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地区劳动服务合同(精选18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单位人员,不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占用乙方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得影响乙方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综合保险处于延续状态。乙方的社保缴费或综合保险一旦中止,应立即通知甲方。
第七条劳动报酬
1.乙方的劳务报酬为:;
2.甲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时间:;
3.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方式为:。
4.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劳动服务协议终止的时间、条件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劳务内容的;
4.乙方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综合保险的当月。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劳动服务协议,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限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乙方医疗费由其医疗保险或大病住院保险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医疗费,乙方因病缺勤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首部甲、乙双方的住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人事处劳动工资科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 乙方: 户口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为合同生效日期;以乙方完成甲方项目指定劳动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第二章 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在甲方从事 (岗位)工作。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和标准计发工资: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税前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税前 元/月)。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每月 日为甲方发薪日。遇节假日可提前发放。
第四章 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福利待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乙方自行缴纳、甲方支付的工费已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纪律
第七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公示。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九条 甲方有权按国家、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对乙方违反规章制度的,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致甲方未能及时完成前款工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劳务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接待浙江省省长一行领导莅临视察工作事宜提供相关劳务服务。
二、视察接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三、视察接待地点: 。
四、服务项目及收费(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一)设备租赁与物料购买服务:
租赁备用麦克风3只 180元/天 预定 天
租赁备用音箱、调音台一套 3000元/天 预定 天
租赁专业照相机一台 200元/天 预定 天
租赁专业摄影机一台 500元/天 预定 天
订制领导座次牌 每个5元 预定 个
大型鲜花若干盆 1500元
印刷品(含横幅、文化墙印刷、会议资料打印) 元
租赁对讲机3个(领导随从、会议室、电梯) 150元/天 预定 天
无忧医保纪念卡大卡+小卡 制作设计 元
红地毯 20元/平方 预定 天
高级文房四宝租用 200/天 预定 天
(二)制作设计费用:
ppt制作(标准:首页、内页、尾页、板式) 1500元
flash电视动画演示 150-500元/秒 预定 秒
文化墙设计 -3000元
活动全程后期剪辑制作: 1000元/5分钟 预定 分钟
(三)服务费用:
活动前期服务: 1000元
包含场地测量,人员交通餐补,预演人员到位
活动期间服务: 5000元
包含模特聘请,摄影师聘请,摄像师聘请,现场调控人员劳务
活动后清洁服务 500元
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和预定天数、数量、时间进行初步核算,本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接待劳务服务费用预计为 元。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高于预定的,按照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进行结算。
五、费用支付方式、期限
1 本合同生效后即日内,甲方应按总服务费用的 % 即 元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2 接待策划方案完成并通过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3 余款应当在 本次接待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4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税后劳务报酬(扣除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乙方无需提供发票。
5 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6 其他约定
六、合同的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同时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的劳务的费用:
1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的;
2 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退还已经收取甲方的费用。
七、不可抗力的发生
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履行的部分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相对方支付;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接续履行。
因一方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对方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甲方在15 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 1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照服务要求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原因而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乙方在15 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 10 %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选择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地 址 : 住 所 :
电 话 : 电 话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杭州市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职务/岗位: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为提高乙方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决定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培训,并同意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后按本协议条款的约定为甲方工作。
二、甲方支付培训费x元(包括)
乙方参加前述培训、学习的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如培训机构在超过国家标准工作时间(如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也有安排培训课程的,不属加班,甲方无需支付加班工资。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出勤时间支付工资。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训后,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并对公司其他员工承担相应的内部培训和辅导指导工作。
三、双方约定从乙方收到在报销培训费用后正式上班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不少于X年,若该服务期大于或等于甲乙双方事先签定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合同期限的剩余时间,则劳动合同期满后将被顺延至该服务期限结束。
四、在服务期内,出现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自动离职或辞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之一,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须支付违约金,赔偿标准为:“赔偿费=培训费用×未服务年限÷总服务年限)”
六、六月六本协议本服务期协议自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留人事档案备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劳务服务形式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用工需要,组织相关劳务人员,并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劳动关系,以外派劳务形式到乙方从事乙方指定的范围工作。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年龄周岁;
(2) 身体健康经市级医院体检合格无色盲(色弱)视力《 》以上、无乙肝或乙肝病毒携带等传染病和重大疾病;
(3)文化以上学历。
(6) 女性无身孕,不 在产后休养期或哺乳期。
2、 甲方需提供劳务人员的基本资料给乙方,以便乙方对他们的管理。
3、 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应是甲方的合法雇员, 他们在乙方工作期间,不能被视为乙方的雇员。
4、 甲方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之前甲方应对他们进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培训、法律、法制和礼貌礼节等素质教育。
4、 甲方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管理和安排。
5、 甲方应在一周内接纳乙方在《劳动法》规定范围内辞退的劳务人员。
6、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人员调换或增补要求在15天内及时满足乙方的人员需求,保障乙方的正常生产。
7、 甲方应及时配合做好因乙方订单减少劳务人员部分撤离乙方的工作;如乙方订单增加,
8、 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将原撤离乙方的劳务人员重新派遣给乙方。
9、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考勤表和工资发放明细表负责按月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以任何名义抵扣他们的工资。
10、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11、 甲方应为劳务人员办理劳务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2、 甲方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 甲方应迅速派人前往处理并负责以甲方名义申报工伤同时做好工伤鉴定和工伤理赔事宜。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生产订单需要向甲方书面提出劳务数量、条件、用工期限和薪资待遇等;
2、 乙方安排甲方劳务人员从事合法工作,并负责甲方劳务人员的考勤 每月底将当月劳务人员的考勤和工资明细表提供给甲方。
3、 乙方应负责对甲方的劳务人员进行乙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和业务培训负责对他们的管理。
4、 乙方应为甲方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环境。
5、 乙方必须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乙方确应工作需要甲方劳务人员加班时应遵守《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他们的加班工资或给予相应的调休。
6、 甲方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 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和法定假期如工作需要加班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他们的加班工资。
7、 乙方根据甲方劳务人员的不同岗位给予他们不同的工资报酬在甲方劳务人员提供了正常劳务情况下其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8、 乙方承担甲方劳务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养老、医疗、工伤)除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
9、 乙方应对甲方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进行及时抢救并立即通知甲方前往处理 配合甲方做好劳务人员的工伤申报工作。
10、 甲方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给予调换:
(1) 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给乙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因患病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 能从事原工作的;
(5) 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经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甲方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能要求甲方给予调换:
(1) 工伤医疗期内的;
(2) 女性劳务人员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内的。
12、 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劳务人员每日一顿工作餐或工作餐费、住宿或房租补贴。
四、劳务管理费标准和支付办法
1、 甲方每月向乙方按_____元/人收取劳务管理费;
2、 甲方每月按劳务人员工资总额的_____%向乙方收取营业税;
3、 乙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将甲方劳务人员工资总额、劳务管理费、营业税、社会保险费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其它事项
1、 甲乙双方如违反上述协议条款之一而造成损失的各方都有权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2、 本协议条款与《劳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相悖以《劳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双方未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协议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一年。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5、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地 址:
性 质:
乙方(劳动者)名 称:
地 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 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部门承担 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 元。
3、甲方按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5、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经企业与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布。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七、职业培训
1、甲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劳动纪律
甲方应将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至三十二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3、双方约定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约事宜,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3、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地址1:
地址2: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鉴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六)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跟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八)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约为甲方、乙方,会所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的劳动合约,共同遵守本合约所列条款。
签约岗位:
□足疗技师□泰式技师□客服员□主管
第一条:劳动合约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_项确定。
1、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本合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及要求: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求,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工作休假
由于本工作的特性,实行多劳多得的工作制,休息按照自行安排制,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营运,休息前必须提前书面形式提出获得甲方同意后方能正常休息,每月假期为两天,超出两天者不给于保底工资。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培训期间只包食宿,培训后经甲方同意后上岗。
二、乙方从培训上岗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工资形式:
三、□客服员固定工资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主管固定工资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足疗技师保底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泰式技师保底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多劳多得结算:收费由甲方定制,技师按照提成46分。
1、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五条中明确。
2、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5日。
附言一:参附表
第五条:福利待遇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奖金方式:
奖金包括月全勤奖50元,年全勤奖600元,生日补助50元。点钟奖第一名00元,第二名50元,第三名30元。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乙方应依照本单位的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响应的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情节严重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约的暂停、解除及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约,甲方应支付乙方押金。
二、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三、甲方威胁到乙方的人身安全,乙方可立即解除合约。
四、乙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甲乙双方应暂停合约,待乙方恢复一个月后,继续遵守本合约,乙方在恢复期间甲方不再支付其他工资待遇。
五、乙方因工负伤被确认有染色体疾病或者丧失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乙方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七、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八、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一、甲方依照企业破产的,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第九条:双方预定的其他事项:
1、合约期间与解除合约后,乙方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经营技术、工艺、设计、产品销售、服务情报、产品客户情报、管理、经营的运行和决策、财务
情报、人事情报、新的开发项目等向任何人披露或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私自协助任何第三人,以不正常的手段获取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未经公司授权许可将商业秘密用于制定目的以外用途。
2、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对具体技术操作流程上的增减和修改。
3、乙方遇到顾客与甲方利益冲突的具体事宜,应保持在公正的立场,及时上报矛盾之原因。
4、合约期间,乙方个人不得以单位名誉行驶一切权利、义务所造成的债权、债务、损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在合同期间,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辞工者,将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
一、本合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其他事宜参照制度执行。
二、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约的附属文件,与本合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合约付应聘表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如有违反可根据规章制度处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职工姓名):
乙方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自愿全面履行,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即行止,如甲方工作需要,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续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报酬
1、乙方受聘于甲方,担任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并达到质量标准。
2、在聘用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作报酬为每月人民币元;试用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作报酬为每月人民币元。
第三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根据岗位需要,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安全措施。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及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培训。
3、甲方不得拖欠乙方的报酬,如出现拖欠,应及时给付。
4、在合同期内所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制订公司规章制度,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执行甲方规章制度中相关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和操作程序,按工作质量标准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考核。
6、乙方郑重承诺,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掌握的管理流程、产品制作方法、专有技术、培训内容、特有操作方法、产品配方、原材料采购渠道、客户使用情况、费用利润情况、工艺、数据、程序、设计、货源情报、招投标文件以及其他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护、保密的义务。
7、乙方接受甲方培训所获得的特殊技术,产品配方及乙方获悉的商业秘密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或离职后的任何时候不得做技术转让、不得泄露、离职(5)年内不得从事该工作。
如发现乙方有违反第三条第7款第一项情形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须给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并由乙方承担甲方行使权利救济的全部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如乙方有违反第三条第6款和第7款第一项的情形并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甲方行使权利救济的全部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5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到有竞争关系的其它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如乙方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给付甲方违约金元。
8、特殊工作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为便于统一管理,乙方应委托甲方制作或购置,特殊工作用品制作或购置费用为元。
本合同正常终止时甲方可补偿乙方特殊工作用品费用元。
第四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被工作实践证明不称职;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时: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时;
(4)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时;
(5)患有传染性疾病时或身体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时;。
(6)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第二款所列7种情况例外)
4、甲方无故未按时支付乙方工资达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甲方向乙方邮寄信件、传递信息时,邮寄地址以乙方提供的家庭住址或通讯地址为准,乙方家庭成员可作为乙方邮件、信息代收人。
第五条、双方需约定的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执行。
3、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依法成立,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分,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
委托代表(签章):(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同
合同编号:
甲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方: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依据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担任职务(职位),从事等工作。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办公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教育培训在乙方试用期内及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时间甲方实行每周天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资休假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核定为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核定为元/月。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甲方规定执行。甲方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乙方工资按月以现金发放,发薪日为次月日。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日。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第七条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照徐州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基本医疗、养老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二)如乙方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工资、医药费及其他待遇,按徐州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的具体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或甲方计发。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每月个(但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四)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纪律及奖惩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及员工守则、工作程序、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九条合同续订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行失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
(一)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就乙方工作安排调整等事宜达成一致,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如法律无特别规定,乙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提前时间不足者,经甲方同意,可以按乙方前三个月总收入的日平均数乘以相距的实际天数计算给甲方的经济补偿(但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职,除须按前述规定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外,视同违约。(四)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商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元。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泄露甲方或其合作者、客户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等行为,除依法承担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外,同时视为违约。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侵犯对方权利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有关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承担经济赔偿(或补偿)等法律责任。支付完全部赔偿金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特别说明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员工手册》及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相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甲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
乙方: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 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一)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员为4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行的
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签订。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职务:____职务: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
住所地:__
法定代表人:__
项目联系人:__
联系方式:__
通讯地址:__
电话:__传真:__
电子信箱:__
受托方(乙方):__
住所地:__
法定代表人:__
项目联系人:__
联系方式:__
通讯地址:__
电话:__传真:__
电子信箱: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_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内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2.咨询要求:
3.咨询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包含评审费用)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__(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__
开户银行:__
地址:__
账号:__
第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乙方技术咨询费用或者部分支付和逾期支付的,每超过一天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造成技术咨询工作停滞、延误或终止的,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合同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编制方案不能按时完成、返工或评审未通过,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合同期不得顺延。
3、甲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 按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20xx]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执行。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__(签名)
__年__月__日
乙方:__(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__(签名)
__年__月__日
甲方: 杭州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劳务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接待浙江省省长一行领导莅临视察工作事宜提供相关劳务服务。
二、视察接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三、视察接待地点: 。
四、服务项目及收费(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一)设备租赁与物料购买服务:
租赁备用麦克风3只 180元/天 预定 天
租赁备用音箱、调音台一套 3000元/天 预定 天
租赁专业照相机一台 200元/天 预定 天
租赁专业摄影机一台 500元/天 预定 天
订制领导座次牌 每个5元 预定 个
大型鲜花若干盆 1500元
印刷品(含横幅、文化墙印刷、会议资料打印) 元
租赁对讲机3个(领导随从、会议室、电梯) 150元/天 预定 天
无忧医保纪念卡大卡+小卡 制作设计 元
红地毯 20元/平方 预定 天
高级文房四宝租用 200/天 预定 天
(二)制作设计费用:
ppt制作(标准:首页、内页、尾页、板式) 1500元
flash电视动画演示 150-500元/秒 预定 秒
文化墙设计 -3000元
活动全程后期剪辑制作: 1000元/5分钟 预定 分钟
(三)服务费用:
活动前期服务: 1000元
包含场地测量,人员交通餐补,预演人员到位
活动期间服务: 5000元
包含模特聘请,摄影师聘请,摄像师聘请,现场调控人员劳务
活动后清洁服务 500元
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和预定天数、数量、时间进行初步核算,本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接待劳务服务费用预计为 元。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高于预定的,按照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进行结算。
五、费用支付方式、期限
1 本合同生效后即日内,甲方应按总服务费用的 % 即 元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2 接待策划方案完成并通过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3 余款应当在 本次接待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4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税后劳务报酬(扣除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乙方无需提供发票。
5 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6 其他约定
六、合同的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同时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的劳务的费用:
1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的;
2 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退还已经收取甲方的费用。
七、不可抗力的发生
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履行的部分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相对方支付;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接续履行。
因一方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对方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甲方在15 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 1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照服务要求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原因而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乙方在15 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 10 %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选择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地 址 : 住 所 :
电 话 : 电 话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杭州市
甲方:乙方: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为合同生效日期;以乙方完成甲方项目指定劳动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第二章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在甲方从事(岗位)工作。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三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和标准计发工资: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税前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税前元/月)。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每月日为甲方发薪日。遇节假日可提前发放。
第四章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福利待遇
第四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自行缴纳、甲方支付的工费已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七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公示。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九条甲方有权按国家、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对乙方违反规章制度的,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致甲方未能及时完成前款工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但不得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并支付加班费。
(二)根据行业特点,经批准实行___________工作制。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具体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对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福利待遇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甲方按规定定期免费为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和劳动纪律,在协议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有权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第八条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三)双方就本协议解除条件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解除本协议有关补偿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及其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先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审查,本协议符合国家法律和市政府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人单位(甲方):
祖坊(业主)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突出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知道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保证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向对方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的定期和无定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日期)至(日期)。试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无固定期限: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试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完成一定时期的任务。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上岗(工种)。乙方工作地点为。
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通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程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当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休假或者支付加班工资。
高级管理人员、现场人员和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职责不能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员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六条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甲方____________(委托单位)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受委托单位)
编: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
协议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
工作的在职员工(以下简称员工)代理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代发工资、代缴个税等劳动保障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基本条件
1、甲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乙方应是由当地省、市劳动或人事行政
部门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具有就业服务或劳务派遣及职业中介资质的人力
资源服务企业。
2、甲、乙双方必须按本协议约定,诚信守约,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甲方保证委托代理事项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负责向乙
方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的一切相关员工信息资料。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事务的办事规定,认真及时地办理好甲方委托各项事务。
二、合作协议期限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最后一名员工离职之日。
2、协议终止。
本协议可以自双方认可的终止时间起终止。
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之义务的,应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的数额标准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最近一个月代理服务费的2倍。
联系人: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也呈现多样化的形态,作为一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服务期制度也越来越广泛的出现在劳动合同条款中。作为对现实的回应,我国法律也逐渐完善了对服务期的规定,然而对于服务期的性质界定以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无论实务中还是学理上都争议颇多,本文对此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服务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一、我国法律中服务期制度的历史及概念考察
1994 年7 月颁布的《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此前的国家和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也没有涉及。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背景中,用人单位固定劳动关系、限制劳动者恣意辞职的一种手段,服务期雏形首度出现在1995 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第264 号)文件中。该文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1996年10 月,原劳动部颁布《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其第6条承认,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或因单位提供培训、特殊福利而约定的服务期,可视为劳动合同中的专项条款或专项协议,只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相冲突,应当认定是合法有效。此后,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立法开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14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15条等。20xx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3个条款从法律层面对服务期做出了统一性的规定。20xx年国务院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17条对服务期制度做了补充细化。
对于服务期协议的定义,法学界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有学者指出,所谓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
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1]这也是目前相对流行的说法。也有学者认为,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基于和单位的特殊约定而必须为单位服务的期限。[2] 所谓服务期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先履行或承诺先履行相应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某种特殊待遇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对其承诺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作为补偿并在该期限内不另谋职业的特定契约。服务期协议属于一种特殊的双务性民事约定,它是在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所形成的,以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为前提,以劳动者承诺暂时不另谋他就而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提供工作义务为“交换条件”的民事契约。[3]
二、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的考察。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就其内容来看,有着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的特征。首先,在劳动合同期限的管制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以不定期劳动合同为常态、定期劳动合同为特殊状态的劳动合同制度,并且大都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及续订次数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即实行的是短期限、严续订的制度;我国实行的则是将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均作常态施以法律规制的制度,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续订次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实行的是宽期限、宽续订的制度。其次,在合同履行、解除规则方面,因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均较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概率较低,当事人双方对自己能否完整履行一个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容易进行判断、评估,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一般都承继了民事合同的履行规则,对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均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而对不定期劳动合同,则采较为宽松的做法,仅引入解雇保护制度——特别是解雇禁止以及预告制度,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利益,除此之外双方均可相对比较自由地解除合同;我国劳动法因为视劳动合同的各种期限均为常态,因而对各种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规则均采用大致相同的履行、解除规则,即在不定期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解雇权的行使与定期劳动合同一样受法律规定的限制,而无论是定期劳动合同抑或不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均可以随便解除,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三,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多数允许当事人就定期劳动合同的履行约定违约责任;而我国的劳动法,就其立法精神来看,应当是排斥了违约责任对劳动合同期限的适用。第四,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对具有不同地位的劳动者,实行的是差异化保护的制度;而我国劳
动法并没有将具有雇主特征的劳动者以及强势劳动者从普通劳动者中分离出来实行差异化保护,而是予其享受与普通劳动者同等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的这些特征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劳动者辞职权过于宽泛,部分强势劳动者毫无诚信,随意乃至恶意跳槽,造成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期限所期待的正当利益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途径只有两条,即或者不对人力资源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但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经营逻辑,盖因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不对人力资源投资,几乎等同于放弃竞争。因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第二条途径只能是寻找替代手段,而服务期正好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这一正当需求,从而成为用人单位乐于选择的方案。因此可以说,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4]
三、服务期的法律性质
实践中的服务期较之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承诺,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为条件; (二)是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 三)是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限;(四)是服务期由于同劳动者享受特殊待遇相对应,对劳动者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依《劳动法》第31 条的规定对劳动者几乎没有约束力。但是,当劳动合同一般期限被服务期所覆盖时,对劳动者也就具有了约束力,这可称之为劳动合同特殊期限。
关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赋予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同样属性,当服务期长于原劳动合同期限时,可视为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在延长期间双方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义务,也可以约定变更原劳动合同义务。第二,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服务期尚未届满时,劳动者有义务在剩余服务期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而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新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5]
立法对服务期的定性的选择,有两种模式:
(一)是单一定性。法律作出强行性规定,只选择某种定性,即劳动合同期限或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
(二)是组合定性。法律作出任意性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选择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在现行的地方立法中,已有组合定性模式的立法例。其中又可分为两种:上海模式。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14 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在这里,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江苏模式。《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5 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当事人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
单一定性的两种选择的比较。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期限,表明服务期专项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的变更,其法律后果是原劳动合同的延期;在延期期间,如果符合法定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仍然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具有确定性,即可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继续运行。而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则不能当然确保劳动关系继续运行。这是因为,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条款仍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要求对方接受其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也没有应当接受对方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义务,在单方提出的条款不合法时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双方就新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是合法现象。如果强
制性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新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尤其是强制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两种定性的比较表明:就服务期对劳动关系继续运行的保障程度和对劳动者的约束程度而言,劳动合同期限大于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就其法律后果的利益倾向而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中所得利益相对大于在劳动合同期限所得利益;就认定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难易度而言,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义务的认定相对容易,而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续订义务的认定相对较难。
组合定性的两种模式的比较。在上海模式中,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兜底选择,强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且可以降低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劳动者相对不利。在江苏模式中,把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作为兜底选择,相对弱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相对提高了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用人单位相对不利。
四、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概言之,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所必须约定的一般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它同时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其性质乃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共同达成的表明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有效存续的起止时限。服务期则是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已经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义务的情况下,单方作出的要求劳动者承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期间。
第二,前提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在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前通常不存在劳动合同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该约定一般没有特定的前提条件。而服务期约定则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已经或承诺为劳动者先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为前提的,服务期约定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以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履行工作义务,同时承诺不到其他用人单位另谋就业,也不自谋职业,以此作为对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回报。
第三,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法》第19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它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起止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