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配送运输协议(通用3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合法成立、合法拥有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并合法存续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具有丰富全国渠道及销售经验的销售团队。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同意指定乙方成为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的中国区域销售团队,经过友好协商就医疗器械合作事宜于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所销售的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为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享有销售权的产品。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及法律障
2碍。若因甲方违反本承诺而致乙方造成任何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提供乙方销售人员关于产品推广培训。
3、甲方负责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和VIP专家工作及宣传资料制作等费用。
4、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5、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在乙方未许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销售。
2、乙方应拥有负责销售本协议产品的业务人员。
3、乙方积极策划组织相关学术活动。
4、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任何关于产品,技术或其它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行销策略,定价策略,经销商组织等不得超过履行本协议书的目的使用,并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为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保密义务在合作终止后______年内继续有效。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之同类产品。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有修订需要时,需经双方共同讨论以书面。
甲方:
乙方:
为提高货物配送质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发往来宾、柳州等区域的货物(药品、医疗器械等)或委托乙方二次承运(附件: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及各分仓负责人信息、国控柳州负责人)。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安全、准确、满意的物流服务,并且在收到甲方托运的货物后,须在当日内安全快捷的送到收货人所指定的地点,并与收货人办好交接手续明确责任。如乙方承送甲方冷藏药品时,还需回收《温度跟踪记录仪》和客户签收的《冷链跟踪记录表》,并及时交甲方。
二、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药品、医疗器械等是特殊货物,且价值高,包装质量要求也特别严格,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的保证所承运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装卸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损变形等。
三、 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准确真实的收货人姓名、联系电话、送货地址等信息,如因甲方所报的信息有误造成货物不能送达或送达错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 承运价格
货运 配送费 元/件 ;其余各分仓配送费 元/件
快班发运 配送费 元/件 双方各按实际承运业务量开票结算。
五、 运输时限: 南宁市内的,要求药品发出后半个工作日内送达;南宁市以外广西区内的,要求商品发出后48小时内送达,如快巴托运则要求在16小时内送达。
六、 品种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二类精神药品£;医疗器械£。
七、 质量约定: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书。甲方保证所 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并依法取得。甲方业务员应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委托书,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二)、甲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合格品,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
(三)、甲方提供药品的包装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冷链品种运输过程及到货温度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随货附有关票据、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其它所需资料。
(五)乙方所有的运输过程应符合GSP的要求,按药品的性能要求进行运输,因运输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 甲方托运货物必须包装完好,液、固体药品必须分开包装,否则由此污染甲方自负责任。原外包装完好,包装内商品有短少、变形,乙方不负责任。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后发生货损、货差、遗失和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货物销售发票全额赔偿。
九、 乙方必须以甲方的配送业务为优先。配送车辆手续合法有效,且是封闭式的箱式车辆,并为车辆及货物购置齐全足额的保险,相关运输应符合防盗、防震、防雨淋、防污染、防阳光直射等安全运输要求,对运输温、湿度有要求的药品,乙方应采用有符合药品运输条件的车辆进行运输,在运输期间保证运载车辆温湿度调节设施正常运转。
十、 乙方应优先配送甲方货物,甲方货物到达乙方配送点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送货(因药品是特殊商品,有温度、时间要求且价值较高,乙方必须特别重视及时送货)。送货之前要先电话通知收货方,以便收货方做好收货准备,送货人员按照收货方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乙方送货人员在与客户交接商品中,如有差异应及时反馈到甲方相关人员核实处理。
十一、 费用结算: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在每月中旬交甲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费用。(转账方式)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协议执行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