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售后服务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乙方:郑州云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二、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域名(在乙方的管理权限内)正常续费和足够用的虚拟主机,保证甲方网站在服务期内 正常运行, 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方面的内容的更新,内容由甲提供,网站内容涉及任何法律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3、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知识、网站管理培训,使贵单位能自行管理网站、自行维护。
三、双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实施服务所需资料。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对于界面设计,甲方应在设计之前,明确网站基本色调和网站风格,对网站内容更新,有特殊情况的乙方要提前做出要求。
3、乙方应尊重甲方建议,在对网站的更新和维护方面,接受甲方提出的要求。
4、如果有特殊的情况,乙方应告知服务项目进度,及时与甲方沟通并提供给甲方确认、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确认乙方阶段性工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验收乙方的工作。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虚拟主机: 国内高速四线空间600M 价格: 600 元/ 1 年
甲方一次性交纳网站服务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乙方收到甲方付款24小时后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费用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 月,具体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经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四(14)日内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已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形式体现。
3、任一方没能履行己方义务,则违约,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七、补充说明: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山东__太阳能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本着“竞争的一半是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__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时,必须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__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及执行国家新“三包”的有关规定。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的提供新产品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设立__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维修人员、设备。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内的__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4.若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
5.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每月的维修质量信息反馈单于15日前寄回或传真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6.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7.乙方维修点积极展开用户回访活动,回访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保修范围
1.凡属__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在产品保修期内属于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个别地方需延长保修期的,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
2.对保修期内的因用户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收取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费。
4.其它事宜,均按国家新“三包”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四、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市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下县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统一填写维修单,维修完毕后,由用户签字。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五、维修费用的.标准
1.所有产品均按年销售实际结算金额的1%返回,作为维修费用。
2.经销商在退货时所需的费用,按售后服务收费标准从上述1%的结算额中扣除。
3、如果经销商所辖区域的用户因经销商的服务质量而造成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将罚金从1%的结算额中扣除。
六、产品维修配件的铺底与发放
1.产品配件都必须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以旧换新。
2.产品配件按该经销商3个月销量的1%铺底,以后所需都必须以旧换新,无旧配件返回,由乙方按成本价购买。
七、维修费用的结算
1.每年年底按实际结算金额的1%结算。
2.产品维修费用结算程序
乙方维修点凭当月原始维修记录单进行初次回访确认,并填写月维修费用结算单。
每月的原始维修单连同填写好的月维修费用结算单,在每月15~20日内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甲方售后服务中心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维修单进行第二次回访和抽查。
由甲方售后服务中心调查确认无误后,由营销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
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时间按实际收到乙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和月结算单20日内汇出。
甲方财务部每月按实际维修费用电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3.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把原始维修单和月结算单返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按放弃维修费用处理。
4.乙方如对维修费用有疑问的,须在3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维修费用作为专项费用,不现金支付、不冲抵货款。
八、质量信息反馈和新产品质量跟踪
1.乙方在每月15日前将所有产品的实际维修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和维修状况统计表传真或邮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2.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将质量信息反馈表交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甲方则年底扣除总维修费用的10%作为处罚。
3.甲方新产品上市,由乙方负责质量跟踪,提供新产品用户的详细资料,报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有关调查活动。
九、甲方每年进行一次售后服务评选活动,优秀售后服务单位的评选条件:
1.用户投诉率低于1/1000。
2.甲方对乙方的用户回访和调查中,用户满意率为98%。
3.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设施和维修人员相对完备。
4.质量信息反馈每年不低于90%。
5.无媒体曝光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发生。
十、违反协议的处罚
1.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
不详,视此单无效处理。
2.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将作“假一罚十”处理。
3.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多次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设立其它维修点以替代该维修点,并将维修费用指标转给新的维修点。
4.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河南分公司)
乙方:(家电维修商)
为了进一步拓展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英大泰和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服务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对被保险人供电单位所承保的供电责任险项下用户受损电器维修业务同乙方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维修业务费用标准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家电维修费价目表》(见附件一)为准,《家电维修费价目表》上没有的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
第二条 配件价格在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甲方授权乙方处理。
第三条 对于修复的受损电器,乙方负责的质量保证期限为维修后一年。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
第四条 对报废的电器须经甲方确认,并交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 对于更换下的配件,收归甲方处理。
第六条 对于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受损电器,乙方应及时和甲方沟通,甲方有权确定如何作进一步处理。
第七条 乙方须将单证收集齐全的案件以特快专递方
式按时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通知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费发票。
第八条 乙方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维修结案明细表报送甲方,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在收到维修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维修费用。特殊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调整结算时间。
第九条 甲方每月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结算,乙方定期到被保险人处进行维修款项结算。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如果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违约产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电器维修业务转委托第三方,乙方如果出现转委托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违约产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维修现场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标准和规定,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对受损用户做工作应和颜悦色、细致耐心。如因维修人员单方面服务态度恶劣遭致用户投诉,影响到甲方形象的,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供电责任项下电器损坏案件发生后,乙方接甲方转报案,代为查勘、取证、检验并对受损电器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 乙方通知供电单位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索赔
资料(单证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资料收集和送达甲方。一般情况下,索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险通知书》(须有乙方签章)、《现场查勘报告》(须有乙方与供电单位签章)、《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须有乙方、供电单位及其代表的签字或签章、受损用户签字,即三方签章)、《受损客户信息表》、《权益转让书》、《委托付款通知书》等单证。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应保证及时沟通和协调,遇到案件进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积极进行沟通,并在取得甲方认可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十六条 电器维修业务合作区域为。发生维修案件时,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派工通知五分钟与供电单位联系,并在如下时间内赶到现场与被保险人一起查勘:
发生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城区内的案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赶到现场;
发生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周边地区县或村镇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
若现场未开放或根据有关方面意见暂不能进入现场时,乙方须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如遇雨雪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也可在与甲方及被保险人商定的时限内到达。
第十七条 乙方维修人员应对事故现场应进行拍照取证,拍照标准如下:
(一)受损用户的身份证件照片一张;
(二)受损电器正面照片一张(将受损用户身份证件置
于电器之上);
(三)受损电器铭牌照片和发票照片各一张(仅在电器无法修复或全损,需要折价赔偿或更换时拍摄);
(四)受损配件与新更换配件置于一起拍摄一张。 第十八条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户对受损电器进行登记,填制《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并由乙方、受损用户签字确认;受损电器修复后,应及时送还用户,并由其在《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上签字确认电器修复。
第十九条 对于维修配件费用在100元以下(含)的受损电器,乙方在甲方授权下自行处理;对于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受损电器,乙方应及时和甲方沟通,按照甲方处理决定和授权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对可能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
第二十一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代表甲方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将单证收集齐全的案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按时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费发票。
第二十三条 乙方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结案明细表》报送甲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本着对甲方和供电单位负责任的态度,确保诚信、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维修业务,维护甲
方合法权益,不与任何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和供电单位利益。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行为,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虚报、虚列相关维修及其他费用;
(二)串通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第三方等欺诈甲方;
(三)阻碍被保险人如实告知、引诱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故意隐瞒或虚构赔案信息,造成甲方较大损失;
(四)其他违法违规、重大过失行为。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