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服务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推广服务。
2、 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可以在百度,google,360等搜索引擎搜索到乙方为甲方推广的相关信息。
3、 推广方式主要为软文推广为主,借助搜索引擎(如百度、谷歌、360等)、论坛、微信、QQ、QQ空间、门户网站、视频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综合的交互的推广信息。
4、乙方综合应用多种方式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推广信息可由甲方提供,若没有则由乙方自行拟定进行网上发送推广。
5、乙方通过自己独有的方式或方法对推广信息进行关键字修改及优化。
6、乙方每月提供一份网络推广效果数据分析报告给甲方。
7、通过乙方网上推广的信息前来咨询的客户,乙方将引导客户到甲方处交由甲方处理。
二、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合计:¥ 元 (大写:¥)在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协定所需费用,甲方可使用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 银行账号及户名:
三、合同签订期限:
乙方为甲方推广服务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给乙方提供推广服务网上注册所需的相关认证资料。
(2)根据乙方的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和内容。
(3)定期提供有关最新动态资料给乙方。
(4)甲方为为乙方所提供资料保证完整、真实、合法。
(5)甲方可以对乙方推广的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和变更。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推广服务。
(2)在保证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真实、合法及不改变原意情况下,乙方可根据推广需要对相关内容做相应的编辑、修改、增加和删除操作。
(3)乙方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4)协同甲方线下活动同步推广。
(5)保证甲方敏感或私密相关信息不泄露给第三方。
五、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相关条款做以变更。
2、一方变更电话、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时,应及时将变更的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六、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出合同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6、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原因等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南府发(20__)20号文件关于公布县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精神,为了更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特与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职责:
定期不定期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文化文物部门对文物保护的信息,如文物出现不安全因素,将视其情节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乙方在保护管理文物时如有问题或困难,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给予协助。
甲方每年给乙方管理费100元。
二、乙方职责:
负责对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全权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设施。
配合甲方依法开展的各类文物保护检查工作;如发现盗墓、盗挖瓦当等现象,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如有意外发生,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甲方;落实防火、防盗、防坍塌等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管理、保护好文保单位的标志说明,保持干净、整齐。
三、此协议书一式二份,乡人民政府、村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鉴于:
甲方与阿里巴巴(中国)WANG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公司”)于 年 月 日签署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供应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服务合同”),约定由甲方购买阿里巴巴公司提供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的中国供应商服务(“ 出口通 ”版)和增值服务(请在所购买的增值服务前的'方框内打勾;如未购买增值服务,无需打勾)。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服务合同的转让事宜(以下简称“合同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在服务合同下未履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服务合同内容保持不变。
二. 本协议自合同转让取得阿里巴巴公司同意且乙方通过阿里巴巴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主体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认证”)之日起生效;如乙方未通过认证,则服务合同仍由甲方履行。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向阿里巴巴公司提交合同转让申请并取得阿里巴巴公司同意。
四.合同转让所产生的再次认证等费用(如有)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双方因合同转让引起的费用支付等事宜。
六.因合同转让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如因合同转让或因合同转让引起的任何纠纷给阿里巴巴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甲乙双方应共同连带地向阿里巴巴公司承担 责任,负责赔偿。
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服务合同下甲方未履行的权利义务由乙方继受,甲方同意阿里巴巴公司有权删除甲方在阿里巴巴国际站上可能保留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 信息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阿里巴巴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