的学历一样重要了。其实,规章制度束缚着人们,也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可怕,他不难做,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做,它如柔和的春风;它如双温暖的双手,帮你看你选择的道路正不正确,温柔地引你快速正直的生长。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只要你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你就不用担心哪儿出错。诚信也是,只要你不出尔反尔,言诺必行就行。总而言之,做一个举止文明,遵纪守法的人,不是那么困难和遥远的。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有句古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一个人的成长中,首先要懂法,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规矩。
法治是一种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的原则和方式。它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有良好的法律。要得到普遍地服从和遵守,核心就是依法办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实践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观在中国的新理论成果,没想到吧!法治在社会上的地位是很高的哟!法治又是社会制度的基本载体,虽然法治这么的有用,还是有人不把法治道德放在眼里,甚至认为热爱祖国是“假正经”,危害祖国是“正义卫士”;遵纪守法是“窝囊废”,违法乱纪是“有能耐”;帮助他人是“冒傻气”,损人利己是“精明人”;勤俭节约是“太抠门”,大摆排场是“真风光”;诚实守信是“死脑筋”,自私自利是“有心计”……这些人的思想真是又荒唐又可笑。
法治不但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人民智慧的结晶,而且法治又是一种治国方略和国家治理形态,所以我们常说:“依法治国”。
所以小朋友们要多阅读一些法律知识,特别是和自己有关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样,就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七年级九班的,我竞选的是体育部部长一职,来这里竞选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并不是为了追逐一个学生会职位的头衔,而是为了能主动地承担起一份责任,一份为学校建设而贡献自己力量的责任。虽然我很清楚,我的竞争对手都是来自各个班级的精英,实力不可小觑,但我相信自己,所以我选择了站在这里。
我从小就活泼好动,对体育充满热爱。在小学时我是校足球队的一员,曾和伙伴们一起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在运动会上,我跑200米曾经打破学校的记录。我现在是班里的体育委员,自从担任体育委员后,我觉得自己的各方面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我的努力逐渐得到了同学们的认可。在今后我将更加努力,使自己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我知道在体育部部长这条道路上有许多挑战,但我相信自己能克服困难。假如我能够当选,我将尽全力完成学校和学生会交给我的任务。我会虚心向别人学习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进一步提高责任心。
其次,我要本着“服务同学”的宗旨,合理的安排体育活动,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积极锻炼,让大家有一个好身体。
我还会学着正确处理好学习、工作、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吃苦耐劳,集思广益,模范带头,处处以身作则,不断提高学习和工作能力,保证学习优异,工作扎实。如果我不能当选,我也不会灰心、气馁,我会更加努力,在行动中实现自我。
因为有希望,所以我愿飞翔;因为有憧憬,所以我愿远航;因为有梦想,所以我站在这里。最后真心希能支持我,记住我是,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
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大家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在学校,我们要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被动接受纪律约束,到主动养成良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不良_……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现在做起。邓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_,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学们,我们红卫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行动,从现在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若干年后,当我们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才能做一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法律是保证社会安定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基础,它是经济生活平稳的纽带。
青春都是花季少年,不知法、不懂法、往往都是在事后才知道自己是犯法,如三年前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犯罪者因家境贫穷,受到社会的污辱,从而让这位花季青年走上了黑暗之道,也有一些青少年因为年龄的增长,随着时间的流速不得不去做那些违法之事,那是因为他们不懂法,没有规范自己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育和素质的普及是对全社会的贯彻,它完善各个领域中的立法,使法律法规更具有严密性,只有法律认识淡薄的人才会认为法是不可行的,法没有严明的认识,法只是社会人们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最终走上犯罪之道。
同学们可知道这样一件事,在今年的2月份,南京有一位18负的女孩,她在一节体育课上突然倒下,经医生的'确认她严重患有肾全时,当时她是那样的安静,可谁会想到她却独自一人来对抗人生,有谁会想到她会走上犯罪之道,她很纯洁,但是一场大疫将她送往死亡之路,就这样,她开始去做一些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一天,当她来到一家百货商店门前看见里面珠宝成群,她不干于此,却偷了一些东西,谁知当她未走出商店门口时却倒下了,人们将她往医院,在她口带中发现了些东西,当她醒来时,发现床头的一张彩纸,上面写着只有养成好的教育才能获得新的生命,当她看到那张纸时,她全灰的改变了思想,感觉到了自己的行为。
社会是规范化的,对于青少年来说,我们首先,要知道违法犯罪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为了更好的远离犯罪, 们必须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护法,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地必严的青年,向社会各个角落进行传播,让教育与法伴随我们共同走过世间的每一个角落,让我们共同欲扬法育之得。
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少先队员们: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就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做起。
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似乎达到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早上好。首先我要给同学们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叫“许衡不食梨”许衡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有一年夏天,许衡和很多人一起逃难。在经过河阳的时候,由于长途跋涉,加上天气炎热,所有人都感到饥渴难耐。这时,有人突然发现道路附近刚好有一棵大大的梨树,梨树上结满了清甜的梨子。于是,大家都你争我抢地爬上树去摘梨来吃,唯独只有许衡一人,坐在树下不为所动。众人觉得奇怪,有人便问许衡:“你为何不去摘个梨来解解渴呢?”许衡回答说:“不是自己的梨,岂能乱摘!”大家不禁笑了说:“现在时局如此之乱,大家都各自逃难,眼前这棵梨树的主人早就不在这里了,主人不在,你又何必介意呢?”许衡说;“梨树失去了主人,难道我心中就没有主人了吗?”许衡始终没有摘梨。许衡心目中的这个“主人”就是纪律。混乱的局势中,平日约束、规范大家行为的制度在饥渴面前失去了效用。但许衡因心中有纪律,有规矩,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遵纪守法,不做有违背规矩的事情。
所以,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当我们看到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儿在水中嬉戏,会觉得它们是多么自由。有同学会想:“要是我们也能那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该多好呀。”这些同学的想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遵守纪律了,我们才会有自由,我们在享受自由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约束。
例如,人和车辆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当你走进图书室,人人都遵守图书室规则,保持安静,那么大家都能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但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我们只有遵守纪律,才能享受自由。那么,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呢?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遵纪守法可以落实在校园和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如上课不讲话、不开小差、认真听讲,不违反课堂纪律就是遵纪守法;课间不准跑、不打架、不玩危险游戏、不破坏校园公物就是遵纪守法;在校园不乱扔垃圾,不乱写乱画,不粗言碎语,做到三四五六环保歌上提到的要求就是遵纪守法;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不传播谣言、文明上网就是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玩耍;坐公交车自觉排队,文明礼让;在电影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大吵大闹,保持安静等等都是遵纪守法。
总而言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每一件事情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能不能做,有没有违法,只有合理合法的事情才能去做,三思而后行才能做到遵纪守法。
所以同学们,我们要严于律己,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网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网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老师、同学们: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好。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遵守校规校纪,做个文明守法的小学生”。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鹨远裥《为之。”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
同学们,我们要知道,纪律法则是一道设计的围墙,一旦越界,就会打破保护我们的屏障。如果小心保护,会为我们地带来文明和安全。践行诚信,是一方来自心田的甘泉,停滞不前,会使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而流,会让我们全身溢满良知。
当垃圾不再因为我们的乱扔而成为肮脏的废弃品时,对环境的保护就会变成一种像紫萝兰一样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的声音不再因为我们的而变成震耳欲聋的噪音时,对公共物品的珍惜就会变成一种像茉莉花一样芬芳的文明;
当所有违法违规行为从我们的行为档案中删除时,规范约束就会变成一种像康乃馨一样成熟的文明;
当诚信不再因为我们的忽视而仅仅是一个词语时,践行诚信就会变成一种像百合一样醉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一点一滴地遵纪守法,滴滴践行诚信,就会慢慢汇聚成文明的花朵,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春天,文明成为了我们的`一种文化。
其实,规则似乎并没有那么可怕或难做,它就像一双温暖的手,在人生的道路上指出你鲁莽的错误,引导你成长为正直的人。其实,诚信的践行并没有那么难,也没有那么难达到,不讲出格的诺言,诺言就能做到。其实,要做一个文明人,并不那么遥远,那么难做,遵守最简单的原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去好好保护法律法规,真正践行诚信,让文明在你的身上散发出芬芳。
事实上,文化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词,它是一个人的文明加上另一个人的文明,人类文化是由许多小文明形成的。
就像从一开始数,—直没有尽头地数,从我开始,直到生命的尽头。不随地吐痰,就是一种文明;不打架,就是一种文明;不违法犯罪,就是一种文明。
践行诚信,在点点滴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围栏里有一扇门,人们从那里有序地走出,走向更宽阔、更安全、更自由的金色道路,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践行诚信,从自己做起。当小文明无处不在,闪着耀眼的光辉,散发出迷人香味,民族和谐的文化就会永恒闪耀!
尊敬的老师:
同学们,本周的星期六——12月04日是我们即将迎来的法制宣传日。那么作为一名正在成长的高中生,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呢?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的法制纪律往往约束着不良行为,为我们的安全了保障。
提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井然有序;也就是说,正是有了学校的校规校纪,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才有了和谐,稳定,进步,发展的保障。
校园,是一个为学生学习场所的神圣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知识,来提高我们的文化素养。校园,是一个陪伴我们健康成长的摇篮,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是我们爱的家园。因此,在这样一个的共同的大家庭里,作为十九人,我们更应该遵守校规校纪,从每一件小事做起。
现在,我就让我们仔细想想,如果出入校门时不出示或佩戴胸卡,就会给社会的不良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一旦进入学校,便会给同学们的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如果校园内普遍存在吸烟,打架斗殴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秩序,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就无法正常的生活与学习,我们的安全也会无法保障。
如果班级普遍尊在抄袭作业的不良现象,那么这样就会造成不良的学习风气,我们的成绩也会日益下降,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
由此可见,遵守纪律是基础,是我们成长的关键。我们应该正确对待校规校纪,要更加维护与遵守,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而作为高中生,我们更应承担,那么,就让我们从校内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
1. 进出校门,佩带学生卡。
2. 与人又好交往,发对暴力冲突。
3. 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拒绝不良诱惑。
4. 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拒绝吸烟,喝酒。
5. 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追逐打闹。
6. 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不在同学之间标新立异。
7. 注意自己的文明用语,尊重老师和同学。
8. 不在校园,班级,寝室内玩手机MP3等电子产品。我们应时刻铭记以十九为荣,不做有损十九形象的事。
我们应时刻将校规校纪铭记于心,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文明学生,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人生的道路固然很漫长,遵守校规校纪,不做与自己无益的事,这无疑就是我们安全航行的指明灯。让我们牵手校规,共同成长,遵守校规,共创十九美好明天!
各位老师、同学:
早上好!我是初二(6)班刁欣桐,今天我国期下演讲的题目是:《规范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
哲学家威廉·詹姆斯说:“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人生。”可见,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
大家一定听说过这样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苏联宇航员加加林,乘坐“东方”号宇宙飞船进入太空遨游了108分钟,成为世界上第一位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当时几十个宇航员在培训,为什么加加林能脱颖而出,起决定作用的是一个偶然事件。原来,在确定人选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参观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把鞋脱下来,只穿袜子进入座舱。就是这个细节,一下子赢的了罗廖夫的好感,感动了他。罗廖夫说:“我只有把飞船交给一个如此爱惜它的人,我才放心。”所以加加林的成功,的益于他良好的习惯。有人开玩笑说:成功从脱鞋开始。实际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的习惯能够给人带来更多成功的机会,坏的习惯往往使你在不知不觉之中走向失败。
学校是一个育人的摇篮,是一方纯净的沃土,校园的文明直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而每个同学的言行举止也正反映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程度。然而,在校园中出现的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值的我们重新进行思考。
比如: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应该最能激发我们每位同学爱国爱校的情怀,那么请反思一下:你有没有高声的唱国歌唱校歌,有没有认真地向国旗行注目礼,有没有认真吟诵校铭呢?
也许有人认为,你说的这些都只是小事,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其实也就是这些身边的所谓“小事”,往往成为一个人塑造人格和积累诚信的关键。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留英学生曾讲述过这样一段经历,在他出国留学期间,遇到一家非常和善的房东,他们就像对待亲儿子一样解除他所有后顾之忧让他安心学习。可是这位留学生每晚回家都使劲关门、劈劈啪啪的走路、大声咳嗽,引起了房东的不满,房东多次善意提醒都未能奏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他逐出家门。而且因此,留学生一连遭到了六家房东的拒绝,他最终领悟了老房东那句意味深长的话“良好的习惯和修养是人的第二身份”。
为了进一步规范言谈举止,提升思想境界,培养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适应终身发展的需要,成为有大家之气、大家风范的精英学生,为将来“德业双馨,成名成家”,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幸福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作为邗中学子,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邗江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细则》,从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生活起居、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来进一步养成良好的习惯。叶圣陶先生说过:“心里知道该怎样,未必能养成好习惯;必须亲自去做,才可以养成好习惯。”好习惯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体现出来的。作为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就至关重要。
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我们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我们的综合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帮助我们完善自身的道德品质,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成才。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做为一个社会人,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每一件小事,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
一个人的成功与否与他的行为习惯息息相关,古今中外的例子都能证明。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学生,祖国的未来,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播下好习惯,收获绚丽人生吧!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个宁静、有序、有着良好学习环境的美丽校园。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 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亲爱的教师,同学们: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好。
当我站在讲台上,台下鸦雀无声,聚精会神地听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来为大家演讲,这是一种什么现象?
这就是有礼貌,讲道德。遵重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包括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师长、我们的亲朋好友,还包括那大街上来来往往、许许多多毫不相识的男女老幼,这也是有礼貌,讲道德。
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讲道德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清早出门,人车拥挤,礼让他人,这是讲道德;进入教室轻声读书,不扰他人这是讲道德;同学之间,谦恭有礼,善良无私,这是讲道德;拾金不昧、尊师守纪,这也是讲道德。我们说,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如果没有这个道德,我们将寸步难行。
我们知道“遵纪守法,讲究道德”,这是华夏上下五千年文明史的结晶,它积淀在中华民族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里,它是我们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制约着、影响着每个华夏子孙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今年的大洪水,来势之汹、时间之长,人们难以忘怀,它冲毁了灾民幸福温暖的家庭,它冲毁了灾民憧景美好的未来。但灾区那团结互助,生活景然有序的场面让人感动,灾区那一幕幕把生让给他人,把死留给自己的事迹让人垂泪。多好的人们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放奇光异彩!
可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事情,时有发生,比方说:有的同学有小偷小摸习惯,有的同学喜欢进“三室两厅”,还有的同学经常打架斗殴,更有甚者,极少数同学沦为少年犯......,当我们听到或看到这一件件、一幕幕令人心碎的事件时,道德啊!你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然而,道德的软弱,却孕育作一个更强有力的东西,那就是法律,至高无上的法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依法做人,依法做事。这铿锵有力的中国法律,为我们创设了一个法律的空间。我坚信,讲道德能使我们的品行趋于完美,学法律能使我们的品行趋于规范。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是用来画“方”画“圆”的,看起来,规和矩是一种负担和累赘,然而,我们如果抛弃了手中的“规”和“矩”,无论是画“方”还是画“园”都是不可能的。由此说来,我们的社会就好比是一个待画的方和园,法律、道德就是那规和矩,没有法律的约束,我们的社会将不成其为社会。
试问:没有起码的人身安全保障,你敢出门吗?人人都不遵守“红绿灯”,你敢上街吗?国家没有未成人保护法,我们能幸福健康的成长吗?
同学们、朋友们,请尊重法律吧;请按法律行事吧!一年前,发生在我市的“粱俊事件”在坐的各位还记忆犹新,法律是无情的,我们的法律制裁了那位肇事司机,可是z同学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言语粗鲁,这道德吗?不走地下通道,这守法吗?我觉得,我们的社会好比是一座大厦,法律、道德就是这座大厦的两根擎天支柱,缺一不可为了使这座大厦永远巍然屹立,让我们从小学习法律,讲究道德,从小学会用法律保护,用道德装扮自己!
是啊!如果我们把学法律讲道德比作人生座标的两个点那么我真诚的祝愿每个点上都能光,让我们的人生座标象星座一样灿烂辉煌。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制约。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我们人类生活在社会上,享受的自由也是如此,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上至,下到普通百姓,乃至于我们这样的中学生,无论哪一个人都没有绝对的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纪律,法制的约束。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当你走进的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纪律,大家才可以享受这文明看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风筝能在蓝天自由飞翔,是受了风筝线牵引着的,离开了风筝线,它就会找不着目标,很快会栽下来。这根线,就是纪律。同学间总会有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制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有的同学把遵纪守法单纯的看作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触犯国家法律,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样的观念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体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时时这样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没有?我今天损害公共财物没有?我今天违犯校纪校规没有?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校园内的不同地点发生,损害着同学的利益,损害着班集体、学校的利益。这些情况应该引起每一位同学的足够重视,并时时警诫自己。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遵纪守法,快乐成长。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宪法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宪法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宪法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宪法保护着,宪法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宪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宪法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宪法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宪法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宪法的约束,同时也受到宪法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宪法条款,宪法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宪法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宪法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宪法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宪法知识,遵守宪法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宪法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宪法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成为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宪法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宪法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尊敬的老师: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尊敬的老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
法律和纪律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这种强制性行为规范的必要性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任何一个国家、政党或社会团体,要达到既定的目标,都必须将每个成员的意志统一起来,变分散的力量为统一的力量,形成干成事业的强大合力。然而,在目标实现过程中,人们认识的偏差、觉悟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意志的统一。为此,就要在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培育共同理想信念的同时,制定严明的法纪,实行自觉基础上的强制和约束。另一方面,人具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本性表现得更加突出。为使人们正常合理地追求自身利益,就要求有健全的法纪,借助法纪的强制约束力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逐利行为。
可见,法律和纪律是实现统一意志的链条和粘合剂,是使人们社会行为和社会生活协调有序的准绳,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自由权利的保障。“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强调的是文明的行为方式和做人准则,唤起的是人的良知,彰显的是人格自律的力量,倡导的是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和道德观。人要自爱和爱他人,起码应做到“不逾矩”,敬畏法度,在法纪的范围内活动。
坚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需要从思想教育、舆论引导、惩戒处罚等方面构建遵纪守法的机制,让遵纪守法者获得应有的利益和荣誉,使违法乱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每个党员干部和公民都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法纪、懂法纪、守法纪、护法纪,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养成法纪意识,坚守法纪底线,筑牢道德防线;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抵挡各种诱惑,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交,坚决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触犯“高压线”,以保平安、幸福与自由等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维护社会的正常有序与和谐。
尊敬的老师: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好。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良好的环境啊!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自律克己,遵纪守法》。
古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鱼在水中嬉游,离不开大海之浩瀚;鸟在空中飞翔,离不开天空之辽远,自由是它们的理想,天地是它们的准则。人也一样,无人不向往自由,自由需要法律的约束,法律是人们共同的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法律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排队不讲秩序、喧闹扰人、脏物到处乱扔、骑车乱闯红灯等,这些都是法规所禁止的。法律法规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同时,知法守法也并非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也非常重要。法国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自律克己。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注意约束自己,在学校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作为一名小学生,在学校里,我们要自觉认真地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时刻用它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并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习惯。当我们做某件事情时,首先要想一想,我们的做法是否对同学、对班级、对学校有利,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我们坚决不能做。在社会上,我们要用社会公德来约束自己,例如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珍惜资源保护生态,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务保护公共设施,乘车购物自觉排队,公共场所安静不大声喧哗,文明上等,努力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其次,我们还要做到知法守法。我们要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不断提自己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作为一名小学生,除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外,我们还应该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为了强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学校每年也都会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今天下午将面向三至六年级同学开展“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报告校园公益巡讲活动,让我们以井然的秩序,百倍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做遵规守纪的小学生,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昨日的习惯,成就了今日的我们,而今日的习惯,必将决定我们的明天。那就让“自律克己,遵纪守法”也变成我们的一种习惯,贯穿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让法律守护我们健康成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所以,我们从现在起要养成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然而哪些是我们小学生要养成的好习惯呢?那么如何才将校规校纪内化成为我们自觉的习惯呢?首先是意识要到位。在生活、学习中我们有着各种不同的习惯,当我们做某件事情时,首先要想一想,你的做法是否对集体、对他人有利,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我们坚决不能做。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课堂上,专心听讲是对老师最大的尊重;升旗仪式上,你全神贯注、目送国旗冉冉升起,是对祖国最深的敬意。只要我们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的校规校纪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小学生,我们的学校就一定能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遵守纪律是一种尊重,遵守纪律是一种美德,遵守纪律更是一种责任。同学们,当我们获得成就和荣誉的时候,当我们取得成功和胜利的时候,你是否想过正是因为有了纪律这位严肃的朋友从早到晚伴随在我们身旁。正是因为它的魔力,我们的秩序才更加井然,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愿同学们养成文明守纪的习惯,与纪律同行,去实现我们的理想。与纪律同行,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灿烂辉煌。同学们,昨日的习惯,已经造就了今日的我们,而今日的习惯将决定我们的明天。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各种良好的习惯,遵守纪律,明天就能成就我们的大未来!
成长路上,遍布荆棘。与法同行,阳光满地,周道如砥,前途光明!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法时时在我们身边。
我想大家对“法”这个词并不陌生。无论是看书读报,还是看电影、电视,我们都能感受到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密不可分,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呢?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为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走在成长的路上,蓦然回首,昨日的生活早已成为了一段曾用哭声、笑声,泪水、汗水编织起来的历史。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的人生道路阳光灿烂,不再迷茫!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知法学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按交通规则行驶,不然就容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一旦违反法律,必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少年儿童,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杂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事件。这个时候,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对我们成长的人生尤为重要。
“遵纪守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很多人以为不盗窃、不抢劫才是遵纪守法。其实不然,我们平时的很多小事也能体现出是否遵纪守法,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懂法、守法呢?当然要从遵守身边的法律法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首先,不能以解决矛盾。我们性急,一旦有尴尬、矛盾、辱骂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容易一生气就动手打人,希望以此震慑对方,达到最终胜利的目的。而这样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首先尝试着自己化解矛盾,如不小心把人家的足球弄坏了,可以赔偿而没有必要动手;如果是别人给自己取不好的外号甚至是辱骂,可以尽量把心放宽一些,要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你的大度和宽容反而会更赢得对方的尊重。
第二,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学校教学工作的良好有序,必然少不了“不随地吐痰”、“不攀折校内花草树木”、“上下楼梯靠右走”这些制度,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如果疯狂打闹、推来推去,就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多么可怕!
最后,做到诚实守信,不贪小便宜,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这是我们少年儿童理应养成的行为规范,可是有些同学却忽略了。
对少年儿童法律意识的养成教育,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就说过“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说的就是从小养成了什么样的习惯,习久成性,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品质。所以,要增强我们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一定要从身边的小事着手,我们要从最平常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