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的管理制度优秀(通用20篇)
(一)申请入住公司宿舍或住宿补贴的为啥如下:
1、申请人因工作需要,经公司安排调离现住址,且需租房住宿的;
2、已经入住员工宿舍的为啥;
3、申请人难道公司引进的为啥人才的;
(二)、住宿标准
1、部门主管,两人一间
2、夫妻双方均在公司任职的且符合入住条件的,夫妻两人一间
3、其他符合入住的为啥三人一间
(三)、住宿、退宿流程:
1、凡符合住宿条件的,厂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宿舍。所有住宿人员在入住之前,必须到厂部主管处填写《员工宿舍入住登记表》登记,办好钥匙、用具等领取、交接手续。
2、如因工作原因确实需要本公司安排住宿的,需本人填写《住宿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报批,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安排住宿。
3、退宿流程:不再具备住宿条件的,厂部主管经核实后下达《退宿通知单》,一周之后必须上交钥匙、用具等(钥匙丢失按10元/把,不得私自调换门锁和私自乱配钥匙),搬出宿舍,逾期不搬者,将按照50元/天的为啥收取住宿费。
(四)住宿租金与补贴
1、厂部员工宿舍租金标准700元/月1间。凡住厂部员工宿舍一律实行按月收取租金,每月从工资抵扣。
2、公司对于员工宿舍住宿人员进行补贴,三人间(含3人以上)的为啥员工每月230元/人;二人间每月350元/人。
(五)、水电使用制度
1、住宿的为啥除公司补贴,超出部分的为啥费,按同一宿舍住宿员工按登记入住的为啥分摊。
2、公司补贴每个房间电费为度;水费每人吨,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记日期分摊。每月1至5号公布上月使用水电费用,员工核对水电费用是否错误以便厂部主管更正,超出5号到次月调整。
(六)、夫妻双方带小孩的为啥规定
目前公司部分员工既要工作又要将子女带在身边照顾,这种做法公司不予鼓励,但难道考虑到生产实际情况,若员工符合以下者可以将子女留在身边进行照顾:
1、所有员工的为啥都不允许进入生产区,尤其是车间及办公室等工作场所,违者每次予给罚款50元;
2、员工的为啥在七周岁以下的为啥有专人看管;
3、所有入住公司的为啥无论长住还是暂住,都必须到行政部登记,并与公司签订“子女安全管理协议”;
4、在公司入住的为啥子女,公司每人每月收取50元的水、电等管理费。
员工如不符合上述仍旧带着小孩在公司居住的,公司将收取当事人难道每月300元的水、电等管理费用。
物业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为搞好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卫生、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维护公司的形象,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修养,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和内务卫生。不得有吵嘴、打架的不良行为。
二、宿舍必须坚持每天有人值日,负责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监督他人搞好内务卫生,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三、保持床上、床下整齐,床面平整,被子有凌角,床边不得挂衣服,行李摆放整齐划一、美观,床下除鞋子外,不得有任何杂物。
四、日常用品不得乱放。如洗脸盆、口盅、饭碗、毛巾、肥皂等统一整齐摆放。
五、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有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的要向队长汇报,经同意后方能留宿,并做好登记。严禁集体宿舍男女混住,如有不汇报,又不听劝阻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具体要求的起床时间起床,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闹,影响他人休息,班后外出一律执行请消假制度。晚上10:30时就寝,11:00时关灯。
七、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禁止在室内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
八、严禁盗窃行为和偷单车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作除名处理,并酌情交有关单位处理,单车禁止放在宿舍内。
九、自觉做好节约用水、用电。
一、管理目的:
随着工厂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夏季用电高峰期也即将来临,员工宿舍用电不规范现象增多,给宿舍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隐患。为加强银美工厂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塑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同时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美工厂所有职工宿舍。
三、水电使用安全管理:
1、银美工厂员工宿舍由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工厂由人事部会同电工每周五统一检查各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同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并及时反映给公司管理人员。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由宿舍长先向人事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工厂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公司对各宿舍安装用电计量表,制定电量考核指标,禁止在员工宿舍做饭。每月对各宿舍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合理用电,减少浪费。
四、水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每月月底由人事部会同电工负责员工宿舍的水电抄表工作,并监督宿舍用电情况。
2、员工宿舍水电费收取方式确定为:本宿舍电表实际计量分摊度数与公用水电费公摊度数相结合的核算缴费制度,发现有在宿舍做饭等现象,当事人每月补缴二十元电费。
3、每月宿舍水电费查表总度数减去各宿舍分装电表实际使用度数,剩余度数作为公摊额度,再加上本宿舍电表实际使用度数作为分摊,即为本宿舍员工每月水电费缴费标准。
4、宿舍水电费收取采用预收费方式;每月预收金额参考上月实际使用金额,多退少补。每月各员工宿舍水电费抄表度数和员工分摊金额在工厂告示栏公示,供全体员工监督核对。
五、管理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因员工违反水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3、凡住宿员工每月25日前必须按时上缴下月水电费预收款,预收款额度由人事部根据水电费实际情况确定。不按时缴费取消宿舍住宿资格。核算补缴实际水电使用金额后搬出宿舍。
4、辞职辞退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通知人事部管理人员抄录核算水电费,将水电费以现金形式缴至财务处后,方可结算本月工资。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
第三条 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
第五条 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
第六条 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 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 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 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6s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四) 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五) 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六) 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 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八) 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九) 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十) 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一) 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8:25关门;下午17:30开门;晚上22:45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第七条 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
第八条 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
第九条 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一条 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
第十二条 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三条 宿舍内配备设施 (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公司财产物品;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司内一切公共设施
第十五条 公司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在保安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并在门口会客室联络交谈,不得带入生产车间及宿舍内。
第十六条 公司住宿人员在休息时间内,禁止将其它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内。
第十七条 为确保公司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公司人员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的人工湖及河边垂钓、捕鱼活动。
第十八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总务组,由该组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
第十九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得依本公司员工手册 规定进行惩办、赔偿或取消住宿权。
一、目的:
炎热的夏季即将到来,公司决定在宿舍安装空调缓解高温季节,提高员工睡眠质量,为了合理规范空调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宿舍空调的使用和管理;
三、职权:
3.1管理部全权负责宿舍的全面管理;
3.2各宿舍长及责任人负责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落实,对宿舍安全隐患巡查和排除;
3.3宿舍住宿人员负责遵守宿舍管理相关规定,营造整洁、舒适的休息环境;
四、内容:
4.1宿舍住宿人员应爱护公物,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4.2宿舍空调及遥控器由宿舍长和责任人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宿舍长许可严禁使用;
4.3室内温度未超过30℃(含)禁止开启空调,室内温度依照室内温度、湿度计显示值为标准;
4.4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温度过低在睡眠中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4.5宿舍无人时严禁开启空调,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4.6使用空调时请关闭门窗,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大厅或阳台,烟头必须按熄再扔进垃圾桶内;
4.7空调出风口格栅板严禁手动调拨,如出现异常或异响应立即关闭并立即通知管理部主管,严禁私自检修;
4.8空调停用封存前由工厂电工保养一次,封存后未经管理部启封严禁私自开启。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公司职工住宅用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由财资科每季度从工资中扣缴,工资关系不在公司的人员由物业管理中心上门收取。职工电费按0.3元/度、水费按
0.4元/度收取,协解人员电费按0.4元/度收取、水费按0.5元/度收取,其他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2、公司内承包单位、经济实体,如车队、液化气公司,所使用的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使用部门到财资科缴费。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3、公用楼梯间及过道的路灯,只允许使用40W以下的灯泡,
4、对拖欠水电费的用户和部门,物业管理中心提前书面通知到用户和部门,送达五日后仍不补交清的,由物业管理中心停水停电。
5、物业管理中心按季抄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6、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安全用电、用水的监督和管理,对私搭乱接、偷用水电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杂物房用电要注意安全,按规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不能开长明灯。如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违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8、物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努力做到“计量准确、收费合理、服务到位”。
水电是生产、员工工作和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生产、员工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全体职员工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行政部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厂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行政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公司、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行政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宿舍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检查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行政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各部门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以旧换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二)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三)公共场所水、电设施自然损坏,由行政部门及时申报,经总经理处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
第六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0.1元/瓦罚款。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安全隐患或已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一)所有人员必须按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如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综合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宿舍、厂区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
第七条办公室、宿舍、车间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用电,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保安员等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节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造成损坏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部门和检举人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行政部门规定,统一由财务部分发。
第九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条件
1、在市区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二)员工离职,包括:
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等,应于离职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和搬家费。
(三)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水、电、气及门户管理;
2、保管住宿员工的紧急联络方式,以备急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或经理(店长):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重大;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重病,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五)对所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公司主管和店长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八)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室内严禁吸烟;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穿的`衣服、鞋帽必须放入柜内;
7、洗后的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8、使用电视机、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11、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5、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清扫;
16、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牌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十)住宿员工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店长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盗窃行为。
(十二)住宿员工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衣柜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检查。
(十三)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员工办理暂住证,费用由员工承担。
一、建立公司质量管理网络,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管理处必须设立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质量管理部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工作,接受质量管理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以加强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项目管理处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质量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及时开出不合格报告予以纠正;
2、负责ISO9001:20xx质量体系文件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并对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不适用的质量体系文件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修改、改进建议;
3、对本部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月、年统计、分析并上报质量管理部或分公司;
4、负责在本部门跟踪落实内部审核不合格项及质量管理部开出不合格报告的整改情况;
5、定期参加由质量管理部召开的质量工作座谈会;
6、负责跟踪落实及反馈质量管理部安排工作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
7、掌握物业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制定本部门ISO9001:20xx质量体系文件年度培训工作,并按计划实施;
8、接受质量管理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9、质量监督员的设立和更换必须经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
二、以分公司为单位,建立分公司外部和内部双层质量监督制度,即建立公司对各分公司的质量监督制度和分公司内部质量监督制度。
(一)公司对各分公司的质量监督制度
1、公司定期质量考核
1)考核组织和时间 公司定期质量监督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每半年一次,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质量管理部确定,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2)考核范围、内容和方式 公司定期质量考核范围包括所有分公司及管理处;考核内容及具体标准详见《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见附件1、2);考核采取突击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分公司及管理处,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对考核时间及行程安排进行保密。
3)考核要求 考核小组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考核人员交通及食宿由公司统一安排解决,不得接受分公司或项目的宴请。 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计考核人平均分为管理处考核得分;分公司只有一个项目的,该项目管理处得分即为该分公司考核得分;分公司有二个以上项目的,各项目管理处得分的平均分为该分公司考核得分。 无特殊原因,被考核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质量管理部予以书面通报,对于发现问题由质量管理部发出整改通知,各分公司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督促责任部门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检。经复检,发现整改工作未完成的,由质量管理部再次发出整改通知,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下次考核中给予扣分。
5)奖惩制度 分公司及管理处考核结果与分公司及管理处负责人当月工资挂钩。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当月工资上浮10%;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但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当月工资上浮5%。 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当月工资下浮10%;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但高于75分(含75分)的,当月工资下浮5%。
2、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 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由质量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质量管理部开出不合格报告,分公司及管理处必须在质量管理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质量管理部。
(二)分公司内部质量监督制度
1、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
1)考核组织和时间 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由分公司组织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分公司经理确定。
2)考核范围、内容和方式 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范围为分公司管辖项目管理处;考核内容及具体考核标准详见《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考核采取突击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管理处。
3)考核要求 考核小组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计考核人平均分为管理处考核得分。 无特殊原因,被考核管理处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分公司予以通报,对于发现问题由分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各管理处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完成整改,由分公司进行复检,并填写《分公司检查各管理处对 年 月不合格项整改情况表》(见附件5)。经复检,发现整改工作未完成的,由分公司再次发出整改通知,并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下次考核中给予扣分。 分公司应将考核结果《 分公司 年月份项目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3、4)于下月5日前报送质量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并将《分公司检查各管理处对 年 月不合格项整改情况表》报送质量管理部,同时保存考核资料,接受质量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的监督和检查。
5)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与管理处负责人当月工资挂钩。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当月工资上浮10%;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但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当月工资上浮5%。 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当月工资下浮10%;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但高于75分(含75分)的,当月工资下浮5%。
2、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 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由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分公司开出不合格报告,管理处必须在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分公司。
三、本制度从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住宅小区)
2、《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大学园区)
3、《 分公司 年月份质量考核评分汇总表》(住宅小区)
4、《 分公司 年月份质量考核评分汇总表》(大学园区)
5、《分公司检查各管理处对 年 月不合格项整改情况验收表》 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搞好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⑻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⑽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⑿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活动及吸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 119匪警电话: 110急救电话: 120
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煤气费、管理费由员工自付,电费每月有250度可供使用,超出部分由员工自付,房租由公司负责。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宿舍长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二、宿舍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5.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6.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9.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上海南京并报北京中山后上海,宿舍长北京南京中山绍兴宁波表,监督上海南京常州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上海。入住后由北京上海专人进行南京后与上海长进行南京,确认上海一式两份,公司上海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上海南京中作价扣出。
5.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6.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上海南京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一条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条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
三条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
四条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
五条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
六条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同遵守: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x时为原则,x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六)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八)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十)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一)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关门;下午:开门;晚上: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七条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
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
九条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
十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一条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
十二条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职责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景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午时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午时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景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异常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一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景,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忙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忙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本事。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俭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一、宿舍管理组织
1、公司员工宿舍每间房屋计划住4人,由各工程部安排,统计花名册交经营部备案。
2、每间宿舍选舍长1人,负责对员工入住、退宿、费用分摊等日常工作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室内卫生和规范管理、房屋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保持等工作;
3、员工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司安排3名清洁人员,负责日常宿舍区域环境卫生清理、洗衣房管理。
住宿人员每月缴纳住宿费 元,每月电费由员工所在部门承担;
二、宿舍入住管理规定
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公司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四、宿舍管理
1、宿舍舍长负责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工作。每天巡查各房间电器、供水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严禁任何人留宿外来人员。晚上9:00以后谢绝客人来访,并要求来访人员离开宿舍。
2、住宿员工采用轮流卫生值日方式负责室内地面、卫生间的清洁,把垃圾装入垃圾袋后放到楼下垃圾筒内。每周五中午抽时间组织全体室员开展大扫除,对地面、卫生间、墙壁及顶棚、门窗、洗衣池、柜子、桌子、空调、床上用品、生活用品等全面清洁并注意保持。每周五下午公司经营部将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五、宿舍设备设施维修管理
1、宿舍内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需维修、更换时,由舍长上报经营部,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维修。
2、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前,舍长应鉴定、划分责任,并注明损坏原因。如属于设备老化,由公司负责更换;如属于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换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人无法确认的,由该房间全体人员分摊。
六、住宿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规定
1、实行轮流值班卫生制度,住宿员工每天起床后要自行整理好床铺,整齐叠放好被子及床上物品,由舍长检查是否规范;个人物品一律要存入在个人专用柜;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杂物,垃圾要及时清理装入垃圾袋内,不准扫到楼道内或隐藏在室内;严禁乱拉绳索及在墙壁上打铁钉。违反本规定,经劝导不改的,罚款10元/次。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内务检查不少于3次,在每月21日前对上月卫生检查情况宿舍分类进行汇总, 每月评比前3名和后3名,分别奖惩60元、50元、40元;
2、个人行为(如看视听资料、唱歌等)不得干扰同室人员的正常作息;不得在楼道及房间内大声喧哗、吵闹;违反本规定,经劝导不改的,罚款20元/次;
3、未经宿舍管理员许可,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有客人来访的,须在晚上9:00分前送离宿舍。违反本规定,留宿外来人员的罚款10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留宿异性的立即开除。
4、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进入男宿舍;员工亲友来访,除父母外,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
5、禁止在宿舍内酗酒、吵闹滋事、聚众。违者罚款10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置。
6、爱护公司财物,对宿舍内配备设施(如桌子、椅子、电风扇、门窗、柜子、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员工对物品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保养。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凡公司物件出现有损坏,又无人承担责任的,损坏物件的维修费则由各宿舍员工平均承担。
7、严禁出入无人宿舍,未经同意严禁擅自翻动、使用他人物品。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因此事被罚款3次取消住宿资格。
8、除在宿舍楼内,不得穿拖鞋、或穿背心、打赤膊、穿奇装异服等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进入厂区,违者罚款50元/次;违规3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9、宿舍内不允许做饭。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违者予以没收用具并罚款100元/人次;违规3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10、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违者罚款10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
11、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现金,本人证件、各种卡、贵重物品等个人财产要妥善保存好,不随意放置,丢失责任自负。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违者罚款20元/次。
12、住宿员工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多占床位,若有更改,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经营部重新备案。未经批准不得调整、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罚款50元/次。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13、禁止在楼道、走廊内摆放杂物,不得往窗外乱扔杂物、垃圾、烟头。违者罚款50元/次。
14、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好习惯,主动节约用水用电。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5、及时冲洗便池,不得将纸巾等杂物或垃圾丢弃在便池内,若造成堵塞,由当事人承担疏通、维修费用,并处罚10元/次。
16、电脑、电视机、手机充电器、台灯等需要自备接线板,应在正规商店购买,一定要有合格证、商标。禁止使用伪劣电器产品。严禁将电插板放在床单、被褥上和蚊帐边,以防火灾。室内电路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修。违者罚款20元/次,查房当中发现违规、质量低劣电器,大功率的电器,当场予以没收。
17、对造成火灾损失者,依据公安部门鉴定由责任者承担损失,对造成重大损失事故责任者,通过公安机关将追究刑事、民事责任,并从宿舍清退。
以上各项违规罚款均由宿舍管理员呈报经营部汇总,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各当事人交纳现金,拒不交纳者,报公司研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应交纳的罚款。
18、各宿舍员工应互相监督,举报损坏违纪行为,凡举报属实的,举报者奖励罚金的50%。
七、退宿规定
1、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有权解除员工住宿资格:
(1)已不符合住宿条件的;
(2)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
(3)解职、离职或辞退的。
八、附则
1、本办法自6月1日起执行,可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改进。
2、员工宿舍检查评分标准。注:各部门将此标准做为日常检查标准,按0.1分10元对扣分和不合格项进行处罚。经营不检查时也执行该标准。
3、职工宿舍财物清单
员工宿舍检查评分标准
项目评分评分标准扣分原因
地面21、地面打扫干净,无垃圾,无痕迹,无痰迹,每个床下不干净扣0.3分,垃圾堆在墙角或门外扣0.5分。
2、鞋放在床下,鞋跟向外,不齐者每双扣0.2分
被褥21、铺面平整,床单四边统一包在褥子下面,平整。
2、被子平叠成三层。
3、床上除被子、枕头、服装外不能放其它东西。 合格得2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
门窗玻璃2门窗洁净且完好无损,其中玻璃破损一块扣1分,玻璃不干净扣0.5分 ( 擦拭玻璃要特别注意安全! ) ,门面 (包括外面)不干净扣0 .5分,人为 损坏扣1分。
墙壁 顶棚1四壁、天棚无乱贴、乱划,无乱钉、乱拉,无蛛网、灰尘, 每发现一处扣0.2分。
生活用品21、凳子放在两床空隙处,脸盆放在床下,洗漱用品整齐放在盥洗台,毛巾对齐边或双折搭在毛巾架上,六人物品必须放齐,一项不合格扣0.2分。
2、桌子放在床靠柜处,靠墙整齐,排放水杯,其他用品一律不能放在桌面上,一项不合格扣0.3分。
3、发现一处乱挂衣物扣0.2分。
水电1宿舍人走灯灭,发现一次无人亮灯者扣0.2分,宿舍内长流水扣0.5分。
其它 1、要求值日表必须上墙,保持整洁美观大方。此项不达标扣1分。
2、便槽、洗衣池使用后及时清洁。此项不达标扣1分。
3、往窗外丢弃垃圾或杂物,此项不达标扣2分。
4、在宿舍内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炊饮炉具,本次检查成绩以零分记。
宿舍管理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认真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1、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熟知《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员工宿舍管理条例》,并贯彻执行;
2、宿舍管理员必须凭员工《住宿申请单》,才能安排新员工入住。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在宿舍栏内签字,并记录在员工记录本上。
3、每天必须做工作记录。将每天发生的情况及问题分别记录在登记本上,每星期日将登记本上交行政 主管查阅,发生重要事情及时上报人事 部。
4、宿舍管理员每周一到人事部召开部门会议,汇报宿舍一周内的情况,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宿舍管理员需负责员工工作制服的清冼,并督促员工将清洗后的衣服晾晒至指定的位置。
6、宿舍管理员每天在员工上班后,检查每一个房间内的.卫生及员工叠被子情况,并检查电视、灯、水是否关上,将未打扫卫生、未关电视、灯、水的房间及未叠被子的员工姓名记录下来,并按《宿舍卫生管理条例》予以扣罚,并将扣罚单上交人力资源部。
7、宿舍管理员每天必须打扫楼道卫生,将每一个房间外的废纸篓内的垃圾清理干净,并督促各宿舍寝室长按《宿舍卫生管理条例》中的要求安排本寝室员工打扫卫生并整理好员工日常用品。
8、宿舍管理员每天凌晨24:30以后检查每一个房间关电视和关灯情况。并督促关电视和关灯。对不服从管理与违反公司《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将名字记录下来,上交到人力资源部。
9、宿舍管理员在值夜班时,若员工夜里12点以后回宿舍的,应写明晚归的员工姓名及原由,并制止员工不能大声喧哗,避免打扰其他员工休息。
10、宿舍管理员必须掌握员工安全通道出口位置,以便发生火灾时,能疏导员工,并掌握安全通道大门的钥匙,会使用灭火器。
11、宿舍管理员每天在员工下班前5分钟负责开启每一套房间的防盗门,每一套防盗门的钥匙不许外配,由宿管员保管,套房内小房间钥匙允许寝室长配备一把,宿管员必须保管原钥匙。
12、宿舍管理员必须详细了解我公司员工的情况,对于各种治安检查能对答如流。
13、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28日将男女员工住宿名单交至人力资源部,并注明新入住及中途退宿员工的时间。
14、宿舍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者,造成的损失由宿舍管理员负责。
一、宿舍员工的进出登记。
二、宿舍用品的申购与验收。
三、宿舍内电器用品的检查与维护。
四、宿舍水、电表的记录与统计。
五、宿舍环境卫生清洁的'检查与维护。
六、宿舍区康乐设施的维护。
七、员工在宿舍中遇到的问题应帮助解决。
一、入住条件
1、已签订正式劳务合同的员工或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批准的试用员工;
2、须经由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同意;
3、须执有公司员工集体宿舍入住单;
4、服从和遵守公司员工宿舍制度。
二、入住手续
1、入住人员先口头请示人事部经理;
2、人事部经理与入住人员所属部门经理准许后,通知本人到运营中心报名并填写入住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前台,一份作为入住凭证;
3、入住人员应遵照人事部门安排的时间、房号和床号入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房间;
4、员工离职时,须执宿舍长签字的住宿单'交运营中心,宿舍长须做好交接并回收宿舍钥匙方可签字。
三、入住须知
宿舍长由运营中心在住宿人员中指定;
服从公司、物业区的'有关规定和室长的安排,做文明房客;
爱护公物,维护公司利益,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注意室内卫生,养成每天清理内务的习惯;
坚决防范和杜绝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提高健康意识;
提高防盗防火意识,消除各种隐患;
讲究公共道德,避免影响他人和室友的休息;
员工搬离宿舍至少提前一周时间向运营中心申请,并办理搬出的有关手续;
宿舍标准为六人一间。
四、房租计费方式
1、每位员工每月交纳二百元房租。
2、房租按日计算,每月十五日前搬离宿舍的员工(包括十五日),按半月计费;十五号以后搬离宿舍的员工按全月计费。
3、水电费按人平均分摊。每月十五号以前搬离宿舍的员工(包括十五日),以半月计费;每月十五号以后搬离宿舍的员工,以全月计费。
4、房屋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
5、宿舍公共维修费用由宿舍人员平均摊计;因个人原因导致需支付维修费用的由个人支付。
1、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a、患有传染病者。
b、有不良嗜好者。
(二)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三)不得携家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2、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3、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a、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b、留宿亲友者。
c、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d、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5、有关宿舍现有的
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6、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a、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b、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c、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d、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e、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f、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g、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h、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不得随意破坏或改变宿舍区宿舍区的的布局结构,员工必须按宿舍床位对号入座,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床铺位置。特殊情况需经宿舍长批准后方可调换。
未经许可,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若住宿员工直系亲属确需留宿,经由宿舍长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留宿时间不得超过二天,违者罚款50元。
节约用水、用电,正确使用和自觉维护水、电及电器设施,确保住宿安全。
宿舍无人时,需关闭门窗及所有水电设施及电器。
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区者,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以上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严禁在宿舍区聚众赌博,违者没收参赌者赌资,并作解雇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情况.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住宿须知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桌椅一套,柜子一个,钥匙一套,被褥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3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
(11)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1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3)公司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评分结果对外公布。
第四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4)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5)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
(6)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7)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衣物等个人物品收入衣柜,不得随意摆放。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10)严禁在宿舍楼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1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
(12)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13)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14)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熨斗等交流电器。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内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第六条公共卫生管理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抹、室内锲钉及粘接各类挂钩等。
(3)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每天清洁卫生,轮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内厕所、冲凉房、阳台。(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
(4)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5)自觉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6)将室内的衣物、书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点和规格整齐放好。
(7)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庞物,禁止养狗。
(8)将室内垃圾带到公寓楼外垃圾车内。
(9)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并公布结果。
第七条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退离宿舍员工须持行政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搬离宿舍。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3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访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一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经理和总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