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热门31篇)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精选31篇)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房产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 厂房。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并配套场地(按产权证及现围墙权属内)。甲方持有 人民政府颁发的编号为 号房屋产权证。

2、 甲方持有 人民政府颁发的编号为 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土地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3、 厂房区域四至为:按房地产权属证标定。

二、 厂房价格及税费承担:

1、 厂房交易总价(含土地价格)人民币 万元。

2、 本次厂房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3、因本次房产交易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 付款方式及交易流程:

1、 本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定金人民币 万元。该定金在房产顺利交易后折抵第一期购房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后三日内,应到相关部门办理评估和土地增值完税证明,争取二周内甲乙双方共同前往 房地产及土地交易登记机关共同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房产交易过程中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缴纳过户所需的税费。

3、在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变更前,甲乙双方应到甲方开户的建设银行相关部门办理诚信支付担保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领取过户变更后的房产证受理单后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购房款人民币 万元。乙方在领取完房产证和土地证后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购房款 万元。

5、 以上乙方付款以转帐方式支付。甲方帐户信息为:户名:有限公司;开户行: ;帐号: 。甲方收到乙方各期付款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收款票据。若甲方帐户信息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6、乙方若逾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二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定金;若已办完过户变更手续,则甲方有权追索乙方支付原合同价款 万元及另加100万元违约金。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土地证或房产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或未按期移交房产,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已收乙方所有的购房款,还应双倍返还乙方缴纳的定金。但因在本合同签订后出现的政府原因(如规划、征收或该区域过户冻结等)或政府部门工作失误造成不能过户变更的,甲方仅需返还已收的购房款和定金(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产生已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则双方各承担50%的税款。

四、 其他规定:

1、甲方须保证在本合同签订时对出售的厂房及设备设施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该房产或设备设施上不存在债务纠纷、对外租赁、抵押、质押或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等权利瑕疵。同时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权利担保。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厂房内现有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配套在房产交付时应按现状完好地移转给乙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存档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 方):

乙方(买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标准厂房出售给乙方,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与温州市龙湾标准厂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标准厂房(蓝田片)综合四区,土地占地总面积为9.775亩(折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275亩(折合850平方米)。

第二条 出卖的总价款:

甲方将该地块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拥有的`附着物作价¥ 万元卖给乙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 万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十天内,乙方支付¥ 万元 。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钱金额作为定金。甲方保证通过验收。

如无法通过验收或验收日子拖延的,支付违约金(违约的约定是怎么样的?还有如果甲方拖延过长,该怎么处理)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债务明晰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 该标准厂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的情况,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规定期限内,标准厂房未能按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不按本合同条文执行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违反方负担。并且,一方有权要求违反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永存为照。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业园占地_____亩,办公楼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平方米,按红线图为准。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 总价格及其它费用:_____

办公楼、厂房及院落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一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年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

四、甲方责任:

1、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所有资产包括供水供电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3、按清单所列项目交接清楚。

4、合同签定之日前属甲方的债权债务和其他有关事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责任:

1、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转让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2、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合同签定之日后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签名盖章):_____ 代表( 签名盖章):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号室(部位:)。

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元,(大写):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

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年月日之前,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

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址: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5

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三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

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成交价。卖方应向买方出具收款收据

4.1本合同第6.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4.2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5.1 买方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物价款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

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5.2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5.3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5.4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六条 【税费承担】

6.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6.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6.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6.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7.1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转让标的价款付清当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7.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在根据7.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7.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7.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7.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

第八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8.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8.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9.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9.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除土地及厂房主体部分外,买卖合同范围内应当交付给买方的主要设施设备包括:

1、包括门、窗等在内的内部装修;

2、园林景观绿化现状,即所有植物;

3、运动场地设施,例如篮球架;

4、所有用电设施(包括而不限于变压器、电缆、配电系统、照明系统);

5、所有给排水设施(包括而不限于进水、出水系统,水管,水龙头,等等);

6、中央空调以及所有空调设备,特别是无尘车间内的空调系统;

7、食堂现状,包括桌椅、厨具,等等;

8、员工宿舍内的全部家私,特别是床架,衣柜,等等。

双方确认:

卖方:(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6

出卖方(甲方):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苏州市 区 号的 有限公司自有产权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____平米,土地证号:苏 国用( )第____号。终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已建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合计 平米。房产证号:苏房权证 区字第 号。

3.水电及消防、排污设施、固定装饰装潢,照明设备。

第二条 甲方确保上述标的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无抵押贷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征得权利共有人及隐性权利人的同意;乙方现场查看过上述标的,对于该标的所处位置、建筑及设施情况、以及交易税费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标的。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整体出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办理房产土地交易过户手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一)甲乙双方在中介方的见证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本合同,同时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二)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甲乙双方根据国土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乙方支付第二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 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乙方支付第三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四)上述全部交易手续完成一周内,双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甲方结清该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所有水电汽及其他费用后,将上述标的移交给乙方,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自移交一日起该厂房土地的租赁权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除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标的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该标的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双方承诺,对于办理过户手续积极给予协助。由于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30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标的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 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30日内,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标的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签定后,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违约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双方全部中介费用。

第八条 本次交易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中介方协助。所需材料由甲乙双方提供,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费 万元,乙方支付中介费 万元。本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各支付50%中介费;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甲乙双方移交标的当日,各支付余下的50%中介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中介方:______

负责人:______ 负责人:______ 经办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7

工业厂房买卖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出卖人)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概况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__________。

2、该房屋正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出卖人)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正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 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 _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工业园 (村)占地89亩,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并配套场地 平方米,按红线图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 年,自 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二、总价格及其它费用:

1、办公楼、厂房及院落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万元整 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一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拾 万元(大写)。年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 万元(大写), 元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1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

四、甲方责任:

1、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所有资产包括供水供电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3、按清单所列项目交接清楚。

4、合同签定之日前属甲方的债权债务和其他有关事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责任:

1、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转让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2、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合同签定之日后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1

买卖合同编号: )

合同立协双方: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 厂____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________年内有效。

;abe ceac1; cea2; d;540; bgc;d2e4fc; bde;0;;;d ca;3; e22;相关的合同范本;d;;;d bgc;ffffff; e22;183;买卖合同的定义(什么是买卖合同);d;d bgc;ffffff;183;英文版买卖合同;d;d bgc;ffffff;183;标准商品买卖合同;d;;;d bgc;ffffff; e22;183;货物买卖合同;d;d bgc;ffffff;183;车辆汽车买卖合同;d;d bgc;ffffff;183;水果买卖合同;d;;abe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址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2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1.1 卖方拥有位于 的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 。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 付款方式

5.1 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 日内共同至 开立资金监管账户 。账户开立完成后 日内,买方应当将 元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 剩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 元为房产税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5.3.1 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5.3.2 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 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 卖方指定代理人

6.1 卖方指定 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 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 ,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6.3 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二: 开户银行:

账号: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 过户

7.1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 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 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 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 税费承担

8.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8.1.1 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8.1.2 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 交接

9.1 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 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 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 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 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 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卖方:(盖章)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

买卖双方首先与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明确账户监管的期限、内容,以及监管账户的使用规定和付款流程,然后凭监管协议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向银行申请开立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凭监管协议的约定在系统中进行监管功能设置,开始履行监管职责。

银企共管账户业务监管协议

编号:

甲方(委托人/付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人/收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3

出卖人某 某 某(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某 某 某(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某 某 某(以下简称为丙方)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某 某 某

、某 某 某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某 某市某 区某 某路某号某

某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 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某 某 某 某元整。

(二)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某 某 某 某元整。

(三) 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某 某 元整。

(四) 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某 某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

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契约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 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 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某 某

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

本件买卖成立后甲方对于买卖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本件买卖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契约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契约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本件买卖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某 某 某

某年某月某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自本买卖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某

某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 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件买卖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 本买卖契约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 本买卖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本件买卖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契约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如下:某 某 某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某 某 某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买方(乙方):某 某 某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保证人(丙方):某 某 某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某 某 某 某年某月某 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见证人):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一事,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下,自愿签订本协议如下:

1.甲方将其名下位于(以购房合同为准)出售给乙方。

2.该楼房总价格为人民币x元整,大写:。

3.因该楼房系按揭方式购买,至签订本协议时还剩余x万元左右的房贷,由甲方进行偿还。

4.上述楼款自签订本协议,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保证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前,该楼房对外没有任何纠纷,如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楼房对外产生一切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6.因该楼房系按揭购买,待乙方将上述房款支付给甲方后,甲方将剩余房贷一次性偿还,日后甲方完全配合乙方在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因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在签订本协议后,在乙方将上述房款支付给甲方后,该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该楼房有关的相关手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钥匙)交由乙方。

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胁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本协议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见证人):

20xx年 月 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5

合同立协双方: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6

出卖方(甲方):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

根据_________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苏州市__区__号的__有限公司自有产权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__平米,土地证号:苏国用__第__号。终止日期:__年__月__日。

2,已建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合计__平米。房产证号:苏房权证区字第__号。

3,水电及消防、排污设施、固定装饰装潢,照明设备。

第二条甲方确保上述标的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无抵押贷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征得权利共有人及隐性权利人的同意;乙方现场查看过上述标的,对于该标的所处位置、建筑及设施情况、以及交易税费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标的。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整体出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办理房产土地交易过户手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一)甲乙双方在中介方的见证下于__年__月__日签定本合同,同时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给甲方。

(二)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甲乙双方根据国土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乙方支付第二笔出让价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乙方支付第三笔出让价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四)上述全部交易手续完成一周内,双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甲方结清该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所有水电汽及其他费用后,将上述标的移交给乙方,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自移交一日起该厂房土地的租赁权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除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标的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该标的.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双方承诺,对于办理过户手续积极给予协助。由于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30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标的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30日内,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标的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本合同签定后,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违约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双方全部中介费用。

第八条本次交易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中介方协助。所需材料由甲乙双方提供,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费________万元,乙方支付中介费________万元。本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各支付50%中介费;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甲乙双方移交标的当日,各支付余下的50%中介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适用_________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8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房产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厂房。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以及并配套场地(按产权证及现围墙权属内)。甲方持有 人民政府颁发的编号为_____号房屋产权证。

2、甲方持有_______人民政府颁发的编号为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 ___月___日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3、厂房区域四至为:按房地产权属证标定。

二、厂房价格及税费承担

1、 厂房交易总价(含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万元。

2、 本次厂房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3、因本次房产交易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及交易流程

1、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定金人民币 万元。该定金在房产顺利交易后折抵第一期购房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后三日内,应到相关部门办理评估和土地增值完税证明,争取二周内甲乙双方共同前往 房地产及土地交易登记机关共同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房产交易过程中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缴纳过户所需的税费。

3、在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变更前,甲乙双方应到甲方开户的建设银行相关部门办理诚信支付担保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领取过户变更后的房产证受理单后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购房款人民币_____万元。乙方在领取完房产证和土地证后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购房款 万元。

5、以上乙方付款以转帐方式支付。甲方帐户信息为: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有限公司;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各期付款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收款票据。若甲方帐户信息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6、乙方若逾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二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定金;若已办完过户变更手续,则甲方有权追索乙方支付原合同价款 万元及另加100万元违约金。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土地证或房产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或未按期移交房产,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已收乙方所有的购房款,还应双倍返还乙方缴纳的定金。但因在本合同签订后出现的政府原因(如规划、征收或该区域过户冻结等)或政府部门工作失误造成不能过户变更的,甲方仅需返还已收的购房款和定金(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产生已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则双方各承担50%的税款。

四、其他规定

1、甲方须保证在本合同签订时对出售的厂房及设备设施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该房产或设备设施上不存在债务纠纷、对外租赁、抵押、质押或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等权利瑕疵。同时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权利担保。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厂房内现有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配套在房产交付时应按现状完好地移转给乙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存档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19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属的号栋厂房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厂房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政府命名的位置为:

具体位置为:

2、厂房占地面积4989.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共四层。厂房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相差5%,甲乙双方互不补差价,差额面积超出5%的由甲乙双方按购买平方单价互补。

3、甲方保证,本合同所交易的厂房产权清晰,甲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厂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及法律纠纷,甲方未使用该厂房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若甲方保证不属实,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二、厂房成交价: 万圆整( 万元)。

三、付款办法

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贰佰万圆整(200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据,同时将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交付予乙方保管。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向乙方借用。

在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六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万元),余额在甲方协助乙方领取到房产证后六日内付清给甲方,甲方对乙方领取房产证有负责到底的义务。

四、厂房的交付:甲方收到首付款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将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所拖欠的工程款(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土地出让金、建安税费等一切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厂房的共有人只限于本合同中甲方列明的二位股东。

3、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厂房现状交付予乙方,电梯及水电、消防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并安装。

4、厂房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若甲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甲方负违约责任。

甲方办证及过户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双方即开始办理厂房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到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厂房,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厂房以已付款总额成交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余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合同废止,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的50%。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0

合同编号:

卖方(甲方):

企业注册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股东:

买方(乙方):

企业注册号: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属的号栋厂房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厂房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政府命名的位置为:

具体位置为:

2、厂房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共  层。

厂房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相差  %,甲乙双方互不补差价,差额面积超出  %的由甲乙双方按购买平方单价互补。

3、甲方保证,本合同所交易的厂房产权清晰,甲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厂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及法律纠纷,甲方未使用该厂房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若甲方保证不属实,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二、厂房成交价:万圆整(万元)。

三、付款办法:

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万圆整(  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据,同时将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交付予乙方保管。

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向乙方借用。

在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六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 ( 万元),余额在甲方协助乙方领取到房产证后六日内付清给甲方,甲方对乙方领取房产证有负责到底的义务。

四、厂房的交付:甲方收到首付款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将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所拖欠的工程款(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土地出让金、建安税费等一切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厂房的共有人只限于本合同中甲方列明的二位股东。

3、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厂房现状交付予乙方,电梯及水电、消防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并安装。

4、厂房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若甲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甲方负违约责任。

甲方办证及过户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双方即开始办理厂房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到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厂房,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厂房以已付款总额成交归乙方所有。

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余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合同废止,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的 %。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1.1 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 。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 【付款方式】

5.1 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 开立资金监管账户 。账户开立完成后 日内,买方应当将 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 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 为房产税 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1) 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2) 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 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 卖方指定代理人

6.1 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 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6.3 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 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二: 开户银行:账号: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 过户

7.1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 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 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 税费承担

8.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 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2) 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 交接

9.1 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 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 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 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 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2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苏州市__区__号的__有限公司自有产权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__平米,土地证号:苏 国用__第__号。终止日期:__年__月__日。

2,已建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合计__平米。房产证号:苏房权证 区字第__号。

3,水电及消防、排污设施、固定装饰装潢,照明设备。

第二条甲方确保上述标的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无抵押贷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征得权利共有人及隐性权利人的同意;乙方现场查看过上述标的,对于该标的所处位置、建筑及设施情况、以及交易税费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标的。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整体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办理房产土地交易过户手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一)甲乙双方在中介方的见证下于__年__月__日签定本合同,同时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二)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甲乙双方根据国土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乙方支付第二笔出让价款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 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乙方支付第三笔出让价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四)上述全部交易手续完成一周内,双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甲方结清该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所有水电汽及其他费用后,将上述标的移交给乙方,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自移交一日起该厂房土地的租赁权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除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标的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该标的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双方承诺,对于办理过户手续积极给予协助。由于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30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标的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 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30日内,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标的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签定后,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违约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双方全部中介费用。

第八条 本次交易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中介方协助。所需材料由甲乙双方提供,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费 万元,乙方支付中介费万元。本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各支付50%中介费;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甲乙双方移交标的当日,各支付余下的50%中介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3

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委托人”。

丙方(受托人):

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 交易合同(下称“基础合同”,见附件1),就该基础合同项下资金的支付,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提供“单位共管账户”产品服务,由丙方对基础合同项下的 资金支付提供监控服务。【使用说明:此处填空可依据业务实际情况填写为订金、预付款、货款、土地转让款、劳务费、股权收购款、项目资金等。】

本协议所称“单位共管账户业务”是指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支付中介,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代为监控基础合同项下的交易资金,在满足本协议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丙方根据本协议将所监控资金支付给乙方,或退回到甲方原划出款项的银行结算账户。

甲乙丙三方在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1条 监控资金

1.1 甲方依据本协议存入监控账户内的资金即视为监控资金。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本协议终止(以二者先发生者为准)(下称“监控期间”),对于实际存入监控账户的监控资金由受托人进行监控。

1.2 本协议的监控资金为:

监控资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将监控资金一次性全额缴存至监控账户。

第2条 监控账户

2.1 委托人一致同意,指定以下甲方在受托人处已开立的账户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控账户(下称“监控账户”):账户名: ,账号: ,甲方承诺该账户不开通网银、不开办通兑业务。

2.2 监控账户应采用下述预留银行印鉴,不得使用支付密码印鉴:

预留银行印鉴由甲方财务专用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名章和乙方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组成。

甲方或乙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并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印鉴的生效日期以三方书面确认的印签变更生效日期为准。甲方或乙方预留银行印鉴发生变化未办理印鉴变更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

甲方或乙方挂失预留银行印鉴,应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印鉴的生效日期以三方书面确认的印签挂失生效日期为准。

2.3 监控账户只能用于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监控服务之目的。

2.4 监控账户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丙方根据账户管理制度办理账户变更事项。

2.5 监控账户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或本协议终止之日(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起,由甲乙双方办理账户撤销手续。

第3条 监控服务

在监控期间,除非受托人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将监控资金支付给乙方,或退回到甲方原划出款项银行结算账户,受托人不能根据任何一方的请求提取、划付监控资金,但受托人依法向有权国家机关提供协助而冻结、扣划监控资金的除外。

第4条 监控资金的支付

4.1 委托人一致同意,满足以下付款条件,受托人可对监控资金进行支付:

4.1.1 甲方申请将监控资金支付给乙方的,应向受托人提供支付凭证,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经受托人审核支付凭证的印鉴与本协议第2.2条约定的预留银行印鉴相符后,受托人据此将监控资金支付给乙方。

4.1.2 乙方申请支取监控资金的,应向受托人出具提款申请公函及以下第 项单据或证明文件的原件: 【使用说明:应完整、准确填写单据种类、名称、单据应记载的当事人、单据出具机关、其他关于单据的相关具体要求。】

发票

税单

提货单

报关单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转让协议

项目批文

其他证明文件: 。

受托人收到上述提款申请、单据或证明文件的,通知甲方取走上述材料,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甲方同意付款的,应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 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的支付凭证,受托人据此向乙方支付监控资金。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1.3 监控资金需退回到甲方原划出款项结算账户的,甲方应提交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的支付凭证及甲乙双方同意退回监控资金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该明确需要退回的资金数额、甲方接收资金的结算账户户名及帐号,以及受托人退回资金需要的其他信息和内容,书面说明应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受托人根据支付凭证及书面说明将监控资金退回至上述甲方结算账户。

4.2 如受托人审核后认为甲方和/或乙方提供的任何单据、证明文件、支付凭证或书面说明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所加盖的预留银行印鉴与本协议第2.2条所述的预留银行印鉴不相符的,受托人有权将单据、证明文件、支付凭证或书面说明等退回。在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前,受托人有权拒绝任何支付申请或指令。

4.3 委托人要求支付的金额不得大于监控账户余额,也不得与本协议已明确约定的相应具体支付金额不一致,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委托人的任何支付申请或指令。

第5条 委托人的声明和承诺

5.1 委托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5.2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委托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委托人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5.3 委托人向受托人保证,其在本协议项下向受托人提供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据、证明文件、支付凭证、支付申请或书面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合法合规的。委托人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并确保受托人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害。

5.4 甲方承诺,监控资金的来源合法,其用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

5.5 委托人承诺,基础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监控账户的设立、使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不涉及利用监控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洗钱、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5.6 委托人承诺不以监控资金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5.7 任何委托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违反承诺的委托人承担,如受托人因此受到损失的,该委托人应负责全额赔偿。

第6条 对受托人的相关约定

6.1 受托人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应有权依赖于委托人向其提供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据、证明文件、支付凭证、书面说明等)。除对委托人在相关约定文件上加盖的预留印鉴是否与本协议第2.2条所述的预留银行印鉴相符予以审核外,受托人仅对委托人向其提供的任何文件在表面上是否符合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审查,并且无义务调查该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任何信息是否真实、正确,该等文件是否经合法的授权而制作和发出、或任何文件是否与其原件符合,或任何文件上的任何签字是否真实。受托人对依赖于任何该等文件而行事的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受托人应仅作为资金监控人,除依据本协议履行约定的资金支付监控义务外,其对与其他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合同)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正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等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或义务。

6.3 受托人对基础合同的履行以及甲方是否按时将监控资金支付至监控账户,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基础合同的履行及甲方是否按约付款所引发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均应自行解决,如因上述纠纷的'解决致使受托人基于任何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被诉或被追加为第三人,对于受托人参加上述司法程序而支出的任何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用等),甲乙双方应向受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4 除了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责任外,受托人对监控资金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或责任,且受托人不应受到任何与监控资金有关的索赔要求的约束。

6.5 委托人同意对受托人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之资金监控义务而被索赔、进入法律程序或产生任何损失作出全额补偿,除非上述索赔、法律程序或损失是由于受托人自己的过错所造成。

第7条 本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7.1 委托人协商一致变更基础合同的,委托人应将变更后的基础合同及时提供给受托人。

7.2 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7.3 发生下述任何情况之一,本协议即终止:

7.3.1 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7.3.2 委托人和受托人已经按照约定完全履行本协议。

7.4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本协议终止后,受托人应将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或本协议终止之日(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本协议项下监控资金余额(如有),及时划转到甲方原划出款项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8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履行职责,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9条 不可抗力

9.1 如任何一方遭受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不能按期履行部分或全部义务的,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并说明不可抗力预计持续的时间和对其履行本协议的影响。

9.2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该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10条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订立、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受托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11条 其他约定

11.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2 一方若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11.3 本协议项下交易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交易其他各方构成受托人的关联方或关联人士,各方均不谋求利用此种关联关系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11.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指定本协议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1.5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1:基础合同 。

第12条 其他

12.1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经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予延期。

12.2 本协议一式五份,委托人各方各执一份,受托人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丙方):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工业园_(村)占地___亩,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平方米,按红线图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年,自年月年_11____月____日止。

二、总价格及其它费用:

1、办公楼、厂房及院落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万元整__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一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大写)。

年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_万元(大写),__元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1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

四、甲方责任:

1、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所有资产包括供水供电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3、按清单所列项目交接清楚。

4、合同签定之日前属甲方的债权债务和其他有关事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责任:

1、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转让费用。

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2、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合同签定之日后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5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标准厂房出售给乙方,具体状况如下:甲方与______________标准厂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用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厂房(蓝田片)综合四区,土地占地总面积为___________亩(折合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__________亩(折合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出卖的总价款:

甲方将该地块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拥有的附着物作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卖给乙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十天内,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钱金额作为定金。甲方保证通过验收。

如无法通过验收或验收日子拖延的`,支付违约金(违约的约定是怎么样的?还有如果甲方拖延过长,该怎么处理?)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债务明晰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 该标准厂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永存为照。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6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以下是酷猫写作小编整理的厂房出售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厂房出售买卖合同范文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3、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噪音、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20__年__月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7

甲方(卖 方):

乙方(买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标准厂房出售给乙方,具体状况如下:甲方与温州市龙湾标准厂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从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标准厂房(蓝田片)综合四区,土地占地总面积为9.775亩(折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275亩(折合850平方米)。

第二条 出卖的总价款:

甲方将该地块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拥有的附着物作价__万元卖给乙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__万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十天内,乙方支付__万元 。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钱金额作为定金。甲方保证通过验收。

如无法通过验收或验收日子拖延的,支付违约金(违约的约定是怎么样的?还有如果甲方拖延过长,该怎么处理)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债务明晰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 该标准厂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的情况,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规定期限内,标准厂房未能按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不按本合同条文执行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违反方负担。并且,一方有权要求违反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永存为照。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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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29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订】【 公证处公证】

【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30

卖方:

买方: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地号: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________(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本合同交易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三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成交价。卖方应向买方出具收款收据。

4.1本合同第6.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4.2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五条【过户登记】

5.1买方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物价款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5.2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5.3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5.4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六条【税费承担】

6.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6.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6.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6.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7.1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转让标的价款付清当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7.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7.3在根据7.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7.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7.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7.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

第八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8.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8.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9.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9.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买方:

日期:

城市郊区生产厂房买卖合同 篇31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所有权(以下将宅基地及上盖房屋通称为“房地产”)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的情况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土地宗地图见附件)及上盖房屋(建筑面积为,房屋平面图见附件)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_________________

东邻:_________________、西

邻:_______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____。(三)该宅基地的土地证号

为;该宅基地上盖房屋的房地产证号为。

二、转让房地产的价格

(一)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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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办理完毕所有的过户手续。

四、房地产交接

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权利保证约定

(一)甲方保证其为该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包括抵押等),若发生转让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该上盖房屋已经合法规划。

(四)转让后,在宅基地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转让房地产或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的,视为甲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的费用(包括转让费、订金等等),并赔偿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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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

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造成乙方损失的,甲

方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拒绝受让房地产或逾期15天仍未付清转让款时,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甲方已经收取的乙方的费用(包括转让费、订金等等)应退还给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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