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代销合同具体写法(精选3篇)

简单代销合同具体写法(通用3篇)

简单代销合同具体写法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产品,乙方作为_________区域内的代理销售商,甲方将不再向该区域内的另外方供货,从而保证乙方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付款后提货。运输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只限公路长途)。乙方单次提货量达____箱以上,由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三、甲方按生产厂家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代理销售的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代理销售产品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开展本协议确立的代理销售业务,乙方可在进货价与市场终端价之间,自行确定产品的营销价位。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的区域销售,若需跨区域销售,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施行。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代理销售情况报表。

八、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也可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代销合同具体写法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经销产品及区域

1.乙方授权甲方经销乙方宣酒特X贡绵柔型白酒。

2.乙方授予甲方在合肥市销售宣酒特X贡绵柔型白酒的唯一经销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收到货物后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负责宣酒特X贡绵柔型白酒在合肥市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并需事先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同意。

3、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每季度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并应随时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他类似商品的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收到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电传代销订单为准发货,运费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货后应立即以电传方式通知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2、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佣金,佣金结算按月计,佣金提取比例为发货总金额的30%。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X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不得向经销地区以外的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应当转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2、若有买主希望从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订购,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经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后可以供货,但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5%的佣金。

3、若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一个月内未能向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提供至少50%的订货,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可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六、代销期限及延长协议:代销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7日止,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若一方希望延长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据顶。

甲方:

乙方:

20xx年10月10日

简单代销合同具体写法 篇3

甲方(总代理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地域为范围内。

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箱共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箱共支。

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元/支(750ml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元/支。750ml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按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甲方(总代理商)应将代理保证金在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给地区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3: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纳税号:纳税号:

时间:年月日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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