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门前五包责任书(精选5篇)
为了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特制定以下“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责任,望共同遵守,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世界生态园林城市。
一、包卫生。单位和商家店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维护门前地面清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劝阻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及乱倒垃圾等行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
二、包秩序。单位和商家电偶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车辆停放整齐,不占用盲道,对占道乱停放车辆的行为想有光部门举报,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出摊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设置占道广告招牌,不适用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生意,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三、包绿化。单位和商家店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树草,不想绿化带乱扔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绳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有义务劝阻他人攀爬数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行为,对损害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四、包整洁。负责门前建(构)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制止和拆除遮阳棚、店招聘、布幅广告标语等。
五、包设施。配合管护好门前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制止或报告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用设施、乱挖街道的行为。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商家店铺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深入推进园林城市创建,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区域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区域:单位及其所属宿舍区周边至道路中心线和所开发的商业房门前至道路中心线,沿街商户门前至道路中心线,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包绿化美化亮化、包卫生整洁、包乱停乱放、包乱贴乱画、包店外经营“门前五包”综合整治责任。
二、“门前五包”内容和标准
(一)包绿化美化亮化。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树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绳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搞好沿街建(构)筑物和庭院绿化美化,做到因地制宜,与道路绿化相协调;沿街建(构)筑物要按照要求安装射灯、霓虹灯等,户外广告一店一牌,保持外形完好、结构安全、色彩协调、整洁美观、灯饰显示完整、无残缺。
(二)包卫生整洁。责任区地面整洁卫生,无纸屑、烟头、痰迹、污物等废弃物和污水、积水、积雪;责任区内的临街建(构)筑物、围墙、灯线杆、牌匾、灯饰、橱窗等保持完好整洁,无乱贴乱画,牌匾无掉字、错字;“门前五包”责任区要全日保洁,冬季及时清扫积雪,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沿街建(构)筑物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美观,设置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并对沿街面进行彩化、美化。
(三)包乱停乱放。责任区内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上无乱停放车辆;车辆沿停车线摆放整齐划一,并保持车身完好、车容整洁;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由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人行道上无停车线的道路车头向外沿路沿石摆放整齐。
(四)包乱贴乱画。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干上没有乱贴、乱画、乱刻及乱挂广告;制止沿街散发广告行为;发现责任区内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等有乱贴乱画的,应立即予以清除。门牌号、门前店招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有大屏幕或LED电子显示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播放公益广告。
(五)包公共秩序。责任区内无箱筐、货物和流动摊点,无店外经营和店外作业。责任区内不得堆放、搭、挂、晾有碍容貌观瞻的物品,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无破损、毁坏情形,发现破损毁坏的,及时报送有关单位进行修复。
三、“门前五包”监督管理
1.对城区经营业户“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保证金制度。县城管执法大队对单位(户)“门前五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门前五包”各项的落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处罚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罚款从各单位(户)的保证金中扣除。
2.对城区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挂牌制度。对重视程度高、措施得力、“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好的单位,挂设红牌,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达不到“门前五包”要求的,挂设黄牌,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检查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挂设黑牌并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记入单位年度城市管理考核成绩。
3.劝阻和制止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4.在处以罚款的同时,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章): 负 责 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为切实加强我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居环境,人人参与,携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共建和谐社区,文明城市。根据《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我社区居委会特与临路(街)所有单位、门店、住户(常住户、租住户)签定“门前五包”及“门内达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区域:各居住户房前屋后(凡未明确划分的以“约定”界限为责任区;明确划分有责任区的,以划分界限为责任。
二、责任事项:
1、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要严格做到“门前五包”,即包卫生达标、包美化绿化、包堆码(含建筑材料、柴草、其他杂物等)规划有序、包无乱设摊点(无乱支帐蓬)、包无乱停车辆和“门内达标”(门内卫生达标、安全达标、家什杂物整洁堆放有序),自觉维护、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系列举措;
2、门店不得存在店外经营现象,门店招牌设置最多一店一牌,不得将广告牌设置在经营范围外;
3、门脸、楼道、墙壁上不得有小广告、牛皮癣,如发现,请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自行铲除;
4、爱护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自觉维护居住地点、经营场所及周边地区卫生。
三、处罚办法:
1、对于第一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社区城管爱卫办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给予告诫;情节严重的下发《环境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及时整改;
2、对于屡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将上报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依归进行处罚或撤除;
3、损坏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设施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有故意行为的加倍赔偿,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切实加强我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居环境,人人参与,携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共建和谐社区,文明城市。根据《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我社区居委会特与临路(街)所有单位、门店、住户(常住户、租住户)签定“门前五包”及“门内达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区域:各居住户房前屋后(凡未明确划分的以“约定”界限为责任区;明确划分有责任区的,以划分界限为责任
二、责任事项:
1、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要严格做到“门前五包”,即包卫生达标、包美化绿化、包堆码(含建筑材料、柴草、其他杂物等)规划有序、包无乱设摊点(无乱支帐蓬)、包无乱停车辆和“门内达标”(门内卫生达标、安全达标、家什杂物整洁堆放有序),自觉维护、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系列举措;
2、门店不得存在店外经营现象,门店招牌设置最多一店一牌,不得将广告牌设置在经营范围外;
3、门脸、楼道、墙壁上不得有小广告、牛皮癣,如发现,请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自行铲除;
4、爱护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自觉维护居住地点、经营场所及周边地区卫生。
三、处罚办法:
1、对于第一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社区城管爱卫办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给予告诫;情节严重的下发《环境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及时整改;
2、对于屡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将上报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依归进行处罚或撤除;
3、损坏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设施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有故意行为的加倍赔偿,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X年XX月XX日
根据《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卫生县城的决定》及《米易县城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与你单位(责任人)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你责任区为门前人行道及绿化带。
主要责任和义务:
1.包卫生:负责清扫责任区街道、绿化带的垃圾、痰迹等污物,制止他人乱吐乱扔、乱倒杂物,达到全天保洁。
2.包绿化:负责保护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及公用设施,制止他人随意攀折花草树木、占用公共绿化地和损坏公用设施。
3.包秩序:负责维护责任区内市容秩序,不再门前乱堆物品、乱摆设摊点、占道经营、乱停放车辆、乱贴乱画、乱穿公路、乱挂绳物。
4.包立面:负责室内外地面墙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蜘蛛网积尘,无蝇,物品堆放整齐。
5.讲文明、树新风: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诚实守信,要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总体要求:
单位地段无卫生死角,下水道、阴阳沟通畅干净,有布置合理的痰盂、石灰盒等卫生设施,环境绿化、美化好。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