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精选3篇

财政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通用3篇)

财政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xx市物价局转发xx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x价发〔20xx〕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发改局局长任组长,物价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价检查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制定了《xx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任务和目标、检查重点和时限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及相关文件,吃透政策,把握要求,为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扎实开展工作

按照《xx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本次专项检查分为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整改规范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暗访调研,了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收集监管建议。同时要求各涉企收费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对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查找问题,按时报送自查总结及相关表格。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二是开展重点检查。根据省市检查重点,县发改局(物价)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公安、交通、住建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严格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开展好重点检查工作,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分析,认真总结,研究治理思路和对策,扎实整改规范,确保我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助力营商环境改善,促推县域经济发展。

财政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根据xx县财政局xx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x财综〔20xx〕x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财务、资源等相关股室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对我局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x财综〔20xx〕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我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原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征收标准为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对近年来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按照规定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对征收标准为零的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的收取目录清单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无清单之外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三是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林业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委托中介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行为,也无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基金征收标准为零以来,极大的方便和减少了农户和企业负担,但是该征收项目一直保留,只是标准为零,建议为进一步减轻农户和企业负担,直接取消基金收费项目。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对已经取消或标准为零的项目,加强监管,不得出现乱收多收的情况,将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财政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3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xx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xx市水土保持条例》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县矿山、企业、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我中心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号)、《xx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xx〕号)的文件标准征收,现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我中心对xx县6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全年收费金额62.87万元,全部上缴财政集中专户。20xx年我中心对xx县3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全年收费金额24.25万元。其中上缴财政局集中专户8.28万元,上缴税务局15.97万元。

二、存在问题,近年来由于我县大部分企业关停、资金短缺等方面的原因,未能及时缴纳补偿费。

三、下一步工作,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增强生产建设项目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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