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精选16篇)
★ 奖励(以分计算,每分为一元人民币)
店内每月进行“优秀员工”的评比,将给予当选者精神及物质奖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也会得到店内嘉奖,奖励方式有:通报表扬,现金奖励,晋职加薪等.
1. 工作勤奋,品德优良,维护集体荣誉,有具体表现者,10分
2. 提供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客人表扬者,10分
3. 在酒店组织的各项技能比赛成绩优异者,10分
4. 拾金不昧者,奖10分
5.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店内采纳实施,使店内效益增加明显者,奖50分
6. 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10分
7. 见义勇为,奋不顾身抢救,保护店内财产,维护店内利益者,50分
8. 有其他优秀事迹,足为其他员工表率者,奖20分
9. 店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较强,考核达标者,奖30分
★ 处罚(以分计算,每分为一元人民币)
1.考勤处罚:
1.1以点名时间(早上9:30 下午4:30)为准,晚到者,视为迟到,扣5分。
1.2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经店长批准签字而无故没有到店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的工资。扣10分
1.3员工因有事需向店内请假.请假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签字生效者方可视为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工资,一天扣发奖金的10%,并不参加当月优秀员工评比。.
1.4因病请假,请病假者须出示医院的病假证明,病历,处方签,医药发票,病假扣除当天工资,一天以上不参加优秀员工评比。
1.5员工因有事,在上班中途擅自离开店堂,未经书面请假批准者,视为早退,扣5分;早退时间超过半小时者,视为旷工一天.
2.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将给予1分处罚
2.1规定时间内清洁卫生未完成者(上午9:30,下午5:30),扣1分
2.2摆台不整齐者,扣1分
2.3备餐柜上有除菜单、纸盒、零点单以外的其他物品或上述东西未备齐者,扣1分
2.4桌上无烟灰缸或烟灰缸不干净者,扣1分
2.5上班时间靠在备餐柜、墙壁上者,扣1分
2.6无故离岗.串岗.扣1分
2.7上班时未按规定着工装(上衣是工作服,裤子7分以上),扣1分
2.8上班时间未戴头花者,扣1分
2.10工作时间内吃东西,闲聊,打闹者,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者。扣1分
2.11接打私人电话超过两分钟者.扣1分
2.12上班时处理私事,会客等.扣1分
2.13未经店长批准私自调休或换班者.扣1分
2.14不遵守店内规章制度但情节轻微者.扣1分
3.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5-10分处罚。
3.1工作时间睡觉或消极怠工.
3.2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等活动.
3.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3.4偷吃,偷拿酒店的食物,饮料等物品.
3.5对客人或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不良影响.
3.6隐瞒或无视客人投诉.
3.7不服从领导安排,拒绝或不按规定完成领导指派的工作.
3.8伪造病假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3.9一个月内连续累计3次迟到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辞退(开除),视情节严重并给予50-200元罚款.
4.1蓄意破坏酒店设备,设施和资料等财产,造成较大损失.
4.2聚众闹事,参加停工或非法罢工活动.
4.3违反酒店安全制度,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4.4遗失或向他人泄露店内内部机密文件技术等.
4.5盗窃客人,同事或店内财物,侵占店内财物等.
4.6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
4.7遗拾不报,或私藏遗物.
4.8玩忽职守,营私舞弊,使店内蒙受重大损失者.
5.本制度按实际工作情况增减
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及稳定发展。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合同制、临时工等所有员工。
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参考并整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
奖励与惩罚名称及范围:
1.表扬:范围:表彰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出色完成任务的`行为。目的:激励员工,提高工作动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责任主体:直属上级。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进行公示。责任追究:无。
2.奖金:范围:表现优异、创新,作出重要贡献的员工,可按奖励规定获得相应的奖金。目的: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层审批并发放奖金。责任追究:无。
3.警告:范围: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受到口头警告。目的:督促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责任主体:直属上级。执行程序:直属上级与员工当面交流,并做出书面记录并通报人力资源部门。责任追究:无。
4.降级:范围:员工的表现严重下降,任务完成质量低下等问题,会受到降级处理。目的: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处理,并经相应程序审批后执行。责任追究:无。
5.解除劳动合同:范围:员工以严重方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实行经济犯罪,将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目的: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合法权益。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程序:直属上级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处理,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责任追究:无。
以上奖励与惩罚制度执行时,应充分考虑中国法律要求和标准。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
公司应不断完善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公正、透明、平等的奖惩环境,激励员工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xx年 7 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 行政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 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 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二节 奖励
第十条 凡评为年度优秀员工者,将发放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第十一条 考评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住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住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9、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二条 奖励程序
凡评为优秀员工者,由行政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物业经理,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 处分
第十三条 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4、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5、当班时间禁止玩手机、看报纸。
6、丢失公司财物。
7、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8、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第十四条 乙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2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当班时间睡觉。
2、擅离工作岗位的。
3、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住户投诉时,与住户争辩、吵闹。
4、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5、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6、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7、不服从领导的指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8、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第十五条 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并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住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住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住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住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9、连续旷工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安排的。
11、私自在外兼职或伪造病假、事假。
12、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3、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4、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 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主管签发报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生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累计2次)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
3、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4、员工年度内被书面警告(累计3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比、评选,取消年终奖。
第十七条 处罚程序
员工有违纪行为,由行政部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物业经理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十八条 处罚的取消
员工在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物业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口头、书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诉。行政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广州群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日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内部员工的奖惩行为,明确奖惩的.对象、奖惩的认定标准、奖惩的内容、奖惩的责任主体、执行程序等,确保公平、公正、合法的奖惩体系,同时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包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明确制定者的责任主体,由人力资源部门统筹制定、经过企业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经企业法务部门审核并公示之后正式实施。
2、按照制定程序,召开制度讨论会议,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
3、综合前期调研的结果以及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初步制定。
4、反复修改完善,确定最终版本。
5、执行本制度前,需对所有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相关岗位职责、奖惩的监管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四、制度内容
1、奖励范围
奖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优秀员工、创造性工作、优秀团队、技术创新等。
2、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应当以员工岗位职责及工作表现为主要依据,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奖励公正、公平、合理。
3、奖励内容
奖励内容通常包括:奖金、物资奖励、荣誉证书、晋升、升职、加薪等。
4、奖励程序
奖励程序包括奖励的提议、审批、报批、公示、通知、发放等。
5、惩罚范围
惩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行为、违反纪律、违法行为等。
6、惩罚标准
惩罚标准应当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惩罚公正、公平、合理。
7、惩罚内容
惩罚内容通常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辞退等。 8、惩罚程序
惩罚程序包括惩罚的提议、审批、报批、通知、申辩、处罚等。
9、责任主体
本制度规定责任主体为:企业领导班子、人事部门、各部门主管、职能部门、员工等。责任分工明确,监管有效,确保奖惩制度的顺利实施。
10、奖惩的责任追究
奖惩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对员工的奖惩进行责任追究。如有不公正、不合理的奖惩行为,责任主体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应当合法合规,否则一切奖惩行为无效,责任主体将面临法律责任。
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针,规范员工奖惩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权益合法,实现企业、员工和社会的共赢。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奖惩管理。
三、制定程序
制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确定制定的必要性及制定目的。
2.成立制定小组,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及法务部门的代表组成,起草制度草案。
3.组织全体员工对草案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
4.经过修改,由法务部门审核后,报经公司领导审定。
5.印发并组织实施,做好员工知悉、理解、遵守的工作。
四、奖惩制度的名称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五、奖惩管理制度的范围
本制度所规定的奖惩管理范围,包括员工在公司所发生的行为和工作表现。
六、奖惩管理制度的目的
1.促进员工工作效率的提升和工作质量的改善。
2.调动员工工作激情,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
3.塑造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形象,提高员工的荣誉感。
4.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减少人力资源管理争议。
七、奖惩管理的内容和执行程序
1.奖励
(1)奖励的种类
公司采用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如表彰、奖金、晋升、荣誉证书、工作经验分享等。
(2)奖励的目的和对象
奖励是为了奖励员工取得的优秀成绩和表现,激励员工继续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和形象。奖励对象为员工个人、团队和部门。
(3)奖励的内容和实施程序
根据工作性质和员工表现,制定奖励规定,明确制定奖励的条件、内容、方案、备选人选、实施程序等。
2.惩罚
(1)惩罚的种类
公司采取警告、罚款、降职、停职和开除等方式进行惩罚。
(2)惩罚的目的和对象
惩罚是为了纠正员工的错误和不当行为,督促员工自我约束,提高员工的自觉性和责任性。惩罚对象为违反公司制度和法规的员工。
(3)惩罚的范围和实施程序
根据工作性质和员工的违规行为,明确制定惩罚的条件、范围、方案、备选人选、实施程序等。
八、责任主体
1.综合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奖惩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
2.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和执行,对奖励和惩罚的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3.各部门
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工作质量,提出奖励和惩罚申请,并对员工进行奖励和惩罚。
九、责任追究
对于管理不力或不适当使用奖惩权力的人员,一经查实,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追查和追究责任。同时,为合法维护被惩罚员工的权益,员工可以提出申诉,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以上为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制定内容,公司应严格根据制度执行,实现企业、员工和社会的共赢。
医院是一个禁烟的环境,在控烟区禁止职工吸烟
1、医院控烟区内,禁止吸烟;不得有烟具烟蒂;
2、医院职工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内(外)吸烟区吸烟。
3、每位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
4、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做好入院病人的控烟工作。
5、禁烟标志醒目。病房楼、门诊部入口要求进入前熄灭烟火,并放置熄灭用的烟灰缸;行政楼、门诊部大厅、病房楼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等处张贴禁烟标志。
6、奖励
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通报表扬。 ②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各项评比给予优先考虑。
7、处罚
院内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扣发当月奖金工资100元,发现三次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80%,建议取消当年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科室负责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所在科室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8对于违规的病人、家属及其他来访者,全院职工应劝其放弃抽烟。
医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二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 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 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 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 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 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 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 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 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 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 50 元,以后每增加一 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 2 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 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 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 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 总额度的 50%扣发其所在部门的.当月效益工资。
六、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 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 处扣发该科室当月效益工资 30 元,每月累计。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 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科执行,同时 反馈到各违规科室,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八、定期对医院内小卖部、餐厅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 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 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 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 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 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 医院设立 “优秀无烟科室奖” 在医院开展创建 , “无 烟医院” 活动中, 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 年度奖励 500 元。
十一、 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发放证书, 加以表彰。
十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四、本制度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表现,明确奖惩标准和程序,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利益。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统一制定,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生效,发布于公司内部网站和公司公告栏上。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一、员工奖励制度
(一)范围:
所有公司员工
(二)目的:
1.激励员工创新精神,提高工作业绩;2.策略性地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工作积极性;3.培养员工的归属感和组织认同感。
(三)奖励内容及标准:
1.个人奖励:
(1)优秀员工奖:每年评选,每月一人,奖励500元;
(2)创新奖:对于提出、实现或改进业务流程,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奖励1000元。
2.集体奖励:
(1)优秀团队奖:评选年度优秀团队,每月一次,奖励20__元;
(2)全公司集体奖:对于全公司某个部门或项目取得卓越成果的团队,奖励5000元。
(四)责任主体:
领导班子、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评选标准、程序、奖金的发放方式和时间等,并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五)执行程序:
1.奖励评选时间:每年年底;2.公布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为一个月;3.颁发证书或奖金。
(六)责任追究:
对于评选方式、标准、程序等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二、员工处罚制度
(一)范围:所有公司员工
(二)目的:
1.教育员工,引导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2.维护公司良好的生产、办公环境;3.保证企业安全、稳定的运营。
(三)处罚内容及标准:
1.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视违纪情节轻重而定;2.记过:作为惩罚的一种轻形式,一般为书面警告;3.记大过:作为惩罚的较严厉形式,可能导致员工的升职或绩效考核上出现问题;4.开除:作为严厉惩罚的一种形式,通常是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会做出此类决定。
(四)责任主体: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处罚标准和程序,并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五)执行程序:
1.依据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2.针对不同违纪情节,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
(六)责任追究:
对于人力资源部门或处罚人员有滥用职权或违违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三、其他
(一)范围:所有公司员工
(二)目的:
1.建立完善的惩罚与奖励机制;2.强化员工责任意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3.全面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员工的工作素质。
(三)内容:
1.打卡迟到、早退、旷工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分类管理并采取惩戒措施;2.对于有出色表现和优秀工作绩效的员工,及时肯定并进行表扬;3.进行举报奖励,鼓励员工反映问题和建议,并考虑开展“员工提案制度”。
(四)责任主体:
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
(五)执行程序:
1.对于打卡迟到、早退、旷工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采取分类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2.对于有出色表现和优秀工作绩效的员工,及时肯定并进行表扬。
(六)责任追究:
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员工在参与此项规定时,应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规定的执行,做到守法、诚信、务实的工作态度。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奖惩管理,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制定并经过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向全体员工公布并在公司内部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
制度内容:
一、奖励政策
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出色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2.员工的奖励方式包括现金奖励、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3.奖励的级别和金额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得分进行评定。
二、惩罚政策
1.公司将制定相应惩罚制度,并在明确行为规范的前提下进行;2.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惩戒;3.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停职、降职、开除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4.惩罚政策的执行程序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责任主体
1.管理层应当对奖惩政策进行制定和实施,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2.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估,提出奖励或惩罚建议;3. HR部门应当对奖励和惩罚进行记录、通知和执行。
四、执行程序
1.员工行为未达到规定标准,应由部门经理等直接负责人提出书面警告;2.经过一定期限后,如员工未能改进行为表现,按照惩罚政策执行相应的惩罚措施;3.奖励的评定和发放应定期进行,保证及时性和公正性。
五、责任追究
1.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对于奖惩政策的制定和监管承担主要责任;2.如奖励或惩罚不公、程序不规范等情况,应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如员工对公司的奖惩决定存在异议,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诉和处理。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奖惩行为,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企业整体绩效。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制度的工作组成员;2.调研分析,收集有关资料,撰写工作方案;3.草拟制度,组织讨论,形成初稿;4.邀请相关人员、单位审核初稿,收集反馈意见;5.修改完善制度;6.制度公布、实施。
四、各项制度的内容
1.员工奖励制度
名称:员工奖励管理制度范围:本企业全体员工目的:激励员工,提高绩效内容:(1)奖励的种类:表彰、荣誉、物质奖励等;
(2)奖励的标准: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业绩突出等;
(3)奖励的程序:申报、评选、审批、公示等;
(4)奖励的执行:落实奖励制度,保证奖励公正有效;
(5)奖励的监督:奖励情况监督、督促执行。
2.员工惩罚制度
名称:员工惩罚管理制度范围:本企业全体员工目的: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内容:(1)惩罚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2)惩罚的`标准: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
(3)惩罚的程序:调查核实、听取申辩、审批决定、告知结果等;
(4)惩罚的执行:制定执行计划,落实各项措施;
(5)惩罚的监督:对惩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
3.奖惩管理的责任主体
(1)企业领导层:负责奖惩制度的制定、落实和监督;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奖惩制度的具体操作和执行;
(3)员工:必须遵守企业的奖惩管理制度。
4.奖惩管理的执行程序
奖惩管理的程序应明确、严格。 1)奖励:
(1)各部门定期报送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业绩突出等情况;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材料进行评选;
(3)企业领导层审批决定;
(4)公示结果。
2)惩罚:
(1)人力资源部门调查核实;
(2)听取申辩意见;
(3)企业领导层审批决定;
(4)告知结果。
3)追究责任:
对奖惩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失误、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追究责任。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奖惩管理制度的行为,企业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予以追究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奖惩制度,保证企业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企业形象。
(一)、消防安全由全体教职员工共同承担责任,每一个员工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承担,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
(三)、凡在公司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物,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
(2)、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4)、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3、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5)、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2、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安全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3、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4、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行为,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对于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违规行为给予惩罚,使员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于公司的影响,提高全员素质和工作效率,推动公司的发展。
二、制度的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三、制度的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人员制定,并向全员公告生效。
四、制度的名称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五、制度的内容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表现优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向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晋升等优秀员工的相应奖励。
2、优秀团队经过公司评分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向团队成员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相应奖励。
(二)处罚制度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相应处罚。
2、员工轻微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等相应处罚。
(三)奖惩制度责任主体
1、奖励制度责任主体:公司管理人员2、处罚制度责任主体:公司管理人员(四)奖惩制度执行程序
1、员工表现优秀,奖励程序:
员工表现优秀→公司评估→公示→奖励发放2、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程序:
员工违规→调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组织听证→最终处罚决定→执行处罚
(五)责任追究
对于不按照本制度执行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及到法律责任的案件将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雇主与劳动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以及实习协议的签订、合同变更和终止以及劳动报酬、工时和休息的相关规定。
2、《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保护、工资、 working hours以及经济补偿等方面的'内容。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具体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机构设置、执法程序、处罚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4、《行政管理法》:为行政管理活动提供了法律基础,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七、制度的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改。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公司有权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
5、奖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综合部提请奖励;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推荐奖励;
6、惩处: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违纪员工提请惩戒处理;所有员工如发现其他员工有违纪行为,有权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提出投诉和检举;
7、综合部负责对提请奖、惩事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认真复核、审查,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奖惩权限
9、奖惩处理决定的权限归总经理。具体程序为:综合部根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提请和其他员工的推荐、检举,进行审核,并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经有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
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罚分——扣罚操行考评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记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50%工资;
记大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工资90%或降职级;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
1、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
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
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一、目的与范围
1.1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员工奖惩管理的范围、程序,制定奖惩的原则和标准,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1.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二、制度制定程序
2.1确定制度起草组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制度起草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务人员、从业人员等组成。
2.2制定草案
起草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奖惩制度草案。 2.3征求意见
起草组征求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2.4工会和员工代表会议讨论
起草组把完善的草案报送工会或者员工代表会议讨论,并听取会议意见。
2.5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正式实施。
三、奖惩制度
3.1表扬制度
表扬制度是为了激励表现优异、工作出色的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转化为更好的工作成果。
3.1.1表彰方式
通过嘉奖、奖金、晋升、荣誉称号等形式表彰员工。 3.1.2表彰对象
表彰对象包括品德好、业绩优、工作质量高、创新精神强、突出贡献等优秀员工。
3.2惩罚制度
惩罚制度是为了教育和规范员工,保护公司的利益,防止员工违法违纪,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3.2.1惩罚方式
通过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形式惩罚员工。 3.2.2惩罚对象
惩罚对象包括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等员工。
3.3奖惩的执行程序
3.3.1表扬程序
表彰对象由自己的部门经理提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评选。一般情况下,一个月表彰一次,每次提名不超过10%的`员工,在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见证下进行表彰。
3.3.2惩罚程序
惩罚程序应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包括开除员工时要给予书面通知并返还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等文件,保障员工的权益。
4、责任追究
4.1表扬责任追究
因表彰不当造成的后果由提名人和公司主管负责,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4.2惩罚责任追究
因对员工错误判断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及时担负和弥补,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4.1 《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应当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足够的劳动报酬和合法的权益,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4.2 《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保护员工的权益,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
4.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规范员工行为,使员工知晓奖惩标准,并规定了员工的听证权和申诉权。
4.4 《行政管理法》
根据《行政管理法》的规定,企业有权制定内部规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应当规范奖惩程序,制定合理的奖惩标准,保障员工的权益。
五、其他
以上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和修订,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执行,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据奖惩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条奖励的条件、形式及程序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条处罚的种类以及形式
作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第一条轻微过失
1、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牌者。
2、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无故离岗十分钟以内者。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怠慢业主(用户)或在与其打招呼时置之不理者。
5、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6、安全管理人员非上班时间穿制服外出管辖区者。
7、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8、 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9、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10、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11、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12、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条中度过失
1、轻度过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无故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第三条严重过失
1、中度过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工作者;
9、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1、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亏空公款者;
14、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6、伪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8、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19、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
20、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从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者;
22、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
23、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4、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5、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6、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7、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过失处罚
过失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1、发生“轻微过失”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扣款5-20元;“轻微过失”重犯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同一过失屡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2、发生“中度过失”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中度过失”重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3、发生“严重过失”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递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5、凡发生以上过失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6、以上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上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五条处罚决定的签收
过失处罚由部门根据过失的事实表现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由失职的员工签字,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失职员工保管,一份由各部门每月上报工资单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