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外包合同(汇编三篇)

市政工程外包合同(通用3篇)

市政工程外包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道路建设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1.2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发包人对工程的要求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设计范围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需涉及的所有建筑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的所有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根据项目要求设定)若未按上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成果的,每延误1天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设计费人民币1万元。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5.1 设计费用

本合同设计收费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元),大写:(本合同最终设计费以国家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准)。

5.2支付方式

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

5. 3 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用。承包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但发包人不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除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因政策法规、用地条件、规划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变更外,发包人不承担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的其它任何变更设计费用。

6.1.3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1.4发包人负责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并有权要求承包人配合。

6.1.5承包人在不违反设计规范前提下,根据甲方要求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修改并完成设计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合格审查批复意见。甲方修改要求均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

6.1.6业主有权对承包人承担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合同)中的设计工作做出适当地调整,因新增的工作量造成设计费增加的,设计费不再进行调整,承包人应当无条件接受。若因业主、规划等原因导致项目规模、投资额减小,引发的设计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具体缩减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6.2.4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承包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

6.2.6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根据需要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6.2.7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6.2.8重大设计需要修改变更的,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主设计师须在48小时内到场,一般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修改设计,提交给发包人,复杂变更设计提交时间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

6.2.9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设计工作,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小,则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费用;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大,发包人可根据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的多少给予承包人适当补偿,该补偿金额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6.3设计文件应得到发包人、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移交部门的认可。

6.4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应紧密配合,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合理意见承包人应予采纳。

6.5人员保证与变更:

(1)承包人应安排比选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承包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应立即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3)承包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承包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费用。

(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0.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时,在(1万元以下范围内)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7.2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发包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发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发包人将计扣承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承包人每延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0.2%的违约金,承包人延迟履行超过30天,视为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设计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合同价10%的违约金。

(5)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发包人将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金额的5%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

(6)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

(7)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第八条 其他

8.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承包人按实际发生价格另收工本费。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起诉。

8.6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 叁 份,承包人 伍 份。

8.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约定事项:因设计原因造成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设计单位须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工程外包合同 篇2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总包服务费:本工程市政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承包范围:以工程实际测量记录、工程平面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天,自  竣工验收。

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等级:

1一次性验收合格为本合同的合约条件。

2、工程质量标准: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有关文件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图要求组织实施,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3、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4、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合同价款:合同定价:暂定人民币元整:元,工程款按最后实际工程量结算下浮结算。

六、决算依据:《__省建设工程施本工程套用《__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工取费定额》;材料价格执行年月《__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取费标准综合取费按市区三类中间值计取。

七、合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由业主单位签证后结算。

八、工程款支付:待工程竣工决算核准后由建设方一次性付清。

九、建设方责任、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

1,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十、总包方的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十一、分包方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提供给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分包方确保市政工程的验收合格。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工程合同书;

2、施工图纸;

3、工程预算书;

4、规范、标准及其它技术文件;

5、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四、其他事项:丙方在施工及保养期限内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当发生意外事故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乙方无涉。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兹证明双方签订如下:

建设方:法人代表签署:

总包方:法人代表签署:

分包方:法人代表签署: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市政工程外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诚信、互利、自愿的原则,甲方现将重庆市北碚十里温泉城运河核心片区(一期)市政景观道路工程管网工程安装承包给乙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提供住宿;乙方生活费用自理)。乙方负责一切工具、机具及设备有(夯实机、安全帽等需乙方携带或购买的零星材料、工具),水电费及基坑开挖由甲方负责。

二、承包内容:

1、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施工;

2、经甲方机械开挖至设计基地后,由乙方负责基坑清渣、夯实(工具自备)。

3、乙方自行购买检查井施工所需的砌块、砂、石粉、爬梯,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合格资料(井盖除外,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

三、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520.00元

(1)以上单价均含有人工费、工具、材料费、夜间加班费、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处理费、劳保费、材料转运费。劳务班组保险费、医疗养老费、管理费、税费。施工中的材料转运及其它费用甲方不再承担。

(2)除大的结构变更和大范围的建筑变更(每次变更的劳务费用在20__元以上)以外,其余设计变更导致成本增减均不作调整。

注:以上条款价格均包括:本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有零星工程量等均执行本单价)和约定条件(含工用具、清洁等),即无任何计时工(承包范围外除外)以及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如管理费、利润、劳保费用、各项补贴、税金、机具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风险等)。

2、付款方式:

四、 质量要求

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公司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各种偏差必须在允许范围内。如未合格造成甲方砼量等的增加,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按实际损失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和项目管理的各项安全制度,定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甲方对违犯制度规定的进行罚款处理,如多次违犯甲方有权清理出场。

2、进场后将各工人的基本情况名单报项目部登记备案。所有进场的工人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作业施工。

3、乙方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用火、吸烟等安全管理要求,违者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例会。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要求除外)都不得停工和故意拖延工期。如停工,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50%金额支付工程款并有权把乙方清理出场,保证金不退还;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中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进度时,甲方有权更换班组,并按80%支付工程款,退还50%保证金,乙方无条件撤除现场。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损失及赔偿每次在壹万元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其中税金、补贴、保险福利及利润等都包含在以上单价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款项。壹万元以上由甲方负责70%,乙方负责30%。

乙方进场时支付甲方2万元做保证金,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20天内乙方并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80%工程款,尾款在基础工程完工后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六、 若本工程发生上述工作之外的需要乙方完成的零星工作,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完成,甲方开派工单确认工作量或单价,必须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公司指定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结帐视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七、 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定在88天内完成。

八、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班组之间协调;

2、提供施工作业面及施工技术指导、交底、监督;

3、工程质量验收、安全监督、检查,工程量结算;

4、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

5、如乙方为赶工期通宵加班作业,甲方负责解决加班生活。

6、如甲方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停水、停电,现场甲方签字认可后工期顺延。

(二)乙方责任

1、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合理调配。按时参加项目部例会。

2、完成劳务约定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进行作业,随时接受甲方和各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返工、修改的费用。

3、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如乙方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其它及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在施工过程中无故扯皮、停工、无理取闹或无故要求终止合同,甲方按完成工程量的总额支付乙方50%,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相关保证金不给退还乙方。

2、乙方在进场3天内必须保证施工人数每孔每天必须有人开挖,如果孔桩连续2天没有开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如乙方拖延工期按1000元/天处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原因除外)

4、乙方在施工中必必须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管理,晚上该加班的乙方无条件加班,不复从安排甲方处罚违约金500元-1000元/次。

5、施工中如乙方在工地上偷盗,甲方将按所盗材料价值的10倍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安机关。

6、乙方在领取工资时,必须按甲方相关财务要求造相应金额人工工资表。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协商,由甲、乙双方签字章盖后生效。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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