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暖暖的射入屋中,柔柔地映照在笔记本上,翻开封面,秘密的记下了与你在一起的春夏秋冬。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和你在一起作文600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人生是一辆火车,中途有人上车,也有人不停地下车。我们因为缘分被安排成了同桌,在我的眼里我们是“高富帅”组合;在别人的眼里我们是“自恋”组合。我们就像汽车的前轮和后轮,始终要在一起,这样才能一起唱着欢快的小马达,共同奔向远方。
从我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我和同学——张雨洁就是同桌。我和她因为一支铅笔结缘,从那时候开始,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写作业,一起吃零食……妈妈说我们就像两块磁铁一样总是形影不离。我也感觉我们因为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在一起的时间总是时间飞快。
他的身材非常胖,小小年纪已经有了不合身的“将军肚”,是班上的“第一胖”,脸上总是摆着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似乎在向我倾诉着什么。有了他,班上的任何话题任何问题都可以展开讨论,甚至大战三百回合也不觉疲倦。
他也是我的好玩伴,每个周末我一写完作业就去找他玩。不久前,我和他相约去打羽毛球。炽热的太阳光下,我们打的一球比一球高,连太阳都快把我们烤焦了也没有感觉到。体育场上挥洒着我们的汗水,我们被汗水洗了个澡。由于刚下过雨的缘故,地上十分湿,我刚想接他发的球,脚下一滑,“啊”的一声摔了个四脚朝天。晶莹的水花立刻跳到了我的身上,我的衣服都湿了。看到我这狼狈样,他在一旁哈哈大笑起来,胖嘟嘟的小脸上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我看准时机拌他一脚,看着他摔了个“狗吃屎”,我也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和他一起上初中,一起上高中,一起上大学,就算以后工作了也要在一起。因为,和你在一起,我很快乐。
搬家后,开始放置物品,看见好久不见的廉价钢笔。它,勾回我遗忘的记忆,回想起和你在一起的日子。
你作为转校生来到我的班级,我直勾勾地盯着你,你如泉水般清澈双眼,随阳光照进我心里。原本寒冷的冬日,你却如冬日暖阳温暖了我,与你成了同桌,还送了我一支廉价钢笔,就是这不出水的钢笔,带给我小小的感动。
我们两个形影不离,你赠予我的笔被老师扔进垃圾桶,因为我用了不出水的笔,只写了半篇题。你安慰我,我却恩将仇报指着你破口大骂。不知何时,抬起头,面前竟是那支笔。崭新的笔,带着水迹。我才想起朦胧中在垃圾桶中寻找的身影,我愧疚不已时,你却洒脱一笑。
阳光,无从遮挡,照射进我的眼中,耀眼如你。可下雨时的暖阳,是否依然暖?无从答复的阴晴不定,也是因为有你,让我在下雨之后不能忘记,天空中曾经有过的一片绚丽。
我眼睁睁地看着下雨时,你给予我极需的雨伞,自己将书包放在头上,跑开。你脸上的水,分不清是雨还是泪水。我没有想到,那一分离,竟是永别。
我身边再也没有了温度,你回到了你的故土,只留给我一支钢笔,钢笔在我眼中便是那么昂贵,那是友情,友情无价。你临走最后一句话是:“要记住,下雨后还有彩虹,分离后还有相聚。拿好钢笔,别把你身边的小太阳丢掉。”
我记住了,也会忘了。钢笔不知在哪个角落,丢弃了。我们的记忆,我们的友情,和你在一起的日子,都在我脑海中消失殆尽。这样,也很好,毕竟你只是我茫茫人生中的匆匆过客。可我没忘,你留给我的那支劣质的钢笔,那是优质的友情。
一段长长的日子,长到时常想起;一段短短的记忆,短到可以塞到钢笔里。往事历历在目,是我的阳光,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不会再忘记。
“萤火虫萤火虫慢慢飞,夏夜里夏夜里风轻吹……”——题记
读书声依旧朗朗,窗外的绿荫下却没有那一只只提着灯笼的小天使了。
两年前,身边是另外的五十三个孩子。那月,每个孩子的脸上都飞舞着一抹喜悦,心中也盛满了憧憬——我们班将要代表学校参加合唱比赛了。这是我们班第一次集体参加这样的活动,值得铭记的,这也是最后一次。几位音乐老师共同商议,决定我们合唱《萤火虫》这支曲子。由于时间的短促,同学们在学校里多留一个小时,那时,倘若你路过那儿,必将听见有那么一间音乐教室,传来童声的歌唱;看见有那么一群学生,他们直挺挺地端坐在位置上;感受到那小小歌曲蕴含的希望……
夜晚,是萤火虫最团结的时刻,一起纷飞,一起舞蹈,一起散发光芒。
辛勤的努力终于迎来了那一天。大巴嗡嗡地摇,心儿怦怦地跳。但当我们站在聚光灯之下时,我竟奇迹般地不紧张了——与同学在一起,便好像多了一份依靠、一份安心。我们吟唱,我们随着音乐摇摆,我们恍若化作一片音符,融入了音乐当中。每个人的手紧紧相连,每个人的歌声紧紧相融,每个人的心也紧紧相接。我们好像散发着光芒,就像……就像一群萤火虫。团结协作,照亮黑暗。我们也如期取得了优良的名次。
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天亮了,萤火虫们便各奔东西了。讽刺的是,现在,我连那五十三个名字都记不全了,印象最深的,也只是那首时常萦绕心头的“萤火虫”,而那慢慢地在黑夜中一起纷飞的萤火虫,终究是分散了。
萤火虫,属鞘翅目、萤科,喜潮湿温暖,生命周期一年,成虫平均寿命五天。
“萤火虫萤火虫慢慢飞,我的心我的心还在追……”
我还记得,在小的时候,你拉着我的手坐了山上的夕阳下看风景,当时您都80岁了,还那么爱笑。
我的阿太年纪大了,但他还是每天做运动。我有两年没来山西了,他一见到我;就把我当年玩的小汽车修好了。
我非常惊讶,看阿太满头的白发,我不禁赞叹。第二天阿太单孤带我去山上玩,看着路边的野花,我很是喜欢;想过去摘,但被阿太阻止了。
这个可是一个生命,如果你把它摘了,它就失去了生命。阿太和蔼的说。
我也听了进去。到了山顶后,发现有几棵小树苗,我向阿太:“这么多树苗干什么啊?”阿太笑了笑:“这些啊都是我种的,因为这地常年干旱,水都是靠人力运输所以常常枯荒。但我每天都上来浇水,让它们生长。”
我和阿太坐在了一个悬崖旁,可以望见整个县城。
看着天上的夕阳落下,阿太摸了摸我的头说:“你啊!一定要记住这个地方是有山有水的,每一个地方都有着生命,我已经老了。但我要用双手来让这片本干旱枯荒的土地变成一块有意义的地方。”
我全部都听了进去,望着那天上的夕阳,很美。这片土地是有意义的!
四年后,我得知了一个坏消息,阿太去世了,他走的时候还想着我,我很伤心,我和父母又回到了山西,看着阿太那张遗照,我的眼泪流了下来,他还是那样笑着。
第二天,我一个人来到了这个山上,那时又是黄昏。我到了山顶,眼前的一目让我震惊,以前一片干旱的地,现在全是树木。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我看见我以前和阿太坐的地方铺了一张毯子。我坐了下去,一瞬间,我想起来当年的和阿太坐在这里,这张毯子,就是回忆。
这里被县政府取了个名,叫恒源山。阿太以前是教书人,学生有100多人都来这座山上看望。
看着夕阳落了下来,阿太,你在天上还想的起和我一起在这片山上看风景的时光吗?
一碗清汤拂去世间的风尘,一粒果肉让我饱尝人间的美好。
——题记
记忆中,总是有一抹熟悉的身影在厨房里窜动——
袅袅白雾从乳白的汤中冒了出来,热气便萦绕在了鼻尖,润湿了鼻翼。这时,香气从白气中逃离了出来,跳窜进鼻腔,那浓汤的味道便在鼻腔中弥漫开来。那白雾是浓稠的,散发着清甜。对于我来说厨房就像是一处秘境森林,常驻在里面的人啊,就像是一位仙女,创造出人间不同的美食奇迹。
吹开云雾,露出了外婆温柔的脸。她手上的汤勺总是在不断地搅拌着,她被搅出的雾气萦绕,仿佛就像仙人一般。
在无数不可计数的美食中,我最喜欢的是外婆亲手做的枇杷膏。那清甜的味道沁人心脾,令人难以忘却。
枇杷膏是有限时间的,只有在枇杷成熟的时节才能做。因为当季的水果最香,最甜。每每到枇杷丰收的季节,外婆总是会将院子里的枇杷摘下一些,用清水认真洗净,再一个接一个地剥去果皮,剔除里面的种子。然后盛放在另外一个专门的果肉盆子里备用。等到锅里水烧开了后,就放入果肉,加入冰糖小煮一会儿,就算彻底完成了。可以热饮,但我更偏好冷饮。当然,这只是外婆创造美食界奇迹的冰山一角罢了。
在我眼里,外婆就是一位汤婆婆。她就像是人间的孟婆,美味的汤能把我从黑暗摆渡到光明,让我忘却一切的烦恼。外婆的汤里融入了她浓浓的爱,使我欲罢不能,依恋着这汤,更依恋着外婆对我的爱。
人间的幸福莫过于和亲人在一起,和汤婆婆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