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书合同锦集(精选15篇)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涉及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设计项目:(每项/元)
1、项目价格:
2、项目内容: 公司网站美工设计
3、图片格式: PNG、PDS文件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开始设计前,甲方支付项目设计费定金20% ;
2、乙方完成项目设计后,甲方结清尾款费用 80% ;
三、设计的时间:
1、样稿图片: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设计,初稿设计时间 3-5个工作日;
2、修改图片:根据甲方建议对项目图片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修改,修改时间2 个工作日;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保证所设计的图片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人的权利;
2、乙方设计完的作品,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所有作品使 用权及设计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设计作品。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王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设计验收通过作品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不收取任何设计费用,已收取的定金应全额退还甲方。
3、当图片验稿后,双方有义务保证方案的稳定实施。
七、保密责任:
1、乙方对于所制作的图片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任意发表及转让。
2、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
传真:
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传真: 日期:
广西同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兹授权我公司业务员zzzz (身份证号: zzzzzzzzzzzzzzzzzx )到贵公司提取我公司以下商品,请予协助办理。
本授权书有效期:zzzz年z月z日至zzzz年z月z日
授权单位(盖章):
x年 xx月xx日
附: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设计项目:(每项/元)
1.标志价格为: 1800元
2.图标格式: 矢量文件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开始设计前,甲方支付标志设计预付费用50%;
2.乙方完成标志设计后,甲方结清尾款费用50%。
三、设计的时间
1.样稿图标: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设计,初稿设计时间3-5天
2.修改图标:根据甲方建议对标志进行相应调整与修改,修改时间2天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需保证所设计的标志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人的权利。
2、乙方设计完成的作品,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所有作品使用权及设计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设计作品。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设计验收通过作品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不收取任何设计费用。
3、当标志验稿后,双方有义务保证方案的稳定实施。
七、保密责任:
1、乙方对于所制作的'图标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任意发表及转让。
2、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地址:
主要负责人:
性别: 职务: 电话: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受托人可以本公司的名义与其单位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车改合同等相关劳动用工合同和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受托人在劳动用工活动中所签署的上述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委托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受托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厂房场地平整合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资质等级: 邮箱: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土方施工工程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2、合同价格
2.1场地平整工程单价(含税)为每平米人民币 元(大写: 角整),场地平整工程量为 平米,合同价格为: 元(大写: 元整)。
(1)此合同为固定总价,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2)合同单价已包含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30cm土方平整、机械进出场费、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费用、道路清洁费用、文明施工费用、周边协调、承包人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3、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为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单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合同并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工期
4.1 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或: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10 日。)
4.2 上述工期指自开工之日起的绝对日历工期,含冬雨季及恶劣气候(如大风、沙尘、冰雹、持续高温等)、政府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如高考、运动会、重大节假日)等因素,为不变期间。
4.3 工期如有变更,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形成的书面确认文件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发包人对承包人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在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
5、工程质量
5.1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
5.2工程质量符合 甲方验收 标准。 6、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6.1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向承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指定承包人的具体进场位置。
(2)及时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竣工验收、结算义务。 (3)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6.2 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已经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认真细致和全面的勘察及检查,并且已经就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从发包人获取了足够的澄清和解答。承包人应对其就上述资料的任何理解、推论或解释负责。
(2)边坡修整必须能满足发包人及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要求,以保证基础边坡的稳定。
(3)承包人负责挖土及运土过程中一切相关事务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组织开挖工程施工、人工清土、转运、机器设备组织与管理、运输道路维修、挖掘地面垃圾清运、环卫部门的检查等);
(4)承包人需严格按照发包人指示将所运土方运至发包人指定区域,未按照发包人指示进行的,发包人对此所运土方不予计量支付;承包人不得中途倒土、卖土。
(5)承包人应及时清理场地及运输道路洒落土方。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对运至现场的土方进行覆盖。
(6)承包人负责按规定办理好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如承包人未按本条约定及时办理上述手续,因此导致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7)承包人负责妥善保护好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以及道路等公用设施;所有可能因此发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8)承包人的施工作业不得对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和公共道路系统及其功能造成任何损坏;否则,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如因此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招致行政处罚,承包人应负责赔偿或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9)承包人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承包人施工人员自身损害或致人损害),均由承包人负责。
(10)承包人负责基槽周边维护,直至工程总包人进场。
(11)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已经对工作范围的地理、人文等环境了解清楚,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周边村民等人为的干扰、恶意阻扰施工等行为,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损失的工期不予顺延。
7、 安全施工
7.1 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7.2 承包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持有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
7.3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7.4事故发生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8、 环境控制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产生的扬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有害气休、污水等加强管理与控制。
9、 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前 2 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工期相应顺延。工程经检验合格,承包人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验收如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返工至合格。
10、违约责任
10.1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须向发包人支付 5000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20%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因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负责赔偿。
10.2如承包人虚假计量土方,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虚假计量数额2倍的违约金。
10.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倒土、卖土,或未将土方运至指定地点的,除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外还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
10.4土方施工严禁超挖,因承包人违反发包人技术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及发包人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10.5因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发包人均有权在任何一次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10.6发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工程款,逾期30日仍不能支付的,之后每逾期一天,应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0.1%的违约金。该项违约金累加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5%。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发包人违约的,发包人无须支付上述违约金。
11、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12、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附件 附件1 廉洁协议
附件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3 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相关事宜的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
开户银行:
账 户:
监督电话:
董事长办公室: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 开户银行: 账 户:
(受理单位名称):
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 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受理单位名称):
现授权我司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码:
[][][][][] 授权其办理以下权限: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请贵处(司)接洽!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委托人因[]x(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为
[]x(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只写“为被告人[](姓名)[]一案第x审进行辩护”)
(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x年xx月xx日
委托书
____公证处:
我作为 (单位) 的法定代表,委派(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劳动合同委托书
本人与新疆北朋土木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到期,因目前本人在项目工作,不能回公司亲自续签合同,特全权委托王志国代为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
委托人:被委托人: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性 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 代理我方,与 依法签订 合同,我方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予代理权如下:
1、代理我方进行合同谈判,商定合
同内容,作为我方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
2、;
3、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年 月 日止。
委托人:(公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 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外观设计
2、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____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____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____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___%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_____________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___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代表: 代表:
兹委托________代理我方前往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权限范围内依法签订合同,由我方负责执行,承担责任。
附我方情况: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
经营性质: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
核定经营(生产)范围:_______主营(产):_______
兼营(产):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委托单位或委托人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签合同委托书相当于就是一份授权合同了,此时为了自身利益的着想,在该委托书中一定要写清楚委托对方代理自己的哪些权利,否则的话就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如果你不幸遇到了类似纠纷而无法很好解决的话,不妨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
委托XX人(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物业代理人(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信为本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开发建设的()项目委托乙方进行营销策划与销售委托事宜现达成以下有偿委托合同:
1、委托物业:
2、委托期限: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委托范围:
需要销售的住宅单位,()。
4、委托条件:
1)甲方提供所委托的楼宇为合法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甲方须提供《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与代理销售总面积(见附件,并以一期实际施工的商品房面积为准),乙方开展销售工作。
3)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与原则进行销售,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服务内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参加由甲方、建筑规划设计单位、广告商、装修商等与销售相关单位联合组成的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并总体指导整个销售工作。
2)乙方执行销售具体方案(内容包括:确定入市时机、销售方式、销售价格策略、各阶段广告策略与媒介组合计划、卖场规划、销售人员培训与上岗考核、代为拟订各类销售合约和其他甲方认出必须包含的内容等),以上所有方案须经甲方研究审核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统一组织实施,并由甲方负担全部实施费用(除销售人员培训费、销售人员服装、工资、津贴及其奖金外。)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上述有关计划和方案作适当调整,且乙方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并实施。
3)寻找具有潜力的客户并按乙方的客户资料寻找目标客户,以直销方式向他们推介该物业。
4)在不同销售阶段向甲方书面提供楼宇总销控方案,积极迎合市场要求。
5)乙方在执行上述条款、提出专业意见以及实施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
6)乙方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与沟通,及时向甲方书面反映客户意见的市场变化情况,并提出应对措施。
7)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乙方全权独家销售代理。
6、委托代理程序:
1)客户所缴付的购房定金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同时由甲方与购楼方签定该楼宇《认购合同书》;若该《认购合同书》作废,则须由甲方加盖作废章。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成交,所有《定金收据》与《认购合同书》须由甲方提前盖章并编号,并由甲方在售楼现场统一管理。
2)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楼方直接交付甲方功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及产权手续。乙方在上过程中协助甲方与购楼方签订正式《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租)合同》。
7、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市调费、策划费、销售代理佣金、服务费):
1)乙方向甲方收取本项目全程调费与策划费共计人民币XX元整(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元整(),待乙方进入售房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XX元整(),在项目开盘三个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币XX元整()。
2)销售代理佣金、服务费按乙方售出的所有住宅单位以合同成交额的确良%计算。
3)甲方确订底价后,如超额部份甲、乙双方按5:5分成。
4)乙方的代理费与服务费(包括超额分成部份)每月结算两次,以每月十五日和三十时整以前签订《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租)合同》作为结算依据。每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当月账目结算明细表并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当月乙方应得的销售代理佣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应付佣金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若购楼方签署认购合同书之后毁约,且甲方依据合同约定不返还购楼方已付的购房定金,则乙方有权获得该被没收定金的50%作这服务费。
8、乙方职责: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基本的价格水平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代为出售(出租)该物业,关于楼宇销售的一切对外宣传资料、单位售价、付款方式等均须由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但乙方须积极提供专业意见和方案供甲方决策参考。若因甲方或乙方擅自变动既定价格或擅自虚假承诺而导致不良影响及后果者,由违规方负责一切责任。
2)按甲方意向及获得同意,在既定范围与甲方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
3)乙方须将物业销售的具体情况,在《认购合同书》签订后一日内以书面方式或传真通知甲方。
4)委托期限内,乙方全权负责总销控,总销控计划由双方认定后方可执行,销销控计划以外的楼宇单位,原则上乙方不得擅自出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对外出售,否则乙方自一切经济责任并不享受该单位佣金提成。
5)委托期限内,乙方须派项目专案工作小组到现场销售处处理有关销售事宜,所派员工应统一着装、言谈举止应优雅规范,以体现甲方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销售人员的服务、交通费、工资、津贴及奖金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须负责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培训和管理,乙方在交易中,如有因处理不当、错误引导或工作疏忽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偿要求时,乙方须自负一切后果,并须对其员工的过错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委托期限内,若乙方在约定的代理期限内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
9、甲方职责:
1)甲方须与乙方合作准备销售宣传资料、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营销策略。若因甲方方面的原因(如工程质量纠纷、工程进度延迟等)而导致乙方策划与销售工作进度受阻,销售时间顺延。
2)甲方须按合同支付到期应付的市调费、策划费、销售代理佣金与服务费。
3)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一切用品,并承担其费用。包括必需的办公场地和售楼处、样板房、模型、展板、办公桌椅、售楼电话、必备文具及《价目表》、《购楼须知》、《楼宇平面图》、《来电、来访客户登记表》、《物来推荐表》、《认购合同书》等到销售物料(由乙方提供一切销售文本的样本)。但由乙方得前提供方案样品,便于甲方制作。
4)电话费由甲方承担,购房直通车及司机由甲方负责落实,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若乙方入住甲方售方部后,甲方不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与个人或自行销售,则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克整(人民币100,000.00).在乙方已开始实施本项目销售工作后,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则乙方除有权收取已售出(出租)单位的销售佣金外,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作为赔偿给乙方的违约金。
10、合约终止:
1)因战争和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代理期满或住宅销售完成95%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11、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可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人,号,现委托(被委托人),号全权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手续。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然后是双方复印件及原件。
本授权书声明: (姓名)系“ ”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被授权人): 职务:
身份证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 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1.2 坐落:区路 弄 号 室以及号车位;
1.3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 ; 卫;
1.4 ;
1.5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号 ; 号
1.6 室内装修情况: ;
1.7 附属设施、 ;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贷款余额: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 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
1.9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
上手
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
二、委托期限
2.1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本
合同到期前的__ 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 个
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元整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 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
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
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网络广告、
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作为佣金。
5.2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
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
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
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
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6.1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6.4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 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 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5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
6.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 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6.8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
一方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
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 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委托人(甲方):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出售坐落于 区 路 弄 号
室以及号车位之房地产;双方曾就该居间关系于年 月 日签订了《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下称“该居间协议”),现双方同意变更该居间协议的部分
内容,并达成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本条第 款共款作如下变更(未变更
的条款删除):
1、 变更委托房价款为:□人民币 □美元元整。
2、 变更委托房价款是否包含相关费用为: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
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3;
4、变更出售房地产室内装修情况为:;
5、变更交易方式为:□存量房(二手房)过户 □预售商品房更名(权益转让或退房
购房)
6、变更出售房地产其他约定为: ; ;
二、本补充协议与该居间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没有
对该居间协议作出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该居间协议的约定履行。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日期: 日期:签约地点: 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篇二:传真出金委托书 传真出金委托书 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万宁槟榔市场:兹委托贵司从本单位 的交易结算账户(代码: h0668 )中转出保证金金额: (¥ )转
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账 号:
开户银行:单位签章:年 月 日篇三:独家委托书 房地产出售独家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李家祥
(上海正自地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 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1.2 坐落:区路弄 号车位;
1.3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平方米 ;
1.4 ;
1.5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沪房 字(第 号 ;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 室内装修情况: ;
1.7 附属设施、设备:;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人:;贷款余额:约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 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求购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年月 月 30 日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其他: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30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
上手
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
二、委托期限
2.1本协议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 自动延长__叁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
终
止条款处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 伍佰肆拾伍万 元整到手价。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
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
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
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网络广告、
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地产出售实际成交总房价款的%作为佣金。
5.2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
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
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
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
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相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6.1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6.4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 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 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5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买卖成交后,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6.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
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 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6.9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注册地址 :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乙 方 :
注册地址 :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现就有关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范围、期限
第一条 合同签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 项目物业服务工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
做出的补充约定,以上部分均为本合同有效内容,只有共同使用时方为有效。
第三条 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及标准
1、包含但不限于关于 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2、包含但不限于甲方 物业管理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文件内容以甲方提供
的投标书为准。
3、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要求,文件内容以
甲方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第四条 服务期限和承包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与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相同。
2. 承包方式为全包。
第二章 双方权力、责任和义
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及其附件上的要求、标准对乙方工作质量和员工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员工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内容进行检查。
3、有权随时对乙方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事项及人员进行调整。
4、由于乙方工作质量不达标,甲方以口头警告或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形式提出限期整改后,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根据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处以300元至1000元的罚金。招标书、投标书和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
5、甲方对乙方物业工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造成甲方声誉受损的行为(包括客户对物业工作的投诉),有权对乙方处以300元至1000元的罚金。招标书、投标书和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
6、如因乙方工作不到位,导致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其一切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由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完成计划内的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对其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金。招标书、投标书和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
8、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员工(包括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及主要管理人员),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
9、有义务教育本公司人员遵守相关制度,共同维护室内外卫生。
10、甲方对乙方在 内的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11、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执行本合同附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工作的质量。工期按计划书拟定标准执行,计划书中未尽项目可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2、乙方须对上岗员工进行必要的行为规范、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及应对突发事件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可考虑由甲方指定,包括工作衣、裤、鞋、袜),佩戴工牌,文明上岗。
4、乙方人员需遵守甲方关于工作及工作人员应遵守的一切管理规定。
5、工作人员应礼貌、热情地为客户服务,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行为。严禁乙方雇员在工作场所内粗言秽语、酗酒、赌博、吸烟、吸毒、打架等。倘若发现,甲方可勒令该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在现场。
7、遇跑水等紧急突发事件,乙方需保证在接到业主方通知后10分钟内,携带设备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招标书、投标书和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
8、乙方雇员不得向客户索取小费或礼物。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进行人员调整,需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做出相应调整。
10、对于每日例行的物业工作,乙方须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日向甲方呈交本周、月工作总结及次周、月工作计划,并于工作完成后通知甲方验收。
11、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如因乙方人员过失而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须与项目内工作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人身和意外伤害保险并在工作中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防护措施。
13、由于乙方操作失误致使第三者出现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14、遇雨雪天气,乙方需及时做好服务区域的清洁工作。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16、乙方员工的餐费、服装费,加班费及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内部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乙方(包括乙方全体员工)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第三章 承包费及结算方式
第七条 服务费
乙方为甲方实施有偿服务期间,每年获得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乙方在甲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合同履行结束后一周内由甲方返还给乙方。另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一名,该管理人员的费用从乙方获得的服务费用中支出,标准为 元/月。
第八条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参照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 合同延期、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延期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是否续签。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如乙方的工作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并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做出有效整改,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第 10日,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与 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与本合同为关联合同,如 提前解除与甲方的《物业服务合同》则本合同亦同时终止。甲方对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出现不可抗力外,一切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行为,均被视为违约,且由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如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的处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辖。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及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该合同与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同时生效,若甲方未与 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则本合同无效。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 签 章 )( 签 章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