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8篇)
为了保障发电机的安全运行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发电机房的管理。
1、发电机房平时应上锁,钥匙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电工人员必须熟悉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发电机操作规程》中的要求操作使用。发电机运行时,应派专人监护运行。
3、发电机备用汽油、机油应放置在密闭铁质容器中,放置地距离发电机保持在五米以上。
4、平时应每周检查发电机的机油油位、冷却水水位是否合乎要求,汽油油箱中的储油量应保持能满足发电机带负荷运行5小时用油量。
5、向发电机加油时应严禁吸烟、关闭手机,小心操作,严格注意防止火灾。
6、绝缘、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外露的带电部位及其他危险部位应有防护罩等遮栏与安全警示标识。
7、发电机启动前应认真检查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各连结部分是否牢靠,电刷是否正常、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是否良好。
8、发电机定期(每月)空载试运行,发电机应处于随时投入运行状态,市电停电时,确保发电机能迅速投入发电和送电。
9、运行中的发电机应密切注意发动机声音,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运行过程中若发现有漏油、漏电或冒烟异常等现象,应立即查找,同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紧急停机,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并保存运行记录。
10、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发电机组的配套装置和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不得随意搬动、改变或挪作他用。
11、严格执行发电机定期保养制度,设备铭牌完好、清晰,相关额定参数符合运行规定,做好发电机运行记录和保养记录。
12、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卫生,发电机房应做到“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
13、机房内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气体灭火器材1-2个备用,确保发电机房消防设施完好齐备。
14、机房内禁止堆放和发电机无关物品,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发电机运转时机房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吸烟。
16、操作人员应懂得并准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如发现火警必须及时报告,按照《消防紧急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同时尽全力与消防人员共同扑灭火灾。
为贯彻《供配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物业自发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供发电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资格:
1、负责自发电系统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至少持有效电工证,必须熟悉熟悉机组开停操作及机组正常运行参数和供配电设备技术性能和有关安全措施。
2、值班维修员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得到允许或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时才能操作,工作指令一般使用《操作票》进行下达。
3、非值班的维修员和非工程班长、工程主管的人员不得对自发电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4、在对供配电设施设备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二、安全要点:
1、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2、发电机房、储油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3、发电机平时置于手动待机状态,蓄电池置于断电状态。
4、发电机运行时,应有值班维修工专门值守。
5、发电机检查时须将发电机第一出线开关掷于停止/断开档,未经操作票审批,严禁合闸送电,以避免意外伤害。
6、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灭火器。
7、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须经工程主管许可方可进入。
8、未经工程主管同意,非值班维修工不得进行发电机操作、保养和每月周期运行检查。
9、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值班维修工负责打扫。
三、安全巡查
1、机房及油库内消防须每周一次检查,作好《发电机房巡查记录》,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巡查记录中注明和登记到值班记录表中去;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工程主管和项目经理,必要时(维保期内必须)并通知该设备分包方。
2、蓄电池须每周进行电压测试,电压低于24V须充电,作好巡查记录。
3、发电机油箱内至少储备1/2体积的油量。
4、每月起动机组至少运转检查15分钟,确保机组能正常投入。
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机房的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二)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交换机、服务器、路由器、电脑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由专人管理,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更换配置、外借,更不能挪作它用。
(四)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网络接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六)加强数据安全及成果保护,中心机房要对各类重要文件、文字材料、报表数据、声像资料及时备份,并按月收集整理全局形成的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一式3张编号归档。
(七)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互联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登记。
(八)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九)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聊天、会客;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等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机房设备。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
1、未经维护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用电设备擅自接入供电系统。
2、实行机房用电申请制度,机房施工等临时用电和新加设备的永久供电必须由电源维护主管进行审批,在确认满足供电要求后分配或指定相应空开、插座等资源;使用申请者必须按照指定或分配的资源进行使用。
3、外单位用电必须向维护中心提交申请,并附设计方案和图纸备案;由维护中心电源维护主管对方案进行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4、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知识,了解机房内部供电情况,熟悉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5、机房用电实行双人操作制,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严格按照“停电、送电操作流程”等规范进行操作,充分保障机房供电和人身安全。
6、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系统、用电设备及设施。
7、机房所用工具必须进行绝缘处理保护。
8、严禁不经过空开、熔断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把设备直接接入供电系统,应选用安全可靠、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9、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从机房内直接向外引接电源线。
10、严禁使用卤钨灯、大功率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作临时照明。
11、机房内禁止使用其他电加热设备;在使用低功率电烙铁时要有第二人在场监督;严禁在ups电源上使用动力设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和《xx省信息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中心要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本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计算机机房安全。
第二章 机房人员出入
第三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穿工作鞋,严禁直接着鞋进入。
第四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指定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必须严格听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一切设备。
第五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条 严禁在机房会客。
第七条 严禁在机房留宿。
第三章 机房环境
第八条 机房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和适宜的温度、湿度。计算机、网络设备、配电设备、工作桌椅、地板及其他相关设备必须保持清洁。
第九条 机房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杂物。严禁将茶杯、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第十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复印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
第十一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二条 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
第四章 机房物品
第十三条 机房内一切物品,未经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第十四条 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外来物品严禁带入机房。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废弃数据和介质销毁制度。
第十六条 存放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任何介质,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必须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安装、拆卸和操作。
第十八条 建立机房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厂牌、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来源,安装记录和变动情况、启用日期、设备管理员、设备故障情况及检修记录、报废记录等。
第十九条 定期对机房所有设备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和不遗失。对机房内有故障的设备,需修理的,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进行。现场维修时,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
第五章 机房系统运行
第二十条 机房设备的开关操作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说明进行。在关闭系统前,应查看是否有用户在使用,所有用户退出后才可关闭。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使用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安装、设置、变更应用系统、数据和信息时,必须经检测无毒后进行。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如需使用外来软盘 、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没有病毒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机房内设备及系统运行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为主、值班人员监控为辅的制度。
第二十三条 开发系统和业务系统分离制。程序员只能在开发系统上工作。业务用机不得用于项目开发,不得含有源程序、开发工具、编译工具、链接工具等工具软件,不得使用与业务无关的任何存贮介质。
第二十四条 启用新的业务应用系统或变更现有的业务应用系统应附有安装或操作说明书(包括系统安装或变更步骤、参数和注意事项)。经中心报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系统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中心技术人员和开发人员现场监督。操作前,必须对原有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操作后,必须填写日志记录。
第二十五条 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经中心领导审定同意后,由中心技术人员,开发人员或系统管理员进行检查,修改和维护,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严禁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第二十七条 严禁带病毒的计算机在机房内连入局域网。
第二十八条 严禁擅自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上创建、修改、删除文件或目录。
第二十九条 严格按照数据备份要求完成数据和系统的备份工作,严禁在完成备份工作前擅自关机。
第六章 机房安全
第三十条 严禁各岗位工作人员越权操作,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应分级加设系统口令,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
第三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服务器及系统的管理员口令其长度必须超过八位,并且包含有字符和数字,口令每月至少更换一次。
第三十二条 涉及密码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机房列为本单位重点防火部门,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或更换。
第三十四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 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电炉,取暖炉等非计算机设备。
第三十六条 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必须使用时,应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第三十七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系统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开关老化损坏而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八条 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的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先切断电源及通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同时将情况报告中心领导。
第三十九条 机房内除指定互联网接入设备外,严禁其他任何设备及任何方式接入互联网,对联接互联网的设备需设置防火墙。
第四十条 机房内允许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时,必须物理中断与局域网和广域网的联接,以防内部数据信息泄露和受到恶意攻击。
第七章 机房值班执勤
第四十一条 建立机房值班执勤制度,指定机房管理员。
第四十二条 机房管理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表,必须保持机房整洁。
第四十三条 机房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 每周一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扫,保证整个机房的整洁。
第四十五条 每月最后一周对机房内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进行除尘和检查。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监督管理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信息中心指定的机房值班管理员,设备管理员为直接负责人。中心领导为监督管理负责人。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为了加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控制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二、机房或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机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四、用于机器设备保养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试剂、涂料等物料用完后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
五、机房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持有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六、机房或控制室内严禁私自拉电源或安装电气设备
七、机房或控制室内应当配有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值班人员应了解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且实行责任制,坚持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遇有火灾、火险及时扑救与报警
八、机房控制室内的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和保养。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2、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转借。
3、机房应保持清洁。自觉维护机房环境安静、设备整洁。
4、为保证机房环境设备正常运转,非机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操作本机房任何设备。值班人员注意观察网络设备、消防设备的状态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记录在案。
5、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每天按规定的步骤开、关机;当机房无人时必须随手锁门。
6、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中心机房,不得接触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等核心设备。
7、未经领导批准不能带外人参观、演示、查询信息,所有参观人员不能进入中心机房。
8、严禁在中心机房内会客和大声喧哗,不准吸烟、喝水、进食。
9、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制度,进出中心机房要及时上锁。
10、中心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及腐蚀物、强磁场等。
11、中心机房供电安全可靠,电压波动小,可加稳压器和不间断电源,并定期进行断电实验,记录放电时间是否达到说明书指定标准。
12、机房工作人员对机房存在的隐患及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处理。非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
为了科学、有效地管理计算机机房,确保网络系统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各项设备操作规程。
(二)爱护系统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修改、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完整保存设备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更改系统配置参数或私自安装使用与系统无关的软件。
(四)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进入机房,保持机房清洁卫生,维修工具、仪器仪表、资料和表报等放置整齐、定位准确,确保机房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制度,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等设备密码应严格保密,建立重要设备运行日志,并定期升级和更新系统。
(六)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七)机房内严禁吸烟、打闹、会客,或从事与值勤维护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任何人员不得在机房或其它工作间内摄影或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