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协议书(精选9篇)
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施工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监理所(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签订如下安全监理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理单位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7.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业 主:监 理 单 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_____〕_____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办发〔______〕_____号》等法律法规精神,发挥安全生产技术专家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的新型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做好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现安全发展。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职责、权利
1、负责协调被服务企业的相关事宜(例:陪同人员),为开展专家隐患排查提供便利条件。
2、对甲方的咨询服务进行跟踪监管。
3、及时收集企业对乙方服务质量的意见,引导和规范乙方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4、针对乙方反馈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意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不定期收集乙方服务质量意见,跟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对服务信誉差的专家,可建议乙方调整专家,及时反馈上级安监部门,情节严重的解除服务协议。
二、乙方职责、权利
1、负责配备相关行业安全检查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咨询服务,指导甲方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2、 为甲方辖区企业提供安全检查、现场服务。以书面形式体现所检查的内容及相关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加强对生产现场、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的检查,包括生产系统的合理性、隐患情况减少或降低事故的发生。
3、指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计划开展安全活动。
4、乙方应保守服务企业的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向除本协议相关方以外的人员透露。
5、乙方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应当主动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向各级安监部门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如有重要事项及人事变动时应及时报告;对各级安监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推诿和拒绝。
三、服务方式
1、结合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行季节性安全诊断。
2、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进行专项安全诊断。
3、结合辖区特点,进行作业现场重点安全诊断。
4、结合辖区实际,可进行专项宣传教育。
四、服务范围及频次
1、服务范围涵盖甲方辖区内企业。(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矿山企业、非煤矿山企业)
2、服务频次:每季度协助甲方组织 次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现场咨询服务。(频次双方协商,以甲方要求为主)
五、服务效果评估
1、安全诊断效果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描述清晰、准确,要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收集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对信息及时处理,随时改进,不断提高方案(措施)的可实施性。
(附件1:安全生产服务履行情况记录表)
2、存档备案:按照咨询形式,建立咨询档案一期一档,装订成册,以时间分类编号。
六、服务费用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大写 )
(含税、专家费、车旅费)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乙方基本信息
帐号信息: 开户行:
公司帐号: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或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联系人: 技术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保洁服务项目达成协议。
一、保洁服务项目及费用
乙方将于年月月日对甲方围本合同按地面建筑面积元㎡计算,共计㎡,保洁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洁工具物料仓库,休息用房等,负责协调乙方与院内客户间的关系。
3、积极采纳乙方在院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
场。
乙方人员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注意爱护各种设施。
2、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次保洁服务费用,。
四、验收标准
玻璃无灰尘,地面无建筑垃圾、乳胶漆、干净;踢脚线干净无乳胶漆。
乙方保洁一部分,甲方应及时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为交工,如甲方再施工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责任归甲方负责;乙方不做二次保洁,如二次保洁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合同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保洁完成,合同自动终止,如一方无故解除合作关系,须向另一方一次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20%。
六、争议解决方法
如果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者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对争议进行解决。
1、通过双方友好协商;
2、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七、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议,可经甲乙双方补充说明;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人:
签订时间:乙方代表人:签订时间: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__〕32号》等法律法规精神,发挥安全生产技术专家作用,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的新型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做好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现安全发展。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职责、权利
1、负责协调被服务企业的相关事宜(例:陪同人员),为开展专家隐患排查提供便利条件。
2、对甲方的咨询服务进行跟踪监管。
3、及时收集企业对乙方服务质量的意见,引导和规范乙方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4、针对乙方反馈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意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不定期收集乙方服务质量意见,跟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对服务信誉差的专家,可建议乙方调整专家,及时反馈上级安监部门,情节严重的解除服务协议。
二、乙方职责、权利
1、负责配备相关行业安全检查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咨询服务,指导甲方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2、 为甲方辖区企业提供安全检查、现场服务。以书面形式体现所检查的内容及相关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加强对生产现场、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的检查,包括生产系统的合理性、隐患情况减少或降低事故的发生。
3、指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计划开展安全活动。
4、乙方应保守服务企业的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向除本协议相关方以外的人员透露。
5、乙方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应当主动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向各级安监部门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如有重要事项及人事变动时应及时报告;对各级安监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推诿和拒绝。
三、服务方式
1、结合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行季节性安全诊断。
2、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进行专项安全诊断。
3、结合辖区特点,进行作业现场重点安全诊断。
4、结合辖区实际,可进行专项宣传教育。
四、服务范围及频次
1、服务范围涵盖甲方辖区内企业。(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矿山企业、非煤矿山企业)
2、服务频次:每季度协助甲方组织 次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现场咨询服务。(频次双方协商,以甲方要求为主)
五、服务效果评估
1、安全诊断效果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描述清晰、准确,要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收集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对信息及时处理,随时改进,不断提高方案(措施)的可实施性。
(附件1:安全生产服务履行情况记录表)
2、存档备案:按照咨询形式,建立咨询档案一期一档,装订成册,以时间分类编号。
六、服务费用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大写 )
(含税、专家费、车旅费)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乙方基本信息
帐号信息: 开户行:
公司帐号: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或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联系人:
技术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与避免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101-62- )和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审查乙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同出租单位及时签订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及技术条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填写“塔式起重机基础检验记录”并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由出租或安装单位提供“郑州市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表格” (表AQ-C8-1)并经安装单位(法人单位)盖章后,甲方才能使用。
4、负责编制“塔吊作业方案”,并经甲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5、负责配备专业指挥信号工(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按操作规程负责塔吊信号指挥工作,如需隔楼吊装,要加配接力信号指挥,对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信号工服装。
6、负责对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上岗前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对甲方信号工、挂钩工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塔吊作业方案”及规程、规定等,同乙方联合向塔机组人员和信号工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
7、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测定记录,每月至少两次定期检查,遇有6级以上(含6级)大风及大雨后不定期检查测定记录,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8、负责收集与整理甲乙双方的塔吊相关资料。
9、未按上述1~8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有关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下述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1)出租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出租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②塔吊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订的原件);
③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④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⑤塔式起重机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⑦出租单位对塔机组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塔吊使用前办理);
⑧塔吊出租单位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装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②拆装单位的“拆装合同”(原件);
③塔吊拆装安全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④拆装单位的“塔吊安(拆)装施工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
⑤郑州市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表格(表AQ-C8-1)原件;
⑥拆装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2、根据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与技术条件要求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塔式起重机基础检验记录”并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够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后,向甲方提供“郑州市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验收表格”(表AQ-C8-1)并经拆装的法人单位盖章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对进入施工现场塔吊拆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
5、同甲方联合对塔机组人员和信号工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乙方机组人员进驻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应知应会考核。
6、对塔吊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并要求操作人员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运行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AQ-C8-2),此表由出租单位自备,填写后存放在塔司负责人处备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带故障运行与违章操作,将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存档。
7、乙方塔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与“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
8、乙方未按上述1~7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与相关的经济损失。
9、因塔吊设备问题和塔吊在拆装与进出场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0、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的工作安排,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乙方每月有24小时的保养维修时间,超出的时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处罚,超出半小时以里,罚款一千元,超出1-2小时,罚款五千元,超出4-8小时,罚款一万元,超出48小时以上罚款三万元。造成其他的经济损失,按实际的损失赔偿。
11、乙方的塔吊司机在盲区工作时,必须服从现场信号员的指挥,在可视区工作时,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信号员和塔吊司机有连带责任。根据损失的程度给与赔偿,并给与五百至两千元的罚款。所有罚款,为现金罚款,三天之内交齐,超出三天罚款加倍。超出七天,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租费里成倍的扣除。
三、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_________
委托方(下称甲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下称乙方):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甲乙双方就工业废物的安全处置,本着符合环境保护规范的要求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作为工业废物的产生单位,特别委托乙方进行工业废物的处置。乙方作为专业工业废物的处置单位,必须依据环保规范进行安全处置。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废物资料(种类、数量、说明)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和处置费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必备附件。
2.甲方提供的工业废物必须按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贮存、标识清楚,不明废物不属本合同范围;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贮存场所提取工业废物并运输到乙方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对暂时无法处置需要封存待处置的工业废物,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封存保管。
3.乙方按双方约定或甲方通知时间收集甲方工业废物,废物出厂时,甲乙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及结算。
4.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的工业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甲方厂区规定进行作业。
5.甲方指定____________为甲方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负责通知乙方收取工业废物、核实种类和数量,并负责结算;乙方指定________为乙方项目经理(联系方式:________),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接受甲方通知与安排,进行工业废物交接及运输工作。
二、结算方式:
根据处置方案的处置费用进行结算,付款方审核无误后,应在10日内付款。
三、双方约定:
1.乙方得到甲方通知的72小时内未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取工业废物,造成甲方生产上的困扰;乙方未如实按规范要求进行工业废物处置,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赔偿。
甲方应将处置方案内所有废物全部足额交由乙方处置,不得擅自转移,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赔偿。
2.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超出本合同核定的废物,另行个案处理。
4.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因本合同而知悉对方之任何业务资料,需尽保密之义务,此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保密期限至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有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6.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此安全协议。
一、寄递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收货验视等制度,确保寄递行业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快递、物流、货运站、客运站和邮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寄递业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
三、寄递企业负责收寄物品时核查登记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和物品信息,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等详细信息,登记信息要留存备案不少于1年,以备有关部门查询。
四、寄递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对邮寄的物品必须要执行开箱、开包检查制度,发现违禁物品按照《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五、公安机关负责对寄递企业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禁物品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制定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凡在侦办案件中发现托运违禁物品的,逐件追查到具体物流、寄递企业及其收、寄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寄递企业必须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检查以及调查取证工作。
派出所签字:______________ 寄递企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培优班(以下简称甲方)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介绍安全常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抽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抽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不准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在校外期间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而发生的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5、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6、学生午休、放学后、节假日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切安全事故,甲方-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7、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如学生擅自离校,甲方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在学生擅自离校或请假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摩托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9、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其它意外情况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及自杀、自残事件;在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如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建(施工)项目:
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计划施工日期:
第一章 协议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承包、发包方、的安全责任,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承包方特签订此《安全协议》。
第二条:长春市成泰人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各部门、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 ),以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规定;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第三条:本协议不签订,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工程工期超过《安全协议》所预定的工期时,承包方应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办理相应的延期手续。
第二章 安全协议内容如下:
第四条人身安全管理协议:
(一)参加施工承包方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方可进入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区域作业。
(二)承包方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得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并经过主管部门安全考试(合格);更换或新增加施工人员时,必须得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许可;特种作业人员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对其资质审查、批准。否则一经发现,驱除作业区域,并对承包方罚款10000元。
(三)承包方承包的工程未经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领导、职能部门的同意,不得转包或部分转包给其他方或他人,一经发现给予终止工程合同,并扣除全部安全风险保证金的处罚,同时承担由于终止工程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的安全管理协议
(一)承包方用于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的施工机具,需经安全检查、校验合格,由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的施工机具,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二)承包方借用的施工机具,必须校验其证件有效后方可使用,借用方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并承担安全责任。
(三)承包方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工作,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方相应的安全责任(协议)。
(四)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时,作业者应遵守先关规定。
第六条 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协议
(一)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职能部门有责任向承包方介绍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情况,包括涉及地下等隐蔽设施的安全情况。
(二)承包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的发放及正确使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三)承包方有责任做好作业现场、周围健康环境的管理、实施工作。
第七条 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协议
(一)进入电厂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到长春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进行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对机动车俩出入厂安全管理制度。
(二)进入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第八条 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厂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进入油、燃料系统等易燃、易爆的区域,必须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帽带必须系好,二米以上必须扎安全带。
(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工作人员服装的规定穿着工作服,初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带领。
(四)严禁在高空的平台、设备、楼梯等无护栏区域行走及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严禁私自到非本作业区域外滞留。
(五)承包方要严格执行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有关的工作票合格动火工作票及安全用火、用电、动土、临时电源灯相应条款。动火工作完毕后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六)承包方的工作票签发人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审定、厂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由施工单位考核后并报请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
(七)承包方不得随意开启、关闭、启动、停止非本承包方所属设施。
(八)承包在开工前,必须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审批、落实等必须符合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应条款的规定。
(九)复杂的、带有危险性的、重要设备的作业,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和承包方必须设专人进行全程的监护。
第九条 安全保卫管理
(一)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对承包方进行资质审查后,将施工人员名单提供给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保卫),由安生部发放通行证。承包方负责提供本单位人员姓名、工种、证件号码,以及作业人员个人免冠照片三张。通行证不得转借他人,离厂时交回;如发生转借行为转借者与借证者同时清除厂,并对所在承包方进行每人次500元罚款。
(二)承包方和施工人员不得在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区域内从事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者或单位,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保卫)有权进行处理。
第十条事故、不安全时间的处理
(一)承包方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组织施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承包方故意隐瞒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全部承担,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按同类事件处罚标准加重考核。
(二)承包方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鉴定。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有权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对肇事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三)发生事故后,双方应通力协作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时候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第十一条 资质审查登记及安全风险保证金的管理协议
承包方在签订该安全协议签,资质审查后,按工程总价的大小,交纳元安全风险保证金(可预留相应工程款作为抵押),待工程终结后,未发生不安全事件及违章、违纪行为时,全部返还安全风险保证金。如发生事故、严重的不安全事件或严重的违章、违纪时,应扣除全部或部分安全风险保证金,同时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制度》相应条款考核。
安全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工程款在十万元以下,应预押五千元,合同工程款在十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及以下,应预押一万元,合同工程款在伍拾万元以上,应按合同工程款0.5%预押。本合同安全保证金为人民币五千元。
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措施管理协议
承建(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其制定、审定、审批等必须符合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规定,并对安全措施的实施负责。
第十三条 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对承建施工(承包方)单位的安全责任
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应遵守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发包方应负的安全责任,包括:做好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统隔离、安全措施、协调实施、安全监护、安全监督及合同规定的应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负责的其他安全工作等安全责任。
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承担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负荷各项安全要求;
(二)提供和解释有关电力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单位文明施工规定,监督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抽查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准许进入现场;
(三)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地记录或资料,交底的书面记录应经承包方签字确认;
(四)实施必要的系统隔离,保证其正确无误;
(五)在电力生产特殊作业区作业或进行的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安全事故以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的不安全隐患时,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六)遇有不同单位空间交叉作业或工序间有交叉配合工作的情况,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应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分工落实;
(七)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安全规定,并须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八)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按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九)落实合同中规定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十)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并相互协助”的原则,承包方应按安全协议规定、安全交底内容、作业要求及工作环境状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经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审查同意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协议的规定,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或承包方落实,各负其责。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安全施工负责人。
第十四条 承建施工(承包方)单位对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承包方(承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向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安生部备案;
(二)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三)复杂性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四)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下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有关规定。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并经考核合格后方盒进行作业;
(五)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同时向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提供有效的检验证明。承建(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负责;
(六)严禁使用未成年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七)承包方(承包方)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有效证件需提交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审查,并登记备案;
(八)承包方(承包方)的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负责人者)对安生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九)对施工用电、或设计高压电力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试运或运行中),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试运、运行设备)的同意,不得扩大工作范围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基建工程按规定需要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电气一,二种工作票》或《热工工作票》的工作,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含动火执行人)各负相应的安全规程的责任。
(十一) 承包方人员在发包方工作期间因违反规章制度或个人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工伤、死亡事故由发包方通知承包方,承包方负责及时抢救和治疗,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工伤保险赔付额度为标准),发包方本承担任何责任。如因非个人因素(设备以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伤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提交仲裁部门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方面安全管理协议
本协议未说明安全事项,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和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制度》等相应条款考核。承包方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等,造成严重后果而触犯法律的,移交国家安全监察或司法机关,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协力管理
安全协议一式三份,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合同签订部门承建(施工)单位各一份,各方应妥善保管,工程结算时本协议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如丢失,对丢失部门或单位罚款 元。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单独使用无效,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发包方法人或委托人: 承包方法人或委托人: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