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参照【3篇】

加工合同参照(通用3篇)

加工合同参照 篇1

承揽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

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

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

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 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参照 篇2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称货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知生产: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分批次下订单,每次下单定做货物时乙方要提前天将货物的规格、数量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二、货物单价: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商定后在订 货单和送货单中注明。

三、货物质量:按照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四、货款结算:

1 、双方每月的________日对帐一次,由甲方按乙方 当月下达的订单及乙方指定 送货地的签收送货单据进行汇总,出具对帐单,乙方应积极配合核对,_______日内必须完成对帐工作,对账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 事先经过传真对帐的,须在事后当面确认 ) 。

2 、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当月对账后付清。

五、交货方式:

1 、甲方收到乙方的生产通知后,在________天内组织生产并交货完毕,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公司仓库,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员签收货物,送货单要明确收货数量、单价、总额等内容,送货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交货地点及方式。

2 、交货地点由乙方指定,显示在每次的订单 中,指定收货人名单由乙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如需变更指定收货人,应提前将变更声明寄给甲方。

六、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 。

七、验收及异议期:

1 、乙方在收货时应当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及等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如无异议的,由指定收货人签章确认;

2 、货物验收后 天为异议期,乙方如在质量异议期内不向甲方提出书 面异议的,则视为货物的应检查验收项目全部符合本合同约定。八、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值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天或者乙方开具的支票因乙方原因无法兑付,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_年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____日。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通知单(订单)、送货单、乙方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参照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在经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定临公路路面工程1标的各种规格材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总量(规格(mm)、数量(万m3))

1、水温:

(1)4.79—19 1.25万m3(以实际用量为准)。

(2)19—37.5 1.25万m3(以实际用量为准) 。

2、路面:

(1)0.075—4.750.9万m3 (以实际用量为准)。

(2)4.75—10 1.9万m3 (以实际用量为准)。

(3)10—15 1.9万m3 (以实际用量为准)。

(4)15—201.2万m3 (以实际用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验收方法:

1、乙方加工的材料规格标准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冻结乙方不合格的费用的支付,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2、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乙方提供的碎石,机制砂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需方随时对供方的供货进行抽检,检验方法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供货方式(分两次):

1、备料阶段:供货起始时间:20xx年xx月xx日开始供货,20xx年xx月xx日完成8900立方机制砂和2.5万立方的碎石量。

2、施工阶段: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工程完工,按照工程的实际需要,乙方应确保供货的数量、质量及各种规格。

3、交货地点:内官黑山昌盛石料厂。

4、碎石生产后堆放的料场由甲方提供。

5、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费为每方每公里1元,车辆和人员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此价格不含税。

6、付款方式:甲方按签收的碎石和机制砂数量的货款,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90%料款,剩余的10%在供货阶段付清。供货阶段的货款分月计量付款。结算时甲乙双方凭第三方签认的收料单进行结算。

7、若甲方在20xx年再需要增加碎石数量时,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总共7万立方的碎石供应量,并且乙方每立方米要价不得超过38元。

四、材料价格:

1、0.075—4.75(机制砂)28.00元/m3(不含税费价)。

2、库存料15000立方价格:(4.75—19、19—37.5 ) 36.00元/m3(不含税费价)。

3、其他各种规格石料价格,38.00元/m3(不含税费价)。

4、以上价格均为出厂价。

五、材料计量:

由供需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收货方签字认可,一车一票,具体认可方法由供需双方加第三方共同协商。

六、双方责任: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分备料阶段和供货阶段,甲方按协议条款付款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协议条款约定内容,按甲方要求生产出合格产品,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时保证供应量,不得晚供或欠供,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正常需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因乙方造成的甲方停工待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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