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规章制度(通用13篇)
幼儿园舞蹈房管理制度
1、各班按上课轮值表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学生必须在上课前由音乐课代表带领好,有秩序地进入教室。
3、学生进入教室按固定座位坐好,保持教室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架。
4、对学生加强思想教育,要求人人爱护舞蹈房的音响设备、各种音乐器材、椅子等物品。
5、不准乱涂黑板、乱弹钢琴、乱开音响设备及电视机、乱刻乱划地板、乱拖椅子。对故意破坏者将作严肃处理,甚至赔偿。
6、平时借用音乐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严格执行借还制度。
7、舞蹈房的器材、物品、椅子等排放整齐,负责老师要搞好舞蹈房的清卫工作,经常打扫、拖洗地板,保持舞蹈房的整洁美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包神铁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职工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聘请的授课教师、参加培训中心集中组织的各类培训学员、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授课教师工作标准及其奖罚,学员的管理及其奖罚,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教学过程及效果管理,军训管理,教室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为保证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特成立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副组长:培训中心主任、副主任、人资部分管培训主管
成员:培训主管、相关人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教学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及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内容与标准参照《教学管理日常检查抽查表》。
第三章、日常培训管理
第六条、教师管理
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授课情况作出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课时费发放的依据。
1.学员对教师测评(70%)
授课结束后,参训学员无记名对教师进行测评,由教学管理人员收集并汇总,加权平均计算出学员对教师的测评分数。
2.日常考核(30%)
班主任根据要求对授课教师的出勤、授课以及其他事项进行监督和记录,根据记录情况对授课教师进行考核扣分。
第七条、教师课时费发放
教师课时费发放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的标准规定执行,教师授课结束后,班主任需及时给教师发放课时费,提前按照培训计划作好教师授课费用报销台帐,教师领取课时费时必须亲自签名,并作为教师课时费报销凭证。
第八条、学员考核
1.培训成绩(100分)按考试成绩(80%)与日常考核(2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其中:考试成绩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日常考核成绩分为出勤及平时表现成绩(10%)和笔记成绩(10%)。
2.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本次培训成绩记零分;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3.日常考核由教学管理人员根据日常表现和学习笔记进行打分。
4.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与所在单位五型企业考核挂钩。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培训中心学员守则
1、学员务必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培训档案。
2、学员务必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时不得离开教室。
3、学员上课学习实行考勤制,不能参加者应事先经过批准;对旷课的学员根据旷课时数,给予教育批评,直到纪律处分;无故旷课二天或累计超过六学时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4、学员无故缺考或考试作弊者应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录用。
5、学员请假,一天以内须经班主任批准,累计三天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6、上课时,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如果打开,应调为振动状态,课堂内不得打电话,若十分紧急,须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
7、学习期间,学员要讲究礼貌,尊敬教师。
8、要持续教室整洁,教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果皮纸屑。要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按章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罚款和处分。
第一章、培训中心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培训中心管理,维护培训企业良好形象,明确中心所有人员的工作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内外培训氛围,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作规范:
1.仪容仪表:中心全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工装,要求做到仪表整洁、举止大方;
2.微笑服务:对待本中心人员和前来办事的所有人员有礼貌、有问好,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周到,并对咨询的事宜认真细致的答复。不得刁难、不理不睬。
3.礼貌用语:在中心内外和任何场合要使用规范礼貌用语,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目视对方,不得说粗话、脏话;
4.现场接待:上班时间中心各办公室应保证有人接待来人来访;
5.电话接听:中心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的手机保持全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并在手机铃响后的第一时间及时接听电话;中心其他人员的手机应在上班期间保持畅通;如果手机关闭或无人接听,出现一次中心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其他人员罚款20元,罚款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中心所有人员(不含试岗人员)接听固定电
话要及时,一般响铃不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人员要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中心固定电话时间过长。
第三条、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所有人员之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交流沟通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中心所有人员要在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办公室负责制定《卫生值日安排表》,负责值日的人员同时对中心每天的安全、消防和门卫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卫生值班记录》;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中心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培训设施、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第四条、监督执行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责任人为中心主任,办公室配合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20-100元的扣薪处理。
第二章、培训中心物资管理条例
第五条、总则
为使培训中心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条例。
第六条、物资分类
1.中心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复印机、计算机、投影仪、照相机等。
第七条、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由部门提出申购意见报办公室,中心主任审批后由办公室报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中心主任同意后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2.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负责人同意,中心主任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中心主任签字后报财务部申购。
第八条、物资领用
1.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5.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九条、物资借用
1.凡借用中心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中心主任签字认可后方可借用,由办公室负责跟踪归还,如果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责任督促归还
第十条、附则
1.新招聘人员上班后,由所在部门负责到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本条例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修改。
第三章、文印管理制度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中心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中心保密事项。
2.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请示确认。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6.培训中心的行政印鉴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中心使用时,经中心主任同意后到公司办公室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第四章、中心人员考勤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中心所有人员每天上班后在中心主任处签到,如果需要外出办事,一般情况先上班签到、安排交待好工作后方可离开,特殊情况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或中心主任请示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中心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人员有事请假必须填写书面《请假条》,并经部门负责人或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中心人员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中心副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报中心主任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中心主任批准。中心主任请假,必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移交好工作后,方可审批。请假人员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
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1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2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
七、工作时间禁止干私活、打牌、下棋、串岗、网络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八、积极参加公司和中心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请假。
九、中心人员按规定每年享受探亲假4—20天(含往返),由公司统一报销交通费(不含软卧),家在酒泉市、嘉峪关的,探亲假为4天,本省内张掖、武威的探亲假为10天,其它地方的13天,外省的15—20天(西北地区的为15天,其它省份的20天);婚假为3天;产假为6个月(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中心人员发生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病愈后凭医院的'住院证明发放80%的基本工资;上述各项必须凭有关证明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
十、经中心主任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每个夜班补助10元;节日加班每天补助40元。
十一、中心人员的考勤情况。培训中心所有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记录、管理,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并在月底经本人签字后张榜公布,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
护迟到、早退、旷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责任人的双倍予以处罚。年度内凡是受到处理的人员,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确保培训中心各类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门要在每年元月底向资料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门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后交资料室管理。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培训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料、合同的正本原件由公司财务部归档管理,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
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八、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公司董事长。
九、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培训中心主任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第六章、附则
1、本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2、本制度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培训中心主任签发,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1、按课程需要使用舞蹈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师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10、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11、舞蹈教室是学校音乐教学和培养学生艺术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场所,非教学和训练时间,学生或他人不得随意入内。
12、音乐教学和舞蹈训练期间,负责教师必须对学生加强严格组织,要求学生爱护公物,严禁在地板、把手、镜面及墙面上涂、刻、划,禁止穿鞋底过硬或鞋底带钉、金属的鞋上地板。
13、专职教师必须加强对舞蹈教室内器材的管理,钢琴、音响设备等非专职教师不得弹奏和开启。教学训练结束,教师应及时关锁门窗。
14、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器材摆放整齐,地板坚持拖洗、镜面应经常用干净抹布擦尘,非训练期,非训练区音响设备及时用防尘布罩盖。
15、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舞蹈练功和训练中,教师应注重科学指导,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学生扭伤、摔伤。
16、学生进入室内,更应加强文明守纪,服从教师组织安排,不喧哗、不吵闹,禁止追逐奔跑,翻越把杆等不规则行为。
学员制度:
上课规定
1、习舞先习人,尊重WM工作人员及导师。上课期间注意听讲,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尊重老师和其他同学。
2、上课期间,非上课人员及家长请自觉到休息区,以免打扰学员正常上课。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
3、若上课期间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老师。因服饰鞋子造成伤害,本工作室概不负责。
课间规定
1、个人物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2、学员在工作室学习期间,如与他人发生矛盾,可找老师调节,禁止打架斗殴,违者开除,学费不予返还。
3、请爱护工作室物品,如有损坏,按市场价赔偿。确保总体环境卫生(垃圾请离开工作室时随身带走),音量无论何时注意大小适中。
4、在工作室休息时禁止打闹,注意自身安全,后果自负。禁止说脏话,不做有损工作室的事情。
课后规定
1、严禁私下议论他人是非,传播任何谣言,动摇人心,恶意诽谤他人,影响其他学员情绪等,一次警告,二次开除,学费不予返还。
2、不得与老师及其他成员发生男女关系,否则给予开除,学费不予返还。
3、学员以工作室为由外出从事其他活动,后果自负,工作室不负任何责任,不得打着WM的名义私下承接商业演出,不得鼓动其他成员参加与工作室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直接开除,学费不予返还。
4、不得与其他舞蹈室发生利益关系及参与其活动,违者开除,学费不与返还。
其他
1、非导师、工作室原因,缺席旷课,不予补课。假期班不换不退不补。
2、本工作室所有课程,非工作室及导师原因中途退学,学费一律不予返还。
3、凭卡实名制上课,一人一卡,不得随意串课,蹭课。
团队制度:
WM团队须注意自身言行举止,遵守上述所有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团结一心、互相帮助,积极排练,努力跳舞,提高自身实力。
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到WM,一切与WM无关的事情私下解决,禁止传播负能量。
遵守团训时间,禁止无理由请假,服从安排,工作室有活动应及时到场。
教师制度:
为了提高舞盟流行舞的整体品牌形象,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形象等特制定管理制度。制度从教师形象,教学礼仪,教学质量,教师品质几个方面制定,请各位教师务必遵守本规章制度。
一、教师形象
1、在工作室期间不允许穿拖鞋,赤脚,注意自身形象。
2、在工作室期间禁止佩戴尖锐饰品,女教师不允许佩戴3cm以上的耳环。
3、在工作室期间教师一律不准讲脏话,一律不能对学生用贬义歧视语言。
4、上述有关教师形像管理,如有违反,一次罚款100元,违反第4条直接辞退。
二、教学礼仪
1、教师应积极上课,每次需要提前15分钟到工作室。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不能上课,须提前两天请假。
2、教师上课前请把自己的手机关机或调成震动,无特殊原因不能接打电话。
3、教师上课前要教学生上课礼仪。教师做自我介绍:同学们好,我是舞盟流行舞的老师。
4、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变相讽刺谩骂学生。
5、教师在结束后要教学生下课礼仪。教师做上课总结:同学们,今天上课到此结束,大家回去多练习练习,回家路上注意安全,同学们,再见!学员需向老师行礼下课:谢谢老师,老师辛苦了!鞠躬后离开!
6、上述有关教学礼仪管理,如有违反,一次罚款50元,如有违反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者直接辞退,并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教学质量
1、准备合适的课时方案,规划好课程内容,按计划教学。积极备课,认真上课,不得私自无故随意调停课。
2、如有学生迟到,旷课比较严重时及时反应情况。对学生严格要求,以鼓励为主,积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问题及时反应。
3、每次上完课后应该有家庭作业,要对学生的上课及时的点评跟总结(以鼓励为主)。
4、每次上课时长一个小时,分为上课时回顾练习,本课时学时内容,下课时预习,本次课点评总结。所有老师需要按照此流程积极准备课时方案跟上课内容。
5、上述有关教学质量管理,如有违反,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辞退。
四、教师品质
1、在思想品得、行为规范方面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需要率先做到,以身作则,注意个人形象。
2、任何老师对现有本店在卡学员,或已到期不足半年的学员,私收课程费或学徒费用者,立即开除。
3、任何老师借用练舞名义,将外部人员带到本店私自收费教课者,一次警告,二次开除。(正常舞蹈交流不收费者除外)
4、舞盟流行舞是一个传播快乐,释放,自信舞者精神的学校,每个人在这里不光学习舞蹈,也学会做一个舞者,坚持,热爱并且传播,愿更多的人加入我们一起成为灵魂舞者!
第一条;舞蹈培训中心
第二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好培训的教学工作。
第三条;本机构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培训的形式是:业余面授;教学的范围是:拉丁舞、民族舞、街舞、肚皮舞、瑜伽、舞舞蹈考级等
第四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五条;加强舞蹈培训的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强化舞蹈培训机构的卫生、设备,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舞蹈培训机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积极进行教学交流活动。做好舞蹈培训机构汇报演出工作。
第八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舞蹈培训机构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九条舞蹈培训机构授课时间必须早十分钟到机构,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第十条舞蹈培训机构每节课的教学工作都应由值班老师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提高舞蹈培训机构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考勤请假制度
1、舞蹈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每节课提早十分到位,检查教学设备、教室卫生及学员进行沟通
2、舞蹈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如需请假按排好调课的老师,交待好课程进度
3、舞蹈培训机构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
培训中心服务内容
为了实明公开、公平、公正的舞蹈培训机构教学理念,加强对自身的社会监督,使培训机构向良性方面不断发展,提高舞美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公示以下服务原则。
1、服务项目:民族舞、拉丁舞、舞蹈考级、舞蹈表演。
2、服务方式:示范教学、影音教学、教学考级、组织参赛。
3、服务标准:塑身塑心、快乐成长、严谨练习、温馨服务。
4、服务承诺:培训机构教学专业、教材先进、教案合理,提高学员综合素质,具备优秀基本技能,培养持礼坚韧的优良品质。
5、服务责任:教师专业、教材统一、身教言教、公正和谐
推广方法:
一、店内
1、常规汇报演出:舞蹈培训机构按分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的汇报演出,根据每次演出的规模大小而选择场地。最好可以和学校合作,进行半年或者年度的汇演。一方面是给小朋友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另一方面可以直接面向招生;
2、体验课:舞蹈培训机构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可以进行体验课,包括各类舞蹈考级、表演课、朗读课、奥尔夫。进行传单的`宣传;
3、舞蹈培训机构优秀学员和教员的展演活动
二、店外
以合作演出为主,大力发展各类的社区活动和校内活动
1、电视台合作演出:舞蹈培训机构最直接、受众最大,如果有可能的话可以和电视台谈合作,参加电视台儿童节目和综艺节目的录制,这是最受家长关注的。
2、社区合作:舞蹈培训机构直接面对受众,可以自主的进行有目的有规模的推广。
3、舞蹈培训机构和大型商业活动合作
特别活动:
一、店内
1、不定期大师班:邀请北京舞蹈专家进行舞蹈培训机构讲座培训,通过名人效应来吸引更多人的关注;
2、节日会:舞蹈培训机构在每一传统的节日进行节会,可以是店内的也可以是店外的,但是不一定是舞蹈的,主要是为了让大家交流感情,让中心像一个大家庭,感受到在这里学习的轻松和惬意;
3、公益活动:舞蹈培训机构面对孤儿院、敬老院的演出和募捐活动;
4、特别教师节目展演:舞蹈培训机构定期邀请省内专家级别的舞蹈老师,在中心内进行展演的表演,就像集会一样有规律的进行。
二、店外:
1、特别主题旅游活动;
2、夏令营、冬令营
3、暑假演出、寒假演出
每个人都能够成为学员,要想了解全国状况,首先要掌握本地状况。每个学员最好都能够参预所有的三项考察,力争在一年内完成“学业”。推荐每个学员先阅读《不要指责环保局长——从北京看中国城市环保出路》、《寂静的春天》、《生态经济》、《环球绿色行》、《海洋的变化》等环保书籍,同时多登陆国内各环保组织的网站,了解相关的知识和动向。
1、每个学员的学习期限为一年,自首次参预学习时算起。学员报名就意味着要同时与执行NGO签订一份“免责声明”,每次活动都要交一次意外保险。参加活动前要做好知识预习。
2、每个学员都要登陆可持续教育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并用心在网上交流,把自己拍摄的照片心中的感想与他人分享。
3、学员遭遇恶性污染事件时,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可监督评估其办理效果,但不要与污染者发生冲突。
4、学员务必用心思考本地生态保护的策略,争取提出中肯有效的意见。在可能的状况下,学员能够就某一类课题进行研究。能够申请相关的NGO进行经费资助和知识资助,也能够在当地相关部门申请资助。
5、学员能够用心地把自己的学习心得对外进行宣讲,也鼓励学员在各类媒体上刊发文章发表看法。
6、考察活动不是为了解决某个点的污染,而是为了全方位了解本城市的环境真相,最终给出理性的解决方案。整个城市有足够数量的人在关注环保问题,才可能更全面更快速地解决共同的困境。因此,学员务必从“自私维权”中思想中跳脱出来,争取进展为“有限公益”,与本地人共同谋划,一齐解决采用用心合理的办法,设计健康的产业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解决本地的环境问题。
7、每个学员每次参加活动都要与所在小组完成一份共同的作业,即绘制出本次活动的所有考察收获。每个学员在一年学习期间,要参预次课,至少担任次领队。
8、每个学员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但务必自己负担考察和学习的所有支出,包括考察时的路费食宿费用,材料费用自愿购买的书籍费用等。执行NGO不从中牟取任何的利益,只为学员带给服务。
9、学员间倡导友爱合作兼容并包的精神。
10、学员参与学习和考察活动过程中,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要冒进。
11、学员要用心呼应NGO的通知和请求,可视状况自愿参与其他的环保活动。
学员制度
上课规定
1、习舞先习人,尊重工作人员及导师。上课期间注意听讲,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尊重老师和其他同学。
2、上课期间,非上课人员及家长请自觉到休息区,以免打扰学员正常上课。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
3、若上课期间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老师。因服饰鞋子造成伤害,本工作室概不负责。
课间规定
1、个人物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2、学员在工作室学习期间,如与他人发生矛盾,可找老师调节,禁止打架斗殴,违者开除,学费不予返还。
3、请爱护工作室物品,如有损坏,按市场价赔偿。确保总体环境卫生(垃圾请离开工作室时随身带走),音量无论何时注意大小适中。
4、在工作室休息时禁止打闹,注意自身安全,后果自负。禁止说脏话,不做有损工作室的事情。
课后规定
1、严禁私下议论他人是非,传播任何谣言,动摇人心,恶意诽谤他人,影响其他学员情绪等,一次警告,二次开除,学费不予返还。
2、不得与老师及其他成员发生男女关系,否则给予开除,学费不予返还。
3、学员以工作室为由外出从事其他活动,后果自负,工作室不负任何责任,不得打着名义私下承接商业演出,不得鼓动其他成员参加与工作室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直接开除,学费不予返还。
4、不得与其他舞蹈室发生利益关系及参与其活动,违者开除,学费不与返还。
其他
1、非导师、工作室原因,缺席旷课,不予补课。假期班不换不退不补。
2、本工作室所有课程,非工作室及导师原因中途退学,学费一律不予返还。
3、凭卡实名制上课,一人一卡,不得随意串课,蹭课。
团队制度
团队须注意自身言行举止,遵守上述所有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团结一心、互相帮助,积极排练,努力跳舞,提高自身实力。
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到,一切与无关的事情私下解决,禁止传播负能量。
遵守团训时间,禁止无理由请假,服从安排,工作室有活动应及时到场。
教师制度
为了提高舞盟流行舞的`整体品牌形象,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形象等特制定管理制度。制度从教师形象,教学礼仪,教学质量,教师品质几个方面制定,请各位教师务必遵守本规章制度。
一、教师形象
1、在工作室期间不允许穿拖鞋,赤脚,注意自身形象。
2、在工作室期间禁止佩戴尖锐饰品,女教师不允许佩戴3cm以上的耳环。
3、在工作室期间教师一律不准讲脏话,一律不能对学生用贬义歧视语言。
4、上述有关教师形像管理,如有违反,一次罚款100元,违反第4条直接辞退。
二、教学礼仪
1、教师应积极上课,每次需要提前15分钟到工作室。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不能上课,须提前两天请假。
2、教师上课前请把自己的手机关机或调成震动,无特殊原因不能接打电话。
3、教师上课前要教学生上课礼仪。教师做自我介绍:同学们好,我是舞盟流行舞的老师
4、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变相讽刺谩骂学生。
5、教师在结束后要教学生下课礼仪。
6、上述有关教学礼仪管理,如有违反,一次罚款50元,如有违反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者直接辞退,并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教学质量
1、准备合适的课时方案,规划好课程内容,按计划教学。积极备课,认真上课,不得私自无故随意调停课。
2、如有学生迟到,旷课比较严重时及时反应情况。对学生严格要求,以鼓励为主,积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问题及时反应。
3、每次上完课后应该有家庭作业,要对学生的上课及时的点评跟总结(以鼓励为主)
4、每次上课时长一个小时,分为上课时回顾练习,本课时学时内容,下课时预习,本次课点评总结。所有老师需要按照此流程积极准备课时方案跟上课内容。
5、上述有关教学质量管理,如有违反,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辞退。
四、教师品质
1、在思想品得、行为规范方面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需要率先做到,以身作则,注意个人形象。
2、任何老师对现有本店在卡学员,或已到期不足半年的学员,私收课程费或学徒费用者,立即开除。
3、任何老师借用练舞名义,将外部人员带到本店私自收费教课者,一次警告,二次开除。(正常舞蹈交流不收费者除外)
4、舞盟流行舞是一个传播快乐,释放,自信舞者精神的学校,每个人在这里不光学习舞蹈,也学会做一个舞者,坚持,热爱并且传播,愿更多的人加入我们一起成为灵魂舞者!
舞蹈教室规章制度
1、按课程需要使用舞蹈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师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10、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11、舞蹈教室是学校音乐教学和培养学生艺术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场所,非教学和训练时间,学生或他人不得随意入内。
12、音乐教学和舞蹈训练期间,负责教师必须对学生加强严格组织,要求学生爱护公物,严禁在地板、把手、镜面及墙面上涂、刻、划,禁止穿鞋底过硬或鞋底带钉、金属的鞋上地板。
13、专职教师必须加强对舞蹈教室内器材的管理,钢琴、音响设备等非专职教师不得弹奏和开启。教学训练结束,教师应及时关锁门窗。
14、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器材摆放整齐,地板坚持拖洗、镜面应经常用干净抹布擦尘,非训练期,非训练区音响设备及时用防尘布罩盖。
15、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舞蹈练功和训练中,教师应注重科学指导,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学生扭伤、摔伤。
16、学生进入室内,更应加强文明守纪,服从教师组织安排,不喧哗、不吵闹,禁止追逐奔跑,翻越把杆等不规则行为。
1、从干部到职工要进行全员培训。
2、实行分级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由二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32个特殊工种由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一般工种、新工人由矿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
3、一般工种、新工人、煤矿其他从业人员由培训中心负责,并制订详细的全矿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月份培训计划。
4、安全培训工作由培训中心负责,并制订有详细的全矿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月份培训计划。
5、培训的'方式及方法要有明确的规定。
6、要制订有详细的违反规定的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培训中心定名为“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培训中心”。
第二条本培训中心由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出资举办,是经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注册的非企业、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直属会员单位和有关食用香精色素企业的在职职工开展食用香精色素类专业知识培训、对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培训,解决食用香精色素生产企业技术人员短缺、缺乏现代经营管理人才和大多数食用香精色素企业因为地处偏僻而更新知识困难的问题,为食用香精色素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四条本培训中心接受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第二章办学活动
第六条本培训中心办学范围;
培训中心举办初期,拟办的培训专业为:
(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
(2)采煤和煤矿安全
(3)煤矿机电
第七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中级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职短期培训。
第八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食用香精色素企业在职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在职培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培训中心主任在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本校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6)最终裁决本培训中心重大事故事项,但不干涉本中心的日常工作。
(7)提出终止本培训中心动议,向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请审批终止本培训中心方案,并配合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施终止方案。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本培训中心主任为本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任免,并报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十三条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1、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本中心,执行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作出的决议。
(2)召集和主持培训中心工作会议。
(3)检查中心工作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代表本中心签署有关文件。
(5)决定本中心除主任和副主任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任免,对本培训中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提出调整意见。
(6)制定本培训中心的办学经费预、决算,合理计划使用办学经费。
(7)健全、完善本培训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行使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2、培训中心主任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办学,确保本中心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正常秩序。
(2)每年年初向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和中心长远规划的落实与调整意见,每年年中向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汇报当年的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本培训中心主任人选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依法办学,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主持本校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有本培训中心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
6、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第十五条本培训中心下设管理机构
本培训中心建设初期,拟设立以下管理和业务机构:
综合处(财务处):负责中心办公室的综合业务,负责财务工作,后勤服务工作;
教务处: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与修改、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招生及学员管理、教学资源的调配与管理、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监督等培训的教务工作;
教学部:负责课程教学计划的制订、提出教师聘用名单及聘用意见、教师管理与考核、承担教学任务、组织专业和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启动资金由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提供。在本培训中心续存期间,办学启动资金不得撤抽。
第十七条本培训中心经费来源
1、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
2、捐赠;
3、利息;
第十八条本培训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参加培训活动的企业或学员收取费用。培训中心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按培训项目和实际设置的学习期限确定。
第十九条本培训中心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办学活动和事业的发展,本培训中心积累只能用于增加培训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与培训中心无关的投资。
第二十条本培训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培训中心当年用于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开支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经费的30%。
第二十一条本培训中心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本培训中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进行离职审计,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本培训中心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报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及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培训中心在续存期间依法管理和使用本培训中心财产,但是不得转让或者用于担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本培训中心财产。
第五章修改章程
第二十五条本培训中心可根据需要或涉及本培训中心登记事项变更内容修改本校章程。修改后的本校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本培训中心修改的章程须经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审议、批准,并于30日内报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同意,报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向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做变更登记。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培训中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八条本培训中心终止动议必须报请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同意
第二十九条本培训中心终止前必须在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国家规定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本中心经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培训中心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全部归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在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监督下,返还或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后,其余部门由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用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于20xx年09月26日由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批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食用香精色素工业协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北京市海淀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核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之日起生效。
1、适用范围: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换岗、辞职。
2、管理人员在离岗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确保所管辖部门的正常运转。
3、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交接手续。换岗:在接到人事部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部门的.交接工作。
4、管理人员离岗前要认真做好以下各项交接工作:①所辖部门人员的基本情况。②各类档案、资料的交接。③帐、物的交接。④设施设备的交接。⑤退还领用物品,还清财务领借款,交接时必须有分管领导参加监督交接。
5、管理人员离岗前必须办妥各项交接手续,经人事部确认,方可离岗。
为了保证少儿舞蹈培训的顺利开展和学员们的安全,制定一套标准的管理制度是必然的。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中心全称为:天天文化舞蹈培训中心,本中心住所在:礼义镇商贸城。
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拉丁舞、民族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小学英语、书法、写作。
二、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五条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加强舞蹈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强化培训中心的卫生、设备,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积极进行教学交流活动。做好汇报演出工作。
第九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各培训中心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十条授课时间必须早十分钟到培训中心,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各节课的教学老师负责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提高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六、日,按课时按排进行上课,每节课提早十分到位,检查教学设备、教室卫生及学员进行沟通。
2、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如需请假按排好调课的老师,交待好课程进度。
3、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
四、培训中心服务内容
为了实明公开、公平、公正的教学理念,加强对自身的社会监督,使培训中心向良性方面不断发展,提高舞美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公示以下服务原则。
1、服务项目:民族舞、拉丁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
2、服务方式:示范教学、影音教学、教学考级、组织参赛。
3、服务标准:塑身塑心、快乐成长、严谨练习、温馨服务。
4、服务承诺:本中心教学专业、教材先进、教案合理,提高学员综合素质,具备优秀基本技能,培养持礼坚韧的优良品质。
5、服务责任:教师专业、教材统一、身教言教、公正和谐。
6、收费标准:民族舞7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