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四随工作制度(精选31篇)
1、危重病人抢救时,护理人员立即实施救治的同时要及时通知医生,并在负责医师的组织下配合做好抢救工作。
2、参加抢救的护理人员,分工协作,并迅速、正确执行抢救医嘱,认真执行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与护理操作规程。
3、执行口头医嘱应复诵一遍,并与医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后及时记录执行时间、药品剂量、给药方法;抢救结束后由医生及时补写医嘱。所用药品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弃去。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将病情、治疗效果及抢救药物使用情况报告医生。
5、全面评估病人,根据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及时做好记录。因抢救未能及时记录者于抢救结束6小时内补记。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之间详细交接病情、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及护理问题与措施。
7、各种抢救物品、药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补充、消毒,物归原位,保证完好备用;房间及时给予终末消毒处理。
8、根据病情协同医生进行危重病人的入院、转科及检查的陪同护送工作。
9、做好病陪人的健康宣教工作。
第一条水文仪器设备、测报设施属防汛物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毁、偷盗。
第二条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安全制度,明确专人专帐管理。
第三条仪器设备按其性质,用途分类存放;定期维护、检定、保养。仪器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应做到防火、防潮、防腐、防损坏、防盗窃,保管有序。
第四条严格仪器设备的领用审批制度,使用完后按时交归器材管理人员检查,违规使用造成损坏时,查明情况,及时上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条仪器设备要定期养护,清洗打油,测报设施如缆道、测船、自记井、水位台、过河索及锚锭、气象园、辐射杆等,要定期检查,打锈、打油、刷漆和维护。
第六条器材管理人员要及时上报器材年度计划,采购、申领、报废器材按相关制度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仪器设备使用,事先应熟悉使用说明及相关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范规程使用,禁止违规操作。
第八条积极负责或协助市中心对本单位仪器设备的调试、比测、验收、推广使用。
第九条加强对水文遥测设备的检查维护,定期组织检查养护,做好故障登记及检查维护登记,遥测设备故障原则上要求必须在24小时维护到位,特殊情况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理。确保“测得到、报得出”。
尊敬的单位领导:
对于此次我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行为,我感到深深的愧疚与懊恼。面对错误,我感到很悔恨,因为通过您的教育批评,我深刻地意识到自身岗位的重要性。
我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说明了我缺乏足够的.纪律意识,缺乏一个使命感、责任感,更加是说明了我没有一个科学、明察的头脑。
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我本可以避免,当有自身又事情要外出处理的时候,我本可能通过您这里请假,可是我并没有这么做,这充分表明了我没有一个纪律观念,对于自身要求松懈。
现如今,我对于自身错误感到非常后悔。我决心向您表达道歉,认真纠查自身错误,反省问题,直至彻底改正错误。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xx年xx月曰
1.医院设置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务科、护理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科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小时)。
10.对危重病人适合转移者要及时转入ICU病房,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村民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6、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秉持预防为主、预防融合的方针,创建政府非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予的结核病预防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推行以及时辨认出患者、规范化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预防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强化结核病预防能力建设,逐步构筑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分工明晰、协同协调的预防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拟定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非政府实行;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预防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选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预防资源,对结核病预防服务体系给与必要的政策和经费积极支持;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帮助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
(二)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非政府全面落实肺结核患者化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
(五)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多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预防工作;
(六)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七)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培训,提供更多预防技术指导;
(八)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九)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应用性研究。
第八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确诊化疗,全面落实化疗期间的筛检检查;
(二)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检查;
(四)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第九条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预防工作中履行职责以下职责:
(一)指定内设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结核病疫情的报告;
(二)负责管理结核病患者和疑为患者的诊疗工作;
(三)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
(四)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身心健康教育工作。
第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居家化疗期间的督导管理;
(二)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三)对辖区内居民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科学知识宣传。
第三章预防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对求诊的肺结核患者及家属展开身心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预防政策和科学知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宣传。
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对易患结核病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展开存有针对性的身心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
分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建议,规范提供更多预防接种服务。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在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预防性健康检查时,应当重点做好以下人群的肺结核筛查工作:
(一)专门从事结核病预防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
(五)碰触粉尘或者有毒气体的人员;
(六)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
(七)其他极易并使肺结核蔓延的人员。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工作,落实各项结核病感染防控措施,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重点实行以下病毒感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一)结核病门诊、病房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环境卫生及消毒隔绝制度,特别注意环境通风;
(三)对于被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的痰液等排泄物和污物、污水以及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
(四)为肺结核蹊跷症状者或者肺结核患者实行必要的'防水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出现。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的基本原则,接触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医疗机构、科研等单位的结核病实验室和实验活动,应合乎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医疗机构实验室的结核病检测工作,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肺结核疫情形成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按照有关预案实行以下控制措施:
(一)依法做好疫情信息报告和风险评估;
(二)积极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
(三)将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纳入规范化治疗管理;
(四)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医学观察,必要时在请示本人同意后对其实行预防性化疗;
(五)开展疫情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处置情况。
第四章肺结核患者辨认出、报告与备案
第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确诊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并将其转诊到患者居住地或者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选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展开结核病筛查和诊断。
第二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已进行疫情报告但未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督促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第二十一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对肺结核患者展开确诊,并对其中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结核病筛查。
承担耐多药肺结核防治任务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痰分枝杆菌培养检查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第二十二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展开管理备案。备案内容包含患者确诊、化疗及管理等有关信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化疗管理等情况,及时更新患者管理备案内容。
第二十三条结核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肺结核患者化疗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和督导管理。
第二十五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肺结核患者制订合理的化疗方案,提供更多规范化的化疗服务。
设区的市级以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实验室检测结果,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并规范提供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危、着急、重症肺结核患者应负抢救的责任,应及时对患者展开医学处理,严禁以任何理由扯皮,严禁因求诊的患者就是结核病病人婉拒对其其他疾病展开化疗。
第二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的相关信息,督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居家化疗的肺结核患者展开定期看诊、督导服药等管理。
第二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进行抗结核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随访复查和管理。
第三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对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推行银行机构管理,提供更多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服务。
转出地和转入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交换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信息,确保落实患者的治疗和管理措施。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管职责:
(一)对结核病的防治、患者辨认出、化疗管理、疫情报告及监测等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情况展开监管;
(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进行改进,依法查处;
(三)负责管理防治与掌控结核病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相关单位以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一)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确诊、化疗、管理和信息打印等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结核病疫情监测与处置、流行病学调查、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防治、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培训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跟踪、患者督导管理和身心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实行监管职责时,根据结核病预防工作的须要,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介绍情况,索要必要的资料,对有关场所展开检查。在执行公务中应维护患者的隐私,严禁外泄患者个人信息及有关资料等。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不予协调,如实提供更多有关情况,严禁婉拒、阻扰。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废止,通报批评;导致肺结核传播、盛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轻易责任人员,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肺结核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未及时实行防治、控制措施引致出现或者可能将出现肺结核传播的;
(三)未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三十五条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违背本办法规定,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废止,通报批评,给与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轻易责任人员,依法给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肺结核疫情监测、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辨认出肺结核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四)未履行职责对辖区实验室质量掌控、培训等预防职责的。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谎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确诊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为肺结核患者确诊化疗的,或者婉拒门诊的;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对结核菌污染的痰液、污物和污水未进行卫生处理的;
(五)故意泄漏牵涉肺结核患者、疑为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第三十七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履行职责对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居家化疗期间的督导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第三十八条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背本办法规定,引致肺结核传播或者盛行,给他人人身、财产导致侵害的,应依法分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以下用语含义: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咯痰2周以上以及咯血或者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疑为肺结核患者:凡合乎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
(1)存有肺结核蹊跷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诱发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者结核菌素试验弱阳性;
(2)仅胸部影像学检查表明与活动性肺结核吻合的炎症。
传染性肺结核:指痰涂片检测阳性的肺结核。
密切接触者:所指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轻易碰触的人员,包含患者的家庭成员、同事和同学等。
耐多药肺结核:肺结核患者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体外被证实至少同时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病毒感染: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出现活动性肺结核,或者结核病患者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
转诊: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转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跟踪: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防治掌控机构的指导下,对比伯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求诊的肺结核患者和存有蹊跷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展开追访,并使其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求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管理表述。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3月24日起施行。1991年9月12日卫生部公布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落实“减负增效”工作,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减负增效”的通知(乐教普〔20__〕32号)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目的。
建立“减负”家校联动机制的目的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激发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减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
二、定期召开家长会。
我校于每学期初召开“减负”宣讲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国家及省的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介绍学校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分享家长配合“减负”的成功做法,开展孩子身心发展专题辅导。学期中召开“减负”反馈家长会,向家长反馈学校推进“减负”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现状分析,探讨“减负”背景下提升孩子学习主动性和学习生活幸福感的家长作为及策略,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
三、多形式建立家校联动平台。
学校通过家校通、QQ群、家长访校、校报、等形式,构建“家校进步共同体”。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领导、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师要积极参加“家校进步共同体”,及时传达学校和家庭的相关信息,宣传“减负”的新政策新措施,讨论家长关心的问题,反映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特别是“减负”背景下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建立“负担”情况家庭抽样反馈点。
建立学校层面的`“负担”情况家庭抽样反馈点。在全校学生和家长中随机抽取样本,每周提供一次不记名的“负担”情况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所在班级、晚上上床睡觉的时间、早上起床的时间、班主任要求到校的时间、完成不同学科家庭作业分别需要的时间等。调查表由家长或学生填写后直接投入学校的校长信箱。校长应通过每周师生集会时间对“负担”调查情况进行反馈,每月定期召开家长—教师“减负”碰头会,研究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
五、持之以恒,不断提高家校联动“减负”成效。
要把建立“减负”家校联动机制作为实现“减负”目标的重要措施切实加以推进,学校建立“减负”家校联动机制情况作为 “减负”成效的考核内容接受教育部门的考核,持之以恒,切实把过重的家庭课业负担和学校课业负担减下来。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按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的规定
手术科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手术科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
八、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
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审计室、药剂科、设备科、信息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药品零售价和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药品调价由药剂科按国家规定专人负责调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各科室录入员及各科室物价管理员把关。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相关科室未及时调整价格的,造成违反收费标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九、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确定
⑴ “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
⑵在院内需转科的病人,当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上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入科室收取,下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出科室收取),转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
床位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级别;
⑶病人在办理出院当天,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可按物价费文件规定:如病人出院当日接受医院提供的上述各项医疗服务,医院可收取相关费用;如医院当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项医疗服务,不得收费。
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⑴、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⑵、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⑸、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十一、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医院管理人员《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⑴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的。
⑶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⑷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⑸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药、卖药,及药品购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⑹其他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并且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医药价格调整、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收费行为;要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还要建立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等。
一、提高医护人员的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各种急救药品和器材定量、定位放置,经常检查维修,使其处于备用状态。
三、护士紧密配合医生参加抢救。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采取应急措施。
四、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持续呼吸道和各种管道通畅,准确及时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记录时光精确。
五、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务必复述一遍,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写医嘱并签名。
六、个性护理患者需做辅助检查时,务必有医护人员陪同。
七、认真做好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和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八、做好抢救后的.清理、补充、检查及家属安抚工作。
第一条践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坚守“诚实、主动、准确、及时”的'水文职业道德,加强文明建设工作。
第二条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开展诚实、主动、准确、及时、科学、高效的水文服务。
第三条以高度的事业心,良好的责任感,认真、细致地搞好本职工作,收集好水文资料,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履行桃江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积极为各级党、政领导和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情情报分析预测,充当好防汛抗旱“参谋”和“耳目”作用。
第五条落实岗位责任制,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全面监测雨水情、重点做好灾害性水文预报。
第六条水文服务热情、周到,答询问题耐心、细致,讲文明、讲礼貌。
第七条开展水文专业技术服务,满足社会各行业需要。
第八条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
第九条与时俱进,加强水文现代化建设,做好水文服务,提高行业影响力。
1、建立学生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和对策,落实相关工作。
2、成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3、反复告诫学生不得私自下海或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废弃坑洼游泳、嬉水;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备和无救护措施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寻求救援,不盲目下水自行营救,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溺亡事故发生。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方法。
4、严格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
5、加强学生特别是寄宿生出勤管理,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教务处对缺课的学生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6、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而导致学生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责任。
7、通过校园网、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
8、组织班主任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工作大家访活动。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电话、校讯通、手机短信和学校网络、QQ群等形式和途径,联系每一个学生和家长,以近期发生的惨痛案例教育学生及警示家长,宣传游泳安全知识,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9、做好初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大家访活动,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放学期间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
10、积极参与防范学生溺水和水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学校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参与排查安全隐患水域,接受安全隐患举报,经核实后,主动提请镇政府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路线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宝峰君子里水库、木兰溪石马段)的排查巡查,危险坑洼、水域需填埋的及时填埋,不能填埋的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l、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两次(6:00一14:00),连续三天;体温在38.5℃(腋温)以上者,每4小时测量一次;体温在38.4·一37.5℃者,每日测量4次;体温在37.4—37.2℃者,每日测量3次(6:00一14:00—18:00)至体温正常连续三天。一般患者每天14:00测体温、脉搏一次。术后患者每日测体温三次,连续三天。其余按护理常规执行。
2、新入院病人测血压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
3、每天问大便一次,按常规和医嘱记录。
4、新病人入院时即测体重一次,住院期间根据病情按医嘱执行。
5、病员入院后,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6、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l、根据医院和科室的情况实行轮流值班,每班人员运用护理程序针对病人情况实施整体护理。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实施。
3、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常规工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整理好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准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后方可离去。
4、值班、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时应立即查问,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
5、各班交接时均要进行书面、口头、床前交接。中午班进行口头及床边交接。
一、负责学校教学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工作。
二、做好房产、教学设备、课桌椅、水电、电话的管理工作,搞好教学设备、各类用品及道路、围墙的维修、添置、更新工作。
三、负责校园坏境的净化、美化、绿化、香化等校容、校貌管理工作,改善学习、生活、工作的坏境,创设优良的育人坏境。
四、做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行政办公用品的购置、分配和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学校的用水、用电、用纸等要规定制度、严格管理;完善必要的公物使用、出借等登记手续,执行公物损坏、丢失报告制度和赔偿制度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补给、维修,保证正常教学供应。
五、协助学校抓好安全工作,订好措施,落实人头,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维护、防盗、防火等工作。
六、为教学准备好必需的教学设备、用品、体育、卫生等器材,为教学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七、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费,严格控制开支,坚决执行主管部门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要求,把好财务采购申请关。
八、负责有关对外事物的联系、洽谈,办理并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等,建立各种资料文档。
第一条遵守相关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严格按照《测站任务书》和上级要求开展水文测报等业务。
第二条建立水文应急测报机制,针对特殊雨水情、突发水污染事件制定科学完善的应急测报预案,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根据本站的测报任务、洪水特性、仪器设施及人员等情况,制定落实两套以上切实可行的测洪方案,确保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能测得到、报得出。
第四条对水文仪器、测报设施、遥测设备,要熟悉其性能、制定严谨的操作规程,要定时检查、校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严守“诚实、主动、准确、及时”的水文职业道德,严禁追记、涂改、伪造水文资料,坚持随测、随算、随整理、随分析的 “四随”工作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确保水文测报数据准确、可靠。
第六条加强原始资料的校核工作,严格一算两校手续,把好原始资料质量关。及时点绘各种过程线、关系图,对各水文要素进行合理性检查和分析。
第七条水文资料要有专人管理,分门别类集中保存在资料柜中,严防丢失、烧毁、损坏、霉变,同时做好备份工作。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水文原始资料。
第八条严格执行“水情报汛任务书”,及时准确提供水文情报,做到随测算、随发报、不缺报、不错报、不迟报、不漏报。特殊水情须及时上报。
第九条水文测站要认真执行“水质监测任务书”,及时向上级水文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按时完成水样采集、现场添加固定试剂和填写水样采集单,做好水样护送工作。
第十条水文测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土壤墒情、水文调查、水土保持等监测工作。
第一条实行报账制(市中心财务科),分设兼职会计、出纳人员,钱帐分开管理。
第二条设置往来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账,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市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支出合理,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第三条严格报账程序,坚持经费支出的审批制度,所有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经会计审核签字、局长审批签字后才能由财务人员登记报账。
第四条印鉴、重要空白凭证、支票由会计、出纳分别妥善保管。财务资料按保管年限妥善归档保存。
第五条银行账户专户专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专项开支真实合理。不得违规套取资金。
第六条地方拨入资金严格按照省、市水文中心管理办法执行,收到经费7个工作日内全额上缴市中心财务。
第七条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清查、处置,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八条按照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第九条出差补贴、野外津贴、防汛值班费、会务费、工会活动费等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不得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
分级护理是根据对病人病情和自理能力的评估,给予不同级别的护理,并做出相应的标记,以保证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观察与护理,同时也使护理人员明确工作重点,分清主次,合理安排人力,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特别护理:
1、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记录危重护理记录单。
3、切实做好各项专科护理、基础护理,严防护理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4、保持室内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空气消毒。
二、一级护理:
l、观察病情变化,15-30分钟巡视病人,监测生命体征,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并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2、加强基础护理,做好口腔护理,皮肤护理等,预防护理并发症。
3、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加强营养,做好饮食指导。
4、及时发现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5、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三、二级护理:
1、注意病情变化,1—2小时巡视病人,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
2、协助或指导病人做好基础护理,如口腔护理、皮肤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3、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等,并鼓励病人自理日常生活。
四、三级护理:
l、定时监测体温、脉膊,掌握病人的病情与思想情况。
2、进行健康教育,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3、指导患者自理生活。
第一条根据水文工作特性规定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条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湘水文监【20xx】1号)文件精神。
第三条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到人,明确职责。各岗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
第四条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班子成员协助分管工作,各分设岗位实行岗位主体负责制,出差、休假期间应做好工作交接。
第五条实行分组轮流值班制度,值班职责。
一、做好考勤登记(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须登记)。
二、做好水雨情登记、遥测站点故障登记。
三、按实填写工作日志(人员去向、主要工作、来电来访、待办工作)。
四、督促卫生区负责人保持环境卫生。(每周星期五张榜点评)。
五、做好防火防盗等安保工作。
六、双休、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做好日常水文测报工作。
第六条特殊雨水情,突发水污染事件,重大事情,重要来访来电及时逐级上报。
第七条实行局务公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局务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规范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制度,对上级有关指示、文件精神,应及时组织职工学习及贯彻落实。
第九条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清净;职工上班应着装整洁、大方;接来电来访要热情、大方、文明用语。
为了加强学校水电管理,做好计量工作和费用收缴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后勤部负责学校水电管理工作,负责水电管道及线路的安装维修,做好水电计量和节能工作,保证水电供应。
二、全校教职工要节加盟玫纾盟笠笆惫乇账罚鹘淌摇旃胰嗽崩肟庇乇盏绲啤⒌缟取⒖盏鳌⑷人鞯鹊缭础
三、后勤部水电管理员负责水电检查维修,做到每天巡回检查一次水电使用情况,如发现各处室、班级人员离开后未关电者或有浪费水电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对该处室或班级进行处罚。
四、对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或故意损毁水龙头者,一经发现除及时关闭、维修外,对损毁者处以处罚。
五、各用水用电户如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报告后勤部,后勤部应及时派水电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维修或处置。
六、后勤部于每月25日对各用户的水电表抄表一次,准确统计各用户当月水电用量,编制各用户当月水电计费表,于当月底送财务科,同时通知用户于次月3日前到财务科交清水电费用。
七、做好各用户水电表的管理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总表分表计量准确,要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纳入工作考核。
八、对逾期未交清水电费的用户,由后勤部催收交费,同时对该用户停供水电。
采购供应制度
为了规范后勤管理,为教育教学服务,促进学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人员由后勤部选派思想品质好的'人员担任。
二、每次采购须两人以上同行,起互相监督作用。
三、学校或各部门所需教学、办公用品或其他物资物品,应首先填好采购申请单,按照审批
流程,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后勤部采购。
四、采购回来的物资物品交保管员验收填好入库清单,做好财产登记账。
五、各处室及其他人员所需教学、办公或其他物资物品,应填好物资物品需求申请单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再领取。
六、消耗品应实行报废制度,每学期由后勤部汇总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后予以注销。
七、其他物品(不属消耗品)应由物品领取人妥善保管,由后勤部作好校产登记。
一、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要及时向治保主任、调解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治保主任、调解信息员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的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及时向治保、调解委员会报告。对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综治办、派出所及相关部门。
二、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明确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
2、有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
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
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个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配合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墙、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六、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社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出租屋业主严格按照《广州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出租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各支联防队伍的作用,根据每阶段的治安形势状况,有针对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并做好记录。
八、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社区居委会主任和治保主任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九、台账、档案制度
要建立台账制度,对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报表,真正做到台账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为保障患者健康生命权,进一步提升我院急诊科救治水平,急诊科采取分区医疗的方法,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分为“抢救区”、“危重病就诊区”、“普通区”三个区域进行救治。并且为每一个功能区均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这样减少了危重病人抢救的中间环节,将有效地克服了这一弊端,节省时间,提高抢救成功率。
一、合理安排急诊力量,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标化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与120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建立急诊、急救转介服务制度。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急诊分区救治、绿色通道进入住院救治和手术救治。改善急诊“绿色通道”,建立创伤、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密切科室间协作,确保患者获得连续医疗服务。
四、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修订完善急诊标准,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
五、对全体医师、护士进行急救技术操作规程的全员培训,实行定期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办好职工和病人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样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坏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
4、伙食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各种票据要妥善管理,当日点清,登记入账。购买物品由管理员验收入库,领用物品要登记入册,填好出库单。
5、个人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进入厨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工作时间不访客会友。
一、库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把握进库货物质量关。
二、严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库房。
三、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四、仓库须有“三防”设施,原料库禁存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五、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进出货须有记录,领用物品要签名发放,每月进行清底盘库。
七、确保库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一、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其主要职能是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全院的健康教育工作,将医院健康教育纳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和年终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
二、公共卫生科为健康教育职能科室,设健康教育专干1名,其主要职能是具体负责全院日常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各科室科主任总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健康教育工作。
四、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向门诊病人传播相关健康知识,对住院病人及家属进行入院教育、治疗过程中教育和出院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等。
五、设立健康咨询室,解答来询者提出的各种健康问题,帮助个人避免或消除不良心理因素,做出健康行为决策,以增进大众的身心健康,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咨询要留有记录。
六、实行健康处方发放制度。有针对性制作疾病预防控制教育宣传资料,发给病人,增强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
七、结合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积极开展院外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等载体,定期向市民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和传染病、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通过送医下乡、医疗咨询等各种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意识和预防保健技能。
八、加强反吸烟宣传活动,积极创建无烟医院,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展开宣传,配合爱卫会做好环境整治宣传工作。
九、做好对科室健康教育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通过对医务人员、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的测试,进行评价与总结,并督促其整改,不断促进健康教育工作的提高与完善。
十、规范整理各种工作资料,做到条理分明,查阅方便,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一、 组织领导
为提高职工健康意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降低四害密度,加强对除四害的工作力度,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曹国祥;组员:孙荣福、王君达、王新华、顾蕾。除四害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各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除四害情况及方法,并制订除四害的工作制度。
二、 灭鼠工作
⒈把除四害工作列为本单位爱卫工作、创建文明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人人参予,个个动手,家家户户不留死角。
⒉灭鼠工作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防、灭相结合,药物与工具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药物突击灭鼠活动,常年有灭鼠工具,有切实可行的防鼠措施。
⒊及时清理室内外杂物,经常检查仓库、墙角、墙缝、鼠洞,及时堵塞,对鼠笼、鼠夹应及时投放和清理。
三、灭蝇、灭蚊工作
⒈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和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积水,不乱倒乱丢垃圾。
⒉定点、定人、定时对孳生场所进行药物喷洒消灭。
⒊完善防蝇设施,垃圾箱有盖有门,密封存放垃圾,厕所定人打扫,定时喷洒药水。
四、灭蟑螂工作
⒈每年每季秋季开展药物消灭蟑螂突击活动。
⒉饮食、食品存放处必须开展经常性的灭蟑螂活动,确保“药
⒊职工家庭厨房要经常彻底清理蟑螂栖息场所,并搞好室内外卫生,清洗厨房每个角落,确保饮食卫生。
××市烟草专卖局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卫生工作的考核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的良好工作环境,确保卫生工作全面达到创建要求,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经爱卫委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 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分工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位置,扎实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二、 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实施卫生包干责任制。各科室卫生包干区要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卫生全面达示。
三、 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大整治,要清除卫生死角,办公场所卫生要达到创建要求。
四、 积极参与局(公司)组织的卫生整治工作,严格考勤,确保人员落实到位。
五、 积极配合局(公司)做好除四害工作,有专人负责,不准乱倒垃圾,乱扔烟头和杂物。大小便要及时冲洗,保持厕所卫生整洁。
六、 定期进行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消除“四害”,由办公室派专人实施负责。
七、 在城客户服务部的卫生工作由网建办负责,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八、 扎实做好健教工作,定期组织辅导上课,每季一期健教专栏,内容要广泛全面,不断更新,确保健教的实效性。
九、 局(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考核评比,并与当月奖金兑现挂钩,同时将各科室考核得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各项卫生指标达到文明城市、文明机关要求。
第一条综治管理。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长为本单位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水文资料、印章、财务凭证、水化药品、贵重物品立账造册,专人管理;
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走锁门、关电、关水、关液化气等;
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配备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五、本单位为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治安监控及安保工作;
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水文测验设施、水文测验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七、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贩毒、扯皮打架,严禁参加邪教组织;
八、保持办公区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禁止燃放烟花鞭炮。
第二条公车管理。
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驾;
二、严格控制公车费用(一车一卡加油、定点养护);
三、严格车辆管理,不得将车辆转接他人;
四、严格车辆使用登记制度(人员、事由、路线、里程、油耗);
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
第三条水电管理。
一、水电设施及事务实行专人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及时缴纳水电费;
二、严守用水、用电安全章程,注意用水、用电安全;
三、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私搭乱接,出门做到人离电断;
四、水、电设施发生故障必须聘请专业人员及时维修;
第一条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职工政治素质。
第二条加强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职工行为。
第三条加强法制学习,组织参加普法考试。
第四条加强水利行业精神和水文职业道德教育。
第五条加强行业规范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加强信息技术以及新仪器设施设备的学习,适应新形势需要。
第七条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政治学习、2次业务集中学习。
第八条政治、业务集中学习,主讲人应提前做好备课,职工必须作好学习记录,必须坚持联系自身实际,必要时组织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第九条提倡职工自学,利用业余时间充实自己。
第十条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引导职工在各级水文专业竞赛中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第十一条通过结对帮扶的方式,以老带新,促进年轻职工快速成长,培养水文事业接班人。
一、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1、每天早读和下午要清点本班人数,如学生缺勤,要马上联系家长。
2、艺术、体育、电脑、实验等课程,要安排课代表清点人数,要经常到班级巡查,以及时发现缺课、请假的学生。
3、晚修时要求值日班长在黑板上写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把这些情况记在班务日志上。
4、晚就寝时要求室长把当天晚上住宿情况报宿管员处。第二天早读时班主任要查前天晚修、晚就寝情况,及时了解晚修缺席、晚就寝缺宿学生的原因,并进行及时的教育。
5、周末留宿的同学,必须填写留宿登记表,经班主任批准后,并在当天19:00前将留宿登记表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6、严把请假关。使用统一的请假审批单,一张单只供一个学生使用。如是住校生,班主任签发的请假审批单每次要一式三联,有一联请假审批单在当天19:00前由学生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班主任签发请假审批单要注明日期,并签名和盖章,不得让学生私自填写。
学生获准请假后及时将情况通知其家长。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长时间请假的,要到教务处开具长期假条。
二、重视学生仪容仪表整顿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平时要加强学生的仪容仪表检查,不染发、不电发、男生不留长头发,女生建议剪短发,留长头发要求扎起来。不配戴首饰。
2、组织学生干部做好晨检,每天早读前要检查本班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并及时填表,放入年级晨检箱。
3、参加升旗仪式,要求穿校服、校鞋,集合快、静、齐,体育委员要整队。唱国歌、校歌声音要响亮。严肃、认真。
4、严禁外卖。
5、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消防等安全教育。宿舍内严禁使用打火机,严禁在教学区、宿舍区给手机、MP3、MP4、手电筒等电器充电和使用电吹风等电器。
6、上艺术、体育、电脑、实验等课程或晚修结束离开课室,班级必须有专职人员关闭灯、关空调、关电扇、关电脑、关门、关窗。
7、课间不能在教学区打球、踢毽子等运动。
三、严抓课前准备、上课纪律、自习课纪律教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上课时间玩手机或游戏、手机上网等违纪违规现象。
1、教育学生养成每节课课前准备好当堂课的教科书、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在老师上课之前进入状态。
2、早读、自习、晚修,要安排学生干部自主管理,检查人数、维持纪律。
3、教学区域及其上课期间(含早读、上课、自习、晚修)不得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计算器等。
四、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下午第八节课后“阳光体育一小时”锻炼管理工作。
1、课间操学生集合要快,体育委员整理队伍要主动。要检查课间操学生的出席、穿校服情况,学生做操动作要有力、要符合要求,关注做操质量。
2、眼保健操要有专门的干部自主管理,保证全班的眼保健操的质量。第六节课不在本班课室上课的班级或晚上参加培优、竞赛、辅导的学生,务必等做完眼操后再回本班教室,以免影响其它班级眼保健操。
3、跑操集合要快、静、齐,要检查跑操学生的出席情况,跑操要求班级口号嘹亮,步伐整齐,精神抖擞。
五、高度重视住宿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经常向宿管员、室长了解情况,关心本班所有宿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健康、品德、行为表现,教育学生尊重宿管员的劳动,每周班会要对宿舍情况进行小结,明确要求,进行集体教育。
2、抓好宿生午休、晚就寝纪律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回宿舍,不得将早、午、晚餐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及走廊里打闹、大声喧哗、举行各种聚会、饮用含酒精类饮料、吸烟、打牌和使用电器等影响宿舍安全与纪律的各种现象。午休期间,不得在宿舍区域及其附近球场打球等运动,以免影响其他人休息。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得在他人床位上留宿。午休特别是晚就寝时严禁使用手机。
3、教育学生要整理好内务,卫生,私人用品妥善保管。
4、要求宿舍长要如实填写就寝情况报告单。
5、上课时间,宿生有病(或不舒服)留在宿舍,要经班主任同意,并及时告诉宿管员,由宿管员做好记录。晚就寝请假审批权在班主任,科任老师无权准假,学生请假回家要及时告之家长。获准不回校就寝的宿生,必须在当天19:00前把请假审批单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6、做好对宿生的个别沟通与教育工作,如果本班有学生在宿舍的扣分达到了警告线或被停、退宿,班主任必须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并与家长沟通,防止情况恶化。
7、宿生因多次违反宿生条例或严重违纪,学生处将对宿生进行停宿、退宿处理,班主任不要擅自对宿生停宿、退宿处理。
8、停、退宿处理是一种较为严厉的教育措施,应慎重使用,之前应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状态恶化。已决定停、退宿前,应先有充分的思想教育工作,与家长已取得联系,并向家长通报过其子女违纪违规情况,与家长达成教育学生的共识。停宿、退宿时,一定要通知家长。
六、认真组织班会课。
1、每周一节的班会课应有主题,尊师爱校教育、养成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格完善教育、生命教育等是班会课的重要内容,各班级应认真对待,创造性地开展班会课教育活动。
2、每周班会课,班主任要到场,要认真组织,未经允许,不得改为自习等其它课。安排值日班长做好班会课记录,并填写在班务日志中。
3、高一、高二年级每学年每班要上一节主题班会观摩课。高一、高二年级每周班会课要安排健康教育课。高二年级每周班会课要安排心理团体辅导课。
七、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清洁与保洁工作。
1、教育学生每天保持课室、走廊卫生的清洁,要求值日生注意讲台台面整洁(黑板、黑板槽要湿抹布檫干净,讲台的台面不能有杂物,讲台下面要保持清洁),使用的拖把要整齐摆放在同层楼的规定处。
2、教育学生桌椅摆放整齐,及时提醒学生整理自己桌子台面、书籍杂物。
3、保质按时完成相应的功能室打扫卫生的任务,看护好包干区内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组织好两周一次的大扫除,大扫除包括课室、走廊、包干功能室、宿舍。
八、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个别教育工作。
1、关注学困生、贫困生。
2、每学期按学生处安排,做好贫困生资助相关事宜。
九、认真做好班级文化建设,创设特色班级文化。
1、各班自主创建具有本班特点的班规、班级目标、班徽、班级格言、班牌、班旗。
2、发动学生出好黑板报和班级文化园地。
一般情况黑板报每学期要出四期内容,学生处规定两期主题(本学期学校的主题是:九月“教师节”尊师爱校教育、十月“国庆节”爱国主义,今年可结合辛亥革命一百年纪念,其他主题由班级自主安排等。
班级文化园地内容不限,但内容要经常更新。
十、用好学生自我教育的几本书。
1、《启航--学生成长指南》,让学生明确各项规范要求,自觉养成习惯。
2、《班务日志》,培养学生对班级、对他人的责任感,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应组织和督促值日班长每天填写好《班务日志》。班主任应及时查看《班务日志》,适时填写寄语,鞭策学生,并针对《班务日志》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3、《青春足音--学生自我发展周记本》,感受学生思维的视角,了解学生关注、思想动态,激励学生自我反思,明确奋斗目标、分享学生进步、喜悦。应组织和督促学生每周填写好《青春足音--学生自我发展周记本》,班主任每月至少要批阅当月全班学生写的周记,并做好相应的教育工作,如果周记中有一些班主任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以恰当的方式向有关领导、老师和家长反映,寻求支持和配合。
4、《一中校友访谈录》,用校友追求卓越、创造辉煌的榜样激励在校学生。组织学生采访、学习,传承优良校风,今日以一中为荣,明日一中以“我”为荣。
十一、重视家访、家庭教育工作。
1、电访、约访家长,提倡上门家访。
2、用好校讯通平台。
海珠市一中学生处
为切实做好学生晚就寝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值夜教师的教育功能,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
二、值夜教师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三、值夜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当晚的生活,维持当晚的纪律,处理当晚学生出现的有关问题。
四、值夜教师在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妥善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五、值夜教师检查工作要勤要实,发现外来不法分子要积极斗争并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值夜教师要认真填写好值夜记录本。
七、值夜教师要负责当晚的值班室、休息室的卫生清洁工作,早上离开时要关好电灯、风扇、门窗等。
八、值夜教师若不能参加当晚的值夜工作,须提前告知相关巡查领导,以便学校告知安排。
九、值夜教师的表现列入教师年度考核。
1、按照“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标准”和要求,制定医院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编制各类考核表单,并定期督促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在各部门负责人协助下,确定质量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3、对全院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根据医院具体情况修改考核内容。
4、对于医院各项工作质量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指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经院长同意后,下发整改通知。检查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院长汇报,积极督促相关部门、科室及个人采取整改措施,并监督措施落实情况。
5、妥善保存各类考核实施表单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为三年。
1、设立感染科疾病或传染病分诊点,应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分诊站设有体温计、口罩、发热病人登记表等。
3、对发热病人(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者咽痛等呼吸症状者,如来自疫区的病人及时分诊到发热门诊治疗。
4、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工作制度。
5、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6、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