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通用8篇)
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南平延顺高速公路责任有限公司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促进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火灾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南平延顺高速公路责任有限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和切实落实好以下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要从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本单位年度内不发生火灾事故和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无事故。
二、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以及考核奖惩措施等,要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综合工作目标,与本单位其它工作统筹安排,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时,要逐级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市公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室为综合部,区域范围为市公司机关大楼和员工集体宿舍(含单位产权区域和租赁场所)。
三、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消防宣传有载体、有内容,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积极参加“119消防日”宣传活动。
2.各单位每年对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2次,本单位员工的“四懂四会”率不低于80%(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灭初起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3.各单位要认真督促所管理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保持成员相对固定;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要专门开展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的教育,认真检查和彻底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同时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本单位员工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
4、各单位要认真制定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若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119”电话。防火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认真按照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秩序,并迅速向上级报告,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并做好火灾后续的各项工作。
四、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各单位要按照财政厅《福建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闽财防[20__]98号文件要求,将消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足额经费,切实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和消防设施设备经费的落实。所有的工作场所和宿舍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每月要对消防器材设备进行一次检修维护。
2、各单位用电管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加强全面的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任何干部职工不得擅自拆装电源;凡是人离开办公室或者是工作场所的,都要切断电源,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保障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五、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加强对项目部和施工作业区域特别是民工驻地生活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认真落实一线用工人员动态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施工人员数量,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认真和严肃地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工作的行为,施工和监理单位单位必须对特种作业无证操作行为承担管理责任;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对排查出的各项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率达100%。
六、附则
1、因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放火案件除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因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年度内发生
重大火灾事故或群伤、群死、恶性火灾事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3、本责任书每年度下达(或者签定)一次,下达之日(或者签定)起至下一年度责任书下达(或者签定)之日止有效。
4、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公章改名(盖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为提升投资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市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场情况,特制订投资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书
投资有限公司主营物流运输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各商家及住户都必须提高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燃”,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场制订的消防安全规定。
1.各商家、住户及顾客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品进入本市场。特殊化学材料确需入场的,必须向市场管理部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消防部门的相关许可证。
2.严禁在商铺内使用明火、液化石油气炉、电炉、火炉、电炒锅等各类煎煮器具,烧开水只准用热水器,不得用火炉。
3.宿舍内使用电、火的设施和设备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配备及安装,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电炉及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设备。宿舍内使用液化气,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且证照齐全的充气站充气,送气人员在送液化气罐进入本市场时,必须提供充气站的合格证明及本人的有效证件,住户因操作不当或液化气罐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火灾和其它事故的,由住户全权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4.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用铜线或铁线代替保险丝,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或增加电源插座,如需改变电路或新增电源插座,须向管理部申请,由管理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施工。
5.每间商铺必须配置一套消防器材(防烟消防面罩二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二个)。
6.各商家及住户必须爱护本市场的消防器材,且必须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突发火警能正确操作和运用各种消防设备。
7.非火警严禁随意动用消防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得遮掩本市场的所有消防设施标志及安全门,以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能。
8.严禁高空抛物,如因高空抛物造成的砸伤行人或砸坏车辆及货物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损伤赔偿责任全部由肇事商家及住户自行承担。
9.严禁随手抛扔生活及清洁垃圾至雨棚天面:①情节轻微者,对肇事商家及住户进行批评教育,并罚其清洁雨棚天面卫生。②情节严重者,由此引起屋面下水道堵塞,造成财产及货物损失的,全部由肇事商家及住户自行承担,并罚其清洁卫生,疏通管道。
10.各商户及住户在入驻本市场五天内,应到当地派出所或其指定地点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提供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给甲方存档。
11.各商户要切实加强安全防盗措施,妥善处理并保管好自已的财物,各商铺、办公室以及宿舍的财物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12.各商家每天在下班关门前必须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开关,检查烟灰缸、垃圾篓等可能留下火种的地方,防止遗留隐患。
13.商户离开商铺,必须检查使用电器是否全部断开电源,检查其它可能留下火种的地方是否遗留隐患。如长时间离开,须关闭常开电器,或委托管理部定期维护保养。
14.本市场的电房,除指定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通道内的用电掣及电源开关,非本市场专业人员,任何人不得操作,否则追究相应责任。
15.各商家和住户要经常检查火灾隐患,发现问题或有疑虑立即报市场管理部,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
16.如遇火警,保持镇静,寻找正确的通道迅速离开现场,并马上报119火警和及时通知周边人员撤离。如不能离开火警现场,报警后可大声呼救,以便获得最快速的救援,同时,须尽力想办法自救,用各种有效的办法延长生命,耐心等待救援,切忌冲动选择危险的方式逃生。
17.各商家及宿舍住户要明确指定防火责任人,并与管理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8.在实施本市场消防管理规定的同时,参照XX市的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共同执行,各商家及住户须严格遵守,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因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执 行 承 诺
乙方承诺保证如实执行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各项管理击规定,接受甲方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签名/盖章):
年月 日 年 月 日
为贯彻**集团公司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集团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商场、生产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全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安全部(室)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团公司安全部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项职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单位财产和业主、员工、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机关消防机构联系,协助机关消防机构开展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为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人(签字)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对两谁原则不落实,领导不重视防火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不落实、管理混乱、有重大火险隐患不整改的责任单位,管理单位有权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管理单位有权停水、停电、责令停业整改,并向其主管单位及消防局通报。由于责任单位的原因导致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应由责任单位承担。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消防基础建设。各村(居)要积极加强消防志愿队建设,担负起本辖区一般火灾的扑救任务,同时编制消防规划专篇。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诉和见议。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学校、卫生院和企业等重点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学生、教师、职工及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以各种形式开展消除火灾隐患活动。
部门签字:公司签字:
日期:日期:
一、责任对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责任目标
(一)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机制。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消防组织,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定责、定人和督办体系。
(二)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确保安全管理人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确保“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守消防法规,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工作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培训演练经常化的目标。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单位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活动;新进入或进入新岗位的员工上岗前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每年开展一次对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做到“四懂四会”。
(五)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管理新技术、新要求。继续推行消防控制室“256”规范化管理,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查工作;积极招聘任用消防职业资格人才,年内建筑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积极推广电气防火监控系统;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六)大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实施,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单位志愿、保安消防队,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明确程序和措施,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八)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及时建立修订消防档案,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
(九)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年内不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起火单位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事故,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及时总结事故教训。
三、考核
年终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责任书情况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档备查。
县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称):
签字人:
二〇一一年月日
签字人:
二〇一一年月日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各商户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成都市消防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责任条款:
1、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商户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商铺防火责任人(商铺负责人)应对本商铺消防安全负责,并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和维护消防管理规定。
3、商铺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每35M宜至少配置1只2Kg的灭火器),存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4、商铺进行装修前,必须向管理处申报(同时也应按政府规定向消防管理部门申报)。选用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小区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违者将依照《成都市消防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6、商铺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物品。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
7、商铺应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从事电工、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动火作业应报消防部门审核。
8、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按规定定期检修。
9、商铺必须在开业时安置好有效消防器材,管理处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检查。
10、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及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不定期对商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权责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予于处罚。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商户、管理处各执一份。
商户:保利中心物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号
营运部门:安全部门:
责任人:责任人:
职务:职务:
为贯彻__超市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根据消防条例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防火责任书。
一、 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 各营运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 各营运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 对危险品、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
五、 营业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工作是否有遗留、是否有可燃物,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 安全用电,超市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 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 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 认真参加消防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做到扑救初级火灾。
十、 各营运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小组处理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全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安全部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营运部门,一份交安全部备查。
营运单位:安全单位:
责任人(签章):责任人(签章):
年月日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