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精选6篇)
看完这本书之后,引发了我的思考:美好的爱情与婚姻是什么样子的,我们又该如何才能拥有幸福?同时也给我带来了一些感悟。
我赞叹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不仅是因为他们是主角。伊丽莎白活泼可爱,举止优雅,有主见,不俗气。她对问题对人常常能有精确独到的看法,能看到别人所不能看见问题的实质与人的本性,却也会陷入先入为主和偏见中。
误解一:达西每次出场都特别傲慢,不与人交往,连基本的问好都懒于表达,造成了大众对他的误解与厌恶。尤其是达西在第一见面就当着众人的面评价伊丽莎白的长相,使伊丽莎白对他有着先入为主的讨厌。
误解二:表面风度翩翩,平易近人,深得伊丽莎白好感的威克姆中伤达西,伊丽莎白相信了威克姆的说辞。
误解三:伊丽莎白知道了达西曾经从中阻挠了宾利与姐姐简的爱情,对达西更是痛恨。
误解四:达西求婚时一副自以为是的语气惹怒了伊丽莎白,她用了最无礼的方式拒绝了达西的求婚。其间还夹杂着达西对伊丽莎白门第等级和其家人素质教养的不满。求婚被拒绝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反省并改变了自己,用朋友的身份关心着伊丽莎白,随着伊丽莎对达西有了更深的了解后,她认识到了自己对达西的偏见,她开始以一种新的态度重新与达西相处。最后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感悟:表面上极端矛盾的两个,随着了解的加深,却发现对方是最适合自己的人。用伊丽莎白的话说来说:她的性情活泼使他的思想不再那么刻板,言谈举止更加优雅动人;他见识练达,定会使她洞明世事,增长见识。这是归功于伟大的爱情,爱可以消弥一切不和谐的因素,使两人放下傲慢与偏见。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在潜移默化间,美好的爱情使人成长,变成更好的自己。
爱情要是爱你爱的少一点,话就可以说的多些了!
简和宾利在舞会上第一次相见就相谈甚欢,两个人的脾性才情相投,是真正的郎才女貌。但是宾利是一个没有主见的软弱的人,容易受外界的影响。而简的教养很好,在人前并不会表露自己的情绪与想法。两个人之间的交往只是客气地谈话,并未向对方表白,因而达西与宾利的姐妹误会简并没有爱上宾利,她和她的家人只是贪图宾利家的财产,于是他们说服了宾利不辞而别。自此,两人分别将近一年,中间从没收到对方的任何音讯。但是两人都经受过了时间的考验。后来宾利与简重逢并求婚。
感悟:两人分别前从未向对方表露出心意,朋友相称。宾利突然不辞而别,即使简曾到伦敦想要找他,但他的朋友与姐妹对他封锁了消息。分别的一年间,两人互相没有任何消息与联系,而宾利的姐妹与朋友更是对他们的感情离间与阻挠。但是最后他们还是有一个幸福的结局,或许真正的爱情能经受住时间与挫折的考验。借用简父亲的一句话:或许有的女孩还不喜欢平淡的谈情说爱,曲曲折折才有嚼头。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白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白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白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白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白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别人的赞誉总是让你惊慌失措,我却能泰然处之。“
当我读到伊丽莎白对简说的这一句话时,已义无反顾的爱上了伊丽莎白·班纳特,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作为班纳特家的二小姐,她没有姐姐简那般漂亮温柔;不似玛丽那般因为外貌不甚出众而发奋努力想要用博学和才艺来弥补天生的缺陷,更和轻佻的丽迪亚截然不同。她只是伊丽莎白·班纳特,简简单单,却让人不由自主深深的为之倾心。
简单如她,深邃的眼睛美丽传神,整个脸庞因之而熠熠闪烁着智慧之光,活泼幽默。当达西对宾格莱那般说辞稍许贬低她时,她也毫不在意而当成笑话讲给他人,认为那滑稽可笑而怡然处之,如此淡然的心境,少有人能及。不囿于他人之言语纷繁而淡然自若,遗世独立闪烁着柔柔的光芒。犹记电影开幕时伊丽莎白手捧一本棕色皮质的旧书行走在清晨的田野上,我想,惟有日初与清晨的纯净方能与她的清新脱俗相映衬。
生于世俗,人们往往不免沉溺于世俗的泥潭中不能自拔。“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班纳特太太终身之追求是将五个女儿嫁与富有的好人家,而伊丽莎白是自由的,当母亲想要将她嫁与远房表兄柯斯林,并扬言如果丽萨不同意再也不想见到她时,她没有屈服,因为她有着自己的自主爱情观,认为爱情不应由物质简单的决定。她也绝不会为了成为某庄园的女主人便去竭尽全力去讨好男人。“让我喜欢他,一个德比郡都没用,何况半个——————”面对达西的傲慢,她如是说。同时她感觉到的是伤害,伤害她的是达西,也或许是她的自尊。达西英俊富有,而他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以及面对邻居们时与宾格莱截然不同的冷峻的面孔,在伊丽莎白眼中是难以忍受的傲慢,对他有着自然而然难以消除的偏见。
很少有女子能如伊丽莎白那般理性,特别是在爱情面前。至交好友卢卡斯为了金钱而嫁给了之前被伊丽莎白拒绝的教条死板的牧师柯斯林,妹妹丽迪亚执着外表的美丑而嫁给了英俊潇洒却不务正业的贝克汉姆。伊丽莎白知道她需要一个能够给予她优越生活的男人,但并不意味着她会接受那个男人如国王般的不可一世,这使她在若干女子中显得那般不同。正是这份不同,使她充满魅力。
达西经过内心的挣扎,终于跨越社会阶层和贵族身份的心槛,在一个大雨磅礴的傍晚里疯狂的表白,他说,伊丽莎白,我爱你。而拒绝是毫无悬念的,他原知道结果,然而还是不顾一切的做了。我想,伊丽莎白的心中是不无一个胜者的欢喜的,而更多的应是心痛,无法淡漠和释怀。达西无助和悲伤的眼神,伊丽莎白错愕的心,在这个决绝的夜晚交织。暴雨终会过去,次日清晨,达西留下了一封信,温暖的语言,那般真挚而细腻。他说伊丽莎白,那些都不是真的,除了我爱你。
一直钟爱虞美人,后来忽觉伊丽莎白和虞美人何其相像,美丽而不惹世俗,高雅而富有气质不随同,于世间亭亭自立坚守自己的本心,不忘本心,万世长安。
达西和伊丽莎白终是在一起,宛若命中注定般。一直坚信,惟有达西那般的男子才能配上独特的伊丽莎白。他们的故事被悠悠时光纤细的包裹着,温润的如同沉睡的琥珀。
双手合十,我于彼端为他们,虔诚的祈祷。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它以男女主人公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班纳特小姐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四段姻缘故事,以小绘大,讲述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文笔细腻幽默而具喜剧色彩,是一部非常引人入胜的作品。
最早阅读《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是高一时的那个暑假,迫于课外阅读及写作的压力,在语文老师的推荐下去阅览室借阅了它。出乎我的意料,那个暑假我反复阅读它,从头到尾一字不落的阅读,从中挑选跳跃着读,甚至不过瘾的睡前必读,反反复复,为之倾倒。这部经典在当时我只觉得好看,不懂自己为何对它爱不释手,以至后来经典被拍成电影及电视剧却没有它来得吸引我。
一是作者笔下的人物性格各个丰满,栩栩如生,阅读时字里行间仿佛一个一个人物在眼前演绎,述说着自己的故事,不是电影或连续剧所能展示的。如班纳特太太这一人物形象在文中就非常的立体,用作者的话说就是“脑子比较简单,大大咧咧。喜怒哀乐都在脸上,只要碰到不高兴的事,她就以神经衰弱为借口。对她来说一生的大事就是结婚嫁女。”而她的“出身”、“眼界”及“小妇人”这样的角色使她在文中不可或缺,独具特色。同时她又以家庭女主人和母亲这样的双重身份影响着五位女儿的形象,她的“可爱”连作者都不敢苛责,最后满足了她的愿望:“看她家庭的面上,我想在这里作一个说明,她所有的女儿后来都得到了归宿,她生平最殷切的愿望终于如愿以偿”。
二是作者心思细腻,故事情节紧凑、严密,人物的细微刻画微妙,人与人之间处处有比较的描述直观鲜活,展示了文字与众不同的魅力。如第一章描述班纳特太太的神经质和班纳特先生的幽默对话具有鲜明的性格特征;又如第三章描述人们对达西和彬格莱两位先生第一印象的不同,塑造了两位受追捧男士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也为他们各自择偶标准埋下伏笔;再如第二十四章描述吉英(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和伊丽莎白这对姐妹对彬格莱先生的不辞而别有着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作者紧紧围绕着姐妹俩的思想、行为特征展开对比——柔美与坚毅碰撞。
三是该部作品对生活的写实,对爱情的憧憬,对婚姻的抉择和对责任的诠释历久弥新。试想遥远的英国乡村小镇上生活着这么一群“无忧无虑”的人们,他们对衣食无忧的生活充满向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对择偶标准各自衡量,为生活琐事、人生大事忙忙碌碌,如此“接地气”,犹如我们自己的生活写照。特别欣赏的是男主角达西先生的“劳碌”:一是为朋友的幸福奔波,出谋划策;二是为亲妹妹的感情、成长负责,一力承担;三是为家族的荣誉担责,坚定不移;四是为“女友”的家人幸福拦责,绝不推卸。正是达西先生所具备的优良特质,使女主人公和达西先生的婚姻被作者颂扬为“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
现在回想当初品味它的感受,在自己经历并收获了爱情和婚姻之后,为之倾倒的原因呼之欲出:正是我处在努力拼搏,期待自身成长,对未来充满憧憬,责任意识萌芽的阶段,作者通过这部作品给我精神洗礼,使我与她产生共鸣,深受启示。
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强迫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还有,在简生病的时候,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徒步冒着雨去探望姐姐,耐心地服侍姐姐……总之,在这本书中,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有个性,却又善良无私!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他和伊丽沙白抛开门户之见,终于走到一起了,他们这两个性格几近完美的人,以后互相影响,也许会变得更完美了吧……总之,看完这本书,感想颇多,无奈文笔有限,难免词不达意,写下些生硬的文字,但愿大家别见笑!同时,建议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完后掩卷深思一下书的主题:爱情,到底是应该把什么放在第一位?
看完了《傲慢与偏见》,感觉蛮有味道的。与朋友聊天说看完这两本书,不知道为啥,却着实被鄙视了一般,也许吧,正经的会计书籍不去看,去看这么些杂书,着实太不正经。只是现在的记忆力越来越不行了,又让我想到了“快餐”这个词,既然如此,趁还记得,就记录下点点思绪吧。
女儿买回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沟起我对少年中学时代的回忆。
那年,正是我初二放假的时期,那天,我正聚精会神的“偷看”“第二次握手”。当我正如痴如醉的感动在握手的精彩故事情节时,大哥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书丢在桌面上,在丢下书的同时也丢下一句话:“好好看看,别成天自以为是,我要检查的”,说完就走了。我愣了半响,半天没反映。拿起那本书一看,就是中文版的《傲慢与偏见》。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看书之前,我并不明白大哥的用意,看完之后,才知道大哥的用心良苦。
因为出身在军人家庭,再因为优越的家庭环境,更因为是家中之掌上明珠,我总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目中无人一般,从来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除了长辈,除了大院里的孩子,除了需要关照的贫民百姓,对那些地方干部或一般阶层出身的孩子,我从不屑一顾,待人接物上从没给过好脸色、好语调。尤其是二个哥哥的同学到访,更是雪上加霜冷言冷语,这让二个哥哥很是头痛,虽不止一次的对我加以指责,只因我的反唇相击,令他们无奈则罢。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它是一本既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更是对人的个性和处世待人的一种行为和态度的认知。这本书,是我人生成长中第一个最为重要的认知转折点。
还是说说这本书吧,主人公是小贵族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和一个富家子弟达西,两个人的性格特色鲜明,一个直率坦诚但又略显固执,一个举止优雅事业有成而又有些目中无人的傲慢,这是刚开始阅读时的印象。
达西先生生于贵族家庭,年收入不下一万英镑,父母亲从小开始便教他保持高格调,并常常出入上流贵族社会中,慢慢养成了傲慢而目中无人的性格特点。处于贵族身份并且有着高收入的他,有着那份傲慢是应该的,只是,可贵之处在于达西的性格在于与伊丽莎白之间产生的爱情而彻底变化,由一个举止优雅但无比傲慢的贵族子弟变成乐善好施而又体恤他人、风度翩翩而举止依然不失风雅的上流人士。
伊丽莎白性格直爽坦诚,初入世事的她跟有着少女共同的特征,天真烂漫而对事物充满着好奇心,对爱情充满渴望而又谨小慎微。除姐姐吉英和父亲外,伊丽莎白与妹妹们的交流较少,我认为这也是作者在突出伊丽莎白成熟的特征。伊丽莎白的偏见是显而易见的,只是与其说是偏见,不如说是一种不服输的心理,而我觉得这倒是极为可爱的性格。
美好的事物总需要一波三折的过程来铺垫和润色。从开始第一次见面跳舞后伊丽莎白的偏见开始,伊丽莎白的眼中就只剩缺陷了,着实是一个傲慢的纨绔子弟,而他人对达西的所有负面评价都是对的,并且升值超过与他人的描述。直等到达西求婚不成,傲慢而客观的一封信,才导致伊丽莎白感情的转折,当然这次的打击也是达西性格的转变点。从此以后,伊丽莎白对事实的求证使得对达西的感情愈加升温,达西则变得越来越体恤他人。最后,达西准备再次向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也在与内心斗争,达西的舅母对伊丽莎白的恐吓和威胁反而成为了这桩婚姻的催化剂,坚定了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心理。
我感觉这本书除了传达傲慢与偏见对人之间交流的阻碍外,同样在说明,如果爱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和自己是相似的,而且幕后做的事情总比眼前多的多。达西为了伊丽莎白,默默的帮韦翰还清了债务,并给了一定的财务支持,并最终促进了丽迪亚的婚姻而不致闹成笑话。而这一切,若非舅母柯林斯的回信,也许伊丽莎白永远也不知道达西所做的所有。而伊丽莎白,作为女性的内敛美也是表现的惟妙惟肖。母亲对达西的冷落和嘲讽,伊丽莎白的内心是如此忐忑不安与痛苦,默默承受心中的愧疚。眼神表达的情感是无法掩饰的,伊丽莎白直率而不愿高攀他人,但在几次与达西见面而不敢直视,脸胀通红,伊丽莎白所拥有的女性美展现的如此可爱……
说实话,对书中的爱情故事,因年少,我看的似懂非懂,也并不再意。而对书中女主人公伊丽沙白那补实真诚,以及在跟傲慢无礼的男主人公达西对话时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特别的欣赏和敬佩。
书中的对话机智幽默,妙趣横生。记得其中一句“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也就是说,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当一个人把自己看的比其他人都略高一等的时候,总会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姿态。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间,我们不知不觉的也会成为傲慢与偏见的主角,而我就是无法认知自己的毛病成为了书中的主角,这是很可悲的。在读完这部著作后,我才体味到了它的价值所在。
很感激我的大哥,这本书对我日后的成长,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起码,我的行为和态度有所改善,待人接物不在那么傲慢无礼,最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什么叫尊重,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常常告诫自己:“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有内涵,用智慧和能力获得成就,那才是真正的有尊严;高傲也不是天生的,无知的高傲自己而贬低他人,这只会令他人看不起自己。真正有尊严、有才学的人绝不会如此妄自菲薄”。
《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刻画细腻,令人赏心悦目。这是一部优美而平和的作品,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道理,值得一读。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吾曰:“阅毕一书,得一道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