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制度(实用三篇)

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制度(精选3篇)

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篇1

1、校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有裸露的电线和其它用电设施;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的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学校日常用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现金和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正常教学时间,教职员工、学生出校要持出校证,无关人员禁入校园,门卫要进行检查、验证、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门卫值班室必须设有报警电话和报警装置及监视器。

5、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并要经常巡逻重点科室、库房,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6、教职员工、学生的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停放。

7、财务人员去银行取、存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篇2

一、进入古筝活动室,请按辅导教师指定地点就坐。

二、不得在室内追逐喧闹,不得带零食进入,不能随意移动古筝室内设备。

三、非古筝辅导教师,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或使用室内古筝和有关设备设施。

四、每个学生或学员要保护好古筝,如有损坏或自然更换配件,要及时向乡村少年宫办公室报告,进行更换或请专业人员修复。

五、对人为损坏古筝,要照价赔偿。

六、保持室内整洁,不随地丢垃圾。

七、不准自行修理、拆卸古筝,不准私自调换门锁、加锁、配门锁钥匙。

八、严禁将物品在古筝上。

九、严禁在古筝室内使用任何电器及其它燃器具;严禁在琴房内用餐、吃零食、吸烟。

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篇3

1.教师负责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教学场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教师必须在所有学员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4.教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门卫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少年宫门前安全无事故。

7.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零时间报告,并进行恰当的处理,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8.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并与少年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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