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供货合同(通用12篇)
第一条:宗旨
本协议旨在建立买卖双方最基本的供货信誉及供货品质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 。
第二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自买卖双方协议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持续改进
任何违背双方协议的供货或服务缺陷,买卖双方均不予接受。双方均有义务遵守零缺陷原则,并承诺执行、维护持续改进过程。
第四条 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相支持、诚信守约”的原则,就长期供货价格达成以下事宜:
1、卖方承诺为买方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原则是:
2、买方承诺在双方建立长期供货协议的前期下,协议约定货物由卖方一家来供货,但买方有权随时对卖方的供货开票价格进行抽查,以检查协议价格的执行情况,若在检查中发现开票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之内,则买方直接在货款中按两倍超出份额扣除,并敦促买方尽快提出改进措施,连续三次出现类似情况,买方直接取消供货资格;若实际供货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以上,一经证实则直接取消供货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进入买方供货体系;
第五条 质量检验
5.1产品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就双方约定的验收事项达成协议。以及其它买方要求的、能证明其供货符合协议要求或符合有关参考标准的文件证明材料。
5.2自我检验
1.卖方在发货前应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参数进行核实,保证达到技术协议的要求。
2.货物运到买方后,卖方人员应同时到达买方现场,对货物的规格、数量进行查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不符合部分予以无偿更换、补发短缺部分或征得买方同意后贬值货价,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买方检测费和利息等损失。
第六条 质量、服务保证与处罚
卖方应确保其产品符合双方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供货需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且绝不向买方销售假货、劣质商品、冒牌商品等;如果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买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给予警告,重新评估供应商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卖方承担一切损失;
(3)若卖方未经买方确认而私自更改品牌或相关规格参数,一旦发现给予本批货款2倍处罚;若卖方提供假品牌或以次充好,给予本批货款的3倍处罚!
(4)若卖方未能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定期服务,除按照服务差异情况,扣除其部分服务费用,必要时可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七条 验收
7.1.预验收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和技术协议供货。 如有任何偏离合同或协议之处,卖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交纠正预防措施。作为买方批准过程之一,必要时买方代表有权在装运前到卖方处进行现场预验收。
7.2.终验收
货物的最终验收在买方的生产现场进行。
第八条 供货结算方式
1、 对于设备类固定资产的采购,按照购置品种或购置数量具体商定付款方式,但预付款额度按照买方要求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
2、 对于备件、工具、材料、三品等其它物资,按照正常业务40天内结算的方式进行开票结算,最长期限不超过90天,若买方可接受承兑支付,承兑支付控制在三个月期限以内( 可接受 / 不可接受 / 协商接受 );
第九条 保质期及索赔
9.1保质期
卖方对本合同所订购货物的质保期规定为在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按合同约定。
9.2索赔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买方将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要求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承担到安装现场全部费用。若卖方对索赔要求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书二周内回复,双方将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成立。卖方换货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书10天内。如属微小缺陷,在获得卖方同意后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买方在合同尾款中扣除。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大型故障(非人为因素损坏)或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造成停产的一切损失;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代表人: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
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购买乙方的 用于 。
实际验收量结算。乙方供应的材料不足上述约定的数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内补足;乙方供应的材料超出上述约定的数量的部分,甲方有权拒收或接收。拒收的,由乙方负责退货,退货等费用由乙方负担;接收的,甲方按本条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乙方供应的全部材料的产品质量按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指标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及技术指标的,执行行业标准和技术指标。除了符合上述标准和指标
外外,甲乙双方还对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作如下特别约定:
第三条 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采取 形式,满足产品的存运条件。
第四条 交货规定:
(一)交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工程量需要供货,供货方式按下列第( )
(二)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壹:乙方送货,运输费和装卸费由乙方负担;贰:乙方代运,运输费 元,由 方负担,装卸费 元,由方负担;叁:甲方自提自运,运输费 元,由 方负担,装卸费 元,由 方负担。
(三)到货地点和接货人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甲方指定的接货人是 。
(四)质量验收:货到现场后,甲方依据相关标准、指标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质量验收,如发现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相关标准、指标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退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关于质量验收的特别约定:受甲方技术条件和检验能力所限,甲方的上述验收并不能确保发现乙方产品的所有缺陷和瑕疵,经甲方验收后接收的材料,并不视为甲方认可其质量合格。在甲方使用中或经甲方加工、混合成为建筑材料后,出现质量问题或经第三方检验发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相关的产品质量责任和违约责任。
(五)数量验收:
货到现场,甲方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数量验收,以甲方验收的数量作为乙方实际供货数量,同时作为货款结算的数量。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的结算方式如下:
(一)根据每一批货的'验收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报告, 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在 日内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货款 。货物供应完毕,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款。
(二)货款的支付方式及进度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交付合格的产品,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计算。上述确定的计算延期违约金的标准,是在甲乙双方已经充分考虑因延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基础上作出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延期违约金的数额,乙方认可和甲方的应受到的实际损失相当。如按上述标准确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乙方以甲方实际损失的数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除不可抗力外,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货款总额的3% 。
(三)无论是否经过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按一下情形分别处理:
1、甲方未投入使用的,无条件退货,退货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确定的计算延期违约金的标准,是在甲乙双方已经充分考虑因延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基础上作出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延期违约金的数额,乙方认可和甲方的应受到的实际损失相当。如按上述标准确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乙方以甲方实际损失的数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已经投入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3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
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给第三方的赔偿款、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延期供货 次以上(含本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三)甲方未按约定的进度付款达 次以上(含本数),乙方有权解除合
同合同解除后,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四)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双方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需方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实际发生的律师费超出相关国家机关确定的标准的,按相关国家机关确定的标准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纸基产品的生产制作订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产品清单: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
甲方首付货款金额的 70% 50% 30% 共计: 元。本市客户余款在送货时全部结清,外地客户须款到后才可发货。
三、制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将图案色标等相关资料及预付金在合同订立时一并交付乙方,乙方进行设计制作后打出墨稿样,经甲方确认无误并签字定稿。
2、制作期限:以签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货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 ) ,全部货款须在货物交付时全部结清( 若分批次交货,则在第一批交货时全部结清 )。
四、质量标准:
1、因印刷工艺性特殊性,印刷颜色允许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纸业特殊性,最终送货时可能会出现实数量与定货数量5的实数误差。
五、验收方式:抽样检查。
六、运输方式:
南京市内统一免费送货,外埠长途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可以代替发货。
七、其它:
1、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或者通过商议解决。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响供货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生产的产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不论乙方生产的货物存放在乙方库房或甲方库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付与乙方相应的货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货款,甲方应每日付与乙方总货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仲裁机构追究违约方责任。
6、 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一、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 价格均按 %
打折,打折后的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2、甲乙双方将按年度(或季度)定价,并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生效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但是如果价格下降,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
4、按照以上三条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后,价格在本协议中定为 。
三、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约定的标准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经证实后,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 。甲乙双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 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年底一次性结清。
五、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 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其每批金额 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经销商 处提取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
六、廉洁条款
(一)甲方义务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准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借故刁难。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求私利而擅自私下与乙方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
(二)乙方义务
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
4.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5.乙方不得为谋求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 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同时,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准确,而乙方发错产品,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生产上的所有损失或 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降价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补偿三倍的差价。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代表人: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柳州市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项目采购的招标结果,严格遵守本次采购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 ¥:.00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诺为甲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的服务。
2.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要。
2.3乙方提供产品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并保证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
2.4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四、交货地点、方式: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供应商提供需求方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人员参加。采购单位组织验收或采购单位委托质检部门验收,费用由采购单位自理。
6.2具备乙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
6.3验收内容包括: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质量合格证明及其他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6.4提出异议期限: 年 月 日前。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随机清单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8.1结算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
8.2结算期限:
无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甲方7个工作日内填写《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结算书》并通知单位财务在柳州市财政国库收付电子计算机管理系统上提交"授权支付"。
九、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十一、违约责任:
11.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
11.2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由乙方按采购合同价的0.1%赔偿。
11.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送达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4.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次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书、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的价格变更及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双方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14.3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转帐资料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协议编号 :
本主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 公司 (以下简称卖方)与某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就 类货物建立长期的诚信合作而签定。
第一条:宗旨
本协议旨在建立买卖双方最基本的供货信誉及供货品质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 。
第二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自买卖双方协议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持续改进
任何违背双方协议的供货或服务缺陷,买卖双方均不予接受。双方均有义务遵守零缺陷原则,并承诺执行、维护持续改进过程。
第四条 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相支持、诚信守约”的原则,就长期供货价格达成以下事宜:
1、 卖方承诺为买方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原则是: ;
2、 买方承诺在双方建立长期供货协议的前期下,协议约定货物由卖方一家来供货,但买方有权随时对卖方的供货开票价格进行抽查,以检查协议价格的执行情况,若在检查中发现开票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之内,则买方直接在货款中按两倍超出份额扣除,并敦促买方尽快提出改进措施,连续三次出现类似情况,买方直接取消供货资格;若实际供货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以上,一经证实则直接取消供货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进入买方供货体系;
3、 为体现供货协议价格的有效性,卖方同意
第五条 质量检验
5.1产品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就双方约定的验收事项达成协议。以及其它买方要求的、能证明其供货符合协议要求或符合有关参考标准的文件证明材料。
5.2自我检验
1.卖方在发货前应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参数进行核实,保证达到技术协议的要求。
2.货物运到买方后,卖方人员应同时到达买方现场,对货物的规格、数量进行查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不符合部分予以无偿更换、补发短缺部分或征得买方同意后贬值货价,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买方检测费和利息等损失。
第六条 质量、服务保证与处罚
卖方应确保其产品符合双方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供货需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且绝不向买方销售假货、劣质商品、冒牌商品等;如果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买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给予警告,重新评估供应商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卖方承担一切损失;
(3)若卖方未经买方确认而私自更改品牌或相关规格参数,一旦发现给予本批货款2倍处罚;若卖方提供假品牌或以次充好,给予本批货款的3倍处罚!
(4)若卖方未能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定期服务,除按照服务差异情况,扣除其部分服务费用,必要时可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七条 验收
7.1.预验收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和技术协议供货。 如有任何偏离合同或协议之处,卖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交纠正预防措施。作为买方批准过程之一,必要时买方代表有权在装运前到卖方处进行现场预验收。
7.2.终验收
货物的最终验收在买方的生产现场进行。
第八条 供货结算方式
1、 对于设备类固定资产的采购,按照购置品种或购置数量具体商定付款方式,但预付款额度按照买方要求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
2、 对于备件、工具、材料、三品等其它物资,按照正常业务40天内结算的方式进行开票结算,最长期限不超过90天,若买方可接受承兑支付,承兑支付控制在三个月期限以内( 可接受 / 不可接受 / 协商接受 );
第九条 保质期及索赔
9.1保质期
卖方对本合同所订购货物的质保期规定为在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按合同约定。
9.2索赔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买方将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要求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承担到安装现场全部费用。若卖方对索赔要求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书二周内回复,双方将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成立。卖方换货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书10天内。如属微小缺陷,在获得卖方同意后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买方在合同尾款中扣除。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大型故障(非人为因素损坏)或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造成停产的一切损失;
9.3质保期延长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货物而使相关工作环节停机或停滞时,则质保期按停产时间作相应的延长。卖方应在一周内完成更换和修理工作,买方应积极给予必要的配合。同时卖方应在正常的生产周期内承担从停机到恢复运行时间内(对于大型设备类,质保期内的前壹个月状态调整时间不超过生产运行时间的1%)影响的计划排产的产品的生产成本费损失;
第十条 卖方表现评估
买方对卖方在供货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和行为规范等五个方面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总分为100分,如卖方评分未达到60分,卖方应与买方协议达成书面的改进计划。
如卖方连续三个季度均未达到60分,买方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买方及其关联机构从卖方及其关联机构采购的所有固定资产设备、物资及相关服务(技术、维修、维护、专业培训等)。关联机构定义:一方的关联机构是指由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或与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与一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这里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或影响某公司或实体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利,无论是通过所有权还是有投票权的股票,通过合同还是其他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买方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编号:ZZCG20__A-JSJ- (填写中标人简称)- (填写授权公司供货项目顺序号)
中标供应商:
供货商:
需方:
需方主管部门: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浙江省20__年第4季度、20__年第1季度计算机协议供货(招标编号:ZZCG20__A-GK-030)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付款方式为:
财政直接支付( );采购单位直接支付(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计算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计算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数量基准价优惠率协议供货价格总计
1
2
3
4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
1、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80万元或采购数量超过60台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 )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 )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 ( )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 ( )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 )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1. 装箱单;
2. 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
六、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供货商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一、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A)双方协商解决;
B)向中标供应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C)向采购中心反映;
D)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E)提请仲裁;
F)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应商指定协调人电话:
省采购办投诉电话:。
二、其他约定事项:
A)浙江省20__年第4季度、20__年第1季度计算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标编号:ZZCG20__A-GK-030)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B)本合同一式四联,供货商、中标供应商、需方、采购办(或采购中心)各一联,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采购办(或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C)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方为有效。
D)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以及财务部门章) 供货商(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编号 :_______________
本主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卖方)与某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就 类货物建立长期的诚信合作而签定。
第一条:宗旨
本协议旨在建立买卖双方最基本的供货信誉及供货品质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 。
第二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自买卖双方协议签定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持续改进
任何违背双方协议的供货或服务缺陷,买卖双方均不予接受。双方均有义务遵守零缺陷原则,并承诺执行、维护持续改进过程。
第四条 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相支持、诚信守约”的原则,就长期供货价格达成以下事宜:
1、 卖方承诺为买方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原则是:_______________ ;
2、 买方承诺在双方建立长期供货协议的前期下,协议约定货物由卖方一家来供货,但买方有权随时对卖方的供货开票价格进行抽查,以检查协议价格的执行情况,若在检查中发现开票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之内,则买方直接在货款中按两倍超出份额扣除,并敦促买方尽快提出改进措施,连续三次出现类似情况,买方直接取消供货资格;若实际供货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以上,一经证实则直接取消供货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进入买方供货体系;
3、 为体现供货协议价格的有效性,卖方同意
第五条 质量检验
5.1产品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就双方约定的验收事项达成协议。以及其它买方要求的、能证明其供货符合协议要求或符合有关参考标准的文件证明材料。
5.2自我检验
1.卖方在发货前应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参数进行核实,保证达到技术协议的要求。
2.货物运到买方后,卖方人员应同时到达买方现场,对货物的规格、数量进行查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不符合部分予以无偿更换、补发短缺部分或征得买方同意后贬值货价,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买方检测费和利息等损失。
第六条 质量、服务保证与处罚
卖方应确保其产品符合双方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供货需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且绝不向买方销售假货、劣质商品、冒牌商品等;如果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买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给予警告,重新评估供应商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卖方承担一切损失;
(3)若卖方未经买方确认而私自更改品牌或相关规格参数,一旦发现给予本批货款2倍处罚;若卖方提供假品牌或以次充好,给予本批货款的3倍处罚!
(4)若卖方未能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定期服务,除按照服务差异情况,扣除其部分服务费用,必要时可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七条 验收
7.1.预验收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和技术协议供货。 如有任何偏离合同或协议之处,卖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交纠正预防措施。作为买方批准过程之一,必要时买方代表有权在装运前到卖方处进行现场预验收。
7.2.终验收
货物的最终验收在买方的生产现场进行。
第八条 供货结算方式
1、 对于设备类固定资产的采购,按照购置品种或购置数量具体商定付款方式,但预付款额度按照买方要求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
2、 对于备件、工具、材料、三品等其它物资,按照正常业务40天内结算的方式进行开票结算,最长期限不超过90天,若买方可接受承兑支付,承兑支付控制在三个月期限以内( 可接受 / 不可接受 / 协商接受 );
第九条 保质期及索赔
9.1保质期
卖方对本合同所订购货物的质保期规定为在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按合同约定。
9.2索赔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买方将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要求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承担到安装现场全部费用。若卖方对索赔要求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书二周内回复,双方将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成立。卖方换货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书10天内。如属微小缺陷,在获得卖方同意后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买方在合同尾款中扣除。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大型故障(非人为因素损坏)或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造成停产的一切损失;
9.3质保期延长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货物而使相关工作环节停机或停滞时,则质保期按停产时间作相应的延长。卖方应在一周内完成更换和修理工作,买方应积极给予必要的配合。同时卖方应在正常的生产周期内承担从停机到恢复运行时间内(对于大型设备类,质保期内的前壹个月状态调整时间不超过生产运行时间的1%)影响的计划排产的产品的生产成本费损失;
第十条 卖方表现评估
买方对卖方在供货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和行为规范等五个方面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总分为100分,如卖方评分未达到60分,卖方应与买方协议达成书面的改进计划。
如卖方连续三个季度均未达到60分,买方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买方及其关联机构从卖方及其关联机构采购的所有固定资产设备、物资及相关服务(技术、维修、维护、专业培训等)。关联机构定义:一方的关联机构是指由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或与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与一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这里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或影响某公司或实体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利,无论是通过所有权还是有投票权的股票,通过合同还是其他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买方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供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为需方提供牌号为_________的______,每月_________吨。
二、产品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在挂牌价基础上,需方享受供方规定的终端自提合同户优惠价格(挂牌价下浮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五、提货方式:需方自提。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当月购销数量,按旬均衡提货;装车费需方自理。
六、计量:执行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采用随机抽检方式,以供方衡器核实。如超出计量误差范围(____________每袋净重____________公斤),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七、质量标准:执行供方企业标准:Q/SYHS0012-20xx(合格品)。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如需方采样化验,应在装车后24小时内向供方提出化验结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担保方式:需方向供方交押金_________元。当遇有特殊原因终止合同时,供方返还需方所交押金。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由于需方原因未提完当月供货量的____________%,视为需方违约;反之,由于供应量不足造成供方不能完成当月80%的供应量,视为供方违约。
2.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供提货。
3.需方提货车辆要按供方的要求配备安全器具,执行供方的各项安全规定,接受保管、装车、安全等有关人员的检查与管理。
4.产品仅限需方在其所在地生产自用,不得跨区域接卸或销售。
十、违约责任:违约方负全部责任。一方违约时视为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表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当需方违约时,供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回已给予需方的优惠部分。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二、加工原料:
三、质量和式样:
①质量:
②式样:
四、定货数量的差额幅度:
五、货款结算,凭运输部门运单向银行办理托收。
六、原材料供应:
甲方来料加工者,应由乙方作运货处理,其货款在乙方交货结算时,凭甲方的发票结算。
七、印件确定后,双方中途变更应提前__日通知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应负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外地用户,可由乙方代办运输,乙方一经运出即为交货,一切包装费、运杂费均由甲方负担。
九、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局一份备案。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之,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1、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品名: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
计划单价: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
用料:_____________
交货期:_____________
2、加工原料:_____________
3、质量和式样:_____________
①质量:_____________
②式样:_____________
4、定货数量的差额幅度:_____________
5、货款结算。
6、原材料供应:甲方来料加工者,应由乙方作运货处理,其货款在乙方交货结算时,凭甲方的发票结算。
7、印件确定后,双方中途变更应提前_____________日通知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应负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8、外地用户,可由乙方代办运输,乙方一经运出即为交货,一切包装费、运杂费均由甲方负担。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之。
甲方:(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商标印刷许可证_____________号
供 方:
需 方: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就下述采购业务达成如下条款:
2、以上实际供货价格系指包括全部设备价、税费、包装费、运输、安装、调试、必不可少的部件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二、质量保证
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
合同货物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供方承担责任;合同货物交货后,除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外供方概不负责。
三、交货(或安装)时间、地点 1、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达(或安装)至以下指定地点: ,并配合需方做好验收工作。
2、在交付时,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发票、保修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
四、售后服务
上述产品的免费保修期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 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 供方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验收
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组织验收。
六、货款的支付
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持供需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一次性结清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在合同货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含十天)以上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2.供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合同义务后,需方无故拒签 (遇不可抗力除外),每逾一天,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合同价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需方要求推迟履行合同的,必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3.供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的损失额供方必须作出相应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签定的供货补充协议和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九、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经供方和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