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目标责任书(精选3篇)
甲方: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学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学校名师工程,更好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工作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本着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按照《通安中学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奖励条例》规定,学校和受聘的骨干教师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学
1.学校积极支持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为他们开展研究工作创造条件。
2.骨干教师享受学校骨干教师奖励津贴(每年10个月)。
3.骨干教师享有优先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教育考察和学科竞赛活动的权利。
4.骨干教师可优先作为市区后备骨干教师培训与评选的推荐对象。
5.骨干教师享有在评职、职务晋升和高一级荣誉称号评比时优先推荐的权利。
骨干教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
2.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成为学校教师“六认真”工作的表率。任教学科教学质量高,所教学科成绩每学期在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
3.日常课堂教学要随时向全校开放,每学年至少承担2次校级及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或学术讲座,每学年承担一次由学校组织的骨干教师示范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4.主动承担并有效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2份教科研成果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5.充分发挥在培养、提高其他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方面的作用,积极承担学校指派的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任务,被培养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有明显提高。
6.接受学校的骨干教师考核,服从学校的统一调配,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甲方签字: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学
乙方签字:
二0**年四月八日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教师各留一份。
为了加强骨干教师的考核管理,让骨干教师在学校整个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为了明确骨干教师和学校管理之间的责任特制定此骨干教师岗位目标责任书。
一、思想工作态度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依法施教。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对分配的工作不推诿、扯皮。
3、在工作中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勇挑重担、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并能出色完成。
4、遵纪守法、不赌博、从严要求自己,不干违法乱纪的事,不做有损于学校声誉的事。
二、常规工作
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1、课时量平均每周在20节以上,不含辅导,教案规范且能超周备案、学生作业批改详细,教学中重视后进生的转化。
2、承担班主任工作,并且工作有特色。
3、指导一个兴趣小组开展兴趣活动,并有详细的活动记录。
3、每学期每人至少承担两次公开课。
4、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教学心得在全校进行交流。
5、每学年必须有一篇论文在县、市级教育刊物上发表。
6、每月请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每学期不得超过1个月。
7、积极参加教研教改,在教研教改中主动承担课题研究,完成教研任务,总结教研成果。
8、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保护,能及时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以及不良影响的产生。
三、待遇学科带头人每月200元,教学能手每月100元。
四、考核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月考核在每月考核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结果不在全校教师前三名者,取消本月津贴及称号。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称号待遇。
1、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受开除留用处分者;
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者;
3、拒绝接受组织分配,屡犯校规校纪者;
4、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达两个月者;
5、从事第二职业而不听劝阻终止者;
6、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学校工作者;
7、累计旷工七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四天者;
8、违反《教师法》规定,师德败坏,工作敷衍了事,体罚、侮辱学生者;
9、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要求的。
学校领导签名?骨干教师签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研究,造就一批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创新型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激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骨干教师目标责任书。
骨干教师职责:
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担任观摩课、公开课教学任务。
2、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效果得到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3、有一定的教研能力并承担或参与校级课题研究。
4、教学业绩突出,所教学科考试成绩在学校平行班中保持领先地位。
5、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所带的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有大幅度提高。
6、每学年至少承担一次校级及以上观摩课。
7、每学年由教务处安排联系1-2班级进行示范教学,示范教学不少于10课时。
8、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以上有一定质量的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州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9、每学年承担不少于一名青年教师的指导任务。
校级骨干教师的权利
1、优先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各类进修活动。
2、骨干教师上交的教育论文参加学校统一的论文评比,可以提交两篇或两篇以上论文参评。
3、在教师评优、评先进、推荐骨干、聘任、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4、视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每学期每位相关教师加2—5分。
5、参与制定学校的各类教育教学计划,可以随时提出建议。
6、对年轻教师的不对之处可以及时指导或批评。
7、不定期的对本年级组教师业务进行考核。
骨干教师待遇
可享受教育局补发的津贴,每月按100的元标准。
教务主任签名:
骨干教师签名:
20xx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