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食品安全整改工作总结报告(精选9篇)
一、引言
春节,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家家户户团圆喜庆的时刻。然而,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春节期间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饮食安全,我们深入农村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二、工作内容及成果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
我们利用春节期间各类集市、庙会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我们还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邀请专家为村民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能力。
严格食品市场监管
我们联合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对农村地区的'小作坊、小摊贩、农贸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食品原料来源、加工制作过程、储存条件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和处理。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维护了市场秩序。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们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实现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动态管理。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及时上报和处理。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还需加强
尽管我们在春节期间加大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但仍有部分村民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不足,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仍需加强
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如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过程不规范等。这说明我们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以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稳定。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尽管我们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息报告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流程不够规范等。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
四、结论与展望
通过本次春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共同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的饮食安全。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创新,寻求更加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方法,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贡献更多的力量。
尽管我们上半年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主体责任没有很好落实,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制假售假、规避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风险分布广泛,管理难度很大,个别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违法手段花样翻新,各类风险诱因复杂交织,潜在隐患不容乐观;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没有切实履行职能,“市、乡镇、村”三级联动效能不够,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还流于形式;
三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由于工作经费等问题,像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部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等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农村小食品摊点、小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体制,通过建立监督检查档案、群众评议评比等形式,把好市场准入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的上市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入市场;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完善执法部门接待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市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卫生院: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20xx〕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职责分工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0xx年我乡辖区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乡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合作,深入到辖区内的小卖部,学校食堂等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有较大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乡通过墙报标语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乡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小卖部,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督。
2、在“五一”、“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夕,我乡还加强对月饼,小零食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3、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乡要求各村干部经常各村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4、加强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我乡组织了教管办卫生监督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5、对农村群体性聚餐实行村级申办制度,并指派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做好记录,对不符合条件禁止办理酒席。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乡食品消费的总体情况较好,销售比较规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个别经营户未及时更换和办理卫生许可证,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
2、处罚权力有限,除工商部门外,其他部门只能是对违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
三、下一年工作思路
为切实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乡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监管,对销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加大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日常必需品上,加强对学校食堂农村杂货店等销售网点的检查,堵塞漏洞。
3、发动各部门,分段监管分片负责,实现食品安全群控群防。
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等一系列制度,为食品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已经列入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20xx年国务院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保障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近日,市食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举措,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点、线、面各有侧重并相互结合的方式,不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一、探寻规律,强化科学施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前阶段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查找和梳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问题,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经营特点,针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中重点区域的面,重点业态、重点品种的点,以及重点问题的线强化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认真研究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措施清单,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突出风险隐患。要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进口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无中文标签食品、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区域及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督导,保障工作成效。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治理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针对高风险区域、重点问题的明查暗访和飞行检查,强化现场督促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相互衔接,打好组合拳,避免各自为战,甚至是相互推诿。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好的监管措施和治理经验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 。
三、着眼“三小”,消除监管盲区。要加快完善和强化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措施。要强化宣传、规范和引导,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食品生产加工条件,购进和使用具备合法并可追溯来源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并能够识别和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要切实将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努力实现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强化农贸市场、集市、庙会等农村高风险场所监管工作;集市开办者、庙会主办者要采取备案等方式实施管理,入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实名登记或备案,食品经营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经营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要予以取缔。要强化对农村食品游商的监管,向农村食品店和摊贩供应食品的游商要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相关食品应当具备合法的来源证明;食品送货车要明示身份,鼓励实施统一管理。
四、示范引导,提升农村食品供应渠道安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店统一配送试点工作,引导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采取设立乡村便利店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发展,支持、培育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要通过指导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工作,以树立典范的方式引领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有效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五、宣传普及,做好经常性教育和引导。采取贴近广大农民生活的渠道和方式,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鼓励通过乡规民约等方式,不断打压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空间。
20xx年以来,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了我乡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20xx年里我乡未发生1例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乡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乡政府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乡长邹成军为组长,乡政府副乡长葛利群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马村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
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食品安全专职监管员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1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12名。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我乡通过培训会、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截至目前,利用会议宣传70多次,举办培训12期达1000多人次,办板报13处,张贴标语13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改消除隐患,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到实处、落到实处。一是组织对场镇15家餐饮店、3家药店、多家超市和摊贩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32起,整改32起,发现违法行为4例,及时报告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查处;二是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企业等3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22起,整改22起;三是要求各村(社区)各自组织每月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42起,整改42起;四是特别重视并抓好群体性聚餐的申报监管工作,做到了应申报尽申报无漏报、应监管尽监管无漏洞,哪里有申报、哪里就有监管。截止11月全乡共申报监管群体性聚餐184次,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存在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从业人员大多数未办健康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目前,我乡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额仍有上升趋势,普遍都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不达标,生产垃圾处理不当,存在乱排乱放现象。
3、乡一级的处罚权有限,只能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罚力度不够。
五、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目标管理,逗硬奖惩。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大食品安全的查处力度。一是全面覆盖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业、种养殖企业、市场、学校等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不定期的进行巡查。二是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组织排查,做到数量清、地点清、不留死角。同时,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更多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
20xx年,我乡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落实精神,增加措施,突出亮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尽管我们上半年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主体责任没有很好落实,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制假售假、规避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风险分布广泛,管理难度很大,个别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违法手段花样翻新,各类风险诱因复杂交织,潜在隐患不容乐观;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没有切实履行职能,“市、乡镇、村”三级联动效能不够,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还流于形式;三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由于工作经费等问题,像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部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等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农村小食品摊点、小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体制,通过建立监督检查档案、群众评议评比等形式,把好市场准入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的上市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入市场;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完善执法部门接待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市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已经列入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20xx年国务院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保障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近日,市食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举措,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点、线、面各有侧重并相互结合的方式,不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一、探寻规律,强化科学施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前阶段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查找和梳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问题,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经营特点,针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中重点区域的面,重点业态、重点品种的点,以及重点问题的线强化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认真研究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措施清单,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突出风险隐患。要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进口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无中文标签食品、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区域及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督导,保障工作成效。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治理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针对高风险区域、重点问题的明查暗访和飞行检查,强化现场督促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相互衔接,打好组合拳,避免各自为战,甚至是相互推诿。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好的监管措施和治理经验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
三、着眼“三小”,消除监管盲区。要加快完善和强化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措施。要强化宣传、规范和引导,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食品生产加工条件,购进和使用具备合法并可追溯来源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并能够识别和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要切实将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努力实现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强化农贸市场、集市、庙会等农村高风险场所监管工作;集市开办者、庙会主办者要采取备案等方式实施管理,入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实名登记或备案,食品经营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经营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要予以取缔。要强化对农村食品游商的监管,向农村食品店和摊贩供应食品的游商要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相关食品应当具备合法的来源证明;食品送货车要明示身份,鼓励实施统一管理。
四、示范引导,提升农村食品供应渠道安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店统一配送试点工作,引导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采取设立乡村便利店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发展,支持、培育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要通过指导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工作,以树立典范的方式引领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有效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五、宣传普及,做好经常性教育和引导。采取贴近广大农民生活的渠道和方式,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鼓励通过乡规民约等方式,不断打压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空间。
20xx年上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紧密联合,按照“属地管理”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问题和隐患、强化监督抽查、严格监管执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通过专项治理,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半年来的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湘食安办发【20xx】1号和娄食安办发【20xx】2号文件的要求,我市从20xx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社会上反映的农村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静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截止目前,各部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6322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0家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316家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50家次,检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16个次,检查农产品种养植基地966个次,检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4个次,检查畜禽屠宰场5家次,检查农资制售单位208家次;立案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各类违法案件6起,查处食用农产品各类违法案件4起,查处农村市场各类违法案件5起;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5个;监测各类农村食品41批次,其中问题食品3批次,抽检各类食用农产品20xx批次,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3批次,监测各类食用农产品1980批次,其中问题食用农产品1批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件;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20次,举办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3期;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街道5个。在这次深化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4月27日市食安办牵头召集食药监、公安、工商质监、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了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六部门联合下发了《涟源市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乡镇办事处及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工作要求。市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方案》;市工商质监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方案》;市食药监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方案》;市公安局出台了《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方案》。5个监管职能部门均成立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又多次召开职能部门碰头会,要求各职能部门从食品的种养源头、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流通到消费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综合整治,并根据省、娄底市要求,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6月13日,市食安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提出新要求,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们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标语52幅,设置宣传专栏25个、设立咨询台20个,受理群众投诉60次,解答群众咨询20xx余人次,并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常见食品中毒及其预防知识、农产品种植知识等宣传单4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5月25日,市农业局和畜牧局围绕我市粮食、蔬菜、水果的种植,猪、牛、鸡等家禽及淡水鱼、牛蛙等水产品的饲养,在市农业局电教室为2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养植户免费举办了种养植技术及农产品安全知识业务培训班。同时,市食安办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工作之外的时间,组织30余名食品安全志愿者深入到全市20个乡镇,以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免费发放资料、面对面的交流宣传,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源头治理。对全市农药、化肥及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打假工作,集中力量,重点对三甲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桥头河桂花蔬菜基地,桥头河食用菌生产基地,特别是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的农户进行重点跟踪督导和整治,坚决禁止、杜绝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禁用硝态氮肥,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规范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大力整治畜禽产品市场,切实抓好饲料兽药、“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整治、强化动物检疫和监督,严格做到栏前检疫、栏前出证、栏前收费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共排查猪场660家、牛场16家,鸡场123家,查处不合格肉品15公斤,私屠滥宰猪肉30公斤,确保屠宰检疫率和上市畜禽产品持证率达到90%。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以人民群众的“菜蓝子工程”--粮油、肉类、蔬菜、果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和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过期霉变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对涉及人体健康和危害人身安全的、上级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严格落实省局“三项制度”《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商场、超市食品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确保达到95%以上。
四是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我们组织市食药监局餐饮股及各乡镇食药监管所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组,按区域分组划片,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中重点食品和各类食堂餐饮业以及饮食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保证了餐饮食品安全。
(四)互助联动,信息共享
在专项整治中,积极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每月汇总上报一次专项整治情况,并反馈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和整改。同时为了及时受理和查处农民群众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在各有关部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如工商部门,实行12315指挥中心、工商所两级联动,5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了12331举报中心,设立了举报电话,健全完善了举报投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回告机制畅通、高效,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各司其责,互助联动,信息共享”的格局。目前,全市共接受投诉和举报60件次,全部进行了查处。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尽管我们上半年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主体责任没有很好落实,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制假售假、规避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风险分布广泛,管理难度很大,个别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违法手段花样翻新,各类风险诱因复杂交织,潜在隐患不容乐观;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没有切实履行职能,“市、乡镇、村”三级联动效能不够,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还流于形式;三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由于工作经费等问题,像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部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等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农村小食品摊点、小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体制,通过建立监督检查档案、群众评议评比等形式,把好市场准入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的上市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入市场;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完善执法部门接待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市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0xx年xx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管理工作,精心部署、细心安排,认真贯彻新《食品安全法》,突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检查活动。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初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徐武为组长,乡武装部长、分管领导曾海军为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也分别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宣传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领导小组继续完善工作制度,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二、加强宣传,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氛围。
围绕年初制定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我乡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宣传咨询、食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积极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的宣传活动。3月开始,我乡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将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资料,分发到各村、各企业、学校和经营户,并督促各村、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悬挂或张贴1条创建标语。乡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安排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辅导、给xx小学学生安排食品安全教育课、组织食品安全演讲和作文竞赛等活动。使《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全乡上下一个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三、强化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有效推进。
为有效开展xx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将风险控制在安全区域内。我乡强化工作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我乡辖区内的种茶大户、养猪场、农村聚餐加大了排查力度。
一是加大了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环节的隐患排查。对我乡腊肉、蜂蜜等主要农产品是否添加有三剂(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或其他违禁物质情况进行了排查。经查,全年,我乡腊肉、蜂蜜等主要农产品无添加三剂等违禁物质的情况。
二是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以检测促进监管和执法,督促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做好产地准出检测工作,把好农产品出口关。同时对我乡辖区内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排查摸底。经查,我乡无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大了对农资经营门店监督管理。通过标签检查、产品抽检等手段加大了对我乡辖区内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农药、兽药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捣毁地下制售假农药、假兽药“黑窝点”。经查,我乡辖区内无制售假农药、假兽药等情况。
四是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4个行政村药品监督网覆盖、药品供应网覆盖均达100%以上,群众对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95%以上。设立保民村、楠林村、建政村、双林村4个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协管员,并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了年度责任目标,严格实施农村自办群众性宴席登记备案制度。
四、加强应急建设,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应急处理能力。
我乡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突发事件防控机制,完善了《xx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应急演练12次,确保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科学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同时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对应急处置不力、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致使事态蔓延、扩大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