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直饮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0篇)
第一条学校应当规定上学、放学时间和开、关校门时间,并告知家长。如因特殊情况时间发生较大变动,应提前通知家长。
第二条家长应当在教室门口接学生,并签名。不能在学校门口让幼儿自己下楼。
第三条家长要文明接送,接送学生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安排。接送完成后应及时离开,保持学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四条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离开校园。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幼儿请假制度和幼儿到校情况统计制度,对正常情况下未请假、未来学校就读的幼儿,应及时联系家长。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如家长有事来学校,家长需在门卫签名并写上事由,方可进入学校。
第七条幼儿在校期间,如因病因伤需外出就医,应由学校派人陪护前往,或及时告知家长,由家长来校接走。
第八条幼儿入校、离校由其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如是不常见的',老师需打电话询问,才可让幼儿被接走
第九条学校行政领导、值周教师和值日保安每天上学、放学必须在校门处值班巡视,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做好学生交接工作。
1、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
4、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5、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6、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7、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8、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取暖用炉应有恋档,地板应有炉盘,炉子周围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9、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0、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11、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12、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13、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14、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1、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2、上课时间凡出入幼儿园的人员按规定要有接送卡或证件,出、入园门凭幼儿园接送卡进出,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3、携物品入、出幼儿园,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4、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5、本园教职工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有序停放在幼儿园车棚内。外来及家长的机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6、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严格规定,维护好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秩序。上级来园联系或检查工作,门卫应热情接待并做好登记。
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4、稀饭、开水、豆浆、汤要放在安全地方,冷热适中后再给幼儿使用。
5、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8、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9、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10、严格现金管理制度,支票财务章按规定分开保管,现金保存不超过200元。
11、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整理好物品。门卫或值班教师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
12、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由安全联络员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必须从思想上明确一点:确保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条生命线。
2、必须确保幼儿园硬件设备设施及活动器械质量的安全;装饰装潢材料必须是国家安全生产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确保房屋、场地、玩具、用具、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要绝对避免塌伤、砸伤、撞伤、卡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3、在幼儿全天的活动中,三个老师要有明确的分工,在开展每项活动前和活动结束时,要认真清点人数,不得漏缺1人;开展活动中要将幼儿严格控制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准放任自流,不准失控。
4、早上接幼儿入园时,要严格检查幼儿,要求家长密切配合,不得将石子、圆珠、硬币、火柴、打火机、小刀、铁器及容易伤人的物品带入幼儿园。
5、生活消毒品、卫生消毒品、灭蚊药、灭鼠药及有碍幼儿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药品,必须由保育员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6、家长委托老师代管幼儿吃药的药品,要严格标明幼儿姓名和药品名称及药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儿不易触摸的地方,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7、幼儿餐具每天必须进行两次消毒;室内每天1次空气消毒及喷洒药水消毒(灭蚊、灭鼠),必须在幼儿离园后进行。
8、对幼儿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骂人,不猛跑,不乱刻乱画,不爬树,不上墙,不乱扔石头,不***,不将异物放进耳鼻口,不擅自关门开门,不用手摸电插座,不攀登阳台栏杆,不从高处往下跳,不在楼梯上玩耍,不离开集体私自出走,不乱采摘花果吃,不随意捕捉昆虫放入口里,发现问题当场纠正。
9、细心照料幼儿进餐和午睡,进餐时必须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营造用餐气氛;再由教师将饭菜端送到幼儿面前;教育幼儿进餐时,不讲话,不哭笑,不打闹;工作人员对幼儿吃饭不要催促过急,放止梗塞或烫伤。午睡时,要勤巡视,注意观察,给幼儿盖被,纠正不正确睡姿;值班人员严禁睡觉、看书,干私活或擅自离开幼儿。
10、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确保万无一失。要求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送到班上交给老师教师,家长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儿时,教师应在《班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幼儿离园时,必须组织好幼儿在教室安静有序地等待;幼儿离园时,老师师必须确认接幼儿的人是该孩子的监护人﹙或监护人代理人﹚和固定受托人,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严防幼儿丢失和拐骗幼儿事件发生;如是其他人员来接幼儿,教师必须给家长打电话确认无误后,方可准予接走,否则老师不予放行。
11、组织室内外活动前应检查幼儿衣着,鞋带及运动器械,活动时随时清查幼儿人数,放止幼儿单独离开集体,防止幼儿丢失,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严防幼儿拥挤疯闹发生事故。
12、要认真仔细照顾幼儿的衣、食、住、行,仔细观察幼儿情绪,发现情绪不正常的幼儿,必须及时处理;加强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发现幼儿生病,要及时告诉家长,及时诊治,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13、对幼儿哭闹、不听话等现象,必须坚持正面教育,语言亲和、动作温柔、眼光体贴、态度和蔼;不准吼叫、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防止因管教方法简单、粗暴而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
14、特别要注意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有组织、有秩序地管理幼儿入厕,卫生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注意防止幼儿跌倒摔伤。
15、严格管理室内的电视、电脑、空调、电钢琴等设备用的电开关、电插座的防护,杜绝幼儿触摸、触电;做到人离电灭,关好窗,锁好门,防止火灾及盗患等意外事故发生。
一、“谁的课堂谁负责”,教师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及时通知班主任。
二、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将学生限定在操场上、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活动,教育学生按老师规定的项目进行规范训练。
三、教师办公室要保持洁净,物品摆放要整齐。
(1)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无人时要锁门,以防丢失物品。
(2)办公室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四、严禁任课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
五、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六、上自习课时,教师要认真核对人数,下课后,督促学生尽快回家。要在校门口值班护送学生放学,确保学生安全。
七、全体教师要掌握有关安全知识。要学会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八、教师要了解并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九、针对上课时出现的意外情况,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教师要及时作出处理,并组织好学生,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十、维护好学生秩序,避免出现起哄、拥挤等现象,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课堂。确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十一、要维护好课堂秩序,防止出现打架斗殴等伤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十二、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德育教育,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以上各项属全员责任,所有教师凡是在校期间学生出现的责任事故实行教师全员责任制,特别是上课期间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实行“首问制”,任课教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确保幼儿园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上网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所有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同时严禁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严禁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的资料;严禁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3.任何个人,未经网络中心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设备从事危害幼儿园网站及网站服务器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经授权的服务器、交换机和路由器等网络系统。
5.未经幼儿园领导及网络中心网管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发到园外。
6.严禁在幼儿园网站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软件,同时还必须及时向网络中心管理员报告任何违法及违反规定的行为。
7.严禁在幼儿园网站发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消毒。
8.严禁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和密码,否则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9.必须自觉接受安全保卫部门和网管人员对计算机的监督检查。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10.任何教师因违反国家法规及幼儿园网站规定,给幼儿园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用具安全管理规定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5、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二、接送管理规章制度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则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一、加强防雷安全管理,提高防雷安全意识
我市属雷暴活动和雷电灾害多发区,年平均雷暴日数达29天,每年都有因雷击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因雷击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近千万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防御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当前疫情与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安全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各级各部门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并经常进行自查,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主动进行年度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雷装置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严格落实危化品等行业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落实定期安全防雷检测
为确保危化品等行业防雷装置的设计合理、安全有效,各单位要加大对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检测工作。重点做好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以下简称易燃易爆等场所)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防雷装置应当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危化品行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三、明确职责,全面做好我市防雷的管理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辖区内危化品行业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主要承担雷电灾害科学研究、雷电灾害调查鉴定、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防雷科普宣传和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技术指导。为气象主管机构履行职责范围内防雷安全监管、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和防雷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治督查等提供技术支撑。今年我市防雷检测工作已经开展,雷雨季节即将来临,各单位要提早部署,积极进行防雷检测。杜绝无资质检测,杜绝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挂靠防雷检测资质进行检测。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防雷技术规范标准和检测程序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有效。
四、严格执行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防雷安全检测涉及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也是发现和排除防雷安全隐患的必要手段,被列为国家强检项目之一,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应急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防雷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把防雷安全检测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法维护和规范全市防雷安全工作。对无检测资质擅自从事防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对现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安全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雷击责任事故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气象、应急部门将积极开展防雷联合检查,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五、规范雷电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雷电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和应急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分析评估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以切实提高单位和市民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雷电灾情报告联系电话:。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度防雷装置安全管理工作,形成防雷减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为建设“平安日照”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二、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由班主任负责)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三、电器安全规定
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幼儿园分管安全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30日前,书面向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3、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打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值班人员要向幼儿园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5、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以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6、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7、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8、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9、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10、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1、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一、生活制度
1、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并认真执行作息时间表。根据园内幼儿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状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思考家长的需要,制定出本园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幼儿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生活环节(如活动、喝水、入厕、盥洗、等)的生活护理要求。正常状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每一天不少于2小时。
二、儿童健康检查
1、幼儿入园前务必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
2、身高、体重、视力检查每年一次。
3、严格执行晨午间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务必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理解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四、个人卫生
1、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贴合要求。
2、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
3、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五、环境卫生消毒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
2、室内空气流通新鲜。
3、幼儿玩具每一天清洁一次。
4、门把、水龙头要持续清洁,每一天消毒1次。
5、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托布、抹布等)要专用,拖布、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干燥保存。
6、厕所要幼儿专用,幼儿入厕后要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每一天至少消毒一次。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六、传染病管理制度
1、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制订出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每一天定时对幼儿园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消毒。
3、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
4、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午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合理安排一日活动时间,加强户外活动,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潜力。
七、儿童常见病管理
1、做好体弱幼儿的护理工作。
2、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用心配合。
八、体格锻炼
1、开展活动量适宜的各种体育锻炼,随季节变化安排好户内外活动,每日有记录。体格锻炼应坚持不懈、循序渐进、由易到难、时间从短到长,逐渐提高锻炼强度。
2、结合年龄、季节变化,安排资料多样化的体格锻炼,开展各年龄组的体操锻炼。
3、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4、按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资料,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儿童穿着等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注意保护儿童的安全、做好保育工作、观察儿童的反应,出现异常状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幼儿的精神状况,保证水的供给。
5、对体弱的儿童要给予特殊的照顾,
九、安全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职责事故或职责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教育局政教科,不得漏报。
十、家长联系
结合本园具体状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采用电话联系方式。
十一、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是透过系统地、有计划地学习和传播健康知识的各种活动,促进人们自愿主动地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加强自我保健观念和行动,优化日常行为和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每季度出黑板报一次,印发健康卫生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
3、由班任老师透过游戏、儿歌、寓言、主角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随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
第二条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受访者的允许后方可入园。
第三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四条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总务后勤处组织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第七条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十条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二、饮食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三条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四条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并贴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量说明书,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防虫、防湿、防霉)
第十五条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三、药品管理
第十八条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条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必须要有医院证明)
第二十条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四、活动安全
第二十二条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
第二十三条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五条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以下同)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广大干部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第一条区教育局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制度落实。
第二条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担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全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委教育工委会、局务会研究安全管理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管理投入,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条区教育局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担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对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校园安全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组织制定和落实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督促、检查局机关科室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规范管理等;组织抢险救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置;完成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和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抓好业务内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提请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分管业务涉及的重大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分管条线、领域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工作;派驻纪检组开展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安全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条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工作,包括节假日值班和防御自然灾害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与协调工作;协调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稳办负责校园安保、消防、交通、锅炉、电梯等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制订教育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组织综合性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检查、调研等工作,督促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三)教师工作科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干部任用考核、教职工聘用、评优晋级、人事档案、绩效工资等安全管理工作;处理涉及人事管理方面的教职工来信来访;做好师资培训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干部、教师集体外出培训的安全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检查学校财务资金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投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五)教育科负责督促和指导中小学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中小学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防止中小学因办学行为不规范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指导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新生入学、质量抽测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等专业学校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六)妇联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安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七)关工委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安全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八)体卫艺科负责指导、监督学校抓好大课间及阳光体育运动等安全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牛奶的安全工作;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做好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体育文艺、军训活动、国防教育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九)团委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安全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教育工会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招投标安全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幼教中心负责督促和指导幼儿园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幼儿在园期间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幼儿园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新生入园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全区教研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类竞赛、考试、考核等活动的安全及试卷保密安全;做好教师培训、学生竞赛安全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网络安全技术管理,指导和督查学校电化教学工作;加强对教育网站、校园网络的监督管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校舍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学校校舍、附属设施和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学校危房的风险评估、检查、鉴定、改建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校舍安全问题的处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装备室负责教学仪器、后勤装备、化学药品、实验室、图书室、语音室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员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督导室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招生办负责中考、高考、自考和其他教育类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招考工作的安全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处理高考、中考、自考及其组织的其他考试的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做好中考体育考试、英语口语测试、计算机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其他部门组织考试的安全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核算中心负责学校安全投入情况的审核、监督;负责学校账册安全、资金使用安全等结算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安全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资助中心负责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等相关业务活动的安全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群体科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安全,学校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督查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体育运动中心负责区体校及“市队校办”运动员的生活、住宿、训练、竞赛等安全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实行“首遇责任制”即任何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发现科室及学校中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并及时作出力所能及、较为妥当的处理;指导学校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园)长、培训机构负责人担任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积极主动配合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开展安全工作。
第九条学校各处室、年级、教研组负责人是本处室、本年级、本教研组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落实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教职工的岗位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要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实行“首遇责任制”,即任何一位教职工发现学校及师生中出现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并及时作出力所能及的较为妥当的处理。
第十一条实施安全责任汇报制。各科室办、学校要在汇报工作完成进度的同时,汇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科室督导学校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问题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机关科室、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第十二条实施安全管理责任考评制,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对于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在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方面有重大过失的相关责任人,不得提拔使用。
第十三条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要求,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岗位设置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制定下发之日起执行。
孩子的人生安全,就是一切。请家长详细阅读本通知。为给孩子创设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我园规范管理执行原定的作息制度以及安全接送制度,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接送时间制度:
每天必须在我园规定的时间接送孩子。上午入园时间:8:00--9:00,离园时间:10:30--11:00下午入园时间:2;30--3:00,离园时间:5:00--5:30希望家长自觉执行。家长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接幼儿。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送,请家长与本班老师联系。
2.接送签字制度:
为保证安全,请家长在接送幼儿时主动签字确认。幼儿回园、离园必须与教师打招呼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园。请家长每日送孩子来园时必须将孩子送到老师手中,并当面交接,杜绝让孩子独自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门口追逐奔跑等,以防意外发生。在将孩子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如接送人发生变化,请务必及时通知班级教师,否则园方不会交接幼儿。
3.接送人关系制度:
幼儿的直系亲属(爸爸、妈妈)和奶奶、爷爷、公公、婆婆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长时间接送幼儿的',为了安全,应委托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接送。其余人接送幼儿,必须先和班级老师打招呼。以上制度自20xx年2月19日起执行!
“让孩子们在安全、和谐、安静的环境下成长!幼儿园全体师生对于您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上班期间严防幼儿从大门走出。幼儿在入园后,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离园,
二、教职工工作时间一般不得离园,如遇特殊情况,须填请假单,由主管领导批准并注明返园时间,经门卫登记后方可通行。
三、接送幼儿期间,不允许外单位车辆入园。教职工在进入幼儿园大门后,自觉下车,步行入内。
四、家长因事需中途接幼儿离园时,许持有接送卡以及本班当班教师的签字方可接幼儿离园。
五、教职工亲属不允许在工作期间来园,如特殊情况需要接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一、晨检目的
1、及时了解幼儿身体状况,并随时观察、跟进。
2、加强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理解与配合。
3、加强班级保教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4、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幼儿保育保健质量。
二、程序及要求
(一)天天接送幼儿的晨检程序
1、在园门口晨检后,到班级教师再检查。
2、教师进行基本的身体检查,教师务必及时把晨检时有问题的孩子的状况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并向园长汇报。
3、发现身体不适,尤其是发烧、手足和空腔部位有疱疹的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不得瞒报。
4、教师务必及时把晨检时有问题的孩子的状况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并向园长汇报。
(三)跟进措施及要求
1、每位保教人员上班第一件事,对幼儿进行晨检并做好详实记录。
2、分管园长每一天检查一次,《晨检记录》的记录状况。
隔离和检疫:
1、一旦园内发生传染病时要立即隔离病人并送往医院隔离治疗。护送人员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同时通知家长并上报给园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2、在患儿尚未离开园所之前,应随时对其所在班级和污染物进行消毒,即随时消毒,以迅速杀灭从机体排出的病原体。自己在园内采用流动紫外线消毒或0、2%的过氧乙酸溶液喷雾消毒一小时,消毒后进行通风换气。
3、对密切接触者(即患儿所在班级的幼儿)进行防疫,并与其它班级隔离。检疫期间对患儿所在班级应加强晨、午、晚检,早期发现病儿及时隔离。观察期间不能接收和转出儿童。
4、为防止传染病蔓延,应暂时停止接收和转出儿童。直至最后一批患儿传染期满,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并贴合解除隔离的标准,待进行终末消毒后才能解除隔离。
5、待患儿离园后,对被污染的处所以及一切物品进行最后一次彻底的消毒。
6、隔离患儿直至各种传染病的症状完全消失,待痊愈后持所在地段保健科证明方可返园。
7、保护易感人群,传染病流行季节儿童活动室、卧室勤通风换气,勤晒被褥。对易感可用板蓝根冲剂连服3-5天。
8、加强晨检工作,时刻注意儿童的各种身体异常变化,一旦发现病儿立即隔离,以减少传染机会。
9、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教师的自我保健意识。
10、幼儿和职工定期进行体检。
(一)建筑物管理制度
1.健全幼儿园的房屋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以及供水、供电、供气设计图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对在建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员、不按照安全要求着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
4.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
(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1、对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情况,如防范楼梯拥挤踩踏、防火责任、学生接送车管理、学生上学放学的管理、门卫保安等工作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检查。
2、对屋面、楼顶、防雷、户外招牌、外墙立面、玻璃、窗勾、下水道等的墙体结构及附属物稳定、牢固程度开展检查。
3、对室外体育设施、游乐设施、各种器材的正常使用进行维护检查。
4、对于安装的视频监控探头、110报警器等各类报警设备要时常检查和测试,确保工作正常。
5、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排查各种火灾隐患,检查用火点、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设备。走廊、楼梯等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检查楼道内照明设施,应急照明灯、手电筒等使用完好。
(三)校园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整治,设置警示标志。清理整顿学校周边摊点,拆除违章建筑。严厉打击危害校园稳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校舍建设和维护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坚决消除危房隐患。
3、加强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对校园出入人员的管理,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幼儿园。对幼儿园内部重点位置要加强人防、物防,有条件的要配置监控设备。坚持值班制度,节假日、敏感时期幼儿园领导要轮流值班,保卫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4、加强幼儿园消防和用电管理,设置警示标志。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对师幼进行消防常识教育,保持园内通道和建筑物通道畅通。要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以确保幼儿园用电安全。
5、加强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幼儿园门前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出人行横道线,开辟幼儿安全过往的绿色通道组织大型文体活动和夏令营等其他外出活动,首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请示上级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6、加强对师幼的安全教育,设置警示标志,尤其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严防汛期发生学
生溺水死亡事故。
7、认真抓好疾病预防工作,设置安全标志。学校要高度重视幼儿疾病传染工作,加强对防治疾病传染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预防措施,提高幼儿园疾病传染防治水平,提高广大师幼预防疾病的能力。
一、检查要求:
1、各项活动均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注视幼儿各项活动。
2、注意园舍、活动场地、活动器具、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避免触电:检查线路、插座、接线板的摆放。
避免砸伤:检查各类物品的摆放。
避免摔伤:检查教师组织幼儿活动时的情况。
避免烫伤:检查饮用水温、饭菜的温度,以及这些物品的摆放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并作好记录。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仔细核对,有毒物品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幼儿易,接触部位。各种消毒药品、幼儿药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老师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丢失幼儿。
(1)安排好早值班、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2)接送时间:来园7:30~8:30时
离园16:00~17:00时
(3)要求家长按接送时间接送幼儿。
(4)接送幼儿,原则上由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负责,总之接送人员必须稳定,接送人员必须是幼儿认识的。如有特殊情况请人代领,必须事先请幼儿带条或与本班老师联系。
二、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定人、定时、定期,并有专人负责检查。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昌秀
分管组长:马海燕
组员:陈爱华魏海枚姚泽娟向兰芳习静习文学
2、检查时间:每周一次小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
3、专人负责:值周老师
日常配合操作:值日老师
为加强我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我园设臵学园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范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各班教师、保育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颖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全国教职工应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严守岗位,确保幼儿身心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二、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由班主任负责)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三、电器安全规定
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规定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5、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规章制度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则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七、门卫安全制度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找人替岗。
2、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做好门岗保卫工作,对外来人进行认真询问,进园要得到允许,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园长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带幼儿来看园的一律按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来看园的家长或来园的人,每名教师均有义务陪同,直到离园,绝不允许让其独自留在园内。
4、大门时时上锁,不能挂锁,随开随锁。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如果证件不全或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需给家长电话联络,落实后方可接走幼儿。
6、热情接待来访家长,认真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正面回答幼儿园及幼儿的基本情况,如不知情应引导专人回答并及时汇报家长的反馈意见。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必须从思想上明确一点:确保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条生命线。
2、必须确保幼儿园硬件设备设施及活动器械质量的安全;装饰装潢材料必须是国家安全生产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确保房屋、场地、玩具、用具、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要绝对避免塌伤、砸伤、撞伤、卡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3、在幼儿全天的活动中,三个老师要有明确的分工,在开展每项活动前和活动结束时,要认真清点人数,不得漏缺1人;开展活动中要将幼儿严格控制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准放任自流,不准失控。
4、早上接幼儿入园时,要严格检查幼儿,要求家长密切配合,不得将石子、圆珠、硬币、火柴、打火机、小刀、铁器及容易伤人的.物品带入幼儿园。
5、生活消毒品、卫生消毒品、灭蚊药、灭鼠药及有碍幼儿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药品,必须由保育员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6、家长委托老师代管幼儿吃药的药品,要严格标明幼儿姓名和药品名称及药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儿不易触摸的地方,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7、幼儿餐具每天必须进行两次消毒;室内每天1次空气消毒及喷洒药水消毒(灭蚊、灭鼠),必须在幼儿离园后进行。
8、对幼儿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骂人,不猛跑,不乱刻乱画,不爬树,不上墙,不乱扔石头,不***,不将异物放进耳鼻口,不擅自关门开门,不用手摸电插座,不攀登阳台栏杆,不从高处往下跳,不在楼梯上玩耍,不离开集体私自出走,不乱采摘花果吃,不随意捕捉昆虫放入口里,发现问题当场纠正。
9、细心照料幼儿进餐和午睡,进餐时必须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营造用餐气氛;再由教师将饭菜端送到幼儿面前;教育幼儿进餐时,不讲话,不哭笑,不打闹;工作人员对幼儿吃饭不要催促过急,放止梗塞或烫伤。午睡时,要勤巡视,注意观察,给幼儿盖被,纠正不正确睡姿;值班人员严禁睡觉、看书,干私活或擅自离开幼儿。
10、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确保万无一失。要求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送到班上交给老师教师,家长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儿时,教师应在《班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幼儿离园时,必须组织好幼儿在教室安静有序地等待;幼儿离园时,老师师必须确认接幼儿的人是该孩子的监护人﹙或监护人代理人﹚和固定受托人,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严防幼儿丢失和拐骗幼儿事件发生;如是其他人员来接幼儿,教师必须给家长打电话确认无误后,方可准予接走,否则老师不予放行。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幼儿安全,以安全为第一要务。保护幼儿安全,防止走失、受伤、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一、家长接送幼儿制度:
(1)来园:幼儿来园时间8:30止,须由家长送至教室交给班主任,
(2)离园:幼儿离园时间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门口。小托班—4:00,(小班部大门口)中大班—4:00,大门口(大班);小门口:(中班)。
须由家长接,家长不进园,接送均在园门口,要求家长遵守时间,减少幼儿交叉感染机会,不让陌生旁人领去,防止坏人冒领。
(3)来园、离园时教室只开一扇门,防止幼儿随人多走失,不空关幼儿。不让幼儿单独留在活动室或办公室内。
(4)把好园门。门卫坚守岗位,幼儿来园、离园时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儿擅自离园,除来园、离园外时间关好园门。对外来人员要询问登记,身份不明者不得进园。严把大门不得丢失幼儿。
(5)加强晨检。不让幼儿将危险品带入园内(如:别针、珠子、尖针、小刀等物)。
(6)药品保管。保健员保管好各类药物。幼儿带来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喂药时要仔细核对,要三查(姓名、药品、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二、交接班制度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点清儿童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11:30。
(2)幼儿在园所内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大小,无论后果如何,值班人员都必须如实交班。
(3)值班护导。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儿安全,安排教师早晚延时护导,护导与带班者均应不缺勤、不迟到、不离岗、互报人数。认真做好护导工作。
三、教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操作,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2)全日观察。教师配合保健员加强对幼儿的全日观察。午睡时要加强巡视,不准用被蒙幼儿,防止窒息高烧昏厥等意外事故发生。
(3)外出安全。幼儿外出散步、参观等要有2人以上带领,严禁1人独自带班外出,春游等活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并注意运动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长幼儿不能将食品带进园。
(5)防止烫伤。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的汤、菜、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加盖,不准放在地上,防止烫伤、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锁。
(6)每二周由安全专检员及保健主任进行园舍、器具、设施、设备电线用电安全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苗子,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妥善开关门窗,要用搭钩和椅子等及时固定门窗,防止碰碎玻璃,刺伤、轧伤幼儿。凡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经常检查,无尖锐危险物,不乱放杂物,保持通道通畅。
(7)灭虫药物保健员专人负责投放,并记录好投放堆数,严格投放时间,在双休日投放,下周一早上有二来园前全数收回,并严禁放在班上。
(8)认真做好各类记录: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为学生饮用水管理员
2、教育幼儿养成不喝生水的良好习惯,坚持喝开水或矿泉水
3、幼儿园、班级要经常检查学生的饮用水情况,并随时教育幼儿不喝生水。
4、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7、幼儿园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8、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幼儿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9、幼儿园幼儿生活饮用水及其自备水源,应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一)在易发“拥挤踩踏”事件时段,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在各梯道定点、定位、定人、定责实施管理和监控学生上下楼。
(二)各校课间操时间,明确规定当天该节任课教师下课后在楼道组织疏导,注意学生动态,政教处及值班教师,在每一层楼梯口进行指挥疏导。体育带操教师在广播上提示学生不得拥挤,形成“天天讲安全,时时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氛围。
(三)一旦发生拥挤,现场负责的老师要做好现场指挥,紧急疏散人员分道分流,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四)一旦发生拥挤踩踏事件,现场负责的老师,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还要迅速向120呼救。报告内容不得主观果断,不得瞒报、谎报。
(五)学校要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学校各处室、教师都要相互支持、互相配合,一旦发生事故无论是谁在现场都要毫无条件靠前指挥、救护,保证学生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六)各校要加强平常的应急处置教育,开展“学生紧急疏散”演练,让师生熟练掌握集会、做操、放学、火灾、地震等紧急疏散的路线,在教师指挥下确保校园平安。
晨检要求:每一天幼儿入园,须在园门口理解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的晨间检查。
晨检资料:
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一般状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状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晨检记录:
晨检后,保健医需将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状况登记下来,并与当班教师一齐关注当日幼儿状况,如有异常状况,保健医进行临床诊断决定入园或去医院诊治。
告知家长并请家长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来园时务必带孩子参加晨检。
2、疑有疾病或传染病迹象,应主动与保健医生联系,我们将视病情进行全日观察、追踪、隔离。
3、不要让孩子带危险物品。
4、每一天带手帕或餐巾纸,勤剪指甲、勤理发,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食堂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服从幼儿园管理,听从园领导的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按食谱要求实行定点送菜并把好卫生关和数量关,确保必备的新鲜原材料。
3、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餐具用具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生熟食品妥善存放,生熟用具严格分开,杜绝食品中毒事故。
4、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便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严格遵守开饭时间,按年龄班人数分配膳食和餐具;并依据不同气候提供温度适宜的膳食。
6、负责厨房的环境卫生及灭“四害”工作。定期清扫消毒、放置灭害药品,保证食物、餐具用具不受污染。
7、爱护厨房的设施设备,进行文明操作,掌握其性能,正确使用各种电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洗手、勤剪指甲,上班戴工作帽、穿工作服,操作前用肥皂洗手,工作时不准涂指甲油、不戴手饰。
(二)食材管理制度
1、食堂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承若书,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采购回来的蔬菜先进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告知食堂人员,进行操作,不合格采取相应措施,直到合格为止,或者直接退货处理。
5、严格实行生熟分开,蔬菜荤菜池分开,所有熟食进熟食间制度。
6、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7、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8、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9、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一)进出人员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保安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保安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幼儿园时,必须经由当班老师同意,并有家长陪同,幼儿园的门卫、保安查验后方可放行。
(二)车辆准入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幼安全。
3、教职工车辆一律停在幼儿园车棚或两边巷道划线处,不得进入幼儿园内。
(三)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幼儿上下学重要时段安保制度
1、园长室成员每天轮流带班,与保卫人员具体负责重点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
2、幼儿上学之前,园长室成员与保卫人员在幼儿园大门口迎接幼儿,确保每一名幼儿顺利、安全到达幼儿园。
3、幼儿放学时,园长室成员与保卫人员站在大门口进行导护,发现幼儿单独离园时要进行询问,一定要交至家长手中,确保每一名幼儿安全离园。
4、防止车辆和社会闲散人员在幼儿园大门口聚集、闹事等。对幼儿园大门口外及两边人行道上出现交通堵塞、有人摆摊设点、招揽顾客等行为导致幼儿园门口人员聚集、喧闹等情形影响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出入的,应及时进行疏散和劝离,必要时直接报有关执法部门(城管、公安等)处理。
(五)执勤巡查制度
1、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保卫人员负责幼儿园的昼夜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物资出入,维护校园周围的秩序管理,协助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
3、值班人员要有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强昼夜巡查;
4、在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5、检查部门应将巡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6、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一、加强对本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本园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本园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本园的改水工作。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本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本园饮用水的水质监测,水质监测如不合格应及时告知本园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保本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加强本园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本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