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31篇)

医院工作制度(通用31篇)

医院工作制度 篇1

一、为培养学生的公德意识及爱护公物习惯,杜绝无谓损耗,避免随意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内各种教具、树木、花圃、课桌椅、玻璃、门窗、窗帘、电器设备、实训设备、宣传栏、报刊栏及其它附属品等公共设备均列为公物,全校师生都有管理爱护的责任。

三、班级学生领用的公物如领用前已破损者应向后勤部申请调换或修理。

四、各班班主任是公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公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五、各班教室和学生寝室由该班班主任及学生负责保管,并注意平时关锁门窗加锁,公物有损坏或遗失,仍由该班学生负责赔偿。

六、凡属教室以外,校内公共场所的门窗、树木、花圃、玻璃、宣传栏、报刊栏等公物,如有损坏者,损坏人或责任人应主动向班主任或后勤部报请估价赔偿。凡属各班级教室内、寝室内的公物如门窗、课桌椅、玻璃、讲桌、黑板、门锁、床、电器设备等损坏,损坏人应主动向该班

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及时转报后勤部令其赔偿。

七、破坏公物的学生如不自动申请赔偿,一经查明,除令其赔偿外,还将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八、未查获破坏人的,凡属教室、寝室公物,由该班学生集体负责赔偿。凡不属于教室、寝室内公物,由清扫区域的责任班级负责赔偿。

九、故意涂污墙壁,破坏公物及校具的应加倍赔偿并予以适当的处分。

十、力求物有定位,凡经安放的公物,非经后勤部或学校许可不得任意移动。

十一、检举不自动申请赔偿公物的损坏人,经查属实者,对检举人加以奖励。

医院工作制度 篇2

(一)仪器室专人负责,做好仪器的使用、保养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注意干燥通风、防潮、避阳光、防震等。室内不得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药品。

(三)仪器的使用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前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用后复原,并填写使用记录。在仪器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四)仪器发生异常,即停止使用,请有关人员检修,如属违章造成损失的,依情给予必要的处理。

(五)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卡、使用和检修记录止。

(六)实习、进修人员等,应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开机使用,禁单独操作。

(七)内室禁止吸烟、会客。

医院工作制度 篇3

(一)本室应选派责任心强、熟悉动物饲养的人员担任。

(二)室内要有通风、降温、防寒设施,保持干燥、清洁、卫生。

(三)动物饲养专门购置,科学饲养,以保动物符合实验要求。

(四)实验动物应建立档案,进行登记,家兔用于热原检查,不得超过10次;用于毒性药品的检查只限一次;病残动物不得供实验用。

(五)经实验后的动物应单独饲养,待动物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新购进的动物,应符合实验要求,并需经饲养1~2周后,方可进行实验用。

(七)使用、繁殖动物要有计划。

(八)动物饲养应防止疾病传染,饲养用具应专用,外来人员不得入内。

(九)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清理粪便等杂物。室内每周消毒,饲养用具每日洗刷,定期消毒。

医院工作制度 篇4

护理部根据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工作资料及流程,为进一步规范临床一线科室急诊急救工作,特修订此项制度。要求全院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1、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3、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景(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

4、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5、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四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消毒灭菌、及时补充)。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6、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7、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字迹清晰、项目齐全、资料全面,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8、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所有药品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补开医嘱后方可丢弃。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9、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10、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坚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结束后,整理抢救现场,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到达100%。

11、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医院工作制度 篇5

一、检验科主任

1、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临床检验、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按医院要求,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临时指令性任务。

4、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5、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可组织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

6、抓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标准化操作规程,不定期检查科内人员的工作质量,努力开展各项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7、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再教育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意见。

8、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关系。

9、确定本科人员的轮岗和值班。

10、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部门保管和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11、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12、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13、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科主任长期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工作资历: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3年。

具有副高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6年。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10年。

(二)工作能力:

熟悉临床实验室的常规检验及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二、主任(副主任)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工作,并负责实验室人员的医德医风及医疗安全。

2、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协助科主任检查、提高科内的检验质量及检验技术水平,重点解决检验技术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3、负责本科科研项目立题、论证、组织实施并总结汇报;指导下级人员的科研工作,参加部分试验工作;发表相关论文及申报成果。

4、随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进展、新技术,指导下级工作人员改进检验技术。

5、有计划地对青年检验人员开展“三基”、“三严”训练,配合科主任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提高科室的学术地位及本行业中的影响力。

6、指导并督促下级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7、配合科主任完善科室行政管理,负责编写科室各岗位的标准化操作文件,逐步达到“标准化实验室管理”水平。

8、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9、副主任检验师协助主任检验师负责相应工作。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工作资历:

1、副主任检验师:担任主管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40周,任主管检验师满5年。

2、主任检验师:担任本专业副主任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35周;任副主任检验师满5年。

(二)工作能力:

副主任检验师:

1、能为临床在某一检验学科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试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预防。

2、熟练准确地解决本专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如变异菌种鉴定、血液骨髓细胞及寄生虫的识别、各种重要试剂质量鉴定及临床应用性评估;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检验误差;能进行室内、室间质量控制的分析总结等;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根据专业熟练掌握下列专科技术:如血液及骨髓的检查技术、临床免疫学检查技术、分子生物学检查技术等。参加部分技术要求较高的检验工作,无责任事故。

主任检验师:

1、能为临床在实验诊断学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疗效评估、预防等工作。

2、在医学检验领域中有丰富的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要点,能解决复杂或重大的技术问题,能帮助临床医师掌握新的诊断方法,能结合患者病情及时向临床医师提供疑难、危重病例检查项目结果及分析判断的意见。对本专业的工作具有全面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

3、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并结合临床病情进行会诊,如查房及疑难病症解析等。

三、主管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检验师的指导下,负责检验、科研、教学工作的落实及实施,指导下级人员工作,负责检验报告的质量。

2、参加日常检验工作,负责检验结果的质量,保证结果的准确、及时;排除工作中的系统误差及偶然误差;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试剂、仪器等疑难技术问题。

3、负责学生的临床实习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负责对检验师的培训和考核。

4、努力参加科研工作,协助科主任落实科研规划。

5、了解国外本专业的新技术,对改进检验工作流程和技术手段提出建议。

6、完成科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7、在主任检验师外出时,经科主任同意后可行使主任检验师的工作职责。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工作资历:

1、任本专业检验师满5年。

2、担任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44周。

工作能力:

1、了解并掌握本专业各项实验的临床意义和应用价值,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工作,能为临床在合理选用检测项目和结果解释方面提出正确的建议和意见;能解决本专业中一些常见问题,如生化多项目综合判定、肝炎标志物结果分析、血液及骨髓细胞识别、各种标本中微生物鉴定、寄生虫的识别。

2、能结合临床资料,准确分析常规实验结果的临床意义。以专业划分每年工作量不少于:临检20xx件、生化20xx件、微生物400件、免疫1000件、分子生物学检测200件。

四、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并指导检验士和检验员进行工作。

2、承担标本处理、登记、技术操作、核对检验结果等检验工作;特殊试剂的手工配制;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校准,严防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3、承担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申领、报销等工作。

4、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项目,提高检验技术水平。

5、承担指导学生检验实习工作。

6、参加本专业各种质量控制工作。

7、完成上级检验师交给的其它工作。

五、检验士: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

2协助检验师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3协同检验师做好物品、药品、器材的请领和保管,以及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4学习专业技术,参与培养进修、学习人员工作。

5参加标本的采集、登记和常规检验工作。

六、检验员:

1洗刷检验器材,做好消毒、灭菌工作,清理废弃污染物;打扫科室卫生。

2接收检验标本,传送检验报告。

3根据科室需要,安排非检验操作岗位的工作。

七、临床检验医师:

1、根据临床信息,对检验项目的选择、检验申请、患者准备、以及样品的采集、运送、保存、处理、检测和结果给予指导、培训、答疑和咨询;

2、参与临床查房和疑难、危重病例的'会诊,对检验结果做出解释,并依据实验室结果对临床诊断和治疗提出建议;

3、负责签发具有诊断性的临床检验报告;

4、掌握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及临床医师的需要和要求,用循证医学的方法评价检验项目,制订疾病诊断指标的合理组合,规划和开展临床检验的新项目,并推动其临床应用。

5、高效率地收集和评估临床医护人员对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反馈意见,组织持续改进。

6、指导和培训临床医护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学改革。

7、承担与实验室诊断相关的科研任务

八、检验科质量主管:

1、质量主管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授权,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2、负责组织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控制工作。

3、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工作,参加实验室管理层对质量方针和实验室资源的决策活动,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4、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

5、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SOP文件》和各种质量文件的编制、审核、发放,以及换页更改的申请和换版更改的组织实施。

6、负责安排和组织内部审核,编制《年度内审计划》并报主任审批。负责审批《内审实施计划》和《内部质量审核报告》;任命内审组长并规定其职责;编制《全年质量体系运行报告》。

7、负责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分析体系运行中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查、批准;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8、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管理评审前的组织工作和准备工作,包括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汇报前一阶段质量体系运行和检测和/或校准工作情况,编写《管理评审报告》。

9、负责有关质量问题的抱怨和投诉的处理。

10、审核实验室发出的检测信息内容。

11、质量主管及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外部供应的评审。

九、检验科技术主管:

1、技术主管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并授权。

2、负责任命技术管理小组成员的,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的工作。

3、负责组织投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负责批准恢复检验工作。

5、负责对发生不符合项的责任组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数据控制程序的实施,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负责检验报告修改的批准。

7、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检验程序的评审工作,组织编制《检验程序评审报告》,负责评审报告实施情况的跟踪。

8、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各检测项目生物参考值范围的审核、评审工作。

9、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方法的评价、确认、评审和批准。

10、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编制《检验项目指南》,供患者和临床医生取用。

11、负责质控物更换和室内质控靶值修订的批准。

12、负责仪器设备校准程序的审批。

13、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配合医院设备科对仪器进行验收及安装。

十、病理科科主任:

1、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培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之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4、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经院长批准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事故。

5、确定本科医、技人员的岗位轮换、值班、会诊、外出培训等事宜。制定实习和进修人员的带教计划。

6、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培养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及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的具体意见。

7、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管理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研究生导师的工作,配合校、院完成高层次人员的培养工作。

8、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本科保管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结果和保管工作。

9、参加科内快速冷冻切片、科内外及院内外疑难病例的诊断和会诊工作;决定是否需要院外会诊。

10、审签病理尸检报告及医疗纠纷鉴定书。

11、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人员间的关系。

12、组织和参加本科室内外、大型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经常与临床各科取得联系,征求意见、相互配合、改进工作。

13、科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工作。在科主任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科副主任可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十一、病理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参加并协助科主任抓好科室的全面病理工作和教学、科研业务工作,并负责下级人员的医德医风及医疗安全。

2、有计划地对下级医生开展“三基”、“三严”训练,指导下级医师的操作技能,避免医疗差错及事故。

3、着重担任重要的病理检查,参加本科室快速冷冻切片及疑难少见病例的诊断及会诊工作。

4、经科主任授权,主持或参加院内外疑难病例的会诊、审签病理尸检报告和医疗纠纷鉴定书。特殊疑难或复杂的病例交科主任或经科室讨论后做出诊断。

5、掌握本科所有的常规业务工作,掌握病理特殊检查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并能在日常工作中正确使用。

6、带头执行并督促下级医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保证检查结果合乎规范要求。

7、协助科主任对下级医师、研究生及进修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8、参加继续教育,指导医、技师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申报并承担科研课题,吸收、应用国内外医学新技术,努力开发新项目,扩大和更新工作内容,并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9、在科主任分配下,主持或参加主持大型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

10、协调本组和科内各组有院内各科室的工作联系。副主任医师协助主任医师做好本组工作。

十二、病理科主管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协助主任医师搞好病检、教学、科研工作及科室成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2、主管本科室一定范围的病理诊断工作,包括病理尸检和治体组织检查工作。

3、负责快速冷冻切片初诊;签发常规检报告,对疑难、少见病例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并提请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会诊。

4、熟悉病理特殊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并能做出相应特殊检查的决定。

5、担任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分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指导研究生、进修医师的日常工作。

6、负责科内医师、进修医师的考勤及日常和节假日排班工作。

7、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相应职责内的病理检查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参加病理及临床病理讨论会,并完成分配的相关工作。

9、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掌握所必须的专科技术,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病理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参与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和总结工作。

10、确定自己的科研方向,并选出题目,申报各级各类课题。

11、在本组主任医师外出时,经科主任同意后可行使主任医师的工作职责。

十三、病理科住院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工作。

2、在完成医院和科室规定的基本培训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尸体解剖、活检取材和常规病理切片的初检等工作。经过一段培养后,可适当签发较典型的常规病理诊断,无快速冷冻切片报告权。对较复杂、较疑难和少见病例,可提出初步诊断意见,交上级医师会诊。

3、负责书写病理检查报告和诊断,参加计算机采图发报告。

4、积极参加科内外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结合实际学习有关管专著和文献,提高业务水平。

5、了解病理切片制作过程及病理常用特殊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

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相应职责内的检查结果合乎规范要求。

十四、病理科细胞学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接收细胞学标本,并进行核对登记。

3、负责细胞学涂片制作、染色、观察和诊断工作,并保证合乎规范要求。

4、积极开展细针穿刺细胞学、液基细胞学诊断技术以及相关的研究工作。

5、负责细胞学诊断的教学和培养青年医生及进修生工作。

6、做好细胞学诊断阳性涂片及相关原始资料的归档和保存工作。

7、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十五、病理科主管技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完成分配给的某一部分技术工作,如冷冻和石蜡制片、染色、特殊染色、免疫组化等技化,并保证合乎技术操作规范要求。

3、参加蜡块、切片及其他原始病理资料的归档、保存和借还工作,做到及时、不乱、不缺。

4、参加分配给的教学、科研及技术活动等配合准备工作和进修生的培养工作。

5、积极参加新技术、新项目的学习和使用。

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十六、病理科技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技师长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并参加门诊、病房或技术室的常规病理、快速冷冻、特殊染色及免疫组化等技术工作,并保证合乎技术操作规范。

3、负责和参加收取送检材料、登记收费和管理病理报告取送工作。

4、负责蜡块、切片、登记、病理报告等原始资料及时归档和借还等管理工作。

5、负责科主任安排的教学、科研及学术活动等配合准备工作及进修生(包括技术员)的培养工作。

6、密切关注技术新动向,积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满足医疗需求。

7、负责与诊断系列各级医师的工作配合与协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工作制度 篇6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 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敬,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绝不与病人争吵。

二、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不推诿病人,保证做到首诊负责制。

四、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亮号”上岗。

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乱收费。

六、提供建立家庭病床,联系住院转院,代请出诊、会诊。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

程,主动深入社区开展工作。

二、衣帽整洁,持证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周到,

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热情负责,遵守医德。

三、做病人知心朋友,为患者及家庭排忧解难,为他们保守

隐私和秘密。

四、杜绝伪劣药品,不开大处方、人情方、不开搭车药,不

开假医疗证明。

五、负责做好社区急危重病人的双向转诊及会诊工作。

六、不得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吃请。

七、遵纪守法,不假借出诊、巡诊之便干私活。

八、保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外的清洁、卫生。

九、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

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分工合作,精诚团结。

医院工作制度 篇7

1.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2.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100张床位的医院至少有一名专职临床营养师。

3.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营养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5.负责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是医院现行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

6.营养科结合医院特点负责制订本医院住院病人膳食种类,并指导、监督营养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治疗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7.营养科负责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病人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8.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服务的理念,确保食品安全。要为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患者等提供适合其病情治疗需要的膳食,并进行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

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

9.各类医院住院病人膳食应包括基本膳食(如普通膳食、半流质膳食、流食);治疗膳食(如低盐膳食、低脂低胆固醇饮膳食、高蛋白膳食、低蛋白膳食、高膳食纤维膳食、少渣(无渣)膳食、糖尿病膳食、配方膳食)。根据医院收治病种增添治疗膳食种类。有条件医院参与或承担肠内营养支持工作。

10.由营养科主任负责召集,每月一次由临床营养专业人员和营养厨房的管理人员、厨师长的联席会议,汇报和评估临床营养工作有关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协调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11.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参加医、护、技联席会议,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提出协调意见。

12.人员资质:

a)营养师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营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b)三级甲等医院由具有副高职以上医学营养专业人员担任主任/负责人;

13.有岗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制度和计划

14.三级甲等医院及有条件的医院,应开设营养咨询门诊和开展临床营养的科学研究工作。

15.对营养厨房实行外包/或委托加工服务的医院,同样必须将以下制度及职责的要求列入外包/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签约与监督管理。

医院工作制度 篇8

体温在7.5度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卜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土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排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症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何处的病员。

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须要制定护理计划和做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天三于分钟巡视一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

防井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适应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子必要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在医护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据病情参加些室内、外活动。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可以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往院处,由住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在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日、鼻、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裤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工作制度 篇9

1.营养厨房应有专职营养师负责管理,并是按照临床营养治疗方案(处方),治疗膳食的要求正确制作、分发的执行工作室。

2.保障食品安全,营养厨房的食品卫生、营养治疗膳食的制作和质量控制接受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

3.营养厨房的营养厨工设置与床位比是1:25-30;并与工作量与开设膳食种类相适宜

4.营养厨房的建筑和布局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执行,治疗膳食和少数民族膳食要有专门操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

5.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整改意见有书面资料。

6.营养厨房工作人员均经医院内部的医学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法规培训,考核合格。

医院工作制度 篇10

一、投资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招商引资,为投资商、企业提供与政府间的业务服务;

2、收集整理有关法规、市场供求、投资合作信息资料;

3、做好信息咨询和立项报批服务;

4、商务代理服务;

5、组织开展智力成果转让;

6、维护商会会员合法权益;

7、沟通联络工商、社团、协会并协助建立合作关系,协调各行业产品价格,调解经济纠纷。

8、加工贸易生产合同审批;

9、工缴费结汇审批;

3、办理协议补充、变更、续约、终止;

10、办理“三来一补”新合同、变更合同;

11、办理进料加工新合同、变更合同;

12、办理生产合同延期;

13、申请报告,海关备忘录审批;

14、核查验厂;

15、电子报关集中录入点;

16、岗前培训。

二、岗位设置

主任

副主任

招商引资、岗前培训合同审批企业结汇商会财务、办公室

(一)招商服务组

1、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咨询、洽谈,跟踪服务引资项目;

2、协办来料加工企业立项手续;

3、协办合作、合资、独资企业立项手续;

4、提供招商引资项目信息;

(二)审批组

1、加工贸易生产合同审批;

2、工缴费结汇审批;

3、办理协议补充、变更、续约、终止合同;

4、办理“三来一补”新合同、变更合同;

5、办理进料加工新合同、变更合同;

6、办理生产合同延期;

7、申请报告、海关备忘录审批;

8、电子报关集中录入点;

(三)验厂组

1、核查新成立的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能力;

2、核查停产半年后重新申办新合同的企业经营情况;

3、核查申报新合同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4、核查加工产品超出原经营范围(即扩大经营或变更经营范围)企业的生产能力;

5、核查合同申报数量超过其在过去12个月所执行合同中最大核销数量20%以上的企业生产能力;

6、核查拖欠厂租或工人工资两个月以上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7、核查其它须验厂的企业情况;

(四)综合组

1、文件资料收发、归档;

2、财务;

(五)培训组

1、随岗培训班(户籍人口)。由我中心向辖区企业发布信息,收集企业所需人才(如学徒、跟单文员)由人才人事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人员到岗,户籍无业人员随岗培训期间街道按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00元的随岗培训补贴管理费;

2、岗前培训班(外来人员)。由我中心向辖区企业发布信息,收集企业所需人才(如车工、电脑文员)由成校招收学员统一培训后输出给企业。

(六)商会组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倡导爱国、敬业、守法、文明。

2、发展和增进同港、澳、台地区以至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人士的关系和交往,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发展,协助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

3、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协调政府与企业关系。

4、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交流经营管理经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5、组织会员参观考察、调查访问及各种联谊活动。

三、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岗位,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始终与党的政策、方针保持一致。

(二)业务技能:熟悉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三)办事效率:保证审批工作、协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廉洁从政。

(四)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四、投资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认真遵守街道机关工作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和无故脱岗。如有特殊情况的,应按照规定,逐级实行请假制度。

五、投资服务中心财务制度

1、严格遵守街道办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专款专用。

2、坚持一只笔审批制度。每张单据报销,要有经手人签字,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

医院工作制度 篇11

1、目的:明确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保证日常经营和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确保药品质量及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负责人岗位。

3、责任人:企业负责人

4、内容:药圈会员分享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对企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主要责任。

主动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与药品经营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在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经营管理,确保企业经营范围在依法核准的范围之内,所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经营环境、储存条件达到药品的质量要求。

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管理人员和店长,正确处理业务经营与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关系,把药品质量放在首位,积极支持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独立、客观、有效地行使职权,支持质量管理人员落实质量否决权。

在经营中建立和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文件,负责公司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其他重要文件的批准和颁发,监督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的考核工作。

指导并监督员工严格按照GSP要求和质量管理文件要求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进行整改,对在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上做出成绩和违法违规的班组和人员进行奖惩。

负责组织重大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营造和传播同仁堂文化和企业精神,促进维护和协调人际关系,加强团结,提高企业凝聚力。

负责上级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医院工作制度 篇12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 宗旨

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 组成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班主任老师、年级组推举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

3、校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每班一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

4、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校长、名誉校长若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5、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第四条 权利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它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六条 工作开展

1、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秘书长组织活动。

2、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2/3以上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医院工作制度 篇13

1.1医院膳食是为住院病人设置的。其种类必须包括基本膳食、治疗膳食及必要的辅助诊断膳食。

1.2住院病人采用的膳食种类由经治医生下达饮食医嘱,由值班护士准确、完整填写膳食通知单,交给本病区配餐员,在开饭前半小时送交营养科,当餐即执行饮食医嘱。

1.3餐后新入院未进餐的病人,由值班护士通知营养科(厨房),值班营养厨师按照饮食医嘱的原则,暂提供普食或软食或半流或全流,并保证卫生、保温。下一餐执行饮食医嘱。

1.4基本膳食食谱在营养师的主持下,由营养师、管理人员(或营养厨师)、采购员共同制定。

1.5治疗膳食要有专门制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要严格按照治疗饮食操作规范制作,经营养师检查合格后,由配餐员准确、及时发放。

1.6各类病人膳食必须保证质量、卫生、温度和发放准确。

1.7病房和营养科均建立住院病人膳食一览表牌,要及时更换更改膳食医嘱。

1.8食谱制定要有季节性,要照顾特殊饮食习惯、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要照顾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

1.9开饭时间提前或后延不得超过半小时。

1.10匀浆膳、配方膳按有关营养配方要求和配置方法严格执行,半流和全流加餐必须当餐做,当餐用。

1.11做好成本核算

2营养科/厨房值班制度

2.1营养科/厨房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报医院相关部门。

2.2值班人员包括营养厨师和病区配餐员。节假日营养师参加白天值班。

2.3值班厨师负责新入院病人膳食、半流加餐、全流加餐的制作,病区配餐员负责发送。要保证质量、温度和发放准确。

2.4值班人员负责营养厨房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警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要有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2.5对值班人员要有调休制度。

3食品采购、保管、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食品采购

3.1各类食品的供货单位,须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3.2采购食品时,须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发票。

3.3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及保质期。

3.4按需、有计划地采购,以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5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冷藏、冷冻食品要注意保温。

3.6根据需要进行采样留检。

4食品库房

4.1由专人验收,确保食品质量。

4.2入库食品须建登记卡(包括品名、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选择适当条件进行保管(常温、低温、保鲜、隔离等)。

4.4常温库房要做到清洁、通风,并有防鼠、防蝇、防潮设施。冷库内要保持清洁,及时除霜,食品摆放分类,食品间留有一定空隙,保证冷藏效果。

4.5从原料到成品,应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生活用品等隔离。

4.6凭收货/领用单做帐。注意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

4.7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私人用品。

5烹调加工

5.1加工前,由专人验收原料,确保质量。冷冻食品要在室温下缓慢地彻底解冻,已解冻食品不得再冷冻。

5.2各种食品原料加工前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要分池清洗,避免交叉污染;禽蛋应冲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5.3生熟要分开。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桶、盒、筐、抹布等)应标识明显,严防交叉使用,并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4食品加热要彻底,防止外熟内生。

5.5应严格按照各类膳食常规及营养师的膳食配方进行加工烹调,不得随意更改。

5.6尽量缩短加工至食用的间隔时间。热菜贮存尽量避免使用过大容器。若加工好的食物2小时内暂不食用,应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5.7加工好的熟食,一般应当日用完,做到尽量不剩或少剩。不再食用已烧熟的隔日蔬菜;剩余食物若要继续食用(蔬菜除外),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冷藏保存,不可暴露存放在室温下。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品中。

6膳食供应

6.1加工后的食品应妥善盛装在统一、清洁消毒的餐具内,采取一定的保温、保洁运输方式,保证患者吃到热菜热饭。

7采样留检

7.1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菜肴烹调完毕后,凡批量供应的菜肴,须采留样品一份(不少于100克),置清洁用具内,存放入冰箱,保留48小时,并作好留检的有关记录。

8备餐间

8.1应专用、封闭,并配有紫外线消毒灯和专用的冷藏设施、洗手设施、熟食加工专用工具等。室内应有降温措施,室温不高于25°C,工作人员进出须两次更衣。

医院工作制度 篇14

一、烹调加工所用原料应保持新鲜,冷冻的肉、禽、水产品应在室温下缓缓地彻底融解,不能热水融解应急处理。

二、灶房内的所有原料进入时要认真检查,发现卫生问题及时处理,不干净的要返回粗加工间重新处理,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停止使用。

三、调料要符合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要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

四、非食品用原料严格控制,禁止入内,防止误食引发食物中毒。

五、厨房工作人员上岗一定要天天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专用鞋,头发不许外露,工作人员手要经过彻底清洗,工作时不许抽烟,戴首饰,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异物,有外伤炎症者要包扎好伤口或暂时停止工作,或不直接接触食品,不能穿工作服上厕所,外出归来或做其它接触不洁物,杂物的工作要及时清洗手,不能用勺具直接品尝食品。

六、锅、勺、铲、碗、盒、抹布等用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用后洗净,定位存放保洁,配菜盘要有标志。

七、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对不能充分加热烹调的菜肴选挑要精,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干净烹调时要做到烧透煮透。

八、煎炸食用油多次高温使用后,凡颜色变深具有异味的油脂要废弃。

九、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要妥善保管,食用前要再次加热。

医院工作制度 篇15

9.1厨房、食品库房、配膳室等应设计合理,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并配备有用具、容器、餐饮具和手的洗涤消毒设施,为保证洗涤消毒效果,供应流动水。

9.2定期(1次/月)对熟菜间的空气、专用工具(刀、砧板、操作台、冰箱等)、已消毒的餐具和餐车、操作人员的清洁手采样测定致病菌、细菌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并有记录。

9.3备菜间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消毒,包括空气、刀、砧板、抹布、容器、手、操作台等,严防污染。室内(包括专用冰箱)不得存放未加工食品、半成品及其他物品。

9.4餐具清洁消毒流程:回收餐具→刮去残物→清洗(洗涤剂、冷热水洗刷)→消毒→保洁备用。隔离患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所用的餐具连同剩余食物应收入专用容器内先消毒后,再按前述步骤进行二次消毒。

9.5常用消毒方法:

9.5.1煮沸消毒:适用于餐具和剩余食物,将餐具/食物放入锅内浸没,水沸后煮1520分钟。

9.5.2蒸气消毒:适用于餐具、刀、砧板等,置于蒸气箱/蒸锅内蒸煮,100°C以上蒸1520分钟。

9.5.3药物消毒:适用于水果、操作台、操作人员的手等,消毒剂的.浓度及浸泡时间参照有关使用说明书

9.5.4电热消毒:适用于餐具等,按设备说明书要求操作。

9.5.5紫外线辐射消毒:适用于空气、操作台等,无人工作时,用高压/低压汞灯发射的波长253.7nm的紫外光辐照,至少30分钟。

9.5.6容器、工具、餐具应首选热力消毒(煮、蒸),其次用其它消毒液浸泡消毒。熟菜切配刀、砧板等每天使用多次,每次使用前均应随时进行消毒。

9.5.7洗涤、消毒后的餐具、刀、砧板等,须沥干或烘干,不可带有水湿。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等用具要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避免交叉感染。

医院工作制度 篇16

1、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

2、医护人员应掌握标准防护要求,进入无菌区或执行无菌操作时,按规定着装;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3、病区设感染监测员,职责明确,负责对病区医务人员进行感染控制相关知识培训,督导检查相关措施的落实。

4、严格执行手卫生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抽血、输液操作时,应保证一人一巾一带,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6、无菌物品应专柜储存,与待消毒物品分区放置,标识明确;灭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日期和有效期;打开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4小时,过期、失效物品应及时取出并重新消毒或更换,一次性物品一次性使用。

7、患有肝炎、活动期结核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护理人员不宜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待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工作。

8、需保护性隔离的患者,应优先做治疗护理工作;对实行床旁隔离的`患者,后做治疗护理工作。

9、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10、病区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不得混放;各种医疗垃圾桶标识明确;医疗锐器处理规范,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10、病室冬季应每日清晨及下午打开气窗二次,每次15-30分钟进行通风,以持续空气清新。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8、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医院工作制度 篇17

(一)严格划分限制区、半限制区与非限制区、区域之间须有门隔开,标志明显,洁污分流。设置正常分娩室和待产室、隔离分娩室和待产室。

(二)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应更衣,换拖鞋、带帽子、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医护人员患有皮疹、腹泻、呼吸道综合征、其它传染性疾病时不能在此岗位工作。

(三)对急产妇、疑似或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应在隔离室内待产及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用物、器械等严格按要求处理。

(四)特殊感染产妇生产后,对隔离室应严格执行终末消毒,并进行细菌监测,达到无致病菌要求后方可再次使用。

(五)接生前医护人员进行外科洗手和手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及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六)保持室内清洁,每日通风至少两次,产床、台面等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每次分娩后对产床、 橡胶单、器械等及时清洁、消毒,地面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

(七)产房器械、产包等物品一用一灭菌,灭菌物品均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标识齐全,存放符合要求。一次性医疗物品禁止二次使用。

(八)产包开启时间超过2小时如仍未生产,应重新更换并再次消毒外阴。无菌持物钳干罐保存,使用时记录打开时间,每4小时更换。

(九)分娩室为Ⅱ类环境,每季度做环境微生物学监测。

(十)感染性胎盘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均符合卫生部要求。

医院工作制度 篇18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促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面落实,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机制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将涉及干部个人的考核评分反馈干部派出单位。

(一)自我鉴定。由考核对象根据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和《自查打分表》,与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考评。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等资料;看,即实地查看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县级联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联合总支书记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即考核组结合查、看、听的情况和分类考评细则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

(一)县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口联系帮扶乡镇、贫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优势,立足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述职,贫困村不脱贫,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不脱钩。

(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央、省、市驻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结果,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三)第一书记考核等次不占县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反馈选派单位,由选派单位登记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记入贫困村第一书记人事档案,作为对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销贫困村第一书记职务,由原单位重新选派。

(四)驻村帮扶工作组所驻村没有完成年度减贫计划及工作成效差的,该工作组及所有成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工作组成员如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该工作组不能评为“先进”。

(五)联合党总支年度考评结果存入联合党总支成员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联合党总支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联合党总支除通报批评外,将对联合党总支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医院工作制度 篇19

(一)计划采购

1.根据本院的业务需要性质和工作范围及不同季节的发病情况,请领计划及库存情况,编造药品的年、季、月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批及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后采购,中西药品的'库存定额在供应正常情况下一般限定2~4个月库存,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2.采购计划一式两份,一份送药材公司,一份留底备查,外地采购药品需经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

3.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进行药品采购,不得购进伪药劣药和非药用品,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爱,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人民用药安全。

4.坚持按正规渠道进行,严禁由私人手中购进药品。

(二)仓库保管

2.库存药品应按药物性质分类保管,要注意室内温度、湿度,通风避光及药品经常凉晒和蒸,以防霉变、虫蛀、鼠咬及化学污染等。

3.药库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帐卡,统计登记和特殊药品的标记做到帐物相符。

4.每月清查核对帐目一次,年终彻底盘点并核对帐目做金额核算,以便掌握全年药品的进销情况和合理库存。

5.保管人调高动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并由科主任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均应在帐卡上表格上签字以示负责任。

1.各科室应有领药预领单,定期到药库领取药品,只要库房有的药品或病房需要,可随时领取。

2.实发药品由保管人员填写出库单,一式三联,双方签字,第一联保管记帐,第二联药材会计记帐,第三联交领药单位。

3.药库不得配发处方,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4.有关毒剧药品的领发,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医院工作制度 篇20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班查对上班医嘱,并有医嘱查对记录,参与查对者签全名。

(2)医嘱应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每周参加查对不少于两次。

(3)查对临时医嘱时要查对执行时间及执行者签名。

2、服药、注射、静脉给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2)执行各项操作、处置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使用药品前要查对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4)给药前,应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物时,要经反复核对。

3、输血查对制度

(1)确定输血后,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不允许同时采集两个病人的交叉配血标本。

(2)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至检验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室、床号、瓶(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及血量,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在确定无误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出。

(4)输血前由两人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5)输血时,由两人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血量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6)输血完毕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检验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以备必要时查对。

4、手术查对制度

(1)、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①根据手术通知单和患者病历查对患者科别、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化验单、药物等。接患者之前,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后,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及手术医生三方查对。

②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按要求摆好床位。

③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两名以上医护人员清点纱巾、纱垫、纱(棉)球、器械、缝合针和线轴数,并记录。术毕,再清点一次。

④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卡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⑤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2)、手术物品查对制度

①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

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

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

②清点时两名护士对台上的每一件物品应唱点两遍,准确记录,特别注意特殊器械上的螺丝钉,确保物品的完整性。

③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

④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所有物品再行清点。

⑤向深部组织或体腔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洗手护士应及时提醒,防止遗留在体腔内。

⑥严禁将与手术相关的任何物品随意带出或带入手术间。

⑦进人体腔内的纱布类物品,必须有显影标记,一律不得剪开使用,引流管等物品剪下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⑧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在手术单上,失落的物品应放在固定的位置,以便清点。

⑨有显影标志的纱布不得覆盖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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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制度 篇21

10.1《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上述疾病的疑似患者也应先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10.2凡有1腹泻;2手外伤、烫伤;3皮肤湿症、疥子;4咽喉疼痛;5耳、眼、鼻溢液;6发热;7呕吐症状的,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治疗,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后,方可恢复工作。

10.3手卫生:按照使用正确的洗手(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10.4下列情况须洗手:1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2加工时间过长时,中间应随时洗手;3处理食品原料后;4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5如厕后。

10.5厨师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加工食品时不得带戒指。

10.6加工食品时不面对食品打喷嚏或咳嗽。

10.7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10.8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把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以免头发和头皮屑混入食品中。

10.9建立晨检制度,报告、登记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

医院工作制度 篇22

1.做好每次治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治疗过程有条有序。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进入五官科治疗室必须衣帽整洁,戴口罩。

2.定期更换口冈消毒液,定期更换器械消毒液;保持室内清洁,定期对治疗室进行空气消毒。

4.处理好用过的器械物品,完成一项处置要及时清理,并及时打包消毒灭菌。

5.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熟悉掌握各项操作常规。

6.定期检查物品有效期,物品分类定位,储备完善,标签明显,字迹清楚,环境整洁。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医院工作制度 篇23

首诊负责制度

1、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

(2)首诊医师经检查、诊断,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4)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

(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同时上报医务科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首诊医师的责任。

2、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应诊。

(2)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刻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到复杂病例,需两个科室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逐级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务或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

(1)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3)利用典型、特殊病历、进行教学查房,提高教学水平。

(4)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情况,并全面查体。

(5)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科室工作管理水平。

二、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1)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本院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查房完毕。

(2)对所分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错事、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叫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夜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入院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对急危重、疑难病例或特别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主任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予以纠正。同时还应检查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8)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问题,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9)注意听取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查房每日查房一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医

师。

(2)对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病程记录,危重、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别病例,除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外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化验检查、会诊申请单等医疗文件。

(4)向实习医师传授疾病诊断、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分级护理制度

一、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

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二、特别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二)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三、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二)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术前讨论制度

一、所有住院手术病例(急诊入院手术除外)均应进行术前讨论,特殊病例应报医务科备案或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

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织(主持),手术医师、护士及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重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特殊情况可邀请家属或单位领导参加。

三、讨论内容:诊断和诊断依据;手术指征和手术禁忌症;术前准备,如特殊检查、血源等;重新开展手术应订出手术方案;术中可能发生的困难与意外,以及防范措施;麻醉选择;术后护理,术后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手术人员、麻醉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组织和安排。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四、术前讨论要做好记录,并随同病历归档。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病人住院10天内未能明确诊断或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无效且住院时间超过3天的患者,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由科主任组织院内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二、若经院内专家会诊后仍未能明确诊断的,须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邀请并组织院外专家进行会诊。

三、讨论前,主管医师应积极准备有关病历资料,明确提出讨论目的;讨论时,应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于讨论完成后,将相关内容在病历中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住院死亡病例,要求在死亡后1周内进行讨论;如为特殊病例,科室则应及时组织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讨论,但不得超过2周。

二、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如遇疑难问题,可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三、主要讨论内容: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检查及治疗是否及时和适当;死亡原因或性质;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今后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死亡讨论应记入病历,留档备案。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应由经治(或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如需会诊者,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的原则,及时组织会诊,院内大会诊应报医务科协助组织,各类医务人员接到急会诊后应随请随到。一切抢救工作要作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三、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医师的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血空袋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五、抢救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六、新入院或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科,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

七、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科和科主任。

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审批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我院和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医院分级管理和基本现代化医院的要求,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一)甲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乙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三)丙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四)丁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丁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丁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丙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丙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乙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乙类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甲类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甲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甲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甲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熟练完成甲类手术,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科备案。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2、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3、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丁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5、开展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需提交专题报告至医院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后,由医院上报市卫生局经卫生厅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二)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为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应邀到外院会诊参加手术者或邀请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8、器官切除及大器官移植。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批,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执业医师,异单位,异地行医手术,需按《执业医师法》及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籍医师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五、管理要求

1、各科室和各级医师要严格执行“手术范围”,开展规定范围外的手术由所在科室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书面报告,上报医院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签发并上报市卫生局批准后执行。对连续两年发生两起以上医疗事故的人员降一级执行,直至取消手术资格,并报市卫生局备案;重新恢复手术级别,须经医院和市卫生局考核后裁定。

2、超范围手术需根据医护人员结构、技术水平、基础设施、设备条件、现场操作等综合考评合格后,经市卫生局审批同意方可进行。若遇紧急特殊情况,科室或医师超范围开展与职、级不相称的手术,需应邀请上级医院会诊并电话报请市卫生局批准后进行,术毕一周内补办书面手续。科研性项目手术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

3、超范围手术的审批程序: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由医务科汇总材料,上报市卫生局批准。

申请批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医院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学历、职称、技术开展情况,设备、基础设施条件及日常技术质量考核情况;③近二年本科室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统计;④开展新手术的可行性论证报告;⑤人员进修学习情况;⑥是否有上级指导医师;⑦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4、各科室、各级医师未按本规范执行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明确各科室、各级医师手术范围,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利益的有效措施,各科室、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注:临床各科手术具体分类(另发)。

医院工作制度 篇24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及院感专职(兼职)管理人员三级监控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院感染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研究改进工作。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应根据医院感染监控制定方案,每半年1次对全院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消毒与灭菌、污水处理等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测,每月进行1次医院感染发病调查,定期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

(四)科室应指定医师或护士长负责医院感染发病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了解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掌握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二、医院传染源管理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人,应根据传播途径分别进行严密隔离,以及呼吸道、消化道、接触、昆虫和血液隔离。

(二)严格执行消毒常规,传染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离开隔离区时,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三)检验有传染性的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衣物等。检验完毕的标本应先消毒后处理,检验单发出前应消毒,菌种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四)对已被感染的传染病人应尽快治疗,医务人员接触传染病人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

(五)高危区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病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清新、无蚊、无蝇、无鼠害、无蟑螂,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

(三)医院内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四)各种医疗器械、室内桌、椅、操作台,地面和空气等消毒应当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定期对消毒剂的浓度、效果及空气含菌量进行监测。

(五)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必须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发区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当进行手的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销毁。

(六)共用重点监测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均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应当注明失效日期,并定期对灭菌物品和空气进行细菌学监测。

四、医院感染防范制度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无菌操作,戴口罩、帽子。

2、做到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治疗车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3、冲洗、雾化、激光、微波等治疗做到一人一用一物品一消毒(灭菌)一擦拭(消毒液擦试)(含氯消毒剂),冲洗用药液一人一用,不久露在空气中,病人治疗完毕及时整理。

4、开启的无菌溶液需在4小时内使用,各种溶液不得超过24小时注明开启时间。

5、置于容器牛的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时毁形,放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浸泡处理后,装黄色垃圾袋送指定地点。

7、地面、桌面每天2次用含氯消毒剂湿式打扫。

8、持物钳干燥存放,打开后写上打开时间,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油膏缸上写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开启时间,盛放盐水棉球打开后24小时更换,盛放碘伏的油膏缸,每周更换二次。

9、紫外线照射每天半小时,并有记录,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管每周一次用95%的酒精纱布擦拭,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0、每周大扫除一次,彻底打扫门窗、墙面、地面及物体表面。

11、每天检查有无过期物品,一般灭菌物品不得超过一周。

12、非治疗物品不得入治疗室。

五、抗生素使用制度

(一)医院定期调查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二)各级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指证,并应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外用抗生素应从严掌握。

(三)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先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或体液送细菌培养后可初步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山来后,再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指导用药。

(四)急性细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临床效果不明显者,应当考虑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或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生素。

(五)细菌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及时停用抗生素。

(六)一般情况下,抗生素不作为预防用药,特殊情况可作为短期预防用药或一次性预防用药。

(七)使用抗生素应当本着有效、足量原则,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确定给药剂量和疗程,掌握配药禁忌、浓度,滴注速度,过敏反应的预防和抢救。

(八)药剂科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库及消耗登记制度,对价格昂贵和毒副作用较大的抗生素实行限制性应用,并定期上报临床使用抗生素的情况及存在问题。

医院工作制度 篇25

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为应对如地震、火灾、洪水、有害气体扩散等各种突发灾害事故,公司制订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防灾减灾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在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安排。

二、公司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基础,公司总经理为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全面开展本公司防灾减灾工作。

三、公司建筑物、设施、设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四、公司加强灾害准备工作。接合公司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公司防灾减灾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重点对灭火,排水、防爆、安全通道等进行检查和养护。

五、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不少一次的防灾知识培训。

六、建立公司各部门通讯录(或全体通讯录),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公告机制。

六、规划本公司人员、设备疏散路线图,并公示全体员工。

七、规划本公司人员、设备的避险区。

八、加强对职工防灾减灾知识的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学习互救、自救演练等一切有效方式,增强公司管理人员应对突发灾害的管理和组织能力,增强职工防灾减灾安全意识和临危处置能力。

九、提前安排特殊时段(如节假日、汛期、雷雨、高温、严寒等)极端气候情况下的值班工作。提前储备(如雨具、自备发电机、交通工具等)防灾物资和工具。

十、与周边企业单位加强交流联系。

十一、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联系。

医院工作制度 篇26

卫生院发热门诊工作制度(2级医疗机构)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市卫生局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医院工作制度 篇27

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在值班时要自觉遵守保安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认真履行门卫职责。

2、门卫要严格遵守上班时间。

3、门卫值班时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值班,坚守岗位、礼貌待人,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当班记录。

4、每班次上岗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完成交接班工作。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交接内容以本班次发生的重要事项、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需要向下一班次交接的任务和工作为主。

5、门卫值班时,严禁离岗、睡觉或酗酒、闲聊等,因事离开或外出巡察时,岗位应有人代班或锁好大门。严禁无关人员在校园内逗留。

6、夜班值班时,要加强对校园内的物品、水电设施的巡察,防止意外发生,确保校园财物安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因工作失职,给校园造成损失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医院工作制度 篇28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试卷等,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的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医院工作制度 篇29

1、质量控制办公室对全院各部门、科室质量达标、制度落实、服务效果等检查情况,每月进行反馈,重大问题随时反馈。

2、每季度召开质量控制会议,定期评讲,要求各部门科室主任、质控员认真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重视患者对医疗、护理、后勤服务质量评价,定期收集、汇总、分析患者意见,把患者不满意的工作做为反馈重点。

4、定期向全院公布质量控制检查结果。

5、对存在医疗、后勤保障工作缺陷、隐患的科室、部门及时地提出整改措施,追踪监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执行。

6、对出现问题较多的'科室、部门、个人实施重点培训,根据下一次的质量检查情况,估评培训的效果。

7、各部门科室应认真对待质量问题的督办处理,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医院工作制度 篇30

1、护理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齐、清洁、穿护士鞋;操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

2、无菌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罐等按规定时间灭菌与更换消毒液。

3、手术室、产房、婴儿室、隔离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等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并遵照执行。

4、传染病人及保护性隔离病人所住的病室应定时进行消毒,所用的家具、器皿、被服、餐具等用具务必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尽量使用一次性器械、物品,以便处理。

5、病区要求做到一床一套湿扫床,床头柜一桌一布,每次用后经消毒液浸泡后备用。

6、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用的拖把擦布,应严格区分(拖把应有明显标记)。

7、凡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均需经消毒液浸泡后送供应室清洗、消毒。(浸泡时要求液面满过注射器,拉开注射器内栓,使注射器内吸有消毒液)。

8、凡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病人,都要实行床边及用具等隔离制度,做到病人一览表有标记。

9、病人住院时使用的生活用品如便盆、尿壶用后进行消毒;暖水瓶、脸盆、拖鞋等,出院后务必经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10、病室冬季应每日清晨及下午打开气窗二次,每次15-30分钟进行通风,以持续空气清新。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8、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医院工作制度 篇31

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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