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_________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____%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根据本合同附件1的设计套餐内容和相对应的工作方式,甲方选定委托设计形式,按照甲方所选,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_______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选定的委托设计形式中规定的设计流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其有关商品质量的相关条款,乙方同意负责。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项目(“项目”)进行工程咨询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项目概况:/平方米。
1.2具体内容: 委托乙方就技术措施进行前期咨询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期限:设计启动到技术方案定案并实施。
2.2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咨询内容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并确保在项目中能实施且通过相关技术审查,并对最终设计文件(若需)进行相关复核。
2.3具体进度安排: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日期备注
1提出本项目技术咨询概要文件/日历天
2提出技术咨询详细文件/日历天
3对所咨询内容进行设计图纸检查/日历天
4对咨询技术措施在工程中实施后进行检查/日历天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
1各阶段设计任务书
2政府部门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单(若需)
3规划红线图(若需)
4周边道路及管网的现状(若需)
5项目各专业设计文件
6其他相关资料
3.2其他配合协作事项:乙方配合甲方和项目方进行深入交流及沟通。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该等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4.2付费前需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所提交的设计咨询资料及文件达到合同约定及任务书要求,且乙方应提供有效、足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4.3支付进度
付款时间节点比例付款额(元)备注
本合同签订且启动工作后15日内20%
所提技术咨询内容得到甲方认可,并在项目设计文件中落实,且取得政府审查文件后15日内80%
注:甲方在收到业主方相应设计费后并满足上述条件后支付乙方各阶段设计费用。
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不得自行复制、保留、传播或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4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业主或甲方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做重大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3 甲方要求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时,甲方有义务要求业主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2 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相关设计交底工作。处理与本合同规定的专项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按业主或甲方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履行协作义务和后期现场服务。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服务转包
7.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7.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侵权责任
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第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九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9.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著作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复制、传播、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著作权主要包括设计咨询活动中形成的、以各种载体所表现的文字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等设计咨询作品的著作权。
9.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如乙方将本项目资料用于非本项目所属的其它项目建设之用,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证明,并为此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成果或类似设计产品使用于其他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双方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发生法定、约定事由或乙方违约除外),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阶段设计尚未完成的,停止设计工作,该阶段设计费尚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并在甲方收到业主方相应设计费后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10.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日,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费总额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0.4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0.5除双方同意调整的设计进度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计划的延误,乙方工作周期自动相应顺延。如果发生由此引起相应的增加费用,经双方商议确认后甲方应予支付。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可以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2.1发生不可抗力;
12.2业主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
12.3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
12.4出现本协议第10.3条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2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及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5.1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5.2本项目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15.3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实际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份数的,另外收取工本费。
15.4 本合同履行期间的通知都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甲方的联系方式为:收信人,地址,传真,手机,电子邮件;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收信人:
地址: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
各方改变联系方式均应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无法送达或拒收皆视为通知已送达。
15.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5.6甲方与乙方在其他项目上的争议和在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合同上的争议,不构成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合同的理由,否则,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在本项目上造成的损失。
15.7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5.8本合同若有手写、涂改之处,须加盖双方印章方才生效,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单位:
广告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的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宣传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的服务,为甲方市场定位及市场区域提供参改依据,为决策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广告代理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宣传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宣传策略,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宣传策划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宣传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
⑴、项目报纸软性文章撰写;⑵、项目各种展销、促销、优惠活动的策划。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期限分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七条:项目宣传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宣传策划费共计¥________元。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整为预付款。
3、活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活动优惠政策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宣传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宣传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七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