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授权的委托书实用五篇

食品生产授权的委托书(精选5篇)

食品生产授权的委托书 篇1

签订地点:

协议编号:

甲方名称: [委托方] 乙方名称: [受托方]

地址: 地址:

一、委托方与受托方资质条件

甲方资质证照 乙方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编号 营业执照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GMP证书编号 GMP证书编号

二、条款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保健食品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委托生产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并生效,有效期 年。除遵照协议条款或双方一致协定提前终止合作外,有效期应至____年__月__日。

三、委托生产产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规格

_____________

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供应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合法的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或包括支付委托乙方代购料款项),以确保乙方可生产出委托生产订单上规定的订量。

2.甲方提供委托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须在乙方投产前_ 个工作日内到位,迟到一天则拖延生产发货一天。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委托生产目的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应属甲方所有。

2.乙方应每月定期提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储存总量的报告,包括生产过程中在制品和再制品的数量,以方便甲方的财务统计。

3.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来确定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五、厂房设施、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的提供

1.乙方应提供所有用于委托生产的厂房设施和生产设备。

2.乙方应提供所有用于委托生产的公用设施,包括工艺用水、蒸汽、压缩空气和冷却水等。

3.乙方应提供所有委托生产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检验的仪器。

六、生产、包装、检验和放行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并按照甲方提供的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进行生产过程控制和成品的审核放行。

七、质量控制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必要时作出技术支持。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乙方进行委托生产品种的试产、工艺验证,并协助制定适宜乙方使用的岗位操作SOP,以确保续后顺利生产。

3.甲方可派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在委托生产期间进驻乙方工厂。甲方的驻厂代表有权参与委托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出厂的成品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规定,应向甲方提供每批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并负责保存完整的批生产记录以及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记录。

2.乙方指定质量专员按相关管理规程审核放行产品。

3.乙方应对负责每个委托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产品,进行效期内的长期留样观察和稳定性检验,定期向甲方报告产品稳定性观察情况。

4.乙方对后续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留样,或同时负责产品的留样观察和检验。

5.乙方应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偏差及其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如实地向甲方驻厂代表报告。如发生重大偏差,甲乙双方应共同参与调查处理,解决问题。

(三)质量协议

甲乙双方在本委托生产协议达成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关于委托方与受托方约定的质量协议,具体的承责细则及其质量责任按质量协议执行。

八、发货和库存

1.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生产订单的发货要求,将产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在产品库存数量改变两天内,将产品库存总量以书面(传真或电邮)方式通知甲方指定人员。

九、委托生产价格和财务付款

1.协议有效期内,成品由乙方生产场地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委托生产价为: 。货到签收确认,回执双方各执一份。

2.运输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负责。

3.委托生产(加工)费按月度结算,下达月度生产计划时,预先支付 %的加工费。

4.甲方月结款应在乙方开具发票 日内支付,发票的提供不能早于产品发运日期。

5.付款条件

1)甲方应按月定期提供委托生产计划。生产订单应在投产前 天提供给乙方,甲方应同意按委托生产订单合格产品放行的数量支付加工费。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订单提供足量的产品发运至指定地点。并提供存贮、生产、包装、检验、废料妥善处理等服务。

3)乙方如有任何原因造成不能按订单时间提供足量的产品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

十、迟交和罚款

1.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乙方应付给甲方每天迟交货物总加工价格 %的罚款,此项罚款数额不超过全部迟交货物总加工费的 %,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2.非客观原因延迟发货超过订单期限 天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乙方仍应向甲方缴付以上规定的罚款。

十一、承诺和补偿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与国家批准的一致。

2.乙方保证成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完全按甲方提供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执行,同时完全符合现行版GMP的要求。

3.生产过程收率损溢的规定:如果原料、中间产品被损坏或者生产产量达不到甲方生产工艺规程的要求,或者达不到成品质量标准和现行版GMP的要求,或者乙方有意或无意处理不当,而导致达不到预期收率,乙方将支付不足部分的全部原料、辅料或包装材料的款项。相反,成品在符合出厂指标的情况下,产品超出预期收率,甲方应支付该超出部分的全部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费用。

十二、知识产权

1.乙方没有权利改变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或将该技术用于非委托生产的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同意定期对生产工厂进行技术和商业审核,纠正和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保密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漏另一方口头或文字提供的与委托生产协议有关的任何资料或信息给第三方。

2.保密承诺在协议终止后继续保留有效,期限为 年。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意指①自然原因:如洪水、海啸、风暴、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力量引起的灾害事故;②社会原因:如战争、暴乱、罢工、恐怖破坏、禁运、政府禁令、电力能源供应中断等引起的事故;③任何人类所不能控制的其他意外事故情况。

2.除付款外,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不视为违约。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天内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最大力量尽快消除或减轻事件引起的或造成的损失。

十五、终止协议

对协议中任一条款有重大违约的一方,在书面通知违约方 天内未进行整改或补救的,无违约方有权终止协议。

十六、协议双方关系

1.本协议双方各为独立签约人。不存在一方雇员为另一方的雇员,并且他们不参加或接受另一方员工福利或其他补贴。

2.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应以书面形式并由签约双方签字确认。

十七、转让

本协议任一方不得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下转让与本协议有关的合作关系和资产(包括双方的附属公司),无双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协议的应视为无效。经双方允许的转让,受让人应被视为本协议的签约方,并必须履行本协议全部条款。

十八、应用法律

本协议应服从有关法律的监管和解释,签约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纷争应提交起诉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裁定。

十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协议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二十、协议附件

1.委/受托生产双方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营业执照

1.2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

1.3保健食品GMP证书

1.4保健食品委托生产批准证明

2.委托生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生产保健食品备案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受托双方生产保健食品质量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食品生产授权的委托书 篇2

委托方:

受委托方:

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经协商,就产品质量检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委托方委托受委托方负责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或相关的标准的规定,对出厂检验项目委托部分进行检验。

二、委托检验产品:

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检验的产品及品种为 ,委托方生产的每个批次的产品送到受委托方检验合格后出厂。

三、检验费用及交付方式:

协议签定后,委托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向受委托方支付检验费。本协议期限为 年,检验费为 元/(半)年,委托方按一年或半年支付检验费用。

四、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

1、如实向受委托方介绍本协议所涉及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情况;

2、按约定的检验频次,将样品及时送受委托方检验,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3、依法使用检验合格标识,不得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合格标识;

4、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纳检验费用;

5、及时改进受委托方检验报告明示的质量问题,并将改进结果告知受委托方。

(二)受委托方:

1、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检验费用;

2、保守委托方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

3、按约定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检验报告,并保证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4、根据检验结果,帮助、指导委托方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受委托方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公章) 受委托方: (公章)

委托方负责人: 受委托方负责人: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食品生产授权的委托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书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授权书文本名词释义

1、 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经营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授权书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嘉乐汉堡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

2.2、 在授权书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授权书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授权书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授权书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 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 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授权书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授权书,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授权书;并取消乙方在本授权书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授权书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授权书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授权书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授权书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整 (¥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授权书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授权书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授权书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授权书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授权书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授权书,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授权书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授权书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授权书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授权书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授权书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授权书期限为 年,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授权书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授权书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授权书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授权书的附件与授权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____年__月__日

食品生产授权的委托书 篇4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管理机关办理 (名称)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 □ 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 不同意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指定(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指定(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食品生产授权的委托书 篇5

委托方:

受委托方:

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经协商,就产品质量检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委托方委托受委托方负责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或相关的标准的规定,对出厂检验项目委托部分进行检验。

二、委托检验产品: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检验的产品及品种为 ,委托方生产的每个批次的产品送到受委托方检验合格后出厂。

三、检验费用及交付方式:

协议签定后,委托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向受委托方支付检验费。本协议期限为 年,检验费为 元/(半)年,委托方按一年或半年支付检验费用。

四、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

1、如实向受委托方介绍本协议所涉及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情况;

2、按约定的检验频次,将样品及时送受委托方检验,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3、依法使用检验合格标识,不得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合格标识;

4、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纳检验费用;

5、及时改进受委托方检验报告明示的质量问题,并将改进结果告知受委托方。

(二)受委托方:

1、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检验费用;

2、保守委托方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

3、按约定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检验报告,并保证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4、根据检验结果,帮助、指导委托方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受委托方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公章) 受委托方: (公章)

委托方负责人: 受委托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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