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书(精选3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 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 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 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 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 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 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 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 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二○一六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社区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社区留存一份,各商网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社区(签字盖章):
单位:(签字盖章):
20xx-3-17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与食品经营者签订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者必须持有效合法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并做到悬证亮照经营。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食品经营者必须从拥有合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处采购食品,并向其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保存不少于二年备查。乳制品销售者按照规定建立乳制品进货台帐。
四、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并按进货商或按月装订,保存不少于二年备查。销售食品时给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或销售信誉卡凭据。
五、食品货并按得对经销的食品质量负责。必须保证不经销有毒、有害、过期、鼠咬、包装破损、不合格食品或“三无”食品及假冒、仿冒食品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六、食品经营者必须定期检查经销的食品,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采取下架单独存放、停止销售、退回供货商、在营业场所公示等措施,负责将不合格食品召回并销毁。
七、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认真检查食品包装标识,保证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齐全。
八、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及柜台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防止上市食品被二次污染,始终保持生产经营场所整洁、干净、卫生。
九、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质量的检查和抽检工作,服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十、食品经营者应认真履行本责任书,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食品经营者保留,一份由工商局存档。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食品安全监管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监管单位举报投诉电话:
监管单位: 食品经营者:
监管责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切实加强我园的食堂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园教职工和在园幼儿的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进行要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二、食堂采购
食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并进行登记。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害、有毒、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危害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食品伫存
1、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2、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品应当有专人保管,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食品操作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不得吸烟;
2、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3、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4、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6、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7、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8、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五、餐具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高温消毒的方法:
⑴煮沸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⑵高温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柜中高温消毒30分钟。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5、经消毒的餐具应当有专门的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200g;
3、每样食品使用不锈钢容器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幼儿园:(盖章)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人_政府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为责任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与承包、租赁食品摊位、柜台经营者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食品进行强制检验。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强化食品进出口管理。
(五)因制、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六)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要求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七)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提供办案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得对执法部门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协同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十)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食品安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违反上述责任内容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
1、经限期整治,3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市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所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2、经限期整治,6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区人_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人_政府(盖章) 企业名称: (盖章)
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地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现与各村村委会签订20__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考核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至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将食品安全纳入本村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检查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隐患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协同处理。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不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3、协助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等知识的宣传、推广、服务工作。
4、加强初级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配合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和各环节的监管工作。经过专项整治,排除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5、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件时,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镇政府布置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三、责任考核
镇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人民政府、各村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1、学校小卖部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2、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建立明细进货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3、合法经营,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烟酒等对学生有害的物品,不得经营麻辣食品,不得自制冷饮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火炮、管制刀具等。
4、店内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蟑螂等。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5、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6、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小组,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大,承包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随时保持清醒头脑,随时清理货物,把好进货渠道。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要承担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
校长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绿珠九鼎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明确你的责任如下:
1、经营者在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对其所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严格把好商品质量准入关。
2、经营者要熟悉和掌握有关商品知识。禁止销售未经国家批准使用的添加剂、色素、激素、农药残留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
3、禁止经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和经营过期、失效、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
4、禁止经营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害于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食品。
5、经营者对其销售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要求做到供货单位,进货数量要记明,食品去向要记清;经营者应索取供货商资格证件和食品相关证件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6、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要及时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
经营人: 身份证号码: 摊位号:
绿珠九鼎农产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检测部
X年3月1日
x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餐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负有直接责任。
三、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
六、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的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十一)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七、责任追究: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按《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监督责任单位与餐饮服务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 餐饮服务责任单位:
监督责任人 :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村主任是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二、各行政村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以任何形式阻碍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执法,决不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三、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搞好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克服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四、各行政村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村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上级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提高责任意识。
五、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细化并明确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六、各行政村要督促本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法人是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掺杂掺假,对拒不整改的制售假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各行政村要建立质量监管协管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协助职能部门建立本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台帐,记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状况、诚信记录等基本情况,协助做好质量监管工作,及时报告和反映本村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动态和问题。
八、各行政村应积极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本村食品守法经营企业,建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支持。
九、各行政村要确保本村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由于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内形成影响较大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加工、藏匿等违法活动或形成区域性假冒伪劣问题,较长时间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政府组织查处的,视为打假责任未落实,将严肃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因不履行或未履行好相关职责而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包庇、纵容制售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或阻挠质量监督检查执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予以查处。
十、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十一、本责任书不受换届和领导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1、依法对动物屠宰场的动物卫生防疫及畜产品安全进行监管。
2、做好检疫工作,落实查证验物制度,做到出厂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滚花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做好检疫记录台账,严把动物及其产品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动物屠宰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按照要求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
5、制度健全。包括: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同步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6、记录完整。包括:检疫申报记录、疫情报告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及报告记录、耳标及产地检疫证明回收。
7、检疫工作室张贴法律法规、检疫管理制度、检疫程序、岗位 责任制、投诉电话,悬挂执法标志。
二、定点屠宰场的责任:
1、动物屠宰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具备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3、制度健全。包括: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隔离观察制度、“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制度。
4、记录完整。包括:消毒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待宰急宰记录、动物隔离观察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自检及报告记录。
5、按照规定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并做好登记、存档。
6、按规定和要求对屠宰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7、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
8、场内设置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休息 室,检疫工作室。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屠宰场各一份,一份交区 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监 管 单 位: 代表签字:
动物屠宰厂(场):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户的主要职责: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
四、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五、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制售食品的行为。
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七、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实施率达100%。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于XX年5月底前向食品药监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的监督信息公示栏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九、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十、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二、应当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2小时内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三、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一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防患于未然,结合食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起止时间:__年 月 日至__年8月20日,到期自然终止。
二、供应商要求:
1、凡是给学校食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2、供应商每次供货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供应商不能提供非学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供货的同时必须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式两联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不得向学校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三、责任追究
1、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第二条之规定者, 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为执行细则,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四、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造成事故的有责任人承担。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为责任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与承包、租赁食品摊位、柜台经营者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食品进行强制检验。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强化食品进出口管理。
(五)因制、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六)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要求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七)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提供办案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得对执法部门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协同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十)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食品安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违反上述责任内容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
1、经限期整治,3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市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所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2、经限期整治,6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人民政府(盖章) 企业名称: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XX乡人民政府20xx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职责书
为切实加强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强化场乡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安全职责意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销售,严防食物中毒现象发生,保障我乡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用药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职责书。
一、职责对象
群力乡辖区内各饭馆、熟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校园及机关食堂。
二、职责资料
1、各饭馆、熟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校园及机关食堂要强化食品安全职责意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各超市禁止经营、销售无卫生许可、假冒伪劣、过期的食用产品。
3、各饭馆、熟食店、校园及机关食堂禁止使用国家禁令的食物添加剂、地沟油等有害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烹饪作料。
4、各药店、诊所、卫生院禁止使用有问题的药品,过期药品。
5、做到从正规渠道进货,各饭馆、熟食店、超市、校园及机关食堂要坚守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为商之道,严禁购买、使用腐坏、过期食物、作料。
6、各饭馆、熟食店、校园及机关食堂要经常性地对餐具进行杀菌消毒,持续食品清洁卫生,改善人民群众进餐环境。
7、各饭馆、熟食店、校园及机关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健康证等相关从业人员资格,并随时抓好个人卫生。
8、做好有关部门和乡政府布置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9、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向乡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对隐瞒、拖延不报者,严格追究其相关职责。
三、职责考核
职责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对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无卫生保障的食品商户,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改;严重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追究职责。
本职责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 部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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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
乙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之需要,为了保障酒店的食品安全,现依据《食品卫生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并签署以下保证书:
一、甲方聘乙方从事岗位工作,其工作内容,职责,依照甲方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在聘用期内,乙方必须严格的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团结同事,服从安排。(具体参照酒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量使用。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杜绝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传染病,必须及时通报行政总厨,并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五、对违反操作规章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火灾的发生,视其造成的后果来进行相关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酒店可以立即辞退,<处罚方式详见员工手册奖惩制度>,对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国际大酒店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餐饮部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____为____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厨房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银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厨房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厨房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厨房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厨房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餐饮部留存一份各部门负责人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责任人 餐饮部总监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是使儿童、青少年获得健全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镇关于学校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确保学校平安,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现与各班签订本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
(一)切实加强学校建设安全防范工作
1、班主任要有计划地定期检查本班所有教室及学生用厕所,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回报。
(二)切实加强交通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2、班主任要妥当安排好学生上学上班及放学下课时间的学生进出活动,防止挤压、挤伤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做好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工作。
4、班主任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活动。
(三)切实消防安全工作
5、班主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定期进行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做到“日日防火,夜夜平安”。
6、班主任要及时消除责任区内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加强管理,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立即组织师生扑救,及时向向校长报告。
7、班主任要加强安全消防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掌握自救与逃生知识。
(四)高度重视校外集体活动和校内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工作。
8、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五)认真解决好一般安全事故。
9、加强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自救和救护工作。
10、加强对学生防盗防骗知识的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1、重视汛期安全工作,严防汛期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
12、认真做好寒暑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二、主要措施
13、配合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不出问题。
14、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直接责任。
15、实行事故追究制度。
16、各班主任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切实抓好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为创建平安校园而努力工作。
三、责任期限一年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落实天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天府街道办事处与村(社区)签订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村(社区)主任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定期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空白,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各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员为具体负责人,每个季度检查督导不少于1次,确保食品安全重大部署落实到位。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较上年下降;建立并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深化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种植环节建立完善区、镇(街道)、村(规模化基地)三级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体系,实施蔬菜、水果、食用菌质量安全基地准出制度。
三、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和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行为
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出厂检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关键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实施豆芽制品市场准入管理。
五、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制定和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强化协同应对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作紧密,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妥善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
六、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国家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措施,以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贯彻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xx~20xx年)》,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七、完成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创建工作要求,加强农村群宴管理,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八、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全年报送信息6条以上。树立主动防范、及早介入的意识,加强对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构筑及时有效“群众监督网”。
九、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巩固和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本辖区基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发生。把建立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及处置工作情况纳入对村(社区)年终食品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范围。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村(社区)办公经费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经费,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天府街办安全生产办公室一份。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变动,接任者为自然签字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天府街道办事处
签字人:
村(社区)
签字人:
二〇一四年XX月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_________________: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订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落实对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定期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重点做好防范工作。
二、加强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掌握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
三、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督促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根据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发现无证生产经营单位或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即向街道食安办报告并督促及时整改。
五、积极配合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行为。
六、重点抓好农村聚餐,做好登记备案并与举办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杜绝发生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及时将聚餐情况上报街道食安办。
七、积极配合街道做好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街道食安办,不得瞒报。严格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八、死亡事故控制指标为零。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企事业单位各执一份。
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名)
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〇一一年______月______日
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甲方:仪陇县二道镇小学校
乙方:食堂从业人员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特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甲方负责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遵守就餐时的纪律,听从从业人员的安排。甲方加强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督促检查。乙方必须做好以下事项:
一.食堂的从业人员要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合法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定期参加体检。
二.食堂从业人员要当天购买新鲜、无毒、无公害的物品。
三.所卖饭菜要清香可口,不能有异物残留其中。态度谦和,服务热情周到,关心师生身体。
四.所出售的食品要保证煮熟煮透,不得出售变质变味食品。食品实行留样制。
五.要按规定做到有储藏间、工作间,食品生熟分离,并根据季节的变化做好冷藏保鲜工作。
六.保持好室内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严禁他人进入操作间。
七.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对各级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
八.若因食堂食品引起的学生中毒事件,将根据事故的大小由从业人员全部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九.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山东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运河工商分局与工商所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工商所在分局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规范流通许可和注册登记行为,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二、工商所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所长为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所长要与片区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每个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三、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十条“六查六看”的内容,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巡查和日常监管。
四、结合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建立和完善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动态监管档案,将食品经营者登记事项遵守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活动守信情况、经营行为守法情况等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入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档案,巡查人员如实填写巡查记录,并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共同签字后归档。
五、负责“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应用系统”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和微机录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数据信息收集录入全面、准确、及时。
六、按照省工商局《山东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引导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自觉落实食品“四制”和“三条线”标准,建立原料供货商档案,要求现场制售经营者每日认真填写《食品现场制售加工制作记录》、《食品现场制售添加剂使用记录》,并在经营现场对制售的食品进行标牌公示。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单独建立食品添加剂供货商档案、进货凭证、使用记录,并在制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七、做好辖区乳制品监管工作,严把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规范流通许可和注册登记行为,工商所与乳制品经营业户签订乳制品安全责任书,并不定期对乳制品经营户进行巡查,填写巡查记录,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切实做好对乳制品市场的监管,发现问题乳制品出现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及时上报。
八、做好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监管工作,按照食品市场监管“四制”和食品经营者自律“三条线”标准,督导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食品添加剂供货商、购货者档案,实行严格的购货、销货实名登记制度。
九、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食用油行为,排查和清理“地沟油”黑窝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十、工商所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的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法、信息传递、启动方式、处理程序、保障措施,并报分局备案。工商所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应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涉嫌食品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要依法按程序进行。
十一、本责任书由分局领导与工商所所长签字生效,自签定之日起实行。
以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执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4、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6、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7、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8、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9、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0、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11、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12、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 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13、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14、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15、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执行。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_】54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文件精神,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现将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放在学校工作的重点,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营养餐工作,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实施情况
1.我校在校学生人数为169人,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供餐方式为学校食堂供餐,由各班主任教师组织分发营养餐,自9月21日起,我校实施营养餐开展得规范有序。
2.学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供餐食谱,由于购买困难等原因,主要食材向当地老百姓购买为主,并做到一菜一汤,并保证每餐都有肉。
3.学校统一购置厨具、冰箱,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改善基础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4.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尤其是留样环节,我校严格按照规定内冷藏存放72小时以上,学校负责人轮流付费陪餐,做好相关记录。
5.建立食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设立食堂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我校交通不便,对食材的购买等不甚方便,主要在得磨街天购买,就存在有的星期错开了赶场天,贮存不便;
2.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没有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只能在教室时就餐;
3.学生用餐时间过长,教师都饿着肚子监督学生就餐;
4.教师人数少,又要负责采购,所需要做的资料过多,普遍反映连续工作太累,过于疲惫。
总结三:下谷坪民族学校学生营养餐试点工作总结
下谷坪民族学校及所属板桥小学是神农架林区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试点工作在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从20_年11月1日开始,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十分顺利、安全、有序,没有发生一起针对营养餐的安全事故。同时也得到了全乡人民的肯定和认可。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坚决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民生工程办成安全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基本概况
1、营养餐享受对象:下谷坪民族学校、板桥小学在校全体中小学生(不包含幼儿园学生)。享受营养餐的学生总数为358人,其中下谷坪民族学校279人,板桥小学79人。
2、实施时间:按照上级要求,我校于20_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上午10:30至10:50,以课间餐的形式,发放到每位学生的手中。
3、供餐步骤、模式和供餐内容。鉴于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及学生实际营养需要,我校实施的是“蛋奶工程”,每生每天提供一蛋一奶,即一盒容量为200毫升的伊利纯牛奶和一个煮鸡蛋。由林区教育局向具备资质的企业购买纯牛奶和生鸡蛋,生鸡蛋经过学校食堂煮熟后在和牛奶一起放给学生。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林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级领导多次听取试点准备工作情况汇报。成立了以汪鸿波副区长组长的神农架林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11月1日在下谷坪民族学校隆重举行试点启动仪式,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正式启动。此后,教育局领导又多次深入我校检查和指导营养餐的实施情况。
(二)广泛宣传,营造全校上下关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之前,学校主办了一期营养计划政策宣传专栏,宣传了党的这一惠民工程。学校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对营养餐营养价值、食用方法、卫生知识等全方位地宣传,提高了全社会的知晓度。
(三)建章立制,探索形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统筹机制。一是出台了一系列“试点”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二是加强营养餐入库、出库及领取等方面的账目管理。确保营养餐物品如实发放到学生手中。三是建立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确保“一生一籍”,时刻掌握学生变动情况,为学生营养餐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四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管流程图,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精心安排,认真抓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把好牛奶和鸡蛋的入库关。学校安排了两名(陈部欲、黄玉兰)人员负责牛奶和鸡蛋的验收入库工作。每次入库都有送货人和收货人双方的签字,都有批次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单。我们把入库工作的重点放在查验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核对数量,逐一检查牛奶和鸡蛋的外观是否完好等方面,决不让问题牛奶和问题鸡蛋到学生的手中,确保学生吃的安全、喝的放心。二是严把牛奶和鸡蛋的储存关。学校建有专门的营养餐储存室,按照离地15公分、离墙20公分的原则,进行防潮储存。并建立有效期档案和批次食品留样。实行按配送时间先后进行发放的办法,确保送到学生手中的牛奶和鸡蛋是在有效期之内的。三是把好牛奶和鸡蛋的出库关,确保发放过程的公开透明。每次领取都有班主任进行总量签字,发放到学生手中时,又由学生逐一签字。坚持不多发一盒牛奶、不多发一枚鸡蛋,也不漏发一名学生。学校各班级都由班主任负责到营养餐存储室,根据当日班级实际到校学生数领取牛奶。鸡蛋在前一天天晚上由专门人员送往学生食堂。在早上八点半由食堂工作人员对鸡蛋进行清洗后进行熟食加工,并保温保存。在上午课间操后将热鸡蛋和牛奶放放到学生手中,让学生在教室内集中食用。四是做好餐后监管。学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师陪餐,教师陪餐所需费用按照每餐三元钱的标准,由学校在学期结束时统一收取。同时学校建立了营养餐餐后不良反应汇报制度。各班都安排有一名生活委员负责将用餐情况进行登记,对不良反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反馈到班主任和学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五是对餐后垃圾进行回收处理。各班都将空牛奶盒子进行集中统一存放,到一定数量后联系垃圾回收人员到学校进行回收。所得收益用作班费开支。鸡蛋壳则由农家回收后用作饲料。
(五)加强监管与督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安全运行。一是加强对供餐企业的监管。林区教育局“勤办”除与供餐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外,还要求供餐企业签订了《承诺书》,加强了对供餐企业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督查。林区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对我校营养餐工作开展情况多次进行督查和指导。三是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情况,限期整改。
(六)板桥小学营养餐实行独立建账,独立管理,做到权责分明。下谷坪民族学校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板桥小学的营养餐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供餐企业的管理。虽然各职能部门按职责权限已对“营养餐”涉及食品进行了监管,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企业供餐原材料采购、生产、企业仓储及出厂等环节仍缺乏有效监管,食品配送对接监管仍存漏洞。二是工作人员待遇问题。目前,我校学从事学生营养餐的工作人员都是由一线教师兼任,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但因上级没有相关政策,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存在困难。三是食品单一问题。我校供餐内容为一蛋一奶,学生长期食用,普遍反映有厌食现象,并造成浪费。四是进入冬季,学生不愿意喝冷的牛奶,尤其是感冒期间的学生和生理期间的女生不宜饮用冷牛奶。
四、20_年春季学期营养餐工作打算
一是总结上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在本学期加以借鉴。二是加大对供餐企业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供餐企业各个环节的节点还存在监管疏漏,切实把工作做好,真正做到无缝对接。三是咨询学生营养改善技术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有关营养餐食品种类的意见,经上级领导批准,解决营养餐食品单一问题。四是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做好营养餐工程实施前后实施后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对比分析,为营养餐的科学实施提供依据。
责任人:
日期:_年_月_日
富乐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肉 类 食 品)
为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堂食品实行定点采购,现与食品供应商就食品安全签定如下安全责任状。
1、由食堂管理员统一把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把食品的采购关,积极防控食物中毒工作。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书,同时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不得出售“三无”、过期变质或已开封食品。
3、肉类供应商向食堂供应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须向采购员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供应商应保证所配送的肉类食品无病菌、无病毒,并系当天所宰杀的生鲜肉品。
5、若不遵守协议,造成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经调查系此类食品所致,由其负完全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富乐小学、食品供应商各执一份。
富乐小学:(盖章) 供应商(签字) 单位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实行首问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为此,乡人民政府决定与各单位签定食品安全职责状。
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任务完成(40分)
1、建立健全监管台帐,全面掌握和了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记10分(查资料)。其中动态摸底及报送占4分,每缺一季度扣1分。隐患排查占6分。
2、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向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记5分。
3、每月28日前及时上报农村聚餐月报表,记10分。
4、定期对乡村厨师和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抽查,协助乡食安办落实农村聚餐申报备案、审查指导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记10分。
5、节假日期间做到有人在岗值班,定期报表,及时上报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记5分。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各项职责(25分)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村(社区)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挂帅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明确。记6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2、明确工作机制、做到制度健全并上墙。记4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3、研究制定村级、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年度总体工作规划与方案,并付诸实施。记5分。(查看相关资料)
4、食品安全工作典型信息全年报送不少于2条。记2分。
5、有定期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以及食品安全全年年终总结。记3分。
6、食安工作经费得到落实,记5分。
三、抓好示范建立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记20分)
1、按照示范建立标准做好开展合格村级建立,部门单位配合乡食安办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立。记10分。
2、全面加大示范建立力度,建立食品安全合格村(社区)、示范企业、超市、门店等。记5分。
3、建立农业产业标准化示范性基地和健康、生态种养殖基地。记5分。
四、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15分)
1、制定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记2分(查资料)。
2、有永久性宣传栏和固定性宣传标语,记3分(查记录、看现场)。
3、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潜力,促进社会监督水平的提升。记10分(查看资料和现场)。其中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农户、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各计1分。宣传报道本村(社区)、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计2分。组织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参加县食安办举办的培训学习计2分。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县、乡监管部门举办的教育培训计3分。
五、为有效考核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状况,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终将组织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目标管理,并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城郊乡人民政府(盖章)乡长:
职责单位:(盖章)职责人: