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巡视员劳动合同(通用3篇)
发包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条款》(以下简称“管理条款”)是对承包人的安全、消防和保卫进行管理,根据本管理条款的要求承包人应提交一个书面的安全健康工作计划。提交的安全健康工作计划应包括作业的风险评估,相关的资格证明,工作场所的安全组织结构,员工培训计划,以保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遵守本管理条款的安全健康要求。
本管理条款内的承包人是指与甲方签订合同,并进入进行工作的组织及其成员。
本管理条款内的甲方是指河南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管理条款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一节 总 则
1.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和规定,以及遵守甲方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承包人不能干预和阻挠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和规定。
2. 如承包人的工作干预或阻挠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甲方将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作出必要的整改,如果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则必须更新相应的施工安全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改变的工作日程、增加的施工安全要求和增添使用的安全设备设施等等。同时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增加合同金额的理由。
3. 承包人在与甲方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表示已完全同意本管理条款内的所有要求。也表示双方同意当地政府的安全管理要求和甲方安全相关管理规定。本管理条款同样要求并以此作为履行合同中安全工作的指导原则。
4. 本管理条款中并不全部包括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甲方的所有涉及安全、消防和保卫的制度和标准,承包人有责任按本管理条款要求自行索取。
1 安全健康计划书
1.1 承包人应根据工作要求及甲方的安全要求提交一份书面的安全健康计划书,安全健康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1.1对所要求完成的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填写工作危险危害辨识分析表,对较大风险的工作应制定必要的安全计划大纲和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1.1.2相关工作的安全资质证书;
1.1.3现场安全、消防和保卫的组织机构;
1.1.4员工安全培训计划和记录;
1.2 任何时候只要工作的性质或内容发生变化,承包人应及时更新此现场安全健康计划书。
1.3 承包人必须维持、监控以及执行该健康和安全计划,甲方负责监督该计划的实施,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已制定并通过甲方审核的安全与健康计划,该计划执行效果好坏将成为为承包人工程项目工作结算的主要凭据之一。
2 安全协议
承包人一旦与甲方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必须同时与甲方签订《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条款》。
3 组织机构
承包人在进入施工场地工作前,要成立安全管理小组来负责处理相关的安全问题,在进入施工场地内工作时,安全管理小组机构图与该项目的组织机构图一起提交给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必须包括:承包人项目经理、分管经理、现场安全工程师或现场安全\消防和保卫专管人员的姓名,联系方法等。
3.1安全管理小组的组长应是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小组的执行组长应是承包人的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小组的成员由承包人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3.2 安全管理小组的组长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他对整个项目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问题负责。
3.3安全管理小组应是一个在承包人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固定组织。这个小组负责实施工厂/区域内施工场地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每个承包人都应接受这个小组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马上纠正。
3.4 安全管理小组应该对施工场地的自然灾害预防负责任。
3.5 安全管理小组会议涉及的安全问题内容应在项目会议上召开。
3.6 安全管理小组每周应召开一个项目安全会议。每个项目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甲方安全工程师应出席会议。
3.7 承包人的区域/工厂安全管理小组应每天召开一个安全会议,会议要汇报每个施工场地的安全信息并且提醒承包人纠正安全隐患和采取的纠正措施,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提交甲方安全管理小组。
4 安全培训
4.1 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
4.2 承包人必须根据甲方的安全要求,对其进入施工场地内工作的员工进行统一培训,并告知培训计划,保存培训教材和记录,以备检查。
1 施工场地内车辆和道路管理
11 施工场地内所有道路限速20km/h,车间内限速5km/h。
1 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严禁长时间占道停放。
13 无紧急情况施工场地内禁止鸣号。
14 未经特许机动车禁止驶入车间。
2 工作区域审批
需要进入已投入使用区域工作前还必须征得该区域负责人的同意。
3 设备使用
3.1 承包人带入的设备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有其公司的名称或标志,并建立详细目录清单交甲方备案,同时提交有该类设备的省级/市级检验单位出具的有效检验合格证书/或者检验材料的复印件。
3.2 承包人带入施工场地范围内使用的各类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甲方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
4 安全例会和检查
4.1 承包人方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参加甲方的每周安全例会。
4.1 承包人在工作中必须有定期的安全会议来讨论和交流现场安全问题。
4.2 承包人在现场工作必须有指定的安全人员,并定期进行各项安全检查。
4.3 会议的纪要和检查记录应保存直至合同结束。
5 消防器材
5.1 建筑施工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各类消防器材的配备,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5.2 承包人有责任检查其区域内的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并及时更新或维修。
6 特种作业人员
6.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安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培训审核合格。
6.2 特种作业人员在办理出入证时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证交甲方验看并提交复印件,并在出入证上张贴相应工种的标签。
6.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种类和管理办法可参阅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管理规定。
7 紧急事件处理
7.1 发生任何类型的紧急事件诸如:火警、严重伤害、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应及时拨打应急电话。
7.2 在拨打紧急电话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l 告知事故类型;
l 尽可能详细告知事故发生的位置;
l 没有得到指示,请不要先挂断电话。
7.3 紧急疏散
7.3.1当听到紧急疏散的信号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沿最近的疏散路线撤离工作区域,然后至指定的集结点负责人报到。
7.3.2 沿车间内的人行通道上的箭头指向可至最近的逃生门,如发生断电,可按应急灯的指示至逃生门。
7.3.3承包应对在施工场所可能发生的台风、洪水、火灾、爆炸和化学品泄漏等灾害制定出相应的应急预案,预案要提交甲方审核。
8 工伤事故统计汇报
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发生的工伤事故除按国家规定和自身企业规定向政府机关和自己的上级部门汇报外,同时必须遵守甲方以下规定:
8.1一旦发生伤害事故,承包人应马上赶到事故地点同时应马上向甲方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同时要填写《工伤/险肇事故表》。同样要求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报告。
8.1.1 发生了轻伤事故应在马上报告到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并于8小时内提交书面的《工伤/险肇事故表》,承包方安全管理小组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应派人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1.2 如果发生了重伤事故,承包方安全管理小组马上报告到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并于6小时内提交书面的《工伤/险肇事故表》。承包人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应成立一个联合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8.1.3 如果发生了死亡事故,承包人应将事故立即报告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并于4小时内提交书面的《工伤/险肇事故表》。对于事故现场,要马上采取好措施做好保护,以便当地政府部门的事故调查研究。承包人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应各自分派一个人来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
9 来访人员管理
承包人应对其来访人员的安全负责,告知甲方的所有安全要求,对甲方而言,承包人的来访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条例的责任由该承包人承担。
1 劳防用品
1.1承包人在进入各工作区域时,应了解并严格遵守各区域的劳防用品穿戴要求。
1.2劳防用品要求的基本原则:
l 承包人的工作服必须统一着装,符合甲方要求:右胸有承包人公司标志;
l 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带安全眼镜,有飞溅的区域安全眼镜必须有侧边保护;
l 进入施工区域和有头部撞击危险的区域必须带安全帽;
l 除标准允许外,进入工作区域必须穿钢包头和防穿刺的工作皮鞋;
l 各区域其他特殊劳防用品要求。
1.3劳防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2 电气安全
2.1 承包人使用甲方的电源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从指定的电源点接出,并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
2.2 承包人接出电源必须安装总开关,每一分路应设置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和过流保护装置,设备应保证“一机一开关”。
2.3 所有电气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4 不得使用建筑结构作为接地线。
2.5 临时用电应经甲方审批后方可拉线用电。
3 高处作业
3.1 基准面1.8米(含1.8米)以上有坠落危险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到达工作位置必须将安全带系在牢靠的挂钩点上。
3.3 高处作业人员移动时,要保证安全带能有效挂钩,防止坠落,必要时应安装挂钩绳等辅助设施。
3.4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必须系在身上,防止从高空坠落。
3.5 高空与地面之间传递物品时必须使用吊篮或用绳索系紧,禁止抛物。
3.6 高处作业设备
3.6.1 移动式梯子(参阅GB7059.2—86)
3.6.1.1 梯宽不小于300毫米,梯长应小于8米,结构无松脱、裂损、变形、腐蚀。
3.6.1.2 梯脚应有防滑措施,防止承载时滑动。
3.6.1.3 折梯(人字梯)的中部应设置有限制两梯张开角度变化的撐杆,并有锁定装置。
3.6.2 高处作业平台(参阅GB4063.4—83和参阅GB4053.3—83)。
3.6.2.1 高处作业平台必须有护栏和挡板。
3.6.2.2 高处作业平台工作重心应低于高度的1/3,防止工作时摇晃倾倒。
3.6.2.3 移动式高处作业平台在移动时禁止载人。
3.6.3 跳板
3.6.3.1 跳板工作宽度不得小于500毫米,工作跨度不得小于3米,厚度不得小于50毫米。
3.6.3.2 跳板两头必须有效固定,固定点离跳板远端不得小于100毫米。
3.7上下垂直施工
3.7.1 高空作业下方原则上不得有其他施工,下方应有明显标志工作范围,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7.2 必须在高空作业下方施工,两作业之间必须有专用防护棚和其他隔离设施。
3.8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行走和站立在电排、管道等公用动力管线上。
3.9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要有现场作业监护人的监护下方可作业。
4 作业环境
4.1承包人必须每天在工作结束时对工作场地进行清扫。
4.2承包人必须定期对物料和设备进清理,对不用的物资及时撤离现场。
4.3各类物料和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工作区域有通道并保证畅通。
4.4消防设备等紧急物品存放区前禁止堆物。
4.5工作区域应有足够的照明,接线规范。
4.6有强噪声产生的工作区域内工作人员应佩带听力保护的劳防用品,并告知邻近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的人员。
5 化学品
5.1未经甲方审批的化学品禁止在施工场地内使用。
5.2新化学品进施工场地必须由甲方评审,同时应提供MSDS(物料安全数据单)。
5.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仅限当班用量,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存储,如需存储应受化学品管理小组控制,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6 动火作业
所有的动火作业(电焊、气焊、气割、明火加热等)都必须经过甲方审批方可作业。
7 气瓶
7.1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气瓶应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7.2气瓶在使用中应直立固定放置,并有防倾倒装置。
7.3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应分类固定运输。
8 吸烟
8.1吸烟应在施工场地内指定的吸烟点内吸烟,禁止在吸烟点外流动吸烟,临时吸烟点的设置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并严格管理。
8.2吸完烟请掐灭烟头再丢入烟头回收箱,禁止直接丢入废物箱。
9 安全能量锁定
9.1承包人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时,必须严格遵循安全锁定程序。
9.2进行能量锁定操作人员必须经甲方培训,并由甲方颁发安全锁定身份标识牌。
9.3安全能量锁定个人设备由承包人自己购置但必须符合甲方标准。
10 开挖
10.1 所有的地面开挖工作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10.2 落差超过0.5米的坑边应设有警示标志或固定围栏防止他人跌入。
10.3 夜间坑边应有良好的照明和红色警戒灯保证安全。
第五节 处 罚
1 处罚原则
1.1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消防和保卫规定的行为,甲方采用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直至停止合同的处罚。
1.2所有处罚由甲方与承包人发生关系。
1.3不同的处罚方法可同时执行。
1.4罚款产生的费用可从合同中的费用中扣除,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5安全处罚造成的各类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 处罚标准
2.1 警告
2.1.1警告处罚一般给予情节轻微、初次违反并能立即改正的违章行为。
2.1.2警告处罚可分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两种,口头警告由现场安全人员在安全检查例会上提出,记录在会议纪要中,书面警告由现场安全人员以隐患整改通知单方式送达承包人,并跟踪和保留记录。
2.2 罚款
2.2.1罚款处罚一般给予情节较严重、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多次违反或没有按时完成整改的违章行为。
2.2.2 罚款处罚由甲方统一开罚款单,由甲方和承包人签字,一联交承包人、一联由甲方存档。
2.2.3 罚款处罚标准
2.2.3.1 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每发现一起处罚50—100元。
2.2.3.2 对不符安全技术要求的情况但没有造成后果的,每发现一起处罚50—100元。
2.2.3.3 对不符安全技术要求的情况并造成后果的,每发现一起处罚500—1000元。
2.3 停工整顿
2.3.1 停工整顿一般给予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违章行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累计三次安全评估不合格。
2.3.2 停工整顿由甲方签署停工整顿通知单,并送达承包人执行。
2.4 终止合同
2.4.1 对于严重违章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停工整顿后累计评估不合格达三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以后参与竞标的资格。
2.4.2 终止合同处罚的程序和停工整顿的程序相同。
第六节 评 估
1 甲方定期(一般每月一次)以及在合同结束时将对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的安全、消防和保卫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甲方汇报。
2 最终的评估报告甲方发至相关部门,并作为下次参与投标的依据。
第七节 附 件
1 安全管理表式
1.1 隐患整改通知单;
1.2 停工整顿通知单;
1.3承包人安全培训登记表;
1.4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检查表。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车站安置房物业管理需要,聘用3名安全巡视员。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此协议书。
一、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此协议时间到期,可协商续签。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从事安置房的门卫管理和安全巡视员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执行安全巡视工作制度规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三、工作时间甲方要求,安置房门卫安全巡视员为24小时工作制,三名安全巡视员实行24小时轮流上岗工作制,自行协商安排工作时间并且报甲方备案。
四、工作条件甲方提供工作用房及办公用品,乙方根据工作环境自行做好劳动保护。乙方工作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巡视员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履行本职工作;非本职工作职责和制度要求之外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甲方配发春夏冬季保安服。
五、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壹仟伍佰元,每月10号支付上月工资。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中包括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维护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财产安全。严禁脱岗串岗,严禁酒后上岗。
2、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按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比例不低于按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认额的70%。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七、合同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原则上中途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影响正常工作和甲方企业形象的;乙方工作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2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乙方连续病、事假累计达10天的;甲方原因,影响工作环境,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XX大厦及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依照《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的要求,结合本大厦的实际情况,现就乙方租用或购买XX大厦写字间、餐厅等设施期间的安全问题,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书,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
一、甲方的治安和消防安全责任:
1.负责向乙方传达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示及规定。
2.负责大厦各出入口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保安监控和楼层巡视工作,维护大厦内公共区域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
3.为确保大厦整体和乙方的财产及人身安全,甲方在必要时,经乙方同意,可对乙方房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根据消防法规,甲方有权进入客户室内进行灭火工作,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所造成的损失。
4.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5.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要求,甲方应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大厦保安部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公共区域或乙方责任区域内存有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治安、消防法规的要求。
6.负责定期对大厦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始终保持灵敏有效。
7.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落实治安、消防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办理出入大厦的相关证件,并加强夜间及节假日出入人员及来访客人的证件核查管理工作,保障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正常工作秩序。
9.乙方举办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或进行二次装修时,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报审手续。
10.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和第53号令《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对违反XX大厦规章制度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如情节严重,给大厦的经营、形象带来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后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
二、乙方的治安和消防安全责任
1.乙方要对所属区域内的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区域防火责任。同时,乙方应设立安全工作负责人,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支持、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大厦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2.乙方租用或购买XX大厦写字间、餐厅等设施,设立公司、商社、办事机构或开展经营活动时,应持有合法有效证明或〈营业执照〉,并将相关手续的复印件交与甲方备案;同时,禁止在大厦内进行导购活动。乙方的境外雇员应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和中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居留证、工作证、就业证等。乙方聘用的中国雇员、服务人员均应持有合法证件(本人身份证、暂住证等),严禁在大厦内进行派发小广告或上门促销等经营活动。
3.乙方的中外工作人员应在本大厦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应办理进出大厦的出入证件,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核验工作,遵守大厦的出入管理规定。
4.写字间、餐厅内夜间不允许留人住宿,如有特殊需要,应事先向大厦保安部申报。节假日和夜间乙方因工作需要长时间留人加班时,需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大厦保安部,未经允许擅自留宿的,出现问题由责任人自负。
5.严禁携带含有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大厦。不得在大厦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物品码放不得挤占、堵塞消防通道;携带大件物品出入大厦时,应到大厦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进、出货物必须使用货用电梯。
6.乙方在下班前应拉闸断电,关好门窗。需增设电炉子等电加热设备时,必须报请大厦工程部、保安部审核批准,由正式电工负责安装;临时拉线必须穿管或使用护套线。
7.乙方应履行防范责任,对自己的财产、财物进行妥善保管,避免丢失、预防盗抢。若因自己保管不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禁止在写字间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库房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火和出、入库制度,确保安全。
8.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时,乙方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大厦保安部报案,甲方将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在开展调查工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作据实反应情况。因乙方在工作或经营中因未能妥善处理好与外部人员的关系,发生纠纷、打架斗殴及伤害案件,责任应由乙方自负,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9.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协助大厦保安部保护好本区域和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器材,严禁遮挡或挪用;组建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并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10.依据《_________大厦备用钥匙管理规定》,乙方应将本公司大门锁钥匙及外加锁钥匙各一把交甲方保安部保管备用,并向甲方保安部提供有关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资料,以备发生紧急情况下使用。如需更换锁具时,要事先通知甲方保安部;因未锁门或未能妥善保管好钥匙,一旦发生丢失案件,责任由乙方自负。
11.乙方机动车需长期使用大厦地下停车场,应到甲方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停车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按乙方获准使用位置停放车辆;车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钱物,否则发生物品丢失时,责任自负。
12.乙方举行大型活动,应按规定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获准举办活动后,要及时通知大厦保安部。
13.乙方在_________大厦内进行二次装修施工作业时,必须事先将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申请书、施工计划书、施工平面图、地毯和壁纸的安全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甲方审核,并按规定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4._________大厦内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库房属于重点防火部位,严禁烟火,货物码放严禁超高,且不得遮挡消防设施。
15.乙方应接受北京市公安消防机关和大厦保安部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大厦保安部。
16.乙方出租或转让XX大厦的设施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与第三方签定《安全、消防安全协议书》,并报送甲方保安部备案;同时,乙方应教育雇员爱护和保护公共设施,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
1.由于甲方违反本安全协议书或由于工作的失误,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由于乙方不遵守本安全协议书或违反_________大厦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以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2.乙方签订购买或租用_________大厦的设施合同后,甲、乙双方应立即签订《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有效期直至乙方购买或租用XX大厦的设施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本协议书自动失效。
3.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
甲方负责人(委托人) 乙方负责人(委托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