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450字(通用23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白棉花》。这本书讲述的是艰苦卓绝的抗战时代,发生在一个小村庄里的故事。
天上出现了一朵“白棉花”,同时,人们听到一声巨响,原来是一架飞机失事了。保安旅长沈沉命令把飞机残骸深入水中藏好。乡村儿童克俭和宝良去河边意外发现了受伤的飞行员杰克,并带回家中。克俭家请来薛神医给杰克治疗。薛神医花费了好长时间,终于把杰克治好了。杰克从此和克俭一家生活在一起,很快乐。虽然闹了不少的笑话,但克俭和杰克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一段时间后,沈沉收到了来自美军第十四航空队长官陈纳德通过国军第三战区司令部送来的两封信。杰克不得不回归部队。后来,克俭想念杰克,通过网络查找,却发现杰克已经去世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抗战时代生活非常艰苦,饭都无法吃饱。那时的飞行员很少,受人尊敬。我庆幸我生活在一个和平幸福的年代,没有战争,衣食无忧,还有很多的朋友。所以我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珍惜所有的一切。因为这一切都是由那些为国流血流汗的士兵用生命换来的。我痛恨战争,因为战争最终的受害者就是老百姓。我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后建设祖国。只有国家强大了,才不会被别的国家欺负。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从古至今上下一百年来,我们中华民族有一个共同的耻辱,那就是——火烧圆明园。
我国的圆明园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一共有三个园,分布在圆明园的东、西、南三面,此外还有许多小园,众星拱月在圆明园的周围。圆明园一共十平方米,因圆园最大所以,统称圆明园。圆明园还有西洋景观,漫步园内仿佛游览在天南海北,饱览着中外风景名胜,圆明园不但建筑宏伟,还收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典型的中国建筑风格让它成为伟大的纪念物,却不能让它逃过磨难,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入圆明园,他们被眼前的珍贵的历史文┲惜﹊别☆物惊呆了,开始了他们疯狂的抢掠,每个人装进口袋的都是稀世珍宝,他们把圆明园弄得一片狼籍,不仅如此,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还派了三千多名侵略者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我国这一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就这样变成了一道残落的清魂。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周恩来掷地有声的说。是啊!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什么我国的圆明园会被毁灭呢?那是因为那时的清朝政府太腐败无能了,每个人都只想着自己,心中没有他人才会导致我国的圆明园被毁灭,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虽然我们没有周恩来那么远大的志向,但我们可以为我们幸福安康的生活而读书,为祖国更加强大,更加繁荣而读书,长大以后用我们的双手去改造、去创造我们的新中国。
他的爸爸和妈妈离婚了,他在看望爸爸的路上,飞行员突发心脏病,飞机坠入一个湖中,布莱恩不得不在森林中独自生活,他唯一的工具就是一把手斧。后来,他被一名皮毛商救起。回家后,官方派了一名心理学家德里克一起与布莱恩重返森林,以让那些飞行员等人学会野外生存知识。没想到在一次打雷时,德里克意外受雷击,昏迷过去。布莱恩带着已经昏迷的德里克又踏上了征途。在经过119英里,63个小时的漂流后,布莱恩和德里克终于到达了布罗纳克交易站,得救了。第二次回家后,布莱恩发现丛林生活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因此他又回到了丛林。但在一只神秘小狗的指引下,他见到了被熊残害的克里族一家人,他决定为他们复仇。在小狗的帮助下,经过一番殊死搏杀,最终,他杀死了那只熊。
这套书使我对人类在自然界所处的地位有了重新认识。在以前,我们没有工具时,我们处于食物链的末端,我们没有利爪,没有尖牙,忍受饥饿,食不果腹。但人这是在大自然的帮助下逐渐发明了工具。可是,面对这些工具和它们的帮助,人们非但不感谢大自然的馈赠,还自称万物之首,依仗工具,肆意破坏大自然的生态环境。书中同样如此。若不是手斧撞击火石打出来了火花,他或许永远生不出火;若不是他发现箭在水中似乎折断了,他或许永远不知道由于折射,射鱼要向下射;若不是发现从侧面走不容易被动物发现,或许他永远吃不到肉……
此外,布莱恩在丛林中所表现出的不屈更值得学习。如果他自暴自弃,肯定不会得救;如果他自怜自艾,也不会得救;如果他害怕、恐慌,那么更不会得救。由此可见,我们在平时便要学会顽强,不服输,否则一旦需要想顽强都不行了。
《流浪狗时报》主要讲的是一位叫安迪的人有两条狗,一条叫贝贝,一条叫星期五。安迪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给狗狗们办一份报纸过了几个星期,报纸有模有样的发行了。可好景不长,上了头版头条的狗狗都失踪了,他们开始到处寻找真相,最后在爱丽丝奶奶的帮助下,找到了绑架犯。
在这本书里我比较喜欢的角色是爱丽丝奶奶,他的大脑帮助了安迪和他的小伙伴抓住了犯人杰瑞、康纳,并报了警,还把狗狗都救出来了。我觉得这本书里最最最最最有趣的地方就是爱丽丝奶奶想养一条狗,可又对狗毛过敏,因此安迪把星期五的毛都剃掉了,变成了中国冠毛犬,还重新起了名字:罗拉。爱丽丝奶奶现在有一条没毛的狗了,终于在安迪的帮助下实现了自己养狗的愿望。
安迪妈妈的狗牛牛也被绑架了,绑架犯要求他们拿钱到图书馆,然后把钱夹到书里,绑架犯自己会来拿。绑架犯还说:“如果报警的话,就等着收你们爱犬的耳朵吧!所以安迪和爱丽丝奶奶还有其他小伙伴们只能自己付钱给绑架犯。结果钱给了,绑架犯却拿着钱跑了。最后爱丽丝奶奶还是报警了,警察终于抓到了绑架犯。
这本书非常有趣,安迪有梦想并且为了实现梦想而努力,让我联想到了爸爸,他以前想当作家,现在虽然没有成为作家,但他工作之余每周在给一些媒体写专栏文章,也算实现了部分梦想了;我也有梦想,我想当一名漫画家,我会为自己的梦想去努力的,就算这个梦想没有实现,至少我还有回忆。
这本书的作者路易斯,是美国著名的作者,10岁开始写作,13岁发表处女作,多部作品被改成电影和电视剧代表作《流浪狗之家》、《流浪狗时报》、《我知道你去年夏天你干了什么》等不但在美国广受好评,还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风行全球。因其作品的巨大的影响力及对青少年文学的极大贡献,被美国《学校图书馆期刊》和美国图书馆协会联合给予“爱德华终身成就奖”。
《流浪狗时报》这本书不但很有趣,我觉得安迪除了实现了为流浪狗办报纸的梦想,让我佩服外,他为流浪狗所做的一切说明他还是位有爱心的人,这也很值得我学习。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今天我读了《哈佛家训》里的一篇文章叫“你是上帝的妻子吗”。主要内容是 纽约,12月一个寒冷的日子,一个小男孩站在百老汇鞋店的门前,他光着脚,往里面看,身子,因为寒冷而颤抖。 一位女士问:“小家伙,你这么认真在看着什么?”“我曾经请求上帝赐给我一双鞋子,我想知道这里面有没有。”男孩回答。 女走拉着他走进店内。她给男孩买了半打袜子,她又问店员,能拿一条毛巾和一盆水吗?“她把男孩带到店堂后面,为他洗脚,然后用毛巾擦干。店员拿着袜子回来了。女士取出其中一双为孩子穿上,又为他买了一双鞋,再把剩下的几双袜子包起来交给男孩。走时,女士拍着他的头说:”小伙子,你现在觉得舒服一点儿了么? 小男孩在后面拉住她的手,抬头注视着她的脸。 小男孩哭着说:“你是上帝的妻子吗?”
上帝无处不在。可是我们的肉眼无法看见上帝的肉身,更别说时刻陪伴在上帝的身边了。
我的感想是:只要我们能和他一样博爱,用自己的行动去关爱周围的人,你就会发现自己离上帝的距离不再远了。
拿破仑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位优秀的帝王。
今天,我阅读完的《拿破仑传》,让我们在书中回到过去,重现拿破仑大帝的那段传奇的历史!
1769年8月15日,在美丽的科西嘉岛诞生了一位伟大的英雄,爸爸和妈妈把希望之火传递给了他们的孩子,并给他取名拿破仑·波拿巴,意思是荒野雄狮。
1768年法国从热亚暮得此岛,当时科西嘉人有反抗情绪,自由解放的激情充满了这位英雄小时的胸膛。
在10岁的时候拿破仑就离开了母亲温暖的环抱,离开小伙伴们欢乐的脸庞,去布里埃纳军校学习。在这里他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这些书满足了以后他在战场上、政治上所需的一切营养。
1784年,15岁的拿破仑以优异的成绩从布里埃纳军校毕业,到巴黎军校学习,2年后,他顺利地通过了毕业考试,提前完成了学业,到拉费尔炮兵团报到,成为皇家炮兵上尉,开始了他一生的军事生涯。
1793年,拿破仑的第一战:围攻土伦开战了。冲啊!冲啊!凭借着拿破仑卓越的指挥才能,他们顺利攻下土伦,拿破仑也因此一战成名。
此后,他又打了很多战役,其中比较经典的战役有:马伦戈会战、特拉法尔加海战、耶拿——奥尔施泰特双重大战等。一次接一次的胜利让他的勇士斗志昂扬,拿破仑也凭借着卓越的战功一步一步往上爬,最终成为了法兰西帝国的皇帝。
虽然,拿破仑在成为法兰西帝国的皇帝后也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并且最后被盟军击败,但是在雄狮死后,受到了全民的尊敬,这是为什么?因为他那不服输的气质鼓舞了大家!
这位英雄是法兰西永远的骄傲!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今天,我读了《海底两万里》的第五篇文章——神奇的舱,主要内容是:“我”和尼摩船长来到了一个装饰典雅的餐厅里,餐厅里的摆设和家具都十分讲究,特别高档,看着客厅餐厅很好,但卧室布置得很简单。而且这些布置都是在一个舱里面,他们觉得这间屋子的主人真的很怪,怎么会在一个舱里面装饰的这么豪华。这就是那个——神奇的舱。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有许多疑问:为什么这间屋子的主人把自己住的屋子里弄得那么简单,而把家里的客厅、餐厅等地方拾掇得那么豪华,那么高档,难道他只是为了接待客人有个面子吗?不,我觉得没那么简单。如果,他想把自己住的屋子里装饰的漂亮的话,他一定不在乎那几个钱。如果是我,我一定会这样想:反正装修一回呢,还不如都装饰的漂亮一点,都花那么多钱了,不在乎装着一个屋的钱,况且还是我自己住的,宁愿别的屋里装的不好,也不能让自己的屋里太单调,睡着不方便了。而屋子的主人并没有这样做,这就是他与平常人不同的地方。这种品质特别值得我们学习。至于他为什么把屋子装饰的豪华,读了第六篇文章就可以知道答案了。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我爱上了这本书!
愉快的暑假开始了,在暑假中,我妈妈给我买了几本书,我也读了几本,其中就有《狮心兄弟》。
《狮心兄弟》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同时也是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作品。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卡尔、狮哥哥的故事。主人公狮心兄弟从外表到性格完全不同。哥哥约拿旦健康英俊、聪明善良,而弟弟则性格懦弱、且患有重病。哥哥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弟弟,并且为弟弟献出了生命,从而到了南极亚拉。弟弟随后也到了这里。兄弟俩在这个新世界平静快乐地生活了一段时间,可好景不长,他们马上要投入新的战斗,因为这里有邪恶也有,为了拯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兄弟俩勇敢地出击了,在他们面前,有杀人不眨眼的暴君,有喷着毒火的恶龙,还有他们最信任的人——内奸尤西,兄弟俩面临着战争和死亡的威胁。他俩不畏死亡,克服一个个困难,最终取得了胜利。
主人公狮心兄弟虽然性格各异,但他们都有一颗善良机智的心。弟弟卡尔。狮心虽然性格懦弱可到了关键时刻,他能抛弃恐惧心理,像哥哥一样勇敢聪明,为取得胜利做出了很大贡献。
这本书虽然讲的是正义和邪恶斗争的事情,但我从《狮心兄弟》中感受到了浓烈的亲情。
第一次是从语文书上知道《根鸟》这部书的,之前也读过作者曹文轩的另本本书《草房子》,觉得他的文字很优美,所以很期待能早点拜读他的这本书。放寒假了,妈妈给我买了两本书,《根鸟》和《山羊不吃天堂草》,今天下午,我一口气把《根鸟》读完了。
《根鸟》的故事很吸引人。主要内容是:在菊坡有个十四岁的男孩名叫根鸟,一天,他第一次独自出门打猎,他在林子里转了一天依然一无所获。疲惫不堪又不甘心空手而归的根鸟发现了一只白色的鹰,而这只鹰好像始终在跟着他,牵引着他。天渐渐晚了,已经快要完全失望的根鸟突然发现一直野兔蹲在一块岩石上,正在他准备射击时,那只鹰却突然从空中俯冲下来惊跑了野兔。气急败坏的根鸟掉转枪口射杀了那只鹰,意外发现鹰腿上绑着一根布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在采花时不小心掉进了峡谷,我只能吃果子,喝溪水。我很想回家,快来救救我
根鸟和父亲找遍了菊坡及附近的村镇,根鸟甚至去了三十里外的县城都没有找到一个叫紫烟的女孩。但他却梦到了大峡谷和紫烟,他对这件事深信不疑,于是决定去西方寻找,一段惊险的旅途也由此开始。他曾在荒漠里遇到过驼队,最终因目的地不同而分道扬镳;还曾遇到一位很友好的板金先生,与他一起走过很长一段路后因根鸟生病而分开;他还被一个名叫长脚,看起来很像正人君子实际却是卑鄙小人的骗子骗到“鬼谷”开矿,后来终于逃了出去;还在“米溪”受到杜家人的款待并希望他成为杜家的儿子被他拒绝了;又在“莺店”被坏人教坏,学会了喝酒、赌博。但这一切都没有动摇他的决心,最后终于找到了那个峡谷。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会经历悲欢离合;做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会遭遇艰难坎坷。但只要不怕困难、勇往直前、不懈努力,最终会有所收获的。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在梁山的108将中,我觉得最不完美的要数宋江了。他接受招安,虽然处于好意,一来为兄弟们找个归宿,二来可以名正言顺地去精忠报国,铲除奸臣。可是皇帝却还是把宋江一伙人视为草寇看待,招安只不过是皇帝想利用宋江等108将为工具,去扑灭各地区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其中在攻打方腊时,梁山众人损兵折将。两头蛇解珍、中箭虎丁得孙等正偏59员将领战死沙场。船火儿张横、青面兽杨志等正偏10员将领半路病亡。燕青、武松2人不愿要什么封赏,各自奔东西去了!最后只有27人如期返朝。而宋江、卢俊义等5员头领又先后被四大奸臣所害死,上演了一出遗恨千古的悲剧!
读完这本《水浒传》后,我的感想很深,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如果宋江不去谋什么招安,而是去联合江南人马一起反抗昏帝,那么我相信,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天下的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