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作安装合同模板汇编(通用30篇)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制作安装合同书
。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乙方采用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进行包干,施工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按实结算。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如第三条所列之项目的整体制作、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费用(含税)¥: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进入合同期后,在本合同所列的各项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且双方确定大样稿喷画的第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全部工作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的26个工作日内付款______%,即______元,其余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2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的方式支付,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fa.票。
三、制作材料及要求、费用预算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制作安装时间:_________
具体参考第三条完成时间。
五、验收流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制作安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确定有关项目的资料(画面设计效果图),并对所确定的资料负责;
2.甲方按本合同的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广告制作、安装费;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安装制作工程,乙方如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制作、:_________:_________安装工程,则根据每项工程的总费用,每超时一天(未够24小时的,则按一天计算),则按未完成工程_________%的违约金扣罚。如果材料或者是在工艺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4.保修期详见第三点,如在质保期内有损坏现象的,必须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护工作,每超时一天按照质量保证金(总金额的_________%)的_________%对乙方进行扣罚,甲方还有权视情况自行维修,所需款项可从质保金中直接双倍扣除;
5.在履行合同期间,所有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出现直接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付的,乙方有权追讨所欠费用。
2.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并同意如出现以下情况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各项制作、安装工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超时5天内(包括5天)完成,甲方可据第六项第3点向乙方追讨赔偿,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可以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3.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已付款项和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所完成的本合同规定的委托项目,否则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1.如若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职责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约定: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投诉监督电话:_________投诉监督电话: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制作概况
1.工程名称:喷塑铁皮字
2.广告牌规格:
(1)0.8厚的镀锌喷塑铁皮字
(2)标志字母共8个、R、4个大字、27个小字
1.63X1.63X3+1.32X1.32X5+0.35+4+0.45X27=33.21平方米
第二条 安装要求
安装地点:
施工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图案施工。
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7000.00元整(大写:柒仟元整)。
2.合同生效后,乙方可在甲方广告牌地基制作过程全部完工后一至三天全部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广告牌总体款人民币7000.00元整(大写:柒仟元整)。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施工日期自20xx年3月12日至20xx年3月26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
1. 协助、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
2、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误时及工人中途往返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
1、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 施工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
2、 乙方应保证广告牌使用3—5年,抗风力10级(风力以当地气象局报道为准)。
3、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如产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成都龙记商贸有限公司
一.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展台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总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责任:甲方在施工前须告知乙方展台位置,展台尺寸及制作VI,给乙方留够正常制作时间。
三.乙方责任:制作效果图,待确定无误后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合作为单线合作。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同时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资料方案转交他人,侵权乙方。否则双方可以解除合约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如遇制作在现场不合适(如遇消防栓等),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不能按时完工,都需提前告知甲方,如有改动有费用增加,乙方也必须通知甲方并认同
六.甲方委托专人在乙方完工后一周内验收,该费用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以(转账、现金)方式支付。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甲乙双方约定:甲方验收使用后按时付款,乙方在该展台使用期一年内免费维护,超过一年按维修成本计算。
九.补充约定___________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权代表(签章):
乙方全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门头制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 合同内容: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2、门头安装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五、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制作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制作开始不得改动稿件,门头安装完毕立即付清余款,如余款没结清之前,该门头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己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北京圣卓环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 支付方式:
a.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 元为预付款。
b. 厂内制作完成,进入现场组装时,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即 元为进度款。
c.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17%,即 元为尾款,其余款项为该合同工程质量保证金,半年内付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浇筑地基起 日内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六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北京圣卓环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平等自愿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甲方将处于 路门面房门头 进行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制作地点:
二、 制作条件:乙方需认购甲方价值元系列个单品的杜康酒。
三、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酒款 元。
四、 制作时间:自协议签字付款后 个工作日完成。
五、 供货时间:自 年 月 日甲方按乙方要求把个单品的杜康酒送到签收并摆放专柜陈列
六、 乙方应提供甲方必要的施工场地水、电等条件(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条件进行制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乙方应将甲方所做门头3年内不许更改,所提供的单品陈列酒进行经常性的打扫,保持干净、整洁、明显的位置,每个单品为2瓶并陈列一年。
八、 甲方向乙方提供杜康系列产品保证质量,手续完备有效,因质量问题由甲方会同厂房负责解决。
九、 甲乙双方应积极努力做好销售,提高销量,保证双方合作共赢。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的每项条款,不妥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经同意,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将承担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发包单位:(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具体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
本合同,愿意承担各自责任并且共同执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形式:轻钢结构
3、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工程竣工后重新确认面积进行结算。
4、基础、地面、砖砌体等土建及装饰部分,水、电、暖消
防、防火涂料等均不属于乙方承建范围。
二、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设计要求进行生产制作、安装(甲方应在图纸上签字认可,材料由甲方自行购买)。
2、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应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三、工程工期:
自甲方付款之日起 天(有效施工期)安装完毕, 因
下雨、停电等原因工期顺延。
附件费:
四、工程造价:
采用固定合同价一次包死方式
每平方米工程价格为元。
工程总造价为:
五、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为工程总造价的30%,主体材料运到现场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为工程总造价的30%,主钢架安装完毕彩钢板安装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为工程总造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十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为工程总造价的15%,剩余5%的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无乙方质量问题,甲方全部付清乙方。
六、保修期限:壹年(自然灾害除外)
七、双方各自责任: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事项进行施工,按期开 工和竣工。
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按时支付工程款,如不按时支付,造成工期延误、停工等其他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出现其他干扰及因此发生 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4、当乙方进入工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八、验收标准:
1、按图纸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进行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3日内组织验收,如超过
3日甲方不验收,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就使用则视为本工程质量合格。
九、无论任何一方违约,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由任城法院解决。
十、其他条款:
1、乙方不承担本工程报价以外的费用。
2、本合同生效后若有图纸变更,则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书面认可按实结算。
3、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由乙方违章操作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4、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办公桌台:规格__________CM,附柜:__________CM,用_________制作。
2、书柜:规格__________(CM)。_________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以上办公家具的款式按样板制作。
二、数量、单价及金额
制作办公桌椅共_________套,桌台为_________元/套(含附柜),椅子为_________元/张,_________个_________书柜,为_________元/个。
总金额:_________元。(备注按已有的规格、款式、尺寸、质量现场量取后制作)。以上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乙方认可并封板,甲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甲方负责修改。(注:用料、材质、尺寸必须按乙方样板,如果末按乙方样板生产,而导致教职工无法使用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甲方负责全包工包料,应严格按照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乙方检验。甲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办公家具的质量时,乙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在保修期内,因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甲方应为乙方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自交货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定购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甲方应按原价和乙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七、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
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即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扣留__________%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家具或完成工作,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家具,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家具的毁损、灭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5)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甲方实行代运或送货的标的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变更标的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中途废止合同,属甲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标的物的,除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乙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标的物的,甲方有权将标的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乙方;变卖标的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标的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5)无故拒绝接收标的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变更交付标的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指定位置小区闸道广告画面。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委托制作费用
合同涉及制作材料价格见下表。
第四条 付款方式
自安装验收完成日起,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一次性付清本次广告制作安装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广告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制作或安装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进。
2.按合同要求付款。
3.应向乙方及时提供画稿,及上画所需的钥匙、工商登记号等相关物料。
4.负责与第三方协调(如:小区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城管等可能妨碍乙方安装画面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付款。
2.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设计稿制作安装广告画面,乙方应对画面制作安装质量负责,但不负责改稿及校对。
3. 样稿确认,由乙方截图给甲方相关责任人定稿,并自行截图保留确认意见,且乙方只对甲方负责,任何第三方要求均不属于乙方履约范围。
4. 样稿确认后,必须规定时间内制作安装完成上画,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则乙方应主动与甲方沟通协商完成期限。
5.乙方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出现的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安装过程文明、礼貌,不得无礼取闹,如遇第三方阻碍,乙方应保持克制并及时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汇报,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6.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贰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验收照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素
1)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延误工期时,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致不能施工的超过8小时以上的)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画面更换、画面修复工作,则每逾期一日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元,甲方逾期未付清应付之款项,则每逾期一日均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
3.合同一方有如下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连续逾期达到30天;
2)乙方未按甲方约定完成广告牌制作安装、修复工作,单次逾期次数超过5天,连续逾期次数达到5次;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按有关法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一、项目名称
门头广告牌
二、项目内容
门头贴铝塑板(面+底+柱)铝型材发光字;大字0.75____4小字0.3____11个图标0.35____4个字6____18个
三、项目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玖仟伍佰肆拾元(小写)9540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大写:整)。
2、第二次付款:项目安装完毕,甲方一次性余款付清,即人民币¥_元整(大写:_整)。
五、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
六、验收:在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
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安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作。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不及时、施工场地未协调相关部门以至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另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天气等不可抗议因素或甲方方案变动时有延误工期,甲乙双方因协商解决。
5、如甲方另增加项目或项目方案变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方协商另算。
八、质保期:门头和发光字制作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另因人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九、如甲方前期款项不及时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后期款项不按合同时间付清乙方可按现行银行利率加收利息。
十、违约责任:
因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乙方在开始着手制作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十一、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壹份,另外工商局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画面。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委托制作费用
合同涉及制作材料价格见下表。
合同期内如遇物料价格变动,不影响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贰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广告制作安装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广告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对乙方制作或安装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进。
2.按合同要求付款。
3.应向乙方及时提供画稿,及上画所需的钥匙、工商登记号等相关物料。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付款。
2.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广告画面。
3. 接到甲方下单后,优先喷绘样稿送达甲方指定客户,且优先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4. 样稿确认后,必须规定时间内制作安装完成上画,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48小时内完成上画。
5. 合同期内乙方应负责甲方广告牌的画面拆装和日常维护修补等工作,确保画面效果。(由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画布松动、画布破裂,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及时维修)。
6. 如遇画布破裂无法使用,接到甲方通知后,优先安排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7. 乙方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出现的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8. 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验收照片。
9. 乙方维护维修广告牌物料(灯具、锁具等),甲方按照市场价与乙方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素
1)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延误工期时,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致不能施工的超过8小时以上的)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3)因9级以上台风造成广告画布损坏无法使用时,根据不可抗力程度免除乙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画布更换。
2.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画面更换、画面修复工作,则每逾期一日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元。
3.合同一方有如下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连续逾期达到30天;
2)乙方未按甲方约定完成广告牌制作安装、修复工作,单次逾期次数超过5天,连续逾期次数达到5次;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施工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 展览制作工程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
1.4 工程内容:
1.5 承包方式:
1.6 工程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时间包括制作至安装完成。
1.7 工程价款:
1.8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1.9 本工程项目制作详细内容以本合同附件:工程报价表、设计效果图、施工图为准。附件表和图纸均由乙方提供,经甲方审核认可后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条 工程质量要求
2.1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规范。
2.2 乙方应配合甲方检查工程质量。若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责令返工或维修的,乙方应按照要求返工或维修,乙方自行承担返工或维修的费用,乙方的工期不顺延。
第三条 施工前期工作
3.1 乙方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和做法说明,一式 份,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实施。
3.2 甲方在开工前 日确认乙方提供的实际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施工基本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 乙方在进场开始工作前,负责办理进场证明或施工所涉及的各种审批手续。
3.4 施工图纸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不得自行修改,否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5 甲方指派 为甲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设备、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3.6 乙方指派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有关事宜。对工程设备、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及其他事宜。
第四条 施工管理
4.1 乙方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及文物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4.2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及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文物展柜等不受损坏。
4.3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5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甲方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6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及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
4.7 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及有关质检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4.8 乙方应严格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组织项目工程的施工和管理,承担因施工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五条 施工材料和人员管理
5.1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甲方对材料质量、规格、品牌等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标准,如不符合应禁止使用。若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处理,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施工所需工具、配件、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材料的检验,所购材料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材料价格的变动,风险由乙方自主承担。
5.4 乙方应按相关规定组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项目施工人员团队,并将施工人员名单、各专业班组负责人名单造册。
5.5 乙方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投人身保险。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施工人员人身损害、安全事故等责任,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6 乙方应按时向施工人员支付劳务费,办理齐全的工资发放手续。如工人上访或投诉,乙方应及时负责处理,若乙方怠于处理,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处理,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还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防火管理
6.1 乙方进场施工应遵守甲方规章管理制度,到甲方公安科、后勤部、创优办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管理手续,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6.2 施工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乙方在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消防安全防范的规范和要求。施工现场,乙方不得吸烟,不得使用明火。
6.3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4 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粉尘和噪声污染,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应日产日清,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油漆桶、旧灯管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应妥善保管并及时清理出场(具体详见附件3《环境保护协议》)。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现场环境受污、破坏,使甲方遭受罚款或造成甲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工期
7.1 因展览时间确定,除甲方书面同意外,工期原则上不做任何延长。
7.2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须采取相关措施的费用。
7.3 因甲方原因导致需要延长工期的,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工期顺延。
7.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作,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5 甲方有权按审核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节点工期检查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如乙方未达到进度计划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必须调整下一工序的进度计划,提出赶工措施,保证工期如期完成。
7.6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三天内累计计算),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竣工验收
8.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申请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甲方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资料、实施实物作为验收依据,以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经甲方验收代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之依据。
8.2 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竣工日期按原定验收日期为准。
8.3 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所用材料及施工质量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8.4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书面申请甲方验收后,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但应办理好验收相关资料和手续,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工程价款
9.1 本合同工程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9.2 本款工程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运输费、税金等各项相关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9.3 如工程量发生变化,应由甲方工地代表现场进行签证确认,最终结算以甲方实际决算量为准。
9.4 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的验收报告、工程量的签证作为甲方付款之依据。
9.5 支付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生效后 日内,工程预付款
第二次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
第三次 乙方提出工程结算申请,向甲方递交全部工程资料后,经甲方审核确认后 日内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 月内,无息支付。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9.6付款方式: 。
第十条 质保条款
10.1 本工程质保期为 ,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10.2 质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工艺、零部件出现缺陷或损坏,喷绘掉色、文字脱落等。
10.3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应在不晚于24小时之内派人维修或更换。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可在质保金内相应扣减。
10.4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电话通知后2小时,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货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 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11.3乙方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制作的,验收未通过,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在 日内返工,乙方还应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的,应按合同价款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 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3.1 乙方施工面应保持清洁,做到“工完场清”。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事故责任、经济纠纷由乙方负全责。
13.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须在甲方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所有工程资料。乙方逾期不退场造成的损失,负责向甲方赔偿。
13.3 甲方所提供的展览内容,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密,不得泄露;展览的图片资料等素材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另有他用,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甲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4.1 双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和进度需要变更时,提出方应提前 日告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相关条款变更文本。
14.2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对于已经履行部分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终止
16.1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义务后,即行终止。
16.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6.4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附件:环境保护协议
环境保护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施工方 ):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原则,为确保乙方给甲方提供装修、装饰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生产甲方需要的产品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1.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生产该产品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1.2 乙方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能采用国家或地方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1.3 乙方应遵守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项目施工前,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调,在后勤部电工的准许下,方能接电使用。用电时,遵守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年实施的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92。
1.4 乙方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应做到日产日清,尽量使用环保材料,当天产生的固体废物当天从 拉走自行处理;使用和保管时,做到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同时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1.5 噪音。甲方要求乙方,尽量安排在夜间工作;白天工作时,尽量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时关闭门窗,减少噪音。
1.6 乙方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治理粉尘,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在 日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工作时尽量减少粉尘的产生,关闭门窗,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1.7 乙方在产品包装上,除满足甲方及搬运等要求外,应优先采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资源浪费。
1.8 乙方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物品及危险废弃物的堆放场地应设立明显的识别标志,同时防止作业过程中因“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
1.9 乙方应对其储运人员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保证储运人员避免因工作失误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第二条 违反上述要求的,甲方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或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等。
第三条 本协议作为《考古中华展制作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主合同终止而终止。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才可修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 方: 深圳市金紫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乙 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家具安装工程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以资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有效期限: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和指定地点完成货物接收和安装工作。
2、从 年 月 日至 从 年 月 日止
二、服务价格:
1、乙方提供给甲方结算价格参见附件价格表,适用于深圳市;深圳市以外安装需要
按照里程数加收运输费,具体费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
2、乙方与甲方签订价格标准为年度价格标准,期间乙方价格上涨与甲方无关;合同
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接货确认:
1、甲方必须提供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第三方客户信息给乙方,以保证乙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指定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一般是仓库)等待家具公司的送货,并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收货及清点货物。若乙方在收货时发现家具公司有少货情况,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由甲方负责和家具公司沟通处理;若乙方在收货当时未及时发现少货情况而事后告知甲方,产生的损失乙方需按照货物价值全额赔偿甲方。
3、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第三方客户信息在收货的当天将家具送货到指定的地点。
4、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运输安装货物转包给乙方以外人员,如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委托权并追究乙方责任。
5、乙方在收货及送货安装过程中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可跟甲方协商处理。
四、运输责任:
1、乙方在给第三方客户运输过程中(含运送、施工安装)任何安全事故,产生的责任与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收货确认接单后,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乙方需按照货物价值全额赔偿甲方。
五、卸货及搬运问题:
所有卸货及搬运皆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报价中已包含人工搬运费,在对账及结算时将不会产生额外的人工搬运费。
六、安装责任: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按期完成安装任务。
2、乙方在施工安装过程中任何安全事故、产生的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安装技术原因导致货物损坏产生的损失将按照货物价值全额赔偿甲方。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安装技术原因和客户产生纠纷影响甲方公司余款和回款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5、如客户提出安装更改或减少产品,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否则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现货物本身质量有问题,应立即停止该货物的安装并拍照保留证据联系甲方负责人,由甲方联系家具厂沟通解决。
七、验货问题:
1、由甲方工地负责人对乙方产品进行工地现场验收,根据乙方的送货单逐一核对产品数量,规格,品牌是否和甲方开具的订货单一致,并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办理相关验收手续,若有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人应在乙方的送货单上注明原因及所需更换数量、规格及型号。
2、甲方负责人经确认无误后,在乙方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如甲方工地负责人无故拒签的,乙方应当时反映到甲方相关负责人,甲方将对其处理,如未反映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甲方不再承担。
八、付款问题:
1、为保证乙方安装过程中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品牌声誉,确保甲方及时收回余款,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为保证金,在终止合同后甲方返回违约扣费后的金额给乙方。
2、乙方向甲方结算以整月为周期结算,乙方于次月号之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对账单,甲方于次月日之前完成对账并支付乙方上月货款;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提供对账单导致无法结算,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当月货款将延至下月一并结算。
3、支付方式:电汇
九、售后问题:
1、甲方接到客户关于乙方安装问题的投诉,将立即通知乙方相关售后人员,乙方接到投诉2小时内与客户取得联系,协商处理方案,约定处理时间,并将处理方案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如因乙方直接原因24小时内未及时处理,甲方将按保证金1%每天对乙方处罚,并且推迟结算货款日期,所造成的甲方客户要求的经济赔偿由乙方承担。安装保修期限为______年。
2、如因乙方安装原因导致客户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乙方需要负责对产品进行维修并承担增加的全部费用。
十、保密条款:
1、 在双方合作期间,双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的单位或个人泄漏合作中接触得到的对方方案,产品,技术机密和商业机密,包括本合同及附件内容,违约者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并终止合作。
2、合同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下的任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对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
3、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变更,撤销后仍然有效。
十一、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无论双方的股权及行政方面有任何变动,本合同及具法律效力。
2、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否则,另一方可终止责任义务的履行,并有权要求索赔,且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如因乙方供货、产品质量、售后等问题对甲方客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工地延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在合同期内,双方不能发现有损对方品牌及利益的行为,如因一方有违反法律及本合同行为,所发生的退款及法律诉讼由违约方负全责。
十二、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证费等费用。
2、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三、附加条款:
1、甲乙双方以临时任务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不存续劳务用工关系。
2、如证因乙方故意不接任务电话或拖延运送安装,甲方将按1%扣除保证金;如乙方连续三次不接电话或拖延安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由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4、在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及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之复印件等相关法律文件。
5、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他条款:
甲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1、电视背景墙及电视柜
2、阳台书柜
3、橱柜及大衣柜
4、八个屋棚顶(含石膏线及扣板)
5、鞋柜
6、电脑桌以上家具均为按甲方(木工师傅)自己收费标准定价
二、质量要求:
甲方(木工师傅)要保证家具质量,及其所接揽相关按酬金收费的工种,并有具体使用期限保证。如若在其约定使用期限内出现除产品质量或人为使用不当等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木工师傅)承担,以及所造成的相关人身性安全损害。
三、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甲方负责全包工,应严格按照依照合同规定施工,并接受乙方检验。保修期为_____年,在保修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四、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工程完毕待验收合格后付20__元整,剩下尾款2200元待乙方其余工种做完一次性交付,如涂料工种。在交付尾款时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允诺工作,如若违约,乙方有权减免薪资;甲方如若不服,可交付有关部门处理妥当。
六、赔偿责任问题甲方在乙方家中工作期间
对其家中一切硬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在乙方没有追究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对其未完成事务进行管理和完善,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认真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翠林大浴场不锈钢水箱工程制作安装达成下述条文:
一、工程名称:翠林大浴场不锈钢水箱制作及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路34-2号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制作、水箱槽钢基础、运输、装卸、现场吊装到位,直至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
四、工程范围:2只30T长方形水箱(内径:Φ长5m×宽3m×高2m);
2只20T圆形水箱(内径:Φ2.7m×3.6m)
五、工期:圆形水箱 15 天,方形水箱9月上旬(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支付1% 违约金。
六、工程价款为 108000 元。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款 30 %,计32400 元,吊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付 65 %,计70200 元;质保期一年后付余款 5 %,计 5400元。工程使用的配套装置等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在工程决算时进行核对,如实际用量比乙方所报的计划数量少,则相应扣减工程款。以上工程价款为含税价(开增值税发票)。
七、技术要求:
1、水箱材质采用SUS304-2B不锈钢,形式为模压拼装式。在水箱顶板上设人孔,在水箱外设置不锈钢扶梯,以便检修保养。
2、水箱均按设计图纸要求制作,水箱除保证有效容积外,仍需考虑浮球液位控制空间。
3、水箱上各进出水管口直径和标高尺寸可按图施工,但具体位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即现场开孔焊接。
4、水箱基础工字钢、槽钢应油漆二度防腐。槽钢采用12#国标槽钢,间距500mm一档。
5、长方形水箱内部拉筋500mm×500mm,圆形水箱内部滚加强筋。
6、长方形水箱底板是304不锈钢2.0mm,侧板下层是304不锈钢
1.5mm,上层是1.2mm,顶板是304不锈钢1.0mm。水箱内部加强筋是304不锈钢型材。圆形水箱304不锈钢底板1.5mm,侧板是304不锈钢1.5mm
八 、制作要求:
(1)焊接要保证无虚焊、无夹渣;
(2)表面光滑、无裂纹、焊缝无气泡,内衬结构排列要匀称,无毛刺。
(3)水箱安装结束,内外进行清理、去污。制作安装完毕后,作满水试验。
(4)确保水箱各面保持垂直,垂直度不大于2-3%,水箱满载时箱壁无变、无渗漏。 九、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属于乙方制作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各部位质量问题、缺陷、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非安装费质量原因的其他质量问题,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甲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达到交工条件,接受交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一年。
4、保修期间,乙方自接到甲方电话之时起,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履行质保义务,保证维修质量。若24小时不能到达,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5、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须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十、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304不锈钢板材,板材厚度2.0mm,1.5mm,1.0mm小样,作为甲方验收的标准。
2、如果成品水箱乙方使用材质与乙方提供的小样不符,作违约处理,赔偿甲方双倍合同款。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仲裁或提出诉讼。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备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安全生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协调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贵阳乌当区友好装饰服务部
乙方:贵州顺发安装工程队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承接“乌当区花鸟市场旁天桥广告牌尺寸(长19.5M*高3M*2块)”项目
二、制作时间
制作安装时间为 20xx 年04 月12 日至 20xx 年 04 月 19 日。 保修维护时间自完工起钢结构保修一年。
三、乙方制作安装费用及结算方式
1、制作费用
1)乙方制作项目费用总计人民币 :
2)甲方承担项目制作的全部费用 即人民币 : 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
2、结算方式
1)乙方材料进施工现场,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费用的40%贰佰元整(11200元) 乙方收到款项后开始制作。
2)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费用的60%万陆仟捌佰元整(16800)给乙方。
3)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按本合同结清相关费用。
四、乙方操作规程
1)在安装过程中根据甲方现场需要状况进行。
2)其他操作由双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协商补充。
3)制作物料内容详见附件。数量增加或尺寸加大、补做要另行收费。
五、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制作安装现场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由于停电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乙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其它任何原因产生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期内涉及之相关业务委托第三方。
3)甲方负责协调好物业公司及辖区城管,由于甲方现场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安装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乙方不承担,同时甲方要付清项目余款。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的项目制作安装业务,应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安装工作。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制作安装等相关工作的权利,同时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项目完工或制作过程中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乙方有权收回所制作的成品.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甲方或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发生困难时,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2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明,另一方将根据困难的时间长短予以义务履行的相应宽限。当款项期满后违约一方仍不能继续恢复履约时,应视其违约,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参照第八款行使索赔权。
不可抗力应以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
1)甲、乙双方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合同受法律制裁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亦自行解除。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将给出3天宽限期要求违约方予以改正。任何一方两次违约以后,第三次违约行为不再享有宽限期改正,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违约是甲方,乙方可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工作资金;如违约是乙方,甲方可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工作资金;同时,违约方应给予对方一次性的经济赔偿;
其余事项,双方同意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其他
1)本合同及其签订以后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承诺、往来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书面文件形式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和其他文件形式。书面文件向双方指定联络人员送达,并经指定联络人签收后,即视为已送达对方。
2)双方签署的补充合同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约定均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就广告制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楼体广告字制作安装
二、结算付款方式:
1、制作费共计人民币¥:00元,大写元整。
2、甲方同意制作后,向乙方预付30元整,大写
3、乙方安装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即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三、制作安装时间、地点
1、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
2、安装地址: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下雨、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四、验收流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制作安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落实专人负责以上广告项目制作工作。
2、乙方在完成以上项目过程中负责制作工作。
3、甲方在完成以上项目过程中负责校对、审核、确认、定稿工作。
4、甲方对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制作后不得终止合同,如特殊情况,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必须退回甲方预付款。
3、甲方在制作之前必需仔细校稿,如因甲方原因没能发现错误,制作后造成相应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由甲方指出错误,而乙方没能正确修改,制作后造成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壹年。
2、保质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八、合同生效
1、如若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职责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含附件效果图、样板及报价明细清单)
6、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尼&盖门头制作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门头的视觉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门头制作业务,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之事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制作材料、规格、要求,
见附件(制作明细表)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否则按上面费用进行核报。(以上报价含安装及后期壹年的免费维修费用。)
三、委托制作费用:
总费用为:人民币 7167元(实际商议后:6000 )以每批实际报账金额为准。
四、付款方式:
制作项目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即支付全项目制作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工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当市场所有损失费用。
2.乙方在制作和安装过程中,应积极主动维护甲方利益,不得与店方发生争执或有经济纠纷,如经甲方人员发现,乙方将承当市场损失,并赔付甲方5%装修费用作为甲方名誉损失费。
3.门头在维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给予解决。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签完合同后,正式进入施工时,甲方应付乙方全额80%工程款,剩下20%的工程款完工后3日内付全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如仲裁不能予以解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郑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 章: 签 章:
时 间:年 月 日时 间:__年 月 日
门头店招制作安装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承揽方(简称乙方):
联系人: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承揽甲方委托制作安装的 门头店招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门头店招委托制作安装内容:
1、甲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根据其设计版式及尺寸现场核定后制作、安装如出错,又乙方重新制作。 2、店招工艺要求:
(1)店招铝塑板粘贴接缝必须平齐,有接缝的铝塑板分格相等对应,整体平整不留气泡、划痕、剩胶、翘角、干净、整洁美观等。
(2)店招根据门头大小设计规格,店招阳角、转角禁止切割打断,必须为整体。
(3)转角街铺通道的店招正立面阳角必须做挡水处理,墙体与铝塑板之间须打上结构胶作防水处理,店招底部倾斜5-10度,以免雨水倒流。
(4)店招顶部必须用镀锌铁皮或铝塑板做防水及排污处理,防水缝隙必须密封、不积水,有排污坡度,正面平整不得影响店招外观形象。。
(5)发光字的安装必须写1:1的模子,招牌字与字之间严格按照品牌部标注的尺寸比例进行安装。
2、店招的主要材质约定如下:
第二条:安装地点: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约定或附件为准则(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约定或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 要求制作安装安全、牢固、美观。
第四条:乙方主体资格要求:
1、乙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并有承揽能力和经验的公司。
2、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美工部可以作为本合同的承揽方,但不允许私人承揽。
3、乙方须提供通过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且加盖合法有效公章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制作安装费总价: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支付方式: 。
第六条: 工程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之日起 工作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停电、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等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门头店招的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5、有权要求乙方在当地城管、行政部门办理店招安装实施报批手续、并可随时检查店招制作安装情况,如发现问题,有权告知乙方及时免费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和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4、负责制作、安装过程中相关人员的的人身安全。
5、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第八条: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4工作日内,通知甲方须组织正式验收。店招铝塑板验收以实际展开面积验收,并以实际测量面积结算费用。甲方在在接到通知后4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进入质保期。
2、甲方验收乙方安装制作是否符合本合同(包括附件)相关定义的各项要求,并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而乙方应在随后的48小时内给予改正并敦促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即签收验收报告书予以确认。
3、涉及钢结构的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九条、安全及版权责任:
1、乙方须对己方制作安装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并采取安全帽、安全带等相应保护措施,对空中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吊装设备和车辆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己方施工人员的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3、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事故,影响门店正常营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门店租金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因坠物、漏电、失火等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导致甲方被索赔或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门头店招,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赔偿相应损失的责任。
第十一条:质保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合同所涉及乙方制作安装的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两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进行维修、加固或更换。两年以后,如需维修,乙方收取成本费用。
2、门头店招的安全性保证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因门头店招全部或部分脱落,伤人或物,由乙方负全责。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承揽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
2、工程建筑面积:
3、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层数、建筑高度:详见经甲方单位审核通过的施工图
5、其他:本合同价包括土建、钢结构,围墙,地坪,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
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 , (大写)
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调整方式:
(1)遇业主方要求或设计规范要求比原业主方认可方案增加的工程内容。
(2)遇业主方要求施工图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内容。
(3)遇业主方要求因图纸变更而增加的工程内容。以上各项经业主或监理签证后予以调整。
2、调整原则:
(1)合同报价书已有相同项目的,按该项目的单价同比例下浮后执行。
(2)合同报价书中无相同项目的,以市场信息价为基础或参照本合同报价书而确定该项目的单价。
(3)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4)增加的工程量务必确定增加价款。
三、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现场签证与图纸变更(补充协议或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进入施工现场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场平基础完工后3日内,甲方支付该工程合同总价的%进度款。
2、乙方土建完工甲方支付土建已完工程量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递交结算文件当日起7日内审核完毕,如未审核代表甲方已确认并在14日内付清余款 (即工程竣工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移交资料后支付至竣工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满1年内付清,以竣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3、前述合同总价系指合同签订时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如工程总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按约定作增减时,支付金额作相应增减。
二、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报告经甲方认可后的7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资料。
2、工程最终造价按本合同第二条关于造价的约定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方法结算。遇本合同无约定的,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实施。
3、甲方自收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7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4、甲方与乙方对变更部分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双方都认可的审价机构审价确定。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约定工程总工期为天,其中安装工期为工作日,工期起点以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报告为准。计划进场日期年月日,具体进场日期甲方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状况需要延期,甲方也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压实平整的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时;
2、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或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而影响进度时;
3、在施工中因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每周累计超过24小时,影响正常施工时;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其它因甲方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工。
第五条施工准备
甲方:
1、xx年xx月xx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一平”,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并接到施工现场。
2、xx年xx月xx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要求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水电由乙方单独设立分表,从土建单位指定的位置接出水电源)。做好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及压实、拆迁障碍物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3、甲方负责设计时,合同签订后3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4、组织甲、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7日内分送有关单位,并在7日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后的施工图(甲方供图时)。
5、提供本工程前期施工资料,办妥土建交验手续;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暂住证等及其它甲方应该办理的手续。
6、甲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乙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乙方:
1、在由乙方提供设计时,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2、由乙方提供设计时,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日内,通知甲方出面组织施工图会审和交底会议,会后3 日内,由甲方书面提出会审纪要和修改决定交乙方修改设计并报原设计单位审核。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4、提供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资料,配合甲方代表的现场管理。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准备进场安装。
第六条双方的职责
甲方的职责
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有权对乙方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
(3)有权代表甲方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4)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验收。
(5)检查和监督乙方和监理单位执行合同;
(6)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需事先经其同意;
2、甲方应保证乙方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若在乙方进场施工后,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施工场地具备“三通一平”等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或甲方代表确认后,作为乙方预算、施工、决算的依据。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2、乙方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正式的施工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制作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纪要,作为施工与结算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会审纪要在图纸会审后7天内各方予以签字盖章。
甲方如需设计变更,须在制作前15天由原设计单位作正式修改通知书或修改图纸,并且费用已经业主确认后,乙方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构件已经制作后提出修改,甲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如由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如甲方需变更设计时,应由甲方正式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设计变更,办法与上款相同。
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发生工程费用变动,工程款按实结算。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五、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项目经理,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对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四、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五、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违反国家或行业规定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违反国家或行业规定检查、检测影响乙方施工,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六、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七、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监理工程师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八、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条工程验收
1、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监理方等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2、验收不合格,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乙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甲方再次验收,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原因由甲方全部承担,工期顺延。
四、特殊原因,在该工程承揽合同中,若几个单体前后进场或完工时间相隔三个月以上的,甲、乙双方都可视具体情况书面要求部分单体工程甩项竣工验收,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主结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承担其费用。
2、由乙方设计时,因设计错误造成返工时,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4、工程竣工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移交资料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经催告超过28日仍未支付的,欠付工程款自催告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息。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四条附件
1、屋面的颜色:
2、墙面的颜色:
3、外门颜色:
4、内门颜色
建设单位:承揽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制作阳光房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内容
施工地址:
施工内容:依图示南北阳光房
二、施工要求
1、阳光房的规格,由乙方和甲方到现场测量,按实际尺寸制作。
2、阳光房制作材料要求: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建筑结构工程施工面积平方米(按实际钢结构展开面积计算) 工程总造价:
大写:
小写:
在保修期内,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提供上门窗体及五金件部分的修缮及安装服务,如在修缮及安装过程中,涉及到零部件更换,将视具体缘由,由甲乙双方协商相关费用的解决方式。 2.阳光房顶工程完工后甲方可做透水试验(如无条件可经雨水透试),如有问题乙方无条件需在第一时间返工,如后期属玻璃胶因素致顶部漏水乙方提供保修,为期十年,人为因素或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顶面漏水,乙方有义务维修但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材料成本费
3.玻璃不在保修条款之列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付款方式
实行定金+尾款付款方式:
第一次::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金额的30%)即----元(大写:元) 第二次: 工程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后付清余款即------元(大写:元),(甲方验收须排在工程完工后六天内)。
七、其它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洽商及变更,另签协议补充。
3.本合同(包括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约代表人: 乙方签约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工程地址:
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对 防排烟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层防排烟管道制作和安装,风机和静压箱安装(静压箱不包含制作)。
二、风管制作采用角铁阀兰,按 元/平方,风机 台,静压箱安装 每个,制作和安装面积按实际面积包括咬口量和帆布。打墙孔按 元/个,不负责补孔,来回弯在风管面积基础上增加费用 元/个。正压送风口按 元/个。
三、双方责任:甲方提供蓝图、板材和角铁以及施工用电源,并配合协调乙方现场的施工,乙方提供辅材,乙方管道安装应做到横平竖直,配合甲方执行各项安全事宜,甲方如果因材料和现场问题耽误乙方施工,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应施工费用,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前甲方付乙方 作为生活费用,进入施工后每十五天按进度付款给乙方,工程完工十天内甲方应在十天内完成验收,超过期限视为已验收合格,并应付清全部余款。
五、此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任意一方违约,对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围墙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连云港友邦置业项目工地围墙。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单价:
2、广告牌制作总造价: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4、安装画面图纸设计由甲方提供。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质保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太康县芝麻洼至高贤道路限高架 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限高架及减速带提示牌的制作
1、限高架规格、尺寸见限高架文件一览表技术要求。
2、限高架的颜色选择必须按黑色黄色反光的要求。
3、减速带要求铸钢减速带规格250*300*50mm。
4、提示牌各安装限高架前后100米处要求反光蓝底白字。
二:限高架安装
安装地点: 芝麻洼王桥行政村西200米处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限高架及减速带提示牌合同总价款:186698.3共
2、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费用。
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四: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5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限高架位臵并确保此位臵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2)乙方权力、义务: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在限高架安装期间,乙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道路限高架的安装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4、安装道路限高架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条例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章:
年月 日 日
买方:(下称甲方)
卖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购置窗帘之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协商,双方同意按本合同成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发生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及时协商解决。
一、窗帘报价清单:
二、交货地点、方式和时间:
2.1交货时间:xx年月日
2.2安装地点:
2.3安装时间: 个工作日。
货物由乙方负责送货上门,承担相关的费用,并且承担全部甲方验收之前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
三、付款方式:乙方把货物运到甲方的安装地点,安装完毕后甲方须在当日验收,并在全部窗帘安装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 元。且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货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保证在乙方窗帘安装前,提供整洁的'施工场地供乙方安装。
全部窗帘安装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货款给乙方,如逾期付款,甲方应每日支付相当于货款5‰的滞纳金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向有关司法机构提出仲裁。
乙方:乙方负责提供与所定型号窗帘及免费的运输、安装服务。并在甲方正常使用下免费保修 年。
乙方应按与甲方已协商好的型号进行交货安装。如有与原定型品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与原定型号不符的货物。如逾期交货,乙方应每日支付相当于货款5‰的滞纳金给甲方。超过五天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买卖双方均认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 支付方式:
a.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 元为预付款。
b. 厂内制作完成,进入现场组装时,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即 元为进度款。
c.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17%,即 元为尾款,其余款项为该合同工程质量保证金,半年内付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浇筑地基起 日内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六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北京圣卓环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作概况
1工程名称:喷塑铁皮字
2广告牌规格:
(1)08厚的镀锌喷塑铁皮字
(2)标志字母共________________个字
第二条安装要求
安装地点:
施工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图案施工。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合同生效后,乙方可在甲方广告牌地基制作过程全部完工后一至三天全部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广告牌总体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工程期限
施工日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
1、协助、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
2、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误时及工人中途往返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
1、________________
2、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应保证广告牌使用3—5年,抗风力10级(风力以当地气象局报道为准)。
4、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如产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一、
甲方:
乙方:商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展台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总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责任:甲方在施工前须告知乙方展台位置,展台尺寸及制作VI,给乙方留够正常制作时间。
三.乙方责任:制作效果图,待确定无误后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合作为单线合作。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同时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资料方案转交他人,侵权乙方。否则双方可以解除合约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如遇制作在现场不合适(如遇消防栓等),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不能按时完工,都需提前告知甲方,如有改动有费用增加,乙方也必须通知甲方并认同
六.甲方委托专人在乙方完工后一周内验收,该费用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以(转账、现金)方式支付。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甲乙双方约定:甲方验收使用后按时付款,乙方在该展台使用期一年内免费维护,超过一年按维修成本计算。
九:补充约定___________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权代表(签章):
乙方全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上海青远商贸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艾路迈申景观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店招广告牌制作规格:长米,高米,总计约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2、材质(附制作材料规格要求清单):
3、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图纸),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图纸)
4、施工前的拆除及墙面、顶面、地面处理归乙方全部负责。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 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均匀。
3、 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4、抗风、防风等级符合国家地方最新标准。抗风能力不得低于当地路面风力11级。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2、支付方式:
A、材料人工进场甲方预付工程款小计元。大写元整。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七日内支付工程款小计
C、验收合格后第三个月支付工程款小计
D、剩余小计元,大写日内结清。
四: 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如下雨、雪、五级以
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七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七天内不组织验收,视同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如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生产、检验和提供货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上述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制作或未按时按质完成协议项目的制作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该批次协议,甲方并有权扣除该批项目款项5%—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项目价款中扣除乙方违约款项。
6、如果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偷工减料、虚报制作尺寸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按差价的5倍金额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方违约致使甲方企业形象等受损,则甲方扣除协议总价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7、合作期间,如制作项目价格表没有明确的,由甲方与乙方协商,按当地市场的平均价格计算;
8、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所供项目如果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包括项目质量、制作时间、项目数量等,除按相关条款追究其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协议项目数量、有权立即解除协议;
9、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对到场材料无异议,乙方方可施工,如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需立即更换;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索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法律费用等)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铝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整体性质免费保修 叁 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如24小时未能实施有效维修的,每逾期1小时赔付甲方总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当地12级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0xx年月日
附件一:报价表
材料品牌、规格、质量要求:
附件二:相关施工图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