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律主题的演讲(通用4篇)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代代传诵的名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许多人都知道这句名言的意思,但又能有多少人能够了解这其中的含义呢?我想,应该是知之甚少吧。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提升,人们对物质对金钱、名利、荣誉的野心日益壮大。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用罪恶的铁蹄在法治天下肆无忌惮地践踏;为了一己私利,将贪污的魔爪伸向法律社会,他们认为自己神通广大,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能够瞒天过海,靠贪污的财产逍遥法外、苟且偷生,以为纸包得住火……
俗话说得好“士可杀不可辱”,对于一个人来说,人格尊严是十分重要的。美丽的花朵需要蜜蜂来传播花粉;坚固的楼房需要大理石建造;而人的生命,却需要尊严的支撑。尊严是雕琢你生命的一把刻刀,它能为你的人生增色不少。相反,那些为了利益而不惜舍弃自己尊严的人,那些抵挡不住诱惑而知法犯法的人,是在给自己抹黑。
法律,是用来约束自己,是为了不让我们为了逞一时之快和个人的利益而走上犯罪道路上的指明灯;法律是用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保护神;法律,是用来提高自己控制能力和提高法律文化的一本百科全书;法律,是用来帮助自己所需要帮助的人去解决法律问题上的纠纷的美好品质。只有做到了知道法律、了解法律才能在遵守法律,只有遵守了法律才能很好的适用法律,只有学会了使用法律才能帮助他人解决法律问题。
有些人不知道法治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其实法治不仅是处置恶人、维护自己的,更是是为祖国下一代的花朵—我们,打造出一片美好的社会,让我们这些法律意识不足的人懂得知法守法、护法、用法。让我们不要再重复那些违法人的恶行。让我们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舞台小天地,天地大舞台,我们是生活的编剧,我们要为自己的生活润色,不去饰演违法人的角色,不去表演违法人的戏份,不去通过歪门邪道获得所谓的利益。“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与其花心思谋财害命,不如光明磊落的品尝用自己心血和汗水换来的劳动果实,用双手开辟出新的天地,走上幸福的道路,做一个问心无愧的正人君子!人生不是一张草稿,写错了就可以擦掉的,相反一点下笔都是一出抹不掉的印迹。在人生的道理上,要三思而后行,小心谨慎走好美一步。
让我们一起沐浴温暖的阳光,展开我们的翅膀,一起在拥有安全拥有法律的蓝天下自由飞翔吧!让人们都把“法在我心中”记住,一起创造出同一片温暖的家园!每个人都要学会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
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这就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就在我们心中。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所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有些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_》,老师们有《教师法》。还有许多保护着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这些法保护着我们现在安定、和谐的生活。
因为有《未成年人保_》,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维护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_》第4条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_未成年人”儿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们儿童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那我们可以大声说出“不!”在《中国少年报》曾经报道过一件教师侵害学生权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塔里木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张勇海,因为打扫时有一根扫帚秸秆没有捡干净,被检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师很生气,让全班同学打他3个耳光,轮到第三个同学时,他哭了。挨了90个耳光后,他被打得左脸肿起,右耳鼓膜内陷充血,耳中嗡嗡乱响。在医院里休息了2个月,才重返学校。我希望这个老师以后不再打人,不要太凶了,如果是父母亲或老师打我,那我就会大声说:“不!”
任何游戏,任何赛事都离不开规矩和规则;在我们人类的共同生活中,更离不开规矩和规则。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任人遵纪守法,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行。
人只有遵纪守法,法律法规才会保护你。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