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通用3篇)
根据《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租车双方合法权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说明
1、甲方应为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分社);乙方应为交通部门审批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旅游车辆出租单位。
2、如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大小,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甲方应做好协助工作。
3、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以《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为准。《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车辆状况
车型 正座 (不包括司机)加座 ;数量 辆;
三、合同期限及租金
暂定租用期自 年 月 日起使用至 年 月 日止;预计 (年/月/天),每天车费 元,其中空驶费用 元,停留费用 元,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需预付 元给乙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 %(大写: 元整)。余款行程结束付清。甲方租车如需延期,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优先权续租;
总计租金: 元/辆;总费用: 元(大写: 元整)。
备注:住宿费由 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 负担。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承担乙方司机在行程计划内的食宿。
2、甲方应提前 天预约订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加盖印章,并由经手人签字。
3、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车辆,不得超员。
4、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旅游者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旅游者宣传交通法规。
5、甲方有义务向旅游者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旅游者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旅游者索赔。
6、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7、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做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随带无关人员上车(包括亲朋好友)。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
3、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
4、乙方应保证出车司机驾照齐全、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
5、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6、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 分钟抵达指定地点。
7、连续行驶在 公里(高速公路 公里)以上的,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双驾驶员,保证在连续驾驶 小时后休息一次,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9、承担租赁期间汽车日常维修费用,但除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毁损、灭失的外。
六、结算方式
用车结束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要求变更行程的,应在出车前 日内通知乙方,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2、甲方取消租车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的违约金。
4、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旅游者投诉的,乙方应承担租车费的 %:
(1)车内卫生脏、乱、差。
(2)空调不能使用的。
(3)乙方司机在行驶中恶意急起急停,车辆颠簸严重的。
(4)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停放指定位置的。
(5)旅游者在约定时间内返回,乙方司机不到岗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6)未经甲乙双方同意,司机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5、乙方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6、因乙方车辆故障或乙方司机对线路不熟悉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承担租车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
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机场、码头、车站等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交通事故由乙方车辆故障或司机责任引起的,乙方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应督促司机按照用车计划单的约定行驶车辆,导游或旅游者擅自要求变更行程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如对方强行要求司机进入危险地段或进行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后果的,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解除情形
1、提供虚假信息;
2、承租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
3、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上述情况时;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其他
1、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合同约定内容未尽事项,完全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甲方:湖北省道 乙方:中国XX公司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承运人责任_____的要求和精神,分散我省道路客运承运人的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广大旅客的根本利益。按照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鄂运管运[_________]186号文第六条规定,经甲方以邀标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乙方以竞标的形式取得独家承保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资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湖北省内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统保业务范围 (一)统保对象 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 (二)统_____种 甲方在保监会备案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_____(条款详见《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_____统保方案》 (三)统保标的 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的客运_____全部座位
二、统保标准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设定5档责任限额,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各档限额对应_____费如下:
每座责任限额
4万
7万
14万
20万
30万
每座_____费(元)
70
100
200
280
420
每车_____费 =(核定座位数- 1)╳ 每座_____费 累计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_________承运人投保_____座位数之和_________4万元责任限额档仅适用于农村线路
三、业务流程 (一)客运经营承运人凭行车证至指定的乙方网点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并交纳_____费。乙方可在各地运管部门办公地点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派专人现场办理承运人责任_____。 (二)车主凭乙方出具的_____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在运管部门办理有关营运的相关手续。 (三)_____单、_____卡在运管部门登记、备案。 (四)被_____人索赔时须提供_____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复印件。
四、责任义务 (一)甲方应组织、督促省内客运经营承运人按全部座位数(除司机外)向乙方投保承运人责任_____。乙方按_____合同及_____单的规定出具_____单并承担_____责任。 (二)甲、乙双方不定期召开研讨会、业务拓展会,共同研究道路客运行业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散的方式和措施。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减少险情的发生。 (三)乙方应每年举办一次_____及相关知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对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省内大型客运公司主要人员进行_____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咨询,使他们掌握_____和风险管理知识。 (四)甲方须督促各经营者依法投保并协调运管机构依法对未投保的企业进行处理。 (五)甲乙双方每年应不定期组成联合调研组,了解各市州承运人责任_____统保执行情况和_____事故的理赔情况。 (六)对于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乙方理赔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查勘、理赔指导,保证在被__________发生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查勘以及快速、合理赔付,甲方有权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第三方提供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八)为了密切双方的联系与合作,双方应以文件形式将双方各级机构的联系人员名单下发各自的分支机构
五、信息沟通 甲、乙双方应加强业务信息的沟通,乙方定期向各市州运管机构及省运管机构提供已办理投保_____的日期、金额、数量、牌照号及事故理赔情况。甲、乙双方于每季的第一个月的20号前核对上季的业务数据,于次年元月20号前核对全年的业务数据。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三个年度内,在甲方的组织推动下,由乙方独家承保全省客运承运人责任_____。 如中国保监会、交通部对承运人责任险另有规定,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修订。否则协议自行解除。
七、协议的调整及解除 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职责,对方有权解除协议。
八、费率调整 本协议所列的_____费率为协议生效后第一年的_____费率。由于是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承运人责任_____,承运人责任相关风险和_____公司的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为了促进我省承运人责任_____业务的健康发展、以合理的成本有效地为我省承运人分散经营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实行统保的三个年度内,实行费率调整办法。即:在上一个_____年度结束后,将根据全省承运人责任_____的经营情况对次年统保费率进行调整。若_____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较少,导致_____公司上一年度经营产生较高盈利,则适当下调统保费率;若_____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较多,导致_____公司上一年度经营出现较大亏损,则适当上调统保费率。
九、争议的解决 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武汉_____委员会_____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中国人民财产_____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章) 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签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拥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 号- 号,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 。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车身颜色 ,***号 ,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 万元,《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日期 年 月 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在本合同内,乙方使用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属于甲方,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第三条 承包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代收缴的税金) 元。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乙方为其营运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者责任险,车上乘客险。保险期满后,乙方要按时续保,延误保险时间,机动车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保障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燃油费等有关营运成本和各种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更不能转卖营运车辆,若要转卖车辆必须报请甲方同意,需一次性缴纳过户费5000元给甲方,其它各部门需要的各种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但不包括经营权证、道路运输证、车牌号等)由乙方按照规定处理。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驭员必须经运营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驭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按规定与甲方、乙方签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协议,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费,根据经营需要,要求乙方适时对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车上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按规定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违返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律法规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车辆。
(二)甲方的义务:
1、做好驾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2、协助乙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3、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4、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安全和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5、受理和处理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服务质量的转办事项。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车经营,享有扣除营运成本和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并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并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甲方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营运车辆。
5、完成由甲方调度的重大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明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和质量信誉考核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有关活动和安全培训。
3、按时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出租汽车内外设施、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严重违反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符合国家和省其他限制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规定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被行业管理部门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且采取了中止、减少、调整经营权措施的;
(二)甲方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甲方管理混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甲乙双方单方面不得依据本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擅自倒卖转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并收取乙方违约金5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经定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全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运管处备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