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楼买卖合同范本(精选4篇)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 方式取得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其他】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现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梧房售字[ ]第 号。
该商品房已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备案号】【不动产权证号】为 ,【备案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为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房屋座落) 梧州市龙圩镇龙湖东三路6号 单元 房 。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户型为,属框架结构,屋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19 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式阳台 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适用于预售)【不动产登记】(适用于现售)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四。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用地依据及年限
甲方已取得位于块的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住宅房屋销售权。该地块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该年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兴建房屋住宅小区,暂定名为苑小区主体建筑性质为商住,属结构,建筑层数为层。
第二条 乙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的房屋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号楼——单元——层——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商住,属框剪结构。层高为米,建筑层数地上层。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平方米人民币————元,总金额(小于——————元)大写——佰——拾——万——仟——拾———元整。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第四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方式处理:
1、 期在(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之日至),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超过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应付款的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面积误差经绝对值在3%(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小于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六条 交付期限及装修标准
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标准。
2、如发生不可抗力(如地震、连阴雨、火灾等)的情况不能按期交房时,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交房日期可以据实延期。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逾期期不超过,自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内退还乙方已付房款。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接,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 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按合同交房日期通。交接后乙方在未装修前必须对卫生间进行渗水检验,如发现渗漏应立即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物管人员报告情况进行修复,但对装修后的渗漏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房屋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积极办理权属登记,并将有关资料交产权登记关备案,叁年内办妥产权所属证件。按国家规定支付其办理产权费用。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的下列部位的设施承担建筑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 墙面:保修1年。
2、 门窗:保修1年。
3、 暖 气:保修1年。
4、 电路:保修1年。
2. 上下水:保修1年。
如因乙方装修自行改动过的不在此保修范围。
第十二条 乙方的房屋作为商住使用,禁止乙方使用期间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第十三条 乙方的商住房在交房后水、电、暖的费用按照物业办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方案与印刷方案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自签合同之第二日起,按日向对方支付总房款的1%的违约金。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买受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互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
1.1 xx年x月xx日,出卖人与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脉公司)就“西脉大厦”建设项目达成联建协议,协议约定, 西脉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兰高新让字()号】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作为“西脉大厦”建设用地,出卖人负责项目建设的全部投资及建设任务。出卖人由此取得“西脉大厦”的房屋所有权(详见《西脉大厦联合建设协议》第x条),出卖人对该部分房屋拥有独立的处置权。
1.2土地使用权编号为兰国用()字第号,土地面积为x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x年5月9日。
1.3西脉公司经政府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x项目(以下简称西脉大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2.1该房屋属 结构。地下两层,地上二十一层,建筑面积x平方米。
2.2买受人所购房屋房间位置: 。(详见房屋平面图)
2.3买受人所购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约 x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以房产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三条 计价方式
3.1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合同约定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x元,共计约_x平方米,总价:x元整,大写: 。
第四条 面积确认
4.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政府产权登记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五条 面积差异处理
5.1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按照产权证记载面积结算房价款,多退少补,不计利息。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6.2 种方式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元,大写 元。
6.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银行,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行:。
(1)买受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款,计人民币 元。
(2)该物业达到交付条件可以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整,计人民币 元。
(3)该物业达到办理产权证条件,向产权主管部门提交办证所需资料并受理之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整,计人民币 元。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7.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办理相关退房手续,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卖人于十日内办理退费手续,违约金和办理退房所需费用从已缴纳房款中扣除。
(3)逾期超过60日,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7.3经过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受人应自收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未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交付
8.1西脉大厦预计于x年4月30日前竣工,竣工后xx日内,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应签署房屋交接单。房屋提前竣工的,出卖人可提前交付,买受人不得拒绝。
8.2 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后,将取得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买受人。
8.3买受人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从出卖人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经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双方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9.1逾期不超过60日,自双方约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9.2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逾期天数,支付买受人累计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双方约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逾期交房期间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产权纠纷
10.1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10.2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10.3因买受人原因或行政机关原因导致房产证逾期或不能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产权登记
11.1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三年内,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2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书面退房申请之日起6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出卖人自违约之日起每天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违约之日起每天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保修责任
12.1双方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履行房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12.2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12.3出卖人履行维修义务时,买受人应该尽力配合维修。由于买受人原因造成维修延误而导致损失扩大,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基于邻里关系产生的协助维修事项,出卖人可进行协调,买受人有义务配合,如果由于买受人不配合维修造成其他业主的损失扩大,由不尽配合义务的买受人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13.1前期的物业管理公司由出卖人和买受人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相应的资质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13.2买受人承诺:服从并遵守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及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x元/平米)及其他应交费用。
13.3买受人应按房屋价款的1%向出卖人缴纳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再由出卖人向政府管理部门缴纳。
第十四条 楼宇管理
14.1房屋所在楼宇的屋面、外墙面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统一管理。
14.2房屋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西脉公司所有。
14.3房屋外墙、公共内墙、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公共广告位的设立、管理由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14.4车库/车位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对外出售、出租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车库/车位。
14.5买受人放弃对屋面和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的使用权(战争期间除外),买受人也可不放弃,但向出卖人支付的房屋价款每平方米上调x元。
14.6买受人自交房之日起应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并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十五条 买受人义务
15.1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15.2买受人不得在公共部位和设施设置任何物品、任何图文信息、宣传广告及其他设施,不得妨碍其他买受人正常使用公共部位和设施,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瓷砖事宜,签订以下条款,以待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内容产品名称为内墙釉面砖,规格为250-400白色流星雨,单价8元平米,共计平米,金额元,规格为300-450米黄大理石纹,单价24元平米,金额元。
总计:人民币大写元。
备注:单价固定,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及总价,付款最终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第二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交货地点:
3.货到工地后,卸货、搬运等皆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运输乙方负责将货物至甲方指定工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自送货之日起,货物在到达甲方工地并清点完数量后,45日内
第五条:验收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对所订产品当场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何问题,应该立即通知乙方,过后概不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交货,乙方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2.如甲方逾期未付款,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终止供货。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时,可向其中一方所在的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