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物资管理制度【通用3篇】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法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第三章工资发放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三、工资发放时间:每月的5-10号发放上月工资。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 篇2

一、物资管理必须做到科学化.

1.物品分文具、刻写、纸张(各种报表)五金、文艺体育等各种类别。

2.物品摆放整齐、干净、层次清楚,做到易找、易拿,所有物资都要建卡,卡片上的数字与实物要相符合。

3.帐目、序号要和实物、类别卡片的序号统一,有序号便知库存物品的类别、名称、数量。

二、采购员购回物品要经保管员验收、复核、入库、建帐方可发放、领用,缺一不可。

1.消耗品建领用手续,集体用品须经年级组长或备课组长登记注册领用。个人领用物品按学校规定的制度发放,做到领得所用,无用不领的原则(个人领用物品制度见附表)。

2.半固定物品,例如水桶、铝壶、窗帘、簸箕由班主任在高一年级开始时领用并建卡片,一般使用三年以上、办公室所配的公共物品,如脸盆、暖瓶、衣架、盆架等在各办公室人员调动时原则上不准拿走(即以上物品固在各办公室内)。如有丢失,损失要根据情节进行赔偿,并做赔偿手续入账。

3.对于固定资产由保管员建总帐,然后由各部门建分帐、年终复检一次,以检查分帐的帐、物、序号是否与总帐相符。

4.文体服装:平时训练、练功由文体老师领出,用后洗净归还,参如大型汇演时,可借用新的服装,用完随时还清。在借用期间如有丢失或损坏根据情节给予赔偿或折价赔偿。

5.乐器类:乐器不得发给学生带回家使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各类乐器一律不借于他人使用。如有丢失、损坏,要根据情况办理赔偿手续。

6.清扫工具;由卫生老师根据情况随时发放,以保证楼内外,校园的干净、清洁。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3.2、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4、执行程序

4.1、文件的控制范围

4.1.1、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4.1.2、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4.1.3、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5、预支工资

5.1、预支工资条件

5.1.1、遇到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2、患有重病、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3、因子女教育需要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4、因员工个人学习再深造而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员工。 5.1.5、经公司认定在情理当中的其它情况。 5.2、预支工资额度

5.2.1、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5.2.2、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 5.2.3、因条款5.1.1、5.1.2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5.3、预支工资担保

5.3.1、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5.3.2、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5.3.3、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 6、预支工资清算

6.1、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6.2、因条款5.1.1、5.1.2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6.3、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7、引用文

8、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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