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爱国敬业志做诚信友善人演讲稿(精选3篇)
大家都知道“诚信”这个词吧,诚信是人们最美好的品德之一,这也是我们提出的社会核心价值观中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
前几天我要去朋友家,但妈妈说要把作业写完才能去,结果我认为妈妈没时间管我,就没把作业做完,也没带去做,本以为能逃过一劫,趁着妈妈没回家的时候把作业补好就可以了。但是妈妈早回家了,一回家第一件事就问我:“你作业写好了没?”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写完了。”“去拿来我看看呢。”妈妈又对我说道。我只好极不情愿慢吞吞地把一片空白的作业本给妈妈看,妈妈一瞬间勃然大怒:“你答应的事怎么没做到?以后别想再自己出去玩了。”听了这句话我立马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心里后悔万分。这就是我对妈妈不诚信所付出的代价。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看到许多不讲诚信的表现,如售卖假货或以次充好,这只会让人更加地讨厌,生意越来越难做。有句话说得好:人无信不立。做人要永远诚信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也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诚信是为人之本。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从公民层面规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起着支撑作用。怎样让“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标准成为公民的行为习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
一、正视当前社会价值观的成就和缺失,坚定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标准的信心和决心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有赖于文明的成长;一个好风尚的形成,必须有正确价值观的引领。长期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推进,中华传统美德不断弘扬,中华大地涌现出一大批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他们爱国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坚守正道、虔诚勤勉,孝老爱亲、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但在一些领域、一些社会成员中存在着道德滑坡问题,诸如官员贪赃枉法、老人碰瓷、坑蒙拐骗、见利忘义、食品掺毒等等,可谓是举不胜举,花样叠出,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对社会正确价值观的构建造成严重冲击。
社会丑恶现象背后的实质是信仰的缺失,精神支柱的塌陷。任其发展蔓延,必然毒化社会风气,危害人民群众,成为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的社会毒瘤。社会需要共识引领,发展需要价值导航,要遏制这些现象,必先从价值信仰入手进行整治。党的立足公民个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要求,在公民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价值准则,该准则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各个方面,为整合多样化社会思潮提供了引领,为塑造良好社会风尚提供“主心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正确的价值引领和精神支撑。公民是实践主体,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承担起践行的责任,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自身的道德约束和行为规范,使之成为内化于心的精神追求、价值自觉,并在实践中外化于行,才能促使精神文明不断进步、社会风尚不断改善。
二、科学理解“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标准,大力弘扬主流道德文化价值取向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共同的价值目标和基本的价值准则,提供了真善美、假恶丑的评判依据和价值权衡。爱国是前提和基础,敬业是爱国的具体体现,诚信是敬业的道德基石,而友善是形成诚信的土壤。弘扬社会主义主流道德文化价值取向,必须自觉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和普遍价值遵循,努力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一)爱国是民族之魂,是首要的政治美德
爱国是一个公民最起码的道德,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没有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繁荣富强,个人的一切都无从谈起。南宋诗人陆游曾写下“位卑未敢忘忧国”的诗句,明末清初的顾炎武发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呐喊,可见,爱国主义已深深融入到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古往今来,中华儿女一直高举爱国旗帜,涌现出无数爱国英雄、仁人志士,正是他们抛头颅、洒热血,才使中华民族延绵不绝、生生不息、发展壮大。当今和平时期,爱国就要立足本职,敬业奉献。是学生就要学业报国,是工人就要产业报国,是商人就要商业报国,是干部就要敬业报国。将强烈的爱国情怀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转化成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从小处体现爱国热情,从小事付诸爱国行动,同时,我们要做到理性爱国,自觉遵守法治、坚守道德规范、坚决觉抵制打着爱国的名义实施暴力、制造骚乱的行为。在为国家奉献中体验人生的快乐与价值。
(二)敬业是成事之基,是爱国的具体体现
“业精于勤,荒于嬉。”敬业,是和平时期爱国的具体体现,是公民基本的道德操守。“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历史传说,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千古名言,焦裕禄、王进喜为了革命事业的鞠躬尽瘁,杨善洲、罗阳立足岗位的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无不表明恪尽职守、精益求精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宏伟的目标,人生的价值,只有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锲而不舍努力才能实现。正是有这么一代又一代,一批又一批敬业奉献的仁人志士,才使我们的祖国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从一个辉煌走向另一个辉煌。当前,培育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需要我们牢固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于己实现自我价值,于国奉献个人才智。
(三)诚信是立世之本,是敬业的道德基石
“民无信不立”。诚信,是立世之本,是敬业的道德基石。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帝王无信,臣子离心,最终西周覆亡。商鞅徙木立信,实施变法,为秦国强盛奠定基础。当下,社会上屡屡出现诚信缺失现象,从常见的短斤少两,到商品的以次充好,再到三聚氰胺、瘦肉精、皮革奶、塑化剂等食品制假售假事件,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恶化了诚信环境,也妨碍乃至破坏整个社会的团结、稳定与和谐。党的明确提出要倡导诚信,就是要把诚信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全体社会成员把诚实守信作为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只有我们共同努力,凝聚诚信共识,才能把我们的社会建设成彼此信任,共谋发展,互利互赢的和谐美好家园。
(四)友善是立身之道,是诚信的必备土壤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友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诚信的必备土壤。孔融让梨的典故千古流传,六尺巷的故事世人称颂。在社会发展转型的今天,我们在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时,是与人为善,还是与人交恶,这不仅是个人修养问题,也是影响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因素。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价值追求和道德准则要求,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正能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推己及人,广俱爱心,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多一份热忱,少一份冷漠,多一份真诚,少一份虚伪,多一份理解,少一份猜忌,我们的家庭才会更温馨,邻里才会更和谐,社会才会更温暖,生活才会更美好。
三、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标准成为公民的行为习惯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应该成习惯。 所谓习惯 ,就是不需造作,不流于形式,潜移默化已成自然。要让这一价值标准成为我们每一个人自觉遵守的行为习惯,需要用信仰的强大情感力量激发起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情感、真认同、真追求,使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心甘情愿的精神依托和价值追求,成为人们自觉自愿的生活导向和行为方式。这是一个从被动到自觉、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随着实践的发展,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的提高,我们相信这一价值标准终究会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习惯,会引领广大公民自觉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而这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尚有许多工作要做。
(一)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
价值认同是培养公民价值自觉的前提。“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标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脉相承的。明确指出“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今天是我们民族应该反思自身文化精神命脉的时候了!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紧密结合,成为一种文化,通过价值教育、社会实践,潜移默化地引导社会成员对之产生深厚的价值认同、养成清醒的价值意识、形成理性的价值判断、最终上升到坚定的价值信仰,从而逐渐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内在信念和自觉行为。
(二)夯实“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标准的物质基础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标准的培育和践行,离不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切实提高。党的xx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紧紧围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随着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事关国计民生问题的改善,那些原本为生计而紧锁的眉头会自然舒展。而当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标准会更深入和广泛地得到认同,会更容易地演化为人们的行为习惯。
(三)坚持法律与道德在匡扶社会正义方面的一致性
林肯曾经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而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弘扬正气、匡扶正义。当今社会,摔倒的老人没人扶、救人的人被质疑遭起诉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人们极大精神恐谎;下水救人先谈价,挟尸要价事件更是惊人心魄,引起社会一派哗然。不愿做好事,不敢做好人成了许多人们的常态选择,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也让人们“找不到北”。这就需要进一步优化社会制度环境,建立健全与社会道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保护、法律救助等权利保障机制,有效降低做好人、行善事的社会风险和道德成本,营造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让每一个好人在做好人、行善事的时候都能无后顾之忧,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人撑起一片风清气正的艳阳天。
(四)发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体现着时代的发展方向,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能够产生不可替代的示范、鼓舞和引导作用。诸如焦裕禄、王进喜、孔繁森、袁隆平、任长霞、吴文俊等,是新中国建国后不同时期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他们的事迹为我们树立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光辉典范。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既为肯定成绩与贡献,更为树立榜样和导向,培育和塑造更多的先进典型。有意识地利用这些先进典型作为活教材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使先进人物的事迹更加深入人心,使人们更快地认同先进、赶超先进,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们心里的扎根,我们的社会就会生机勃勃。
(五)把运用大众化的语言形式与构建大众化的传播手段统一起来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标准要演变成人民群众的行为习惯,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宣传和教育方式,只有讲群众熟悉的语言,讲短话、新话、实话,群众听着才带劲、才有味,才愿意继续听下去。只有让大众化的理论进入群众身边的传媒,群众才能在耳濡目染中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和感召。这就需要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当今社会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互联网、手机等快速普及,为实现理论大众化工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应通过系列报道、在线访谈、论坛跟帖、微博微信等方式,积极打造理论大众化的新型平台,不断创造和丰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语言形式和传播手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其实就体现在我们每一个人在不经意的言行之间:一句温暖的话,会打动一个人;一个文明的举动,能感染身边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能泛出耀眼的道德光芒。让我们立爱国敬业志、做诚信友善人,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成为自己的行为习惯,促使社会文明社会程度的极大提升,促进社会的更加和谐。
“爱国”一词在我国出现的年代很久远。《战国策·西周》中就有“国君岂能无爱国哉”的说法。《汉纪》中也有“亲民如子、爱国如家”的道德要求。《礼记·儒行》中说:“苟利国家,不求富贵。”可见,早在奴隶社会末期,爱国情感就已在中华大地广为播扬,成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精神的支撑点。
一、爱国,首要的道德要求。爱国,就是热爱祖国,报效人民,维护国家统一,捍为民族尊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爱国”是排在第一位的。爱国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规范,在新形势下已经成为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和民族素质的重要的价值载体和精神动力。《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明确指出:“要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可见,爱国主义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通过爱国的情感、爱国的思想、爱国的行为表现出来。对祖国的爱是一种博大的爱,是从内心深处产生的对祖国深厚的情感,爱国的思想是对祖国无限忠诚,对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无限关心,爱国的行为是一种崇高的行为,表现为人们为争取自己祖国的独立和富强而英勇奋斗的行为。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尤其把对祖国的忠,对民族的爱视为做人的根本与大节,以救国治国、兴邦兴国为人生奋斗的最高境界。
二、爱国是一个公民起码的道德,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说:“人不仅为自己而生,而且也为祖国而活着。”一个有道德的公民应当“从爱国做起”。在儒家传统文化里强调“舍生取义”,其意义就是为了国家利益,捍卫国家主权,不惜牺牲个人生命。从贾谊的“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从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到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从孙中山第一个喊出“振兴中华”,到邓小平的肺腑之言:“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爱国”二字是神圣的。爱国是一种崇高的感情,是一个民族最珍贵的精神财富,它具有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不竭动力,是每一个中国人成就伟大人格的根本所在,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三、爱国主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在民族危难的时刻,爱国情怀表现为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革命战争年代讲爱国,主要是为获得民族解放、争取政权而英勇献身。现在讲爱国,主要是振兴中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四、爱国与爱党、爱社会主义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样,公民爱国,实际上就是爱自己的政权,捍卫自己的根本利益。而爱自己的政权与爱共产党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新政权,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始终坚持“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使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并不断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不可能充分发挥出来。
五、爱国应当体现在具体行动上。爱国从来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有着切实的内涵。作为公民,要把对祖国无限的爱切切实实地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雷锋精神”、“铁人精神”、“抗洪精神”、“抗震精神”、“奥运精神”等就是爱国主义的具体体现。爱国就是要从尽职尽责、尽义务、守法规等方方面面做起。当祖国处于危难时,当祖国需要时,当祖国召唤时,应当义无反顾地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和平时期不仅要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还应当无条件地为国家尽到自己应尽的种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