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
1、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我通常都看见它们在筱悬木的柔枝上,排成一列,歌唱者和它的伴侣比肩而坐。吸管插到树皮里,动也不动地狂饮,夕阳西下,它们就沿着树枝用慢而且稳的脚步,寻找温暖的地方。无论在饮水或行动时,它们从未停止过歌唱。
2、这样几下抖动便去掉了舍腰蜂刚刚初具规模的窠巢,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它的蜂巢居然已经有一个橡树果子那样大了,真让人始料不及。它们可真是一些让人惊奇的小动物。
3、当第一次脱皮时,这个小昆虫还未长成完全的甲虫,虽然全部甲虫的形状,已经能辨别出来了。很少有昆虫能比这个小动物更美丽,翼盘在中央,像折叠的宽阔领带,前臂位于头部之下。半透明的黄色如蜜的色彩,看来真如琥珀雕成的一般。它差不多有四个星期保持这个状态,到后来,重新再脱掉一层皮。这时候它的颜色是红白色,在变成檀木的黑色之前,它是要换好几回衣服的,颜色渐黑,硬度渐强,直到披上角质的甲胄,才是完全长成的甲虫。然后,它会表演一种奇怪的体操,身体腾起在空中,只有一点固着在旧皮上,翻转身体,使头向下,花纹满布的翼,向外伸直,“竭力”张开。这个竭力开窍得很贴切。
4、有的时候,蜣螂好像是一个善于合作的动物,而这种事情是常常发生的。当一个甲虫的球已经做成,它离开它的同类,把收获品向后推动。一个将要开始工作的邻居,看到这种情况,会忽然抛下工作,跑到这个滚动的球边上来,帮球主人一臂之力。它的帮助当然是值得欢迎的。但它并不是真正的伙伴,而是一个强盗。要知道自己做成圆球是需要苦工和忍耐力的!而偷一个已经做成的,或者到邻居家去吃顿饭,那就容易多了。有的贼甲虫,用很狡猾的手段,有的简直施用武力呢!
5、它们身体鼓鼓的,像半粒豌豆,鞘翅光滑或有绒毛,通常黑色的鞘翅上有红色或黄色的斑纹,或红色、黄色的鞘翅上有黑色的斑纹,但有些瓢虫,鞘翅黄色、红色或棕色,没有斑点,这些鲜艳的颜色具有警戒的做用,可以吓退天敌。
6、见过螳螂的人,都会十分清楚地发现,它的纤细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呢。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要更长一些。而且,它的大腿下面还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的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齿,一共有三个。总之,螳螂的大腿简直就是两排刀口的锯齿。当螳螂想要把腿折叠起来的时候,它就可以把两条腿分别收放在这两排锯齿的中间,这样是很安全的,不至于自己伤到自己。
7、蜣螂第一次被人们谈到,是在过去的六七千年以前。古代埃及的农民,在春天灌溉农田的时候,常常看见一种肥肥的黑色的昆虫从他们身边经过,忙碌地向后推着一个圆球似的东西。他们当然很惊讶地注意到了这个奇形怪状的旋转物体,像今日布罗温司的农民那样。
8、从前埃及人想象这个圆球是地球的模型,蜣螂的动作与天上星球的运转相合。他们以为这种甲虫具有这样多的天文学知识,因而是很神圣的,所以他们叫它“神圣的甲虫”。同时他们又认为,甲虫抛在地上滚的球体,里面装的是卵子,小甲虫是从那里出来的。但是事实上,这仅是它的食物储藏室而已。里面并没有卵子。
9、最后,它的食品才平安的储藏好了。储藏室是在软土或沙土上掘成的土穴。做的如拳头般大小,有短道通往地面,宽度恰好可以容纳圆球。食物推进去,它就坐在里面,进出口用一些废物塞起来,圆球刚好塞满一屋子,肴馔从地面上一直堆到天花板。在食物与墙壁之间留下一个很窄的小道,设筵人就坐在这里,至多两个,通常只是自己一个。神圣甲虫昼夜宴饮,差不多一个礼拜或两个礼拜,没有一刻停止过。
10、卵是被放在梨的比较狭窄的一端的。每个有生命的种子,无论植物或动物,都是需要空气的,就是鸟蛋的壳上也分布着无数个小孔。假如蜣螂的卵是在梨的最后部分,它就闷死了,因为这里的材料粘得很紧,还包有硬壳。所以母甲虫预备下一间精制透气的小空间,薄薄的墙壁,给它的小蛴螬居住,在它生命最初的时候,甚至在梨的中央,也有少许空气,当这些已经不够供给柔弱的小蛴螬消耗,它要到中央去吃食,已经很强壮,能够自己支配一些空气了。
11、半透明的黄色如蜜的色彩,看来真如琥珀雕成的一般。
12、很少有昆虫能比这个小动物更美丽,翼盘在中央,像折叠的宽阔领带,前臂位于头部之下。
13、蝉“为饥饿所驱”,“为口渴所苦”。
14、能够很容易的在穴道内爬上爬下,对于它是很重要的,因为当它爬出去到日光下的时候,它必须知道外面的气候如何。所以它要工作好几个星期,甚至一个月,才做成一道坚固的墙壁,适宜于它上下爬行。在隧道的顶端,它留着手指厚的一层土,用以保护并抵御外面空气的变化,直到最后的一霎那。只要有一些好天气的消息,它就爬上来,利用顶上的薄盖,以便测知气候的状况。但那个可怜的蝗虫移动到螳螂刚好可以碰到它的时候,螳螂就毫不客气,一点儿也不留情地立刻动用它的武器,用它那有力的“掌”重重地击打那个可怜虫,再用那两条锯子用力的把它压紧。于是,那个小俘虏无论怎样顽强抵抗,也无济于事了。接下来,这个残暴的恶魔鬼胜利者便开始咀嚼它的战利品了。它肯定是会感到十分得意的。就这样,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地对待敌人,是螳螂永不改变的信条。
15、如果我们慢慢地,稍稍掘开堤的表面,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更多有趣的东西。在八月之初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顶上有一层的小房间,它们的样子和底下的蜂巢相比,大不一样,相差甚远。之所以有这种区别,主要是因为这是由两种不一样的蜂建造而成的。其中有一种是已经在前面提到过的掘地蜂,另外一种,有一个很动听的名字,叫竹蜂。
16、七月时节,当我们这里的昆虫,为口渴所苦,失望地在已经枯萎的花上,跑来跑去寻找饮料时,蝉则依然很舒服,不觉得痛苦。用它突出的嘴——一个精巧的吸管,尖利如锥子,收藏在胸部——刺穿饮之不竭的圆桶。它坐在树的枝头,不停的唱歌,只要钻通柔滑的树皮,里面有的是汁液,吸管插进桶孔,它就可饮个饱了。
17、我认识一个牧羊的小孩子,他在空闲的时候,常来帮助我。有一次,在六月的一个礼拜日,他到我这里来,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看起来好像一只小梨,但已经失掉新鲜的颜色,因腐朽而变成褐色。但摸上去很坚固,样子很好看,虽然原料似乎并没有经过精细的筛选。他告诉我,这里面一定有一个卵,因为有一个同样的梨,掘地时被偶然弄碎,里面藏有一粒像麦子一样大小的白色的卵。
18、当我考察它们的储藏室时,我是用手斧来“开掘”的。这个开掘用在这里很生动。
这个星期我们学了《小抄写员》,认识了主人公——叙利奥,我被他的勇于承担家庭的责任,懂得关心父母的精神感动了。
本文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清苦的小职员的家庭里的叙利�
啊!叙利奥多么懂事呀!他的父亲其实也是很爱孩子的人。开始我还在为叙利奥帮父亲养家而抄写签条到深夜而打抱不平,认为叙利奥这样做不好。父亲常常吵他,后来想想父亲这样做也是出于父爱,他在为叙利奥不好好学习而着急。
再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的父亲也常常这样,责骂我时,我还和父亲吵起来,有时甚至打冷战。现在和他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真是自愧不如啊!
是啊,山虽高,但不及父子情深;海虽深,但不及父子情深。
学了这篇课文,我决定了不和父母超级了,要尊敬父母。
整本书的情节并不恢宏,讲述的仅仅是一个富家子弟从纨绔浪荡到迷途知返却又失去一切、一无所有的过程。
这世界最动听的一个成语大概就是“虚惊一场”。可是当你以为这是一个虚惊一场的故事时却发现,更大的厄运还等着你去对抗。
当福贵叙述自己的一生,他的语气是冰冷的。冰冷的异常平白和简单,冰冷的好像他早已忘记了那些离他而去让他痛及一生的亲人。
可是就是这种冰冷的声音,让每一场悲剧都更加真实的敲击着读者的内心,读起来异常沉重。
他的一生正如他唱到的那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从败坏的地主少爷到九死一生的士兵到后来一个普普通通的贫苦百姓的角色转变,他的经历使他变得逐渐有当担,也更加珍惜“活着”这件事。
当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来发展的时候,命运却又给出了新的当头一击。
儿子、女儿、妻子、女婿接连的死去,到最后外孙因自己而死,他所有的亲人们,都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中一一死去。
在整个故事中,福贵和他的命运之间互相仇恨,但是却始终没有相互抛弃。
如果有一天,你的活着也仅仅是为了活着,那么生活所带给你苍凉和苦涩与你而言也不过是毫发无伤。
无论现在的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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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穷只怕志气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远亲不如近邻好。鳑鲏鱼也要留三寸肚肠。天下呒难事,只怕有心人。人望高处走,水向低处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前人栽树后人凉。算算用用,一世勿穷。树高千丈,叶落归根。
江上渔者范仲淹 江上往来人, 但爱鲈鱼美。
君看一叶舟, 出没**里。暮江吟白居易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望天门山李白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
1、造物之前,必先造人。
2、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3、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制你发挥的藩篱。
1、最有效的资本是我们的信誉,它24小时不停为我们工作。
2、赚钱之道很多,但是找不到赚钱的种子,便成不了事业家。
3、销售世界上第一号的产品——不是汽车,而是自己。
1、即使爬到最高的山上,一次也只能脚踏实地地迈一步。
2、积极思考造成积极人生,消极思考造成消极人生。
3、人之所以有一张嘴,而有两只耳朵,原因是听的要比说的多一倍。
4、别想一下造出大海,必须先由小河川开始。
1、你的脸是为了呈现上帝赐给人类最贵重的礼物——微笑,一定要成为你工作最大的资产。
2、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
3、世上并没有用来鼓励工作努力的赏赐,所有的赏赐都只是被用来奖励工作成果的。
1、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2、旁观者的姓名永远爬不到比赛的计分板上。
3、上帝助自助者。
4、怠惰是贫穷的制造厂。
5、莫找借口失败,只找理由成功。
主人公是一只狗,狗觉得自己还没有足够的知识,于是狗把房子和苹果园卖了,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是遇到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校当作新来的代课教师,狗只得将计就计,没过多久,就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可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来抓他,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从困难中逃脱了出来,校长也因此解职,陪伴狗开始逃生之路。
狗真是一只乐于助人,为他人着想的狗,但是狗犯了错,影响到了别人,我们以后要引以为戒,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以免影响到别人。
今天,我们学习了朱自清写的《匆匆》一文,对朱自清珍惜时间的精神大有感触。
大家都知道朱自清是我国的大作家,留下了许许多多的好文章。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伟大作家,还觉得自己浪费了二十四年的时间,跟他相比,那我们的日子更不起眼,那我们岂不更是已浪费了很多的童年时光。他还把二十四年的8000多日子比作一滴水,这也让我明白了,即使一个人有再高的地位、学问,也要学习,不能虚度时光。朱自清还觉得自己连一点痕迹,就连细线般的痕迹也没有留下,跟他相比,我们更别说留下了什么痕迹,现在的我们太懒散了,很容易满足。我们必须也要像朱自清一样给世界留下痕迹,给世界做出贡献,不能平的`,不能白白的活一辈子。是的,应该是这样的。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我要做的更出色,还要更珍惜时间。
看了我的读书笔记,如果你也被感动,那也来读读《匆匆》吧!
最近闲暇之余读了《曾国潘家书》,作为晚清极具争议的人物,既有中兴名臣的美称,又有“卖国贼”的恶名,可谓毁誉参半,褒贬不一,无论欣赏他的人还是鄙视他的人都对他的家书推崇备至,可见他的家书不仅是一部记录家常的书信集,更是一部蕴藏着为人处世,持家教子的智慧书。在来往的信件中,有他写给父母、叔父、弟弟、妻儿,其中写给弟弟的占据了最大的篇幅。下面节选一些信件中的片段,与大家分享。
读书篇:
1、求业之精,别无他法,曰专而已矣。谚曰,艺多不养身,谓不专也。
做事情和工作都应该专心,想要精通一件事,每天专心练习,其他也没什么好方法。
2、盖士读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有志也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自足。
读书人要有志气,恒心,见识。这样才不会甘为下流,不会自满自足。
3、读书如煮饭然,歇火则冷,小火则不熟,须用大柴火乃易成也。
读书就像是煮饭,一直断断续续的是不会有好的效果,要用大火,投入自己的热情和专注,才能煮好。
4、予自立课程甚多,惟记茶馀偶谈,读史十页,写日记楷本,此三事者誓终身不间断也。
虽然每天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把茶余饭后的交谈写下来、读史书十页和写日记楷书一直没有间断。每天学会总结,学会坚持。
做人篇:
1、余欲尽孝道,更无他事,我能教诸弟进德业一分,则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诸弟进十分;则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则我大不孝矣。
作为长兄的曾国潘,面对几位弟弟的教育问题,非常有责任心,他把对弟弟的教育责任,看做是对父母的尽孝,正所谓长兄如父。
2、凡在行间,人人讲求将略,讲求品行,并讲求学术。望以讲求将略为第一义,点名看操等粗浅之事必躬亲之,练胆料敌等精微之事必苦思之。
在军队里虽然是首领了,但是点名和看操这样琐碎的事,曾国潘仍然坚持自己亲力亲为,可见他的尽心尽责。
治家篇:
1、无论治世乱世,凡一家之中能勤能敬,未有不兴者,不勤不敬,未有不败者,至切至切。
2、诸事总须节省,新妇入门之日,请客不宜多。
3、家败离不得个奢字,人败离不得个逸字,讨人嫌离不得骄字,弟切戒之。
位居高官,仍然不忘提醒家人任何事都要节俭,自己儿子结婚,他也提到不宜宴请过多,低调为人处世。家庭的衰败离不开奢侈,人走下坡路是因为过于安逸,若是讨人厌,则是因为骄傲,提醒家人做事要时刻保持谦虚谨慎。
又一本他的书,本来并不喜欢悬疑,也不是很爱看书,因为东野都迷上了这类书了。
一场美式橄榄球贯穿始终,直到最后还有出现打球的战术,位置的分配,比如四分卫该干什么,近端位该干什么!随着事件的发生整个事件越来越扑朔迷离,跟着主角一起调查后,慢慢的变得清晰,但是不是一下子全都清晰了,跟柯南有点像,我们总是看周围人的表情判定罪犯,到最后往往不是我们认定的那个人,同样的手法,作者也会在逐渐清晰的时候把我们的意识带偏!
从刚开始认定的美月就是凶手起,凶手的位置在我心中不断地变换,却是始终没有猜到是给出什么线索的功辅。结局来说相对美好,两对大学恋人,最终还是“在一起。”
人性方面来看,本身的性别问题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别人的看法,总会影响这一部分人(不只是这个问题的人),周围人的眼光,言语,都会使他们更加紧张,费这么大劲,不过也是为了过平常人的生活,这是他们可望不可即的!
友情也是这本书的一个看点,彼此因为友情的羁绊,互相帮助,即使是杀人这种重大的罪名依然坚信朋友,并没有置之不理,直到最后qb也没有放弃得了癌症的功辅,大家都帮美月想办法隐藏,甚至最后的早田也放下了自己的准则帮助美月逃跑。
最后,提一个问题,为什么美月当初会跟qb在一起?并且第二次也想……
世界是多姿的,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昆虫,他们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要想去了解它们,我认为读《昆虫记》这本书为首选。在寒假期间我就细细品味了这本书。以下是我的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让·亨利·法布尔。法布尔出身寒门,但他一生勤奋刻苦,锐意进取,自学成才,用十二年的时间先后获得双学士和博士学位。可是这种奋发上进并未得到法国界、科学界的所谓权威部门的认可,以致虽一直梦想着能执教大学而终不能遂愿,只好屈就中学的教职,以微薄的薪金维持一家七口的生活。
不过法布尔并未气馁,除了兢兢业业的教书而外,他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研究。他的那股钻劲儿、韧劲儿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爱,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
我非常喜欢读《昆虫记》,因为让·亨利·法布尔笔下的那些小昆虫们,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布满着灵性,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我更佩服让·亨利·法布尔的毅力,因为《昆虫记》这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再加上作者细细观察这些昆虫,不知道需要几个春秋才能完成这部着作。
我想,我们不仅需要了解一下这本着作的内容,更应该学习作者那不懈探究的精神。在此,我写下了我的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完成了三个人的救赎。主人公哈罗德带着对三个人的愧疚活了几十年,对死去儿子戴维的愧疚,愧疚未曾好好陪伴,未曾好好表达爱。对爱人莫琳的愧疚,愧疚未曾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给与陪伴,导致两人像同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生活了几十年。对奎尼的愧疚,因为他酗酒过度,在酿酒厂犯错后奎尼替他背锅,而他未曾对她说过一句感谢。八十多天的步行,一路上他走着回忆着,途径的每个过客的故事都让他回想起自己的过往,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的活着,他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往。他是否好好爱过自己的家人,他是否对该感谢的人表达过感谢。他的一生,平淡无奇,一直都是默默无闻,对家人和朋友的愧疚和对儿时遭遇的怨恨一直充斥着他的一生。他是否要继续这样再去,如果挽救这些还来得及吗?一个人的朝圣,一场自我的救赎。愿我们在该说爱的时候表达爱,该感谢的时候勇敢说出感谢,想做什么就去做,想说什么就去说,不压力给自己太多说如果的机会,不要有那么多遗憾,愿我们都可以活的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