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精选8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体同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增强服务观念和大局意识,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要求,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政府
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节约了大量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堵住了腐败的漏洞,树立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实际完成采购支出总额为15000万元,节支率为12%。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了全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明确了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范围和操作程序,规范了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积极宣传解释《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我县制定的有关管理措施,让预算单位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对政府采购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
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专门下发了要求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文件,要求预算单位认真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并对各单位提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查批复。待计划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采购计划,办理采购事项。
三、推行政府采购网络化管理。
按照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要求,安装并试运行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的实施,提高的预算单位采购业务办理的工作效率,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对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审核单位月度采购执行计划,认真审核并合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对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程序报批。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定期考核采购业务办理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要求退出我县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加大对参与招标供应商的监管力度,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禁止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1)认真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严格采购计划执行管理,合理确定采购方式。(2)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凡条件允许的采购项目都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积极推广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节减财政开支。(3)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采购供应商的监管,防止采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今年上半年,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德阳实施“一三五八”重大发展战略的中心,以“规范、高效、廉洁”为目标,在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上花大力气,在重点项目采购组织上下狠功夫,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1-6月,市级组织政府集
中采购150余次,采购预算6828万元,采购总额6331万元。同时,采购中心党支部“七.一”还荣获市政府办机关党委授予的“先进党支部”称号。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全力服务灾后重建
我中心高度重视灾后重建相关项目采购,一方面做到主动服务、精心组织。在接收到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的第一时间,主动同采购人衔接联系采购需求,认真做好意见征求、标书制作、信息发布、开评标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采购方案既利于有效降低价格又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灾后重建资金用得其所。上半年,共接收灾后重建计划8个,涉及预算金额568万元,其中包括预算规模140万元的市环卫处垃圾车,预算规模75万元的市口腔医院电梯,预算规模185万元的市交警支队信号灯等交通设施,预算规模147万元的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系统前端检测站系统等项目。特别是加班加点组织了地质灾害防治系统前端监测站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确保了在主汛期前省、市高度关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相关软硬件设备的及时配套到位。
二、切实抓好重点项目采购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市政工程、民生、安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项目采购。一是市政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162万元的灯杆灯具,预算规模80万元的橡胶减速梗等交通设施,预算规模184万元的小旅馆管理系统,预算规模168万元的绿化植物,预算规模50万元的灭鼠灭虫服务,预算规模85万元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等项目的采购。二是民生、安全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300万元的市委组织部第三批远程交易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预算规模1534万元的公安局业务装备,预算规模426万元的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等项目的采购。三是防灾减灾应急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123万元的综合应急指挥系统,预算规模90万元的.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中心电梯等项目的采购。同时,还组织了预算规模92万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施设备,预算规模230万元的交警场地考试系统,预算规模177万元的公路微机收费管理系统,预算规模84万元的市级数据平台建设等项目的采购。在采购执行中,采购中心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发布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转达意见,衔接制作标书,项目组织有序,评审工作严谨,做到了既讲效率又体现效益。
三、加强定点协议供货日常规范管理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中心发文分别从采购人、供应商两个方面对定点协议供货予以规范管理。一是明确采购人确定供货商程序。采购人在向市财政局申报通用办公设备定点协议供货《政府采购计划表》之前,应就拟采购的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在同类同档次产品各品牌之间以及同品牌各协议供货供应商之间,向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同时进行询价比较,以有效最低报价者成交,避免协议供货价偏高的情况。二是要求品牌商按季度报送《定点协议供货清单、报价表》。所报送的协议采购价不得高于川内其他市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和市场平均价。三是公布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限价。为提高协议供货的透明度,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及时发布由生产厂家或总代提供的通用办公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其限价等信息,方便采购人选择并接受其实时监督。四是加强对协议供货执行的跟踪管理。对发现或经采购人等反映的供应商不规范行为将协同监管部门严肃处理,如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作不良行为记录等。
四、夯实业务工作基础
(一)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按照中心编印的《德阳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管理,细化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特别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堵塞在实践中发现的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收到明显效果,比如对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信息公告与需求预公告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后接着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正式谈判文件立即组织谈判。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一、工作经验总结
1.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统一的审核工作流程,另外通过外出考察,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取经学习,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区内统一格式的标书及合同文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在其指导下完善审批手续,简化操作步骤,实现了工作的简单高效。
3.严格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
4.加强监督工作。我们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计划申请等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纪委、审计及财政部门留档备案。
5.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工作中的问题
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
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
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
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
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今后的工作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适合我区工作的新方法。
加强宣传,使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从思想为源头,更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工作,实现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出台采供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发布、供货商投诉机制。另外积极联系交易中心,形成交易中心、区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的良性互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20xx年以来南皮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够项目26个,采购总额2543万元,节约资金295万元,节支率10、4%。(其中:评审项目14个,审定金额1526万元,审减金额275万元,审减率15、26%;政府采购项目14个,采购金额1017万元,节约资金20万,节支率1、93%。)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南皮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协议》、《南皮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月报制度的规定》、《车辆购置协议书》等制度。今年以来,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我们又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廉洁服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服务制度问题。
二、制定政府采购计划,按月统计上报
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编制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各预算单位每月填报下月采购计划,对没有报预算及计划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批复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临时采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批复后方可执行。定点采购单位每月报送商品目录及价格,以便于采购办进行分析以进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
要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发挥其“节约资金,防范腐败”的作用,成为“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员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在日常采购活动中要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采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
为了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作用,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纪检法制部门都会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参与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发事宜。
对于每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后期审计小组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审计。定期组织纪检、法制、审计部门及部分采购单位人员对定点单位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审计,对于价格偏高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四、广泛发布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一律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在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扩大招投标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外,还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供应商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
五、从实际出发,多种采购方式并用
我们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多种采购方式并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性价比作为确定中标的主要标准。同类规格、性能的,看谁价格低、服务好;同等价格的,看谁质量好、性能优;同类规格、同等价格的,看谁的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售后服务有保证。
二是对于数额较大、影响面广、对商品的时间要求宽裕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是对于一些时间要求紧、品牌、规格型号比较统一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六、注重评委管理,做到逢“招”必“抽”
鉴于目前我县专家库人员数量不多,涉及行业也偏少的情况,我们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扩大专家库人员。所有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全部在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比较专业的招标项目,统一去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抽取专家,采购单位及采购办均不能直接与专家接触,专家在开标前一小时才能了解招标内容,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七、开拓创新,招标过程实现全透明
在招标现场,我们利用投影机展示招标全过程。主要程序是计算机提前设置好计算公式,先由各个专家评委进行分项打分,然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委分数依次录入计算机,每个评委所打分数全部由屏幕一个一个展示出来,待全部分数录入完毕后计算机将评分结果在屏幕上展示给供应商。当场由主评委宣布中标结果。这种开标方式真正实现了完全公开透明,无论专家、采购单位还是供应商都对此无不赞同,落标供应商对全过程无任何异议,因此没有出现过投诉现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
八、加强学习培训、廉洁自律及思想素质教育
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20__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__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85次(其中:公开招标42次、邀请招标25次、询价采购18次、其他采购方式2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98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0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0万元,平均节约率9.2%。采购资金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__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
2、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东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实施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3、签定合同。无论部门集中采购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活动后都必须签定合同,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4、履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组织有专家参加的验收小组,对供应商的履约进行验收。验收方成员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存档;
6、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行为
为了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抑制公务用车保险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同五家东昌区政府采购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商业险的优惠率为30%,要求各定点保险公司严格按合同执行,为各参保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1、树立了服务观念。《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为了强化财政部门的权利,而是要求财政部门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
2、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
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思,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尚未实现采购品目的完全纳入。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政府采购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20__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做大政府采购规模,巩固政府采购成果一是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以及各项财政公共基础投入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三是加强定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定点供应商20__年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采购成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
(二)会同局里其他科室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各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我们的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三)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明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为规范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府采购网站。
20__年以来南皮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够项目26个,采购总额2543万元,节约资金295万元,节支率10、4%。(其中:评审项目14个,审定金额1526万元,审减金额275万元,审减率15、26%;政府采购项目14个,采购金额1017万元,节约资金20万,节支率1、93%。)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南皮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协议》、《南皮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月报制度的规定》、《车辆购置协议书》等制度。今年以来,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我们又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廉洁服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服务制度问题。
二、制定政府采购计划,按月统计上报
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编制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各预算单位每月填报下月采购计划,对没有报预算及计划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批复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临时采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批复后方可执行。定点采购单位每月报送商品目录及价格,以便于采购办进行分析以进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
要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发挥其“节约资金,防范腐败”的作用,成为“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员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在日常采购活动中要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采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
为了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作用,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纪检法制部门都会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参与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发事宜。
对于每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后期审计小组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审计。定期组织纪检、法制、审计部门及部分采购单位人员对定点单位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审计,对于价格偏高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四、广泛发布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一律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在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扩大招投标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外,还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供应商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
五、从实际出发,多种采购方式并用
我们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多种采购方式并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性价比作为确定中标的主要标准。同类规格、性能的,看谁价格低、服务好;同等价格的,看谁质量好、性能优;同类规格、同等价格的,看谁的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售后服务有保证。
二是对于数额较大、影响面广、对商品的时间要求宽裕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是对于一些时间要求紧、品牌、规格型号比较统一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六、注重评委管理,做到逢“招”必“抽”
鉴于目前我县专家库人员数量不多,涉及行业也偏少的情况,我们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扩大专家库人员。所有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全部在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比较专业的招标项目,统一去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抽取专家,采购单位及采购办均不能直接与专家接触,专家在开标前一小时才能了解招标内容,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七、开拓创新,招标过程实现全透明
在招标现场,我们利用投影机展示招标全过程。主要程序是计算机提前设置好计算公式,先由各个专家评委进行分项打分,然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委分数依次录入计算机,每个评委所打分数全部由屏幕一个一个展示出来,待全部分数录入完毕后计算机将评分结果在屏幕上展示给供应商。当场由主评委宣布中标结果。这种开标方式真正实现了完全公开透明,无论专家、采购单位还是供应商都对此无不赞同,落标供应商对全过程无任何异议,因此没有出现过投诉现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
八、加强学习培训、廉洁自律及思想素质教育
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20__年1-11月,中心在市财政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基本法律,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严格工作程序,规范申报制度,与核算中心共
同协作,杜绝单位逃避采购、违规操作等行为。
20__年1-11月工作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明办事,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民办事。
中心明确科室内部人员工作职责,与财政局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法律法规办理业务。采购过程中做到廉洁自律,不要不拿,尽心尽力服务于社会。热诚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提供平台,认真解除供需双方发生的纠纷,热情服务到我中心办事的各方人员,认真耐心的对待来访工作人员及供应商,解答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程序。中心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急需方之所急,常常为满足需求方的时间需要,放弃休息时间为采购单位购买物资。采买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20__年进一步完善了采管分离工作机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红政办发[20__]2号、开政办发[20__]12号、开政发[20__]43号等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中心严格执行采购申报制度:资金是否落实必需由财政局主管科室负责人认可,加盖科室公章方为有效。一般物资采购严格按照管理科审批采购方式进行,审批程序完备的申报采购项目中心才给予办理采购手续。特别在公务、专用制服、移动电话、空调机的采购上,坚持按照纪委监察部门批准,采购管理科核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中心运作执行采购的工作机制。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形式以集中采购为主。采购方式采取以下几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协议供货六种。凡是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根据单位轻重缓急程度,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在时间上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经采购管理科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在采购过程中,邀请纪委监察、技术监督、工商部门、采购管理科、采购管理委员会代表及公证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20__年开展上网公告招标信息业务,中心发布公开招标采购信息51条,成功实现货物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业务4笔,公开招标采购金额895.67万元(含协议供货成交金额);实现竞争性谈判6次,成交金额410.91万元。
20__年实施19个包19种产品,多个品牌公开招标的协议供货方式采购。20__年1-11月,共完成协议供货228次。通过一次招标,多次采购的采购方式,满足了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对时间上的要求,节约了大量的物力财力,更好地取得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缩减招标和采购成本。协议供货方式减化了大量审批手续,及大地提高办公效率和采购工作的服务能力,对采购工作的改革创新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采购制度及车辆保险制度。
在公务用车采购环节上,严格执行云办发[20__]25号、红办发[20__]50号、红财采[20__]4号文件精神及我市采购公务用车的有关审批规定,按时汇总上报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1-11月采购车辆39辆,采购金额564.32万元。20__年1-11月,财政统保车辆共358辆,其中车辆315辆,摩托车43辆,全年预算支付统保费用162.35万元。根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20__年一至三季度已支付统保费金额134.83万元。
20__年1-11月取得的工作成绩:
20__年1-11月份,共完成采购692笔,采购预算金额3,052.5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822.44万元(其中预算内2,239.65万元,预算外171.46万元,自筹资金411.32万元)节约资金230.15万元,节约率为7.54%。采购数量比上年全年增加82笔,采购金额购增加534.33万元。采购金额按组织形式划分为:集中采购金额2535.7万元,部门集中采购金额286.73万元;按采购方式划分:公开招标金额895.67万元,占采购总量的32%,比上年全年增16.64万元,增长2%;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大幅增加,采购金额410.91万元占总采购量的15%,比上年全年增257.97万元,增长169%;询价金额1290.78万元,占采购总量的46%,单一来源采购225.08万元,占采购总量的8%。根据采购项目分类:
一、货物类采购2578.48万元。(其中计算机431.63万元,采购数量836台;车辆39辆,采购金额564.32万元);二,工程类采购180.22万元;三、服务类采购63.73万元。
存在的问题:(1)各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性不强,没有确切的年度采购预算,都是随要随买,形不成批量,致使政府采购工作多次重复,增加采购成本,采
购方式只能以询价方式处理,这也是询价采购方式采购金额比重较大的原因。(2)政府采购基础工作薄弱,政府采购工作的社会、经济效应不高。由于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加上我市采购限额比较低(批量1,000元就必需办理采购)采购次数增加,内容繁多,不能形成规模采购,致使政府采购工作的社会、经济效应体现不大。(3)由于我市20__年以来未出台采购目录文件及采购政策文件,电话询问或上门询问采购方面问题的人员比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的正常业务办理时间。办理业务的人员时常出现排队等候的情况,严重影响中心的办事效率:(4)个别采购单位不能及时完善采购手续,采购申请交到政府采购中心后,经过询价认可,最后确定供应商供货,但验货合格付款后,不能及时将发票复印件送交政府采购中心,甚至打电话询问,也是迟迟不来办理,致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
20__年1-11月工作在市财政局领导的关心下,在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已顺利完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与相关科室,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共同解决。中心将一如继往,树立服务于大局的意识,为采购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努力。
今年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有效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实效。截止6月底,区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671、25万元,采购次数78次,节约资金230、3万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印发了《西峰区20xx年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这些办法的出台,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了政府采购。
二、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
我区在实施政府采购以来,逐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由原来的三大类扩大到十四大类,主要涉及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装饰、清洗,标志服装(金额在500元以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金额在100元以上),网络建设,办公家俱,图书资料(金额在1000元以上),医疗器械,冬季取暖用煤,房屋维修(金额在10000元以上),公务用车,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购置、维修项目及大宗的低值易耗品,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源建设等项目。
三、严把政策关口,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坚决杜绝车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在车辆的购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政策办事,实行“两审三控”制度,保证和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有效地遏止了公务用车消费过快增长,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实行专人负责、定期集中统一上报。凡新购、过户车辆,必须先由采购办逐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才能提交分管局长审定并签署意见,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方可办理。
四、强化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分管领导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五、创新采购办法,政府采购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我区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20xx年签订了区直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20xx年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为基础。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对办公用耗料和印刷品等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114家销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三是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六、丰富活动载体,狠抓商业贿赂专项整治
一是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仍然缺乏政府采购意识,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现象。二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尚未分设,制约着政府采购监管、采购职能的充分发挥。三是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在面对一些要求比较特殊的采购项目时,缺乏专业人才。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努力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