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勤劳的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三方合作协议书(精选7篇),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甲方:
乙方(学生):
丙方:
为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实现学生零距离就业,为企业提供培养与优选人才的途径,甲乙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联合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践”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甲乙丙三方现就顶岗实习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甲方进行实习。
2、甲方将安排乙方在甲方的 部门 岗位进行实习。
3、实习结束,若甲乙双方同意,则甲方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各方在此同意和确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对实习岗位进行调整;
(2)在实习期内根据乙方的表现,经和丙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对乙方提供的实习机会;若乙方在顶岗实习过程中有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甲方应通知丙方,并有权提出中止乙方顶岗实习的建议。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乙方提供实习岗位,所安排的工作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和不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
(2)配合学校教学目标和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有义务为丙方前往甲方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提供方便,向丙方提供乙方实习的真实表现等信息;
(3)负责为乙方安排住宿,住宿费由企业承担,提供工作餐,在乙方严格遵守实习时间和甲方各项规章的情况下,给予乙方每月 元补贴;
(4)在乙方实习期间,配合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乙方实习进行指导,并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对乙方做出实习考核鉴定;
(5)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参照在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丙方负责配合做好学生、家长等各方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实习时间按照甲方安排的岗位参加实习;
(2)享有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权利。在严格遵守实习时间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下,每月领取实习补贴。
(3)如果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如违法或有损乙方身心健康,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报告后终止在甲方的实习。
2、乙方的义务:
(1)在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有效。实习期间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岗位操作能力,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2)在实习期间,遵守甲方的有关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行为准则、保密制度及任何其它甲方要求乙方遵守的公司规定;
(3)应按时按质完成实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
(4)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如因违规操作、不服从甲方管理而造成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5)遵守学院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照顶岗实习的教学要求做好实习日志的填写、实习报告的撰写等相关工作,并接受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考核;
(6)在签订本协议时,应该将此情况向家长汇报并征得家长同意。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习内容和表现,有权决定是否直接给予乙方相应课程学分或直接参加学校相应课程的考试;
(2)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有权向甲方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2、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实习学生的相关信息,对乙方在甲方的实习给予充分的配合,做好实习学生实习前的动员与培训工作、实习中的联络、检查、协调工作,实习后的考核和其他工作;
(2)对乙方实习期间的行为予以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乙方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丙方有责任给予甲方积极、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
(4)协助甲方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指导工作;负责同甲方共同处理乙方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种纠纷、突发事件及其它安全事故。
(5)对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违反《顶岗实习协议书》、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因个人表现被企业辞退的学生,丙方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保密约定
协议三方都有义务为三方中的任何一方保守法律规定的相关秘密,尤其是要对甲方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类信息进行保密,若有违反,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行终止。
2、因协议期限届满以外的其他原因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甲乙丙三方均应提前两周通知其他二方。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有关乙方义务的规定,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丙方并说明原因,由此产生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成绩不及格、给与纪律处分等相应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本协议是协议三方通过对各种问题的研究、讨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三方同意签署的;任何一方对此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正或改动,都应经过三方书面确认后方始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企业)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丙方(学校)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为保证订单培养教学的顺利进行,加强订单培养期间的学生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实习企业、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经三方协商签订以下订单培养协议:
一、订单培养期限
1、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协议期限满,即行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签企业合同。
二、工作时间、工作日制度
1、甲方工作作息时间按乙方单位规定执行。甲方所在岗位的作息制度为(单选):□标准工作日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在工作学习时间外和法定假节日工作学习时,乙方单位按国家规定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补贴。
3、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加班的,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未经乙方单位同意,甲方自行安排加班的,乙方均不予认可。
三、劳动补贴
1、甲方的劳动补贴按乙方现行制度确定。
2、甲方全勤并提供正常劳动的,月补贴不低于元、试用期期间(顶岗实习前)每月元、转正后(顶岗实习阶段)每月元。(交通、餐费、住宿补贴包含在内)
3、补贴支付方式:
4、乙方发放甲方劳动补贴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从甲方补贴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应从甲方劳动补贴中代扣代缴的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丙方订单培养的第三年教学环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订单培养的质量。
2、甲方在订单培养期间,未经乙方丙方同意,不得无故中断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乙方丙方请假协商,特殊情况(如生病等)应出示有效证明,并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未经乙方丙方同意中断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3、甲方在订单培养的工作成果及其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4、甲方遵守乙方的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同时,甲方根据订单培养内容撰写的在向乙方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公开前,须经乙方许可。甲方违反上述保密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订单培养期间,甲方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若甲方不遵守乙方规章制度而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在订单培养结束(不管任何原因导致实习结束)前,向乙方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将归属于乙方及向乙方借用的文档、资料、设备及其他资源和财产一并交还给乙方。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丙方推荐并通过乙方初试的学生进行笔试和/或复试,择优确定订单培养人数。
2、对订单培养学员进行岗前培训,协助丙方完成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
3、确定和支付订单培养学生的岗位津贴。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在订单培养期内服从乙方工作的安排;有权要求甲方在订单培养期间遵守乙方公司的管理规定。
5、乙方如实向甲方介绍公司情况、顶岗实习内容和工作安排,负责对甲方进行技术指导,对甲方的实习给予指导。
6、乙方负责为甲方寻找或提供宿舍(单选)并协助丙方日常管理及安全教育。□学生住校内□企业提供学生宿舍□学生自行解决
7、订单培养结束时,乙方对甲方学生的实习表现做出实习评定,并填写《实习鉴定表》。
8、在订单培养过程中,若甲方不适应实习岗位或不服从乙方实习安排,乙方应及时与丙方沟通,经三方协商处理;
9、甲方因违反乙方相关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甲方的实习,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1、乙方按规定在甲方订单培养期间及时发放甲方实习生活补助。如乙方安排甲方出差,甲方应享受与乙方员工相同的出差待遇;乙方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加班酬金。
六、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明确乙方培养岗位的大致需求人数,各岗位的职业能力需求,配合乙方在全院范围内选拔学生,到乙方进行第三年订单培养学习。
2、丙方制定相应订单班管理规定,同订单培养学生签订实习承诺书。
3、委派专门辅导员在订单培养期间,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4、丙方组织学生成立订单班班委,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进行管理。
5、甲方安排专业教师一名,配合乙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乙方沟通合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负责乙方和丙方的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的制定等工作,完成原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
6、与乙方做好沟通,将组织安排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撰写(一般由乙方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论文)。
七、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两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中有关保密、知识产权、违约或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4、所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该书面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5、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9月14日签订的《售车合同》合同编号:10~0631 (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甲方要求将该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方,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意见。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合法、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同转让相关事宜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将原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丙方。
二、 乙方同意将甲方原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甲方原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 甲方按照原合同约定已向乙方支付的72.45万元定金变更为丙方已付定金。甲方、丙方基于原合同转让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
四、 丙方负责全面履行原合同中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行使原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权利。
五、 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在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即时终止,丙方所受
六、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甲乙双方签订的《售车合同》合同编号:10~0631 为该协议书附件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法定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法定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法定住所地: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
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学生姓名)
学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丙方派甲方去乙方做硕士论文一事达成本协议。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乙方做毕业论文期间应自觉遵守乙方劳动纪律及一切规章制度,并签订保密协议。
2、甲方定期向丙方汇报做毕业论文期间进展情况,自觉接受丙方监督、管理。
3、甲方在乙方做毕业论文期间的工作成果及其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4、甲方应遵守乙方的保密要求,做毕业论文期间撰写的论文、文章在向乙方外的其它单位或个人公开前,须经乙方许可。
5、甲方在做论文结束(不管任何原因导致结束)前,应向乙方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将归属于乙方及向乙方借用的文档、资料、设备及其它资源和财产一并交还给乙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对来乙方做论文的甲方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才能来乙方做论文。
2、乙方负责制定甲方在乙方期间的培养计划以及教学督导。
3、乙方负责甲方在做毕业论文过程中的。日常管理。
4、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每月_____元补贴(含工作午餐、生活及住宿补贴)。
5、做毕业论文过程中,若甲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乙方应及时与丙方沟通,经三方协商明确处理意见并执行。
6、若甲方有违反乙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给乙方人员造成损伤或给乙方财产造成损害等行为,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甲方在乙方做毕业论文,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7、乙方可根据甲方工作情况,提前正式录用甲方。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经审议,派遣甲方在乙方做毕业论文,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进行管理。
2、丙方为保证甲方在做论文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包括经济权益、人身安全,声誉等)不受侵害,有权对乙方做论文过程中对甲方的不合理的管理方法进行协商、干预,并保留对乙方侵害甲方及丙方利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丙方负责甲方在乙方做论文期间的医疗及其他福利。
四、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两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中有关保密、知识产权、违约或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4、所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该书面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5、甲方到乙方做毕业论文,期限一般为1年,可以根据论文的进展情况申请延期,经乙方批准后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8个月。
6、甲方毕业后来乙方工作者待遇参照其当年度乙方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标准执行。同时,乙方向甲方发放一次性补贴:补贴总额=该硕士生在乙方做论文时间(月数)x 1500元/月。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男方:xxxx身份证号:xxxxxxxx
女方:xxxx身份证号:xxxxxxxx
朱xxx与王xxxxx于xx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朱xxxx与王xxxxx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王xxxx经营管理理发店两处,解除同居关系后仍由王xxxx继续经营收益,店内一应物品均归王xxxx所有。
三、同居期间王xxxx从新兰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春园西路xx年3月日至xx年3月日,租金已交纳,自本协议签订后两处门面房的一切权利均归享有。
四、朱xxx同意向王xxxx支付现金3万元,其中2万已于xx年6月7日支付,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万元,现已支付。
五、对于共居期间各自财产及财产收益各归各有,各自债务自行偿还。
六、儿子小朱生于xx年月7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朱xxx抚养,王xxx不负担儿子抚养费,儿子依法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额医疗费等任何费用均由朱xxx独自承担。王xxx享有探视儿子的权利,朱xxxx不得借故阻挠。
七、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及时将双方已解除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朋、邻里公示。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xxxx女方: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年xxxx月xxxx日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地址:
乙方:(工厂)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丙方:(外商)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鉴于:
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 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
2、乙方委托甲方向丙方进口上述货物,但出于某些技术上的原因,甲、乙双方于 20xx年 月 日就该批货物签订了号《买卖合同》(以下称“销售合同”)而非代理进口合同;且
3、乙方授权甲方就上述货物以甲方名义(而非乙方名义)与丙方于 20xx年 月 日签订了 号《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全部货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付至甲方,甲方无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方无权依进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货款(违约责任)。
2、甲方对有关货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货物质量有任何异议,应自行与丙方协商处理,而无权依销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
约责任;如需退换货,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手续费另计。
3、丙方保证交付所给甲方的货物在产地,规品、数量等方面与进口合同的规定严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
4、如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的规定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甲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乙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丙方:
授权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