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饲料经销代理合同书(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开拓批量招工项目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按乙方的要求组织劳动力。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招聘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负责发布乙方招聘信息,登记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并将求职人员基本资料提供给乙方。
3、为成功上岗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跟踪回访服务。
4、劳动力输送到乙方后,员工与乙方所发生的用工及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为甲方提供详细、真实、合法的招聘信息(包括:工作条件、食宿环境及其他待遇)。
2、在甲方所组织人员到招聘单位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职业介绍成功跟踪回访工作。
3、负责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正本及复印件,确保其用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4、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职业介绍回访服务的`相关,包括《员工花名册》、《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在市八区参保的)或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核定单(在番禺、增城、花都、从化参保)、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并需加盖公司公章。
5、乙方应对其因执行本协议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三、职业介绍成功费用的收取
乙方按实际录用名单向甲方支付每人50元组织服务费(成功介绍以求职者成功上岗满一个月为界限),不成功的乙方不支付组织服务费。同时,甲方应开具同等金额的完税发票给乙方。
四、本协议合作时间:
_______年01月25日——_______年04月24日,共三个月。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区域内销售甲方_________产品。
二、价格及奖励政策:按甲方统一供货价供货,一律先款后货,价格表见附件,请在下面符合的条件处□中打√或×。
1.运费:上述价格包含长途运费_____元/吨、短途运费_____元/吨。
2.工资:上述价格包含销售人员工资费用_____元/吨。
3.包装:上述猪料价格包含小包装费用。
4.促销:上述价格包含促销费用元/吨。
5.奖励: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额,给予年终奖励:饲料类型年总销售量(吨)年终奖(元)蛋鸡、肉鸡料≤100=*>100=100*猪料和其他料≤200=*>200=200*奖励于下一年度月份兑现,发放现金或等值产品。
三、乙方应保证月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_,年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_。
四、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_______________吨,应提前__________天向甲方订货,且应在订货时按上述价格将货款交纳甲方财务。
五、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六、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七、乙方若连续天未订货或连续个月订货量低于约定最低月销量,甲方有权缩小其业务范围、减少其经营品种,直至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八、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及其下级经销商不得超越区域销售和降价销售。
九、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
十、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完成合同,有权优先续约。
十二、甲乙双方违反上述约定构成违约的,应承担货物总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壹式叁份,乙方及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壹份。
十五、附加条款:。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广州欧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 伟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1704室 邮编:510623 联系人:李 伟
电话:86-20-38012377 传真:86-20-38012390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和包干费金额和预付或到付及其他特别要求。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
七、根据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与第三方结算完毕作为付款的抗辩。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义务和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国际相关公约或提单背面条款为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报价及结算单;
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