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精选3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学生必须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有关安全教育方面的资料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交通安全:在校外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乘坐“英雄”车、超载车辆上学,在校内不许骑自行车。
3、用电安全:注意教室内的用电安全,不许私自乱动校内所有用电设施,不许乱拉乱接电线、电器,如出现用电故障,不许擅自做主,应找学校老师处理。在家庭也要注意用电安全,不触摸电器。
4、放学时自觉遵守学校路队纪律,听从老师的指挥,不许抢道,不许拥挤,不乱穿马路,不许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5、课间安全,课间文明休息,不许相互追逐、奔跑、打闹、以免摔倒,不玩耍钢条、木棒等危险物品,不做危险性游戏。
6、要遵守纪律。不许打架斗殴,严禁携带危险玩具、木具等危险物品。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找老师解决,同学之间不许相互炫耀“武力”。
7、上体育课及进行体育训练要严格按照老师、教练的要求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准拿体育器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吧吃零食,不在路上小摊点购买零食,不吃不卫生的食品,就餐时注意卫生。
9、外出旅游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相互拥挤,并注意走路、骑车、乘车等安全,集体活动要听从老师的安排,不擅自活动。
10、严禁***。防止火灾发生,遇见火警时,要及时报告成年人,并要离开火场,保护自身安全,方便成人救火。
11、放学后按时回家,不许在学校、同学、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逗留,外出玩耍要先跟家长大招呼,路途较远,较偏僻的学生往返时要结伴而行或让家长接送,在回家路上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邀请。
12、在夏季要注意防雨和雷电,禁止到池塘洗澡,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不到危房、断壁边玩耍。
13、学生在离校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以上规定关系到每个学生的人身安全,全体学生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家长要经常不断的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上述规定,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本规定一式二份,学校、学生(或家长)各保存一份。
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为了维护幼儿园的正常教育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幼儿的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教师安全责任书。
1、当班教师应做到时时清点幼儿人数,并做好记载,幼儿有因病因事未能按时入园的应主动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处理。
2、教师当班期间应确保幼儿在园的安全,做好对幼儿活动的安全教育及监管;幼儿生病或出现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幼儿园,当班教师、班主任以及值周教师均应协同送幼儿就医并通知家长,同时做好对家长的解释及抚慰工作。
3、教师不得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歧视幼儿,应做到关爱幼儿,保护幼儿身心健康。
4、教师应合理组织幼儿进行户外活动、体育锻炼,做好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教育,同时按幼儿园划分的安全责任区域,尽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对幼儿活动的安全监管。
5、合理组织幼儿参加幼儿园的各种活动、积极完成交办任务,教师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有充分的准备和防范,做好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组织好幼儿纪律,做好全程监管,确保幼儿活动中的安全。
6、教师应做到按时上、下班,遵守幼儿园的作息制度,不得中途无故离岗,尽好自己的岗位职责。确因有特殊原因需离岗的或调换班时,必须向幼儿园报告,并自已找好人员代班,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离岗可调换班;在离岗或代班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两位教师共同负责;因教师个人原因未到岗或擅自离岗,造成的后果由教师个人自行负责,情节严重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教师应合理组织幼儿活动,合理安排好时间、活动量等,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8、教师应做好幼儿离园的交接工作,做到把所有幼儿交至家长手中,不能随意将家长还未来接的幼儿托付给别人而自己离园,违者如出现事故由自己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离岗或调离之日止。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幼儿园:(盖章)
教 师:(签字)
xx幼儿园
年 月 日
为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园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 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认真履行炊事人员工作职责。
二、 不烹调腐烂变质的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包括案板的使用、洗菜池的使用及食物的存放),不得吃幼儿食品(不留菜)。
三、 所有炊具用品和幼儿餐具要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 上班穿工作服,便后洗手,严禁工作时抽烟、喝酒。
五、 工作时间内,不擅自离岗和脱岗。
六、 下班后关好煤气、水电。
七、 严格按照炊事机械操作程序进行操作,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八、 食品的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食品储藏场所禁止生熟食品混放,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九、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间、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幼儿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十、 如发现有饮食安全隐患,应10分钟内报告保健医和后勤园长。
十一、 凡是患有呼吸道、消化道传染病及皮肤外伤人员一律必须离岗。
十二、 食堂所有电源为工作用电,不得用于个人手机或其它物品充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至重新签订新的责任书之日终止。
园长: 食堂工作人员: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