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总结(精选4篇)

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总结(精选4篇)

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总结 篇1

根据罗人社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对社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职工自我维权意识,我局认真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就活动主题、宣传内容、活动形式进行安排及分工。宣传活动主要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大力配合,认真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最大限度地扩大参与面,确保法制宣传的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一)加强学习,提高职工素质。在日常工作中,全局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人民调解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二)增强《社会保险法》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局把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社会保险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通过召开会议、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学用结合。局行政在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中,不仅要求机关职工要认真学习把握好《社会保险法》的实质精神,而且要在今后的安全执法检查中作为一项执法检查内容,切实做到学用结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局此次法制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相比还有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完善各种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促进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总结 篇2

接市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人社法制[20xx]4号)文件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班子会对宣传周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及时向县有关领导进行汇报,经过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和大力宣传,宣传周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成效显著,受到了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现将本次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社会保险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一部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庄严政治的法律保证。《社会保险法》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意义。我局及局属有关单位按照省人社厅部署和要求,把《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关心民生、服务民生的一切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务求实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东岭为组长,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周活动的筹划、部署和实施工作,确保了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规划,落实责任。

局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和局属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统筹规划,落实责任。制定了具体、细致的计划和方案,明确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做到宣传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做好了政策解读、法律宣传、宣传品发放、现场咨询、入户宣传等各项工作。

三、举行启动仪式。

7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时在县影剧院广场举行了宣传周启动仪式,邀请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县社保局、医保中心、失业管理中心、劳动保障大队及局机关相关科室在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组织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了群众咨询,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6个,悬挂标语10幅,摆放展板8块,发放宣传材料3500份,现场接受咨询200多人(次)。市劳动保障大队通知了10家企业一同参加了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启动仪式。

四、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宣传周期间,我局采取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刊播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与电视、广播等媒体合作,进行大力宣传,扩大了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利用各类服务窗口开展宣传活动。

我局根据省厅、市局通知统一提供的标语、口号,自制了宣传条幅,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政服务大厅等服务窗口及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悬挂。并通过设立咨询台、免费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将宣传海报张贴到宣传橱窗、社区等地,扩大了宣传受众面。

六、组织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

根据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针对不同主体的需求,我局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手段、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宣传周活动期间,局机关及局属各有关单位向行政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和有关单位免费发放《社会保险法》单行本1000本、社会保险知识问答宣传彩页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

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总结 篇3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__]15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xx年7月4日—10日在全国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为广泛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增强活动的影响力,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四条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各地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围绕共同目标,齐心协力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周的各项宣传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体现不同特色,努力提高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社会保险法的顺利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讲究实效。

各地要在全省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必须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既要在内容上丰富多彩,又要在形式上生动活泼,切实把社会保险法宣传到基层、宣传到群众。要集中宣传力量,整合宣传资源,努力做好重点宣传活动,更加广泛、更加深入、更加有效地宣传社会保险法。

三、引导舆论,把握方向。

各地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的内容,全面准确地宣传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对热点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引导,把握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四、做好总结,上报成果。

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组织好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活动情况、经验、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建议。

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总结 篇4

根据省厅部署要求,现将我市《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年初就制定了局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对学习、宣传、培训以及修订完善政策等工作,作了全面、统一安排和部署。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市又集中进行了全方位、大范围、多层次地深度宣传,基本实现使《社会保险法》在全市用人单位、广大职工市民人人皆知,为《社会保险法》在我市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制定活动方案,迅速落实省厅工作部署。根据省厅通知(皖人社秘〔20xx〕211号)精神,我局迅速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马人社秘〔20xx〕152号),对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活动内容、活动形式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抄送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并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市辖一县三区两开发区两示范园区人社局也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为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组织领导保障。

(二)编印宣传材料,通俗易懂地解读《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结合实际,组织专人编写并印制了《社会保险法问答》73条、《社会保险法》单行本5000册、宣传标语23条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法、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办事服务指南,赠发给广大职工市民,并在局网站、报纸上刊载,让人们通络易懂地了解《社会保险法》。

(三)举行咨询活动,现场答复职工市民咨询。7月4日上午,我局联合各县区、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慈湖高新区和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举行盛大的社会保险法咨询活动。在全市共设立了10个咨询点,共抽调业务骨干109人,就近就业向广大市民宣传《社会保险法》;向市民发放《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新农保、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册和办事指南8000多份;制作了大型展板,向市民宣传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成就。仅市社保大厅门前咨询点就接待前来咨询群众1800人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尧,在张延玉局长等领导班子陪同下,亲临现场观看了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成就和社会保险法宣传展板,并慰问了参加咨询活动的的人员。

(四)设立宣传专栏,推进《社会保险法》进社区家庭。充分利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和社区宣传栏,开辟了《社会保险法》宣传专栏,通过刊载《社会保险法》全文、知识问答、专访和张贴宣传画等形式,推进《社会保险法》宣传进社区、进家庭。同时,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平台人员,就近就地的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局“12333”电话和“市民心声”网站及时答复市民咨询。

(五)持续开展培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宣传周活动前后,我局共举办了8期《社会保险法》培训班,由局政策法规科、各社会保险科室和经办机构负责人主讲,对全市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和1000多家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了一次培训。同时,还组织送培训到企业活动,先后对重点企业如马钢公司、十七冶、市公交公司和市地税局开展培训4次,还计划邀请省厅领导对全市干部进行一次培训(因故推迟至8月份举行)。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宣传周活动以及持续不断地宣传、培训,我市《社会保险法》宣传取得了“三个增进”的成效。

一是增进了全市人社系统工作人员认识的提高。全市人社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和学习,对《社会保险法》的意义、作用和自身的义务有了全面地了解。在不久前人社部组织开展的.《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中,全市人社系统300多名工作人员全部参赛,并取保了较好地成绩。

二是增进全市各界、广大市民对《社会保险法》的了解。前来咨询的许多市民表示,有了《社会保险法》作保障,消除了参加社会保险的城乡门坎、地区门坎、年限门坎,使权益得到保障,今后更加放心地参保缴费了。

三是增进了社会保险的参保热情。通过全方位、多途径的宣传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和职工、市民都了解了法律赋予的义务和权利,自觉参保的积极性大为提高。今年1—7月份,全市新增参保单位1808户,新增参保人数达4.0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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