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材采购合同(精选3篇)
甲方(需方):
需方所在地 乙方(供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文件精神,为保证餐饮消费中食品安全,保证餐饮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学校购进的面粉等原料,有一个追根朔源的地方,现制定食品采购供货合同: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定时、不定量向供方采购面粉等生活用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单价说明:
(一)、该单价为交货价格,包含供方的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价格构成部分;
(二)、该单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变动;
二、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方标准,需方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实际使用之目的。
三、验收:
(一)、货到后,需方依所示验收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需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可以直接退回该批货物,造成其他损失供方应赔偿损失。
(二)、若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需方质量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
四、合同解除:
合同期内供方必须保证及时、充足的供应需方货物,如供方连续两次无法正常供应货物,除非有正当理由,需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如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食源性疾患或重大食品卫生事件的,供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由于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采购方负责。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如此期限内合同执行完毕,可续签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山西峰力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采购清单
共7项(详见附件1份,共1页)
2、 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壹拾万陆仟玖佰元整(¥ 5106900元)。
2.2 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价。货物的单价包括了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包装、运输、
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
3、 交货时间及地点
3.1 交货时间以“采购清单”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3.2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3 乙方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物资名称、型号
与规格、数量、本合同编号和甲方计划号)及本合同。
4、 风险转移
4.1 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但因货物本身质量原
因引起的除外。
5、 履约保证金
5.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即(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应用本合同货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以银行划帐或银行保函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A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每延迟一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延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B 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每延迟一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5.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3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结束为止。
5.4 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合同约定的费用,则在履
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相应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6、 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并采用银行划帐方式支付。
6.1 乙方按照“采购清单”送货后,合同物资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收到乙方
下列完整单据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次“供货清单”的货款;“供货清单”中要求分批送货的,可在当批货物送齐后办理支付。
7、 质量标准
7.1 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7.2 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按最新的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 验收、质量保证及违约
8.1 验收标准
1)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达到本合同第7条的质量标准以及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
8.2 检验方法
1)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2)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3)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8.3 质量保证及违约
1)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
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货物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 合同货物质保期为该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6个月(或见采购清单)。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
题,由乙方在7天内修复或更换,修复不好或经过三次修复仍不好应给予更换,如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修复而不予更换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货物合同价10%的违约金。如更换货物的,乙方更换货物的质保期应从该更换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重新计算。
3)乙方保证按照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交货,如有延误,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非甲乙双方同意
延迟交货外,否则乙方每延迟一周,按延迟交货的货款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一周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计算。误期违约金额超过货物总价的5%,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
4)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履行其服务承诺。
9、 不可抗力
9.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
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
(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10.1 争端的解决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
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
10.3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份仍应继续履行。 11、
11.1 其他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
件(包括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期。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11.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电话: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鉴于甲方承包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工程,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规格及单价
钢材规格和生产厂家由甲方指定,价格及数量规格见后附表,本价格在合同签字生效日起25日内如遇市场价下调乙方价格同等幅度下调,市场价格上涨时甲方不予调整,还按本合同执行,钢材由乙方组织运输,钢材到甲方场地后由甲方组织卸货。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钢材必须是甲方业主准入生产厂家的产品,并且复核现行国家的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出售的钢筋随车提供该批钢材的产品质保书以及相关资料。
三、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完成甲方采购清单所需钢筋(采购清单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采购清单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提供钢筋采购清单,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购清单供货。
五、运输及交货地点
运输由乙方负责,交货地点为:
六、计量方式
1. 螺纹钢:按钢筋理论单位重,计算重量(验尺);
2. 线材:按过磅计重,以甲方磅站计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
乙方每供货满200吨,甲方应按应付款(在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及钢材质量保证书后五个有效日内支付)。乙方在供货期限内将按甲方所需全部钢材(采购清单)运到交货地点,并且提供全部有效发票及钢材质量保证书后五个有效日内结清货款。如果乙方未在供货期限内完成,甲方有权拒付已交付货场剩余的5%货款。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进场,对已经进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清理出场,或由甲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不负担该材料款。
2. 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时,有权向乙方索要发票。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保证材料合格,若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质量事故,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运输过程中,应遵循环保部门对环保方面的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若因乙方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叫破坏,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政府对超限超载的管理规定,不得超限超载运输,否则由此造成道路破坏及相关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安全负全部责任,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在甲方付给材料款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有效发票。如甲方未在规定的五个有效工作日付款,从第七个有效工作日开始按当期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乙方若违约,应承担对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合同期间若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及合同有效期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